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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把关(19)

第四,报告了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5个援藏项目进展情况。在2010年对口援藏工作座谈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决定:投入3亿元专款,实施培养人才、完善藏药标准体系、监管体系、基础设施和装备、信息化建设5个援藏项目。

会议指出,西藏有68个县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不仅保障了全区300多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而且促进了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在国家颁布《国家药品安全规划》之后,自治区人民政府2012年3月发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十二五”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规划》。

商务局执法人员则走进市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对进场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登记、品质检疫、产品召回,以及无害化处理等生产安全制度落实状况进行检查,还到农贸市场检查鲜猪肉产品“两证一章”执行情况。

区工商局积极应对H7N9疫情,对活禽交易实行动态监管。针对2013年春季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疫情,4 月份区工商局及时在系统内部署应对工作。

首先,要求突出重点空间部位,对城市社区、城乡接合部、农牧区等区域市场加强监管,地(市)、县工商部门给所在辖区内的活禽养殖及相关经营者建立专门档案,对产业链实行动态全程监管。

其次,要求严查活禽及其产品和鸟类经营主体的资格是否有效,交易、检疫凭证是否齐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或者证照不全的禽类生产和销售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向经营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和知识宣传,以引起他们思想重视,并能掌握防控的主要程序和基本技能。

第三,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在防控H7N9禽流感疫情工作中的应有作用,及时受理社会各界关于禽类经营中安全隐患的申诉举报,迅速予以必要答复,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号召公众理性对待H7N9禽流感疫情,并简介相关防控措施和选用禽类产品的科学方法,进而构筑起严密防范H7N9禽流感疫情传播的隔离屏障。

食品药品质量把关工作的新探索

实施质量兴区战略。2012年是西藏质量法规颁布和实施力度最大的一年。1月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质量振兴战略的意见》,标志着质量兴区活动正式启动;6月出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意见》,对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标准化工作做出全面部署;11月公布《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下列产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产品,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产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产品,伪造、冒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合格证明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没有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产品,专供出口的产品除外;禁止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业经营者把以上规定的禁止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作为奖品、赠品或者用于经营性服务,否则,将没收违法的奖品、赠品或者用于经营性服务的违法产品,同时处奖品、赠品或者用于经营性服务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50﹪以下的罚款,生产者、销售者未经规定的程序认定,不得使用国家及自治区的著名品牌标志。

《办法》还规定:对于质量有瑕疵却具有使用价值,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卫生要求的产品,应当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明显部位标明“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字样,并以产品说明书或者店堂、柜台告示等能为消费者知悉的方式,在如实说明产品的瑕疵或者实际质量状况后,才能出厂或者销售。

如果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现所生产、销售的产品,因为设计、制造等原因某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中存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等缺陷,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该批(次)、型号或者类别产品,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报告,同时告知消费者;产品已经售出的,应当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有效措施消除此类缺陷。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后,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举报者,对受理的投诉、举报应当及时查处,把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者。

区政协一份提案催生一部法规。自治区政协委员林春福在2012年1月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交了题为《关于结合我区食品供应和生产特点,多渠道、多途径加强城乡食品监管的提案》,针对全区的食品生产和消费市场现状提出了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提案》陈述:西藏属于“食品输入型”地区,区内消费市场上高危食品和新型有害食品主要来自区外;区内现有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模小,食品产业链的灭菌消毒等设备落后,生产流程管理跟不上,产品存在不同程度的二次污染。

建议: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外来食品储运环节监测检查,定期不定期地深入食品企业对操作环节和终端产品抽查检测,把检查结果及时在主流媒体上公示,广泛告知消费者;相关部门协调行动,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联合监管执法常态化,不间断跟踪、不留缝隙。

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并参照区外成功的管理经验,建立健全全区统一的对餐饮单位和食品市场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有效落实管理制度。

回复:针对林春福的提案,自治区卫生厅表示,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监管部门一定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职能,使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得到加强。

自治区质监部门回应道: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食品生产企业确实存在着规模小、加工设备简单,以及质量管理能力不足、产品质量水平不高等现实问题。有鉴于此,区质监系统将采取积极帮扶、加大抽检、加强监管等多种措施,保障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首先是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质监部门采取严格审查发证、严格证后监管和严格年度审查的“三严”措施,对不具备持续保障产品质量能力的食品生产企业依法采取关停措施,对问题严重的企业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其次,加大对食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的品种范围和频次,坚持每月抽样检验一次,切实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在全区社会各界表示对食品质量问题高度关切,呼吁政府对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行为加强管理的背景下,《西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于2013年立法。《办法》的颁布实施,把全区小作坊、食品摊贩的监管纳入了法治化轨道,相关部门依法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

区政协委员建议,设立“政府食品质量奖”。“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这愿望,一时间成为消费者说得最多的话题,表达了公众的共同心愿和现实忧虑。在2013年区政协会上,次仁罗布、阿萍、朗杰拉措等委员,在接受《西藏商报》记者徐智慧和丁文文采访时,就食品质量话题坦率地谈了意见建议。

他们认为:我区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着产业基础薄弱、小作坊居多,食品精加工、深加工程度及技术含量均较低,花色品种少,目前仅局限在饮用水、肉类产品方面。

建议:监管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要分层分类、奖惩结合。第一,监管部门联合主流媒体,在社会上开展质量诚信宣传活动。鼓励企业主动对产品质量做出承诺,向市场发布信用报告,监督企业诚信自律,守法经营。第二,根据企业守信情况和产品质量抽检结果,做分级分类管理。对诚实守信企业挂牌表彰,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公布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严厉惩戒失信企业。第三,严格市场准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法部门要每月对企业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首先责令生产企业停产整顿,要求对不合格产品召回,同时针对不合格产品,邀请专家为企业分析查找原因,帮助企业克服困难、解决问题。第四,借鉴成都食品药品检验中心的成功经验,整合各类检验资源,发挥联合监管作用,同时深入开展调研,探索建立适合我区市场特点的监管机制。

为了落实质量奖励制度,应该设立自治区政府质量奖。2012年国家设立了“中国质量奖”,我国23个省(区、市)设立了政府质量奖。我区设立政府质量奖,就是对管理卓越、质量上乘的生产企业进行重奖,在行业中树起榜样。食品龙头企业有责任有义务发挥示范作用,食品安全是企业的决策者和生产者质量意识及社会责任的共同成果。

另外,在学校、社区设立儿童食品监测点,负责对学校、社区周边食品店和小商贩出售的儿童食品实施有效监管;对农村的食品销售店做到定期检查,严禁“三无”食品进入这里的店铺。教育引导儿童养成食用卫生食品、食用原色原味食品,不食或者少食有色食品的饮食习惯;建立儿童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加强儿童食品监管信息网络建设,定期通报工商、卫生、质监部门的检查结果,保障公众对儿童食品安全的知情权。

配备食品快速检测仪器,深度培训工作人员。2012年12月,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利用中央补助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为各地(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配发了57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设备包括便捷式检查箱、食用油品质检测仪、食品微生物采样检测箱等,可以对食品中的“瘦肉精”“吊白块”等非法添加物,食品中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等进行快速检测和筛选。

区局要求下属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尽快组织好相关培训,让每个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快速检测设备的使用方法,充分发挥设备的作用,依法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同时,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深入开展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初步筛查,建立快速检测结果数据库;对于快速检测发现的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监测结果,要及时予以试验室监测确认,组织专家对状况进行研判。

几乎在同时,区工商局购置了一批针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共13类,能以快速检测肉、蛋、牛奶、食用油等类食品质量,猪肉水分是否超标、鸡蛋新鲜与否,可以现场检测出来。所有设备发到117个基层工商部门,随即投入了使用。

为了发挥先进仪器应有的作用,区工商局就新设备的功能、性能、操作方法等问题组织了专题培训,邀请到仪器生产厂家工作人员现场讲解操作程序。比如使用肉类水分测定仪:在初始状态,把探针插入被测肉品后轻轻扶正,再按动测量键。当水分含量超标时,鸣叫一声,超标指示灯闪烁提示,快速测定猪、牛、羊等鲜肉的水分含量。

不言而喻,食品质量和药品质量执法监管,既需要起码的仪器设备及技术支持,又需要掌握和运用这种设备及技术的专业人员。但是我们要清楚:后者是执法监管的行为主体,是做好执法监管的决定因素;前者只是工具而已,功能发挥到什么程度,取决于行为主体的思想觉悟和情感态度。执法监管主体的思想觉悟和情感态度源于他们疾恶如仇、捍卫法律尊严的正义感,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的责任感,以及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公众健康所抱有的敬畏感,在诱惑或者挑战面前表现出来的凛然正气,这些是压倒一切的正义力量,因而是围剿“假冒伪劣”的威慑力量。

既然食品药品质量工作是由执法监管的专业队伍来做的,那么要做好这份神圣的工作,就要锻造好这支专业队伍。队伍需要的是从内到外的综合训练,而不只是单纯的技术传授。执法监管先进设备及其使用技术的专题培训,仪器的原理及操作技术列为培训的直接内容,这是理所当然的、必要的,但是仅限于此却是远远不够的,主要内容并没有被设计和凸显出来。设备技术的作用是机械式的、有限度的,掌握和运用它们的人是灵活多变的、威力无限量的。设备技术使用与否、使用程度及所能发挥的作用,完全取决于主人。俗话说,对于懒惰的或者愚蠢的农夫,再好的农具也等于虚设和浪费。不管什么类别和什么内容的培训,成功的首先是唤起受训者职业的道德感、工作的责任感、事业的使命感、成败得失的荣誉感,把外在的知识力量转化为内在的精神力量,最终达到外力作用和内在动力的融合统一。对于一支特殊的专业队伍的综合训练,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培训只是机缘和切入点。我国现代化和正规化的人民军队,坚持军事技术训练和思想作风训练一体化、经常化,就是为了打赢战争,确保领土主权安全和国家民族尊严;为了维护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市场秩序,捍卫相关法律法规的威严和每个公众的消费安全、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食品药品质量的执法监管专业队伍,也需要像人民军队那样的综合训练和常规训练。如果能够那样,我国的食品药品质量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另外,据内行人说,出色的狙击手总是把冰冷的钢枪自觉融入他炽热的情感之中,枪法从来就不独立,完全是他内心中自然流露的东西,虽然枪法传授也是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