书城传记宋氏家族全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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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劫后风采(3)

中国建设银公司名义上属于合资的股份公司,实际仰仗的是宋子文和政府的关系,公司筹备时得到了蒋介石的恩准和财政部的批准,时任行政院副院长、财政部长兼中央银行总裁的孔祥熙更采取了积极支持和介入的态度。1934年4月初,孔祥熙发表书面谈话,表示上海银行界有拟组织银公司,借以便利将来外人投资我国建设事业之议。4月中旬,孔再次向报界谈到,宋子文及孔本人加上中央、中国、交通等大银行,将以1000万元的资本合组银公司,该公司系以沟通中国和国际间之投资与建设诸事业之金融机关。1934年5月31日,宋子文在上海召集中国建设银公司发起人会议,参加者囊括了当时国内最为著名的金融界巨子,宋的弟弟宋子良、宋子安也参与在内。公司资本定为1000万元,共100万股,每股10元。与会人士同意先行共同购买50万元作为公司的基本金,宋子文个人认股25万元。会上还决定委托上海17家重要银行募集950万元,作为中国建设银公司的全体成员。其中,中国银行同意认购200万元,占总金额的五分之一,成为最大股东。6月2日,宋子文又召开全体股东会议。这次会议选出了宋子文、孔祥熙、陈光甫、宋子良、宋子安等21人组成第一届董事会,宋子安被选入由七人组成的检察会。6月3日,召开首届董事会议,选举常务董事11人,其中孔祥熙为董事长,宋子文为执行董事,宋子良为总经理。宋子良实为宋子文的代理人,秉承宋子文的意志行事,公司的中心人物是宋子文。故有人将其称为宋氏金融的“兄弟店”。

孔祥熙在中国建设银公司的董事长职务较多的是象征意义,他对公司业务并不直接过问。孔的这一职务为他通过私营企业建设银公司做中间人,从他所控制的政府银行得到借款提供了便利。1937年2月,公司贷给财政部6000万元,财政部以印花、卷烟、酒三税作担保。而实际上公司并没有出资,它是从有股东关系的银行,如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等处转借来的。

公司虽然自称“纯系私营商业公司”,事实上,所仰仗的是和南京政府的关系。有了这层关系,还愁发财不成?和公司有联系的重要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四明银行、中国通商银行、中国国货银行和中国实业银行,后来都归南京政府控制。这样,照顾公司做生意的政府官员、公司股东和公司的经理基本上是同一帮人。

因此公司一成立就得到人们的关注。

后来南京政府利用建设银公司,从政府系统本身借款。财政部想要从政府控制的大银行那里借款时,就找到建设银公司由公司组成银行团筹措款项。

由于政企不分,公司效益看好,资本迅速增加。公司成立时1000万元,一年后即1936年6月扩张到1亿元以上。这1亿多元的数字中,约有9000万元是代表银行团放出的贷款。该公司成立当年赢利达1914万元。《中国事务》第6卷,1934年6月15日。

公司成立初衷在于引进外资,可是在这方面没能如意,由于日本的反对和当时国内形势不稳,国外投资者不多。宋子文曾和两个英国公司,即汇丰银行和中英银行公司进行谈判,1936年达成协议,由他们和中国建设银公司共同贷款1600万元,修通沪杭铁路。1937年又和英国公司接洽两笔借款,一笔用于修建广州至梅县的铁路,一笔修建浦口至襄阳的铁路,这两项方在开始商谈阶段,后因七七事变发生而中止夭折。

由于吸收外资受阻,公司性质便发生了变化。在这个时候宋子文不得不采取了行政干预的手段。于是宋子文一个电话就把总经理宋子良召来,进行筹划,与自己所主管的经委会采取配合活动。“公司要发展,我看必须要紧密配合全国经济委员会活动,不然公司山穷水尽。”

“我听大哥的。怎么活动请大哥直言。”子良道。

“我说的活动是指配合经济委员会江西办事处和西安办事处进行活动。南京政府原来在这两个地区的经济很弱,成立办事处可以扩张在这些地区的势力,壮大公司的实力。”

“那好。”

“下一步计划,争取把全国的其他子公司都成立起来。”

……

于是,在宋子文的筹划下,一个个子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成立起来,在全国遍地开花。

先是西安分公司的正式成立。名是协助经委会工作,实则为个人捞利益。该公司是由前财政部税务署署长、中国建设银行董事谢作楷为经理。中国建设银公司西北分公司的主要活动是同陕西省政府合办企业,开发一个电公司和一个煤矿。

接着是中国建设银公司江西分公司成立。

1934年10月总经理宋子良抵该省,讨论和江西省政府合办赣省水电厂。次年3月,宋子良重赴南昌,和江西省政府主席熊式辉为建立该厂签订了150万元的借款协定。

嗣后实力大增,1936年7月,中国建设银公司接替全国建设委员会活动,开始经营重要骨干企业,向纵深迈进了一步。

且说建设委员会是蒋介石为照顾其追随者张静江而成立的,张任委员会主席。这个组织成立以来发展迟缓,至30年代初预算近10万元,经营了几个企业,包括南京电厂、戚墅堰电厂和淮南煤矿铁路公司。南京电厂是其中最大的企业,建立于民国初年,是官营企业。1938年由全国建设委员会接管经营,发电量猛增。戚墅堰电厂是1923年由中德合资建立的,位于江苏武进县戚墅堰,为无锡纺织厂和面粉厂供电。1928年10月改为国营后,至1935年该公司发电量约增加六倍。淮南煤矿铁路公司由全国建设委员会建立,矿区位于安徽,1931年7月开始开采。为运输方便,又修建了长220公里的淮南铁路。1937年公司资本达到1000余万元。

1936年春,南京政府正式决定将这几个企业经理权由官方的全国建设委员会移交给私营的中国建设银公司,并签署了合同。为掩盖世人耳目,合同规定移交不采取直接方式而是表面上以增资为由,由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命令建设委员会招收私股。事实上就是把全部新股卖给建设银公司。合情合法,而外人看不出一点破绽来。

合同上写道:“建设银公司购买淮南公司股份的60%,建设委员会占40%。”合同自1936年7月起签订生效。

1937年5月14日,在新的所谓“私营”扬子电气公司成立会上,宋子文当选为临时董事长。随着这些重要工业和企业的购进,中国建设银公司如虎添翼,实力倍增,使其成为宋子文属下的中国银行体系中最大的公司。虽是私营公司,可显然是南京政府间接插手私营工商业的一种力量。同时宋子文利用这个公司,为自己兄弟也为公司的股东们赚得了很多利润,而这些股东包括宋子文本人就是南京政府的官员或与南京政府有联系的人物。

另外宋子文的私营经济活动还有一个重要基地,便是中国银行。宋氏三兄弟拥有中国银行1/4资产。这在旧中国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有了钱和自己的工业,何愁不能干一番事业呢?

宋子文的下一步目标,便是利用这个基地,积极垄断经营工商业。像其父辈一样,真正成为中国的大实业家。

宋子文有宋子文的眼光。他首选纺织业。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前,他利用中国银行通过抵押借款攫占丧失了赎买权的工厂,用这种办法有力地控制了15家纺织企业,拥有35万纱锭,占华资纱厂的13%。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利用债权关系直接经营七家丧失赎买权的工厂,又投资经办四家,由银行的附属机构收购了四家《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3册。。中国银行的财产遍及全国,如河南的豫丰纺织厂,原由受过美国教育的实业家穆湘琢在1932年设立,该厂是内地最大的工厂之一,经济萧条时期倒闭,1934年归于中国银行。山西的雍裕纺织公司也因破产于1936年冬为中国银行购得。张郁兰:《中国银行业发展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20页。

在此基础上宋氏三兄弟还和一些省政府联营开展投资活动。1937年4月,中国银行和湖南省政府合建衡中纺织公司,资本总额为350万元,70%由中国银行组织上海财团认购,20%由湖南省政府认购,10%由湖南的私人资本认购。《中国近工业史资料》第3册,第949页。

接着宋子文又选择了其他的行业进行投资。1937年春以同样方式买断了即将破产的渤海文学公司的面粉厂、电力公司和商业公司。或是投资或是分股,遍地撒钱,一时显得财大气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