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独山子文史(第九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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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戈壁丹心乙烯梦(4)

自治区计委向国家计委也上报了自治区承担的4.5亿元资金筹措意向函。由自治区财政安排2.3亿元(主要从外调盐提价收入中解决),并请国家原材料投资公司安排专项边疆开发贷款2.2亿元。

三是多方邀请有关专家座谈或考察交流,学习兄弟单位前期准备工作和乙烯工程建设方面的经验。

1988年11月6日—12月28日,我和杨建国同志在北京与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计划部总经济师吴康玉、自治区计委副主任吴骧及新疆石油管理局的同志一道,分别跟齐鲁石化总公司、大庆石化总厂、抚顺石化公司、中原石油化工联合总公司的工程负责人进行座谈咨询,学习各兄弟厂石油化工项目建设中的先进经验。

11月25日,杨建国和办公室主任罗基础同志、自治区计委副主任吴骧、计委能源处处长王孝玉、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计划部总经济师吴康玉、计划部规划处林琪胜同志与外经贸部外国贷款管理司二处处长彭大福、副处长史天锡就外商的选择、贷款条件进行了座谈。

12月7日,杨建国和总公司计划部炼化处副处长蔡淑志、工程师徐熙昌在北京与大庆石化总厂技术咨询委员会专家、原总工程师王瑛同志,就石油化工项目前期程序、前期准备阶段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咨询学习。

1988年12月17日—18日,我与化工部第八设计院缪大为院长,副总工程师王立、高级工程师钟自强一行考察了齐鲁乙烯工程。就乙烯工程总体规划布局、几个重点装置的技术情况、建设指挥部分阶段机构及规模、职能等问题同他们的指挥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及计划处、合同预算处、设计管理处的领导进行了座谈取经。齐鲁30万吨乙烯工程的主体设计院就是化工部第八设计院。考察完后,我向厂里汇报了考察情况并建议选择化工部第八设计院为独山子14万吨乙烯工程的前期工作设计院,因为炼油厂总工程师张载欣同志也曾经考察过化工部第八设计院,我的建议得到了采纳。

1989年1月17日,独山子乙烯筹建处委托化工部第八设计院承担独山子14万吨乙烯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协议书在独山子签字。独山子炼油厂副厂长陈宗禹、化工部第八设计院副院长胡德银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分别签字。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从此拉开了序幕。

【第七章】快马加鞭批可研(1989.3—1990.4)

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前期工作的第三阶段,这个阶段是项目决策的关键点,是一个工程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中最繁重,最有决定意义的关键阶段。对一个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是我国从国外先进国家引进的一种科学方法,它是把一个工程建成优质项目的基础。一个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的高低取决于建设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建设条件是否优化落实,技术是否先进可靠,产品能否符合市场需求和有无竞争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否理想等等。一个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准,只是给了一个可以开展深入的可行性研究的“路条”。

可行性研究阶段概括地说是要解决建设方案优化、建厂条件落实的问题,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为此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要通过深入的市场研究进一步优化产品方案;通过原料和技术比选,确定合理建设规模的原料技术路线;从能源合理利用和节能减排方面考虑合理配置公用工程与环保安全设施;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评价等,相应落实原料、公用工程和内外资金等各项建设条件。在此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论证,到最终审批。

乙烯项目是一个技术、资金密集的大型石油化工项目,按程序要将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到国家计委,国家计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评估,然后根据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的评估意见由国家计委进行审批,计委核准后再报请国务院审批,国务院要在总理办公会议上研究讨论是否批准。一个大型的引进石油化工项目的决策过程就是这么复杂。

成立新疆乙烯工程领导小组和工程指挥部

1989年4月15日,新疆乙烯工程领导小组成立大会在乌鲁木齐人民会堂举行。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全国政协副主席王恩茂、自治区党委书记宋汉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铁木尔·达瓦买提、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黄宝璋、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新疆石油管理局党委书记张毅和自治区各有关厅、局、委、办领导;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参加人员有总经理王涛、副总经理李天相、总经济师周庆祖和有关司局的领导及石油管理局有关领导和处室的同志。独山子炼油厂参加的人员有:厂长杨生汉、副厂长、党委副书记杨建国、我和副总工程师孙永达、副总机械师陶行等同志。

新疆乙烯工程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宋汉良、王涛、铁木尔·达瓦买提

副组长:黄宝璋(常务)、李天相、张毅(常务)、邝业梅、周庆祖

成员:李虞庚、吴康玉、金燕凯、高润清、夏培青、宋世权、魏明义、安吉之、段振廷、吴骧、张竞、张正清、阿不都拉·买买提、达吾提·艾山、别克、王友三、陈月霞、杨生汉

乙烯工程领导小组成立大会结束后,马上召开了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厂长杨生汉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我汇报了资金筹措方案、工程总进度设想、外资贷款情况。会议宣布成立新疆乙烯工程指挥部。

乙烯工程指挥部成员:

总指挥:杨生汉(独山子炼油厂厂长)

副总指挥:杨建国(独山子炼油厂副书记、副厂长)

成员:殷家德(专职,自治区计委施工处处长)

王孝玉(兼任,自治区计委能源处处长)

崔光耀(独山子炼油厂副总经济师)

刘景奎(专职,新疆石油管理局炼化处副处长)

乙烯指挥部成立后,乙烯工程筹备处撤销,指挥部办公地点迁到原生活公司幼儿园办公(后来才知道,这个地方建国初期是独山子石油工人疗养院)。指挥部在这里办公3年,完成了前期工作、技术商务谈判和初步设计工作。乙烯厂办公楼竣工交付后,于1992年4月份迁到乙烯厂办公楼A楼工作。1995年底石化总厂、乙烯厂成立后,乙烯指挥部留守部分又搬到B楼办公。乙烯扩建指挥部成立后搬到乙烯厂前区建设银行二层办公,后来又搬回到B楼办公。

1989年8月10日,新疆乙烯工程指挥部领导成员职责分工:杨生汉同志负责全面工作;杨建国同志负责指挥部常务工作,兼管外事、人事等方面工作;殷家德同志负责施工及与自治区机关的联络工作;崔光耀同志负责计划、财务和经营管理工作,在杨建国同志外出期间,崔光耀同志主持指挥部日常工作;王孝玉同志负责乌鲁木齐及自治区有关协调工作;刘景奎、孙永达同志负责工艺技术工作,刘景奎同志还负责与新疆石油管理局有关部门协调联络工作;陶行同志负责机动设备及总图条件等技术业务工作;苏尔坦、周广璞同志负责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争取支持

在工程领导小组成立之前,我们就给自治区有关部门做过一次专题汇报。1989年4月8日,新疆14万吨乙烯工程汇报会在乌鲁木齐明园一招会议室召开,自治区30多个厅局委办的54位厅局长及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计划部吴康玉总经济师和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宋世权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会议由自治区计委副主任吴骧同志主持。炼油厂厂长、指挥部总指挥杨生汉同志向与会代表汇报了1984年以来,在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同志关怀下乙烯工程的筹备情况以及当前筹备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与会代表表示,一定全力以赴支持新疆乙烯工程,为工程的各项工作开绿灯。

领导小组成立后又进行了两次汇报。

第一次汇报会是在1989年5月31日召开的,会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黄宝璋在自治区政府办公楼会议室主持,总指挥杨生汉进行了工作汇报。自治区15个委、办、厅、局、公司的负责同志就供煤、供水、环保、铁路专用线建设、资金筹措、产品免税、乌市设立乙烯工程办事处用地等具体问题研究了解决办法,形成了会议纪要。

第二次汇报会是在1989年9月8日召开的,这次汇报会形成的会议纪要如下:

“1989年9月8日下午,自治区副主席、新疆乙烯工程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黄宝璋同志主持召开了新疆乙烯工程第二次工作汇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乙烯工程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及自治区计委、经委、教委、经贸厅、物资局、乌鲁木齐铁路局、人民银行、建设银行、石油管理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

会议听取了乙烯工程领导小组成员、乙烯工程指挥部总指挥杨生汉同志关于乙烯工程第二阶段工作的汇报。并就下一步工作计划和需领导小组解决的几个问题进行了研究,纪要如下:

1.会议原则同意指挥部的工作计划。初定1989年9月完成设计规划方案审查;10月召开第二次设计协调会;10月—12月赴意大利等国考察工艺技术、专利商、制造厂商等;1989年12月—1990年1月开始对外谈判;1990年1月前对外签约合同;1990年2月—3月完成总体设计审查;1990年6月召开乙烯初步设计审查会;1990年10月1日正式破土动工。

2.会议同意将乙烯工程招生530名调整为330名,其余200名调整为中专指标,为乙烯工程定向培养人才。此事由自治区计委、教委帮助解决。

3.为加快乙烯工程进度,减少中间环节,会议决定,新疆乙烯工程为自治区计划单列工程,乙烯工程所有计划直接报送自治区计委,财务报表、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直接报送自治区建行、统计局,并同时抄报新疆石油管理局及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计划部、财务部。

4.关于乙烯工程的物资供应,会议决定,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负责供应的水泥、木材,由其申请下达“上调指标”,由自治区安排供应,钢材由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直接供应。自治区负责的“三材”指标,纳入自治区分配计划。

5.会议决定,乙烯工程指挥部的2.6亿储备资金,由自治区和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联合上报国家有关部门予以解决。此事由建行新疆分行负责办理。

6.会议决定,乙烯工程工艺装置的土建及安装,由化建队伍施工;厂内外公用设施及生活设施等土建工程由自治区施工队伍承担;自治区计委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协调与监督,保证按期完成;因设备材料延误,设计施工考虑不周的工程及工期短、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和临时突击性的项目,经批准可适当保留区外施工队伍,以便突击完成。”

聘请顾问公司,编制、上报、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为了更好地建设好新疆乙烯工程,1989年4月19日,新疆乙烯工程指挥部聘请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为新疆乙烯工程顾问公司,项目负责人是王树林、张科。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在乙烯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提供了大量的咨询意见,对建成四个一流水平的工程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1989年1月11日,独山子乙烯工程筹建处委托化工部第八设计院承担新疆14万吨/年乙烯可行性研究报告协议书在独山子签字,炼油厂副厂长陈宗禹与化工部第八设计院胡德银代表双方签字。

之后,我和孙永达、陶行等指挥部工程技术人员、经济财务人员积极配合化工部第八设计院加班加点进行工作,于1989年5月13日完成了《新疆十四万吨乙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5月13日,自治区有关厅、委、局、行的23名专家领导,新疆石油管理局、克拉玛依市以及独山子炼油厂有关负责人100多人在独山子对《新疆十四万吨乙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进行内部审定。

5月15日—6月10日,在杨建国同志的领导下,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罗基础组织指挥部办公室相关人员、技术人员、化工部第八设计院技术人员和独山子印刷厂的力量全力以赴、夜以继日地突击编印《新疆十四万吨乙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这份报告近30万字,60余幅图表,重1.2公斤。全体人员坚守岗位埋头苦干,仅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完成了从初稿打印、文字数据核查修改、审定稿件、排版校对到印刷装订全过程的任务,为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按期来独山子进行评估赢得了时间。

1989年6月28日—7月1日,新疆14万吨乙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会在独山子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黄宝璋、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副总经理李天相、中咨公司化建项目部副主任沙济兴参加并主持会议。来自北京、自治区等地的专家、领导170多人参加评估。会议首先听取了化工部第八设计院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钟自强对新疆乙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简要介绍,然后组织到会专家及代表对报告中的工艺、总图、公用工程、环保及技术经济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评估论证,专家与代表充分肯定了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不断优化后建设方案的合理性和各项建设条件的落实情况,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最后一致通过了新疆14万吨乙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

欣闻乙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7月2日,全国政协副主席王恩茂和自治党委书记宋汉良亲笔为乙烯工程题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