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栖霞民间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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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打尖

打尖是儿时一种有趣的游戏。

原以为是我们那时才发明的,今天在苏家店镇与77岁的苏殿乐和70岁的韩法利两位老师一起回忆起这个游戏时,才知道它应该有百年以上的历史了。因为他们小的时候就玩这个游戏,他们的父辈也玩这游戏。

打尖的工具很简单。“尖”是一截一“捺”长,比拇指略粗的一截木棍,两头刻成尖状或削成扁状。另一样工具是“尖棒”,一尺多长,与尖一样粗。材质大多是就地取材,主要用当地山上的松树,或是杨、柳和槐树等。

打尖一般从正月初一开始,一直可以打到正月十五。有时,也不一定,到了冬季,只要有时间,孩子们凑在一起就玩这个游戏。

打尖是男孩子的一种竞技游戏,至少两人,也可四人、六人……还可更多,但必须是双数。首先要手心手背“哈呼”,把游戏者分成甲乙两组,一般情况下两组人数相同,有时遇到高手,也可以两个人让四个人,或是三个人让五个人之类。然后每组选出一个“头儿”,代表本组“剪子包袱锤”,决定谁先开局,并定出打几“顿”结束战斗。一般要是没有时间就打五“顿”,再就是打十“顿”,或更长的顿数。一顿为十丈,一丈为十尺。

“打尖”种类很多,除了“打”还有“撅”、“丢”。每一种打法,形式不一样,规矩却差不多少。

一、打尖

要先画一个“锅”,直径大约为一根尖棒的长度。然后先开局的甲方选一名队员站在锅边,一手拿尖,一手拿棒,用棒击尖,向前开出。另一方的队员则迎着尖飞去的方向跑,争取用手捉住飞来的尖。要是捉住了,甲方下台,乙方上台。要是乙方没捉住飞来的尖,则选出一名队员,把尖向锅里“介”,也就是丢,要是“介”进去了,就叫“烫死”了,则甲方仍然要下台;要是没“介”进锅里,则甲方可以打三个“眼”,也就是用尖棒打尖的一个角,尖腾空而起,打尖的人要把握时机,顺势敲击尖的中间,尽量把尖向远处开出;接着还要打第二个眼,第三个眼。打尖的人要尽量把尖打得离“锅”更远一些。然后由甲方根据打出去距离的远近来“要”。所谓“要”就是自己估计一下距离,告诉乙方。距离的测量论“丈”和“尺”。一个人匍匐在地,伸开手臂,再加上一根尖棒的长度为一丈,一个尖棒的长度为一尺,十尺为一丈。要是乙方认可了甲方“要”的数,那么这一局就是甲方赢了,赢的数量就是刚才要的数量。要是乙方不认可甲方“要”的数量,乙方就要把身体匍匐在地一丈一丈地“割”,最后不够一丈了,就要用尖棒来“割”,看有几尺。如果甲方要“冒”了,也就是没有达到你“要”的数量,那么刚才你取得的成绩就要“消了”或“连根割”,成绩作废,而且要下台,由乙方上台。要是甲方“要”的数量在“割”的数量范围内,那就接着由甲方继续开局,乙方则赚了一身泥巴。同样,要是尖“介”进去了一半,则甲方只有一个“眼”,也就是只能打一下。下面的规矩则与三个“眼”是一样的。

游戏就在这样上上下下中进行着,如果一方的分数够了一“顿”,则把整起来的“顿”数“挂在天上”,剩下的则留在地上继续累积。直到一方达到了预先定的“顿”数获胜,那么游戏才宣告结束,双方可以继续商讨再开第二局。

二、丢尖

同样是画一个锅,然后在离锅二三米的地方画一条线,或是把一堵墙作为线,人站在线外向锅里“递”尖。要是靠墙当线的话,丢尖的人,身子要笔直地贴在墙壁上,否则另一方就会提出抗议。

后面的规矩与打尖基本相似,递进去了,就烫死了,再换另一方上台。没递进去,再打一眼或是三眼。

三、撅尖

在地上用尖棒掘一个五六寸长的豁口,把尖放到上面,用尖棒用力向远处撅出。另一方则在不远处用手捉尖,捉住了对方就输了,下台换另一方。

没捉住的话,在台上的一方则把尖棒放到豁口上,另一方选一人朝尖棒上递,打中尖棒,同样要下台。没打中的话,则台上的一方,也要打三眼,后面的程序与“打尖”一样。

“尖”的三种打法,虽然各不相同,但是规则基本没大的差别。第一种打法与第三种打法基本差不多少,有一定的危险性,而第二种打法则比较安全。

打尖是一种竞技。它的吸引力在于它能够通过打尖的过程体现出一个人的力量与智慧,还有胆量,所以才能够在民间生存百年以上。但是现在,打尖这种有着百年历史的娱乐游戏活动已消失二十多年,之所以消失:一是这种游戏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二是不卫生,打一次尖,每一个孩子身上都是一身泥;三是现在的孩子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比打尖更有吸引力的娱乐活动代替了这种传统民间游戏,但是作为一种传统的民间游艺项目,它能够在民间长期流传,必然有其自身存在的价值,应当挖掘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