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总体进度计划和奋斗目标
早在1990年9月7日,杨生汉厂长召集我、殷家德同志和各处室领导开会,首次提出了1994工程建成进行投料试车的设想。
1990年5月10日,乙烯合同草签之后,预计聚乙烯、聚丙烯和乙二醇6月份可签合同。在这种形势下,指挥部反复研究了总体进度计划,又一次提出了力争1994年底建成的奋斗目标。
1991年6月3日至4日,总指挥杨生汉又带领副总指挥王德成、副总工程师赵至善和设管处同志一行5人去成都,与化八院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商量总体部署意见和目标,意见取得一致后,向自治区和总公司汇报了总体进度目标并取得了支持。即:从1991年5月10日,乙烯装置草签合同之日定为合同生效之日,至1994年9月建成,总周期39个月,其他装置进度与乙烯装置同步。
8月13日—14日,新疆乙烯工程领导小组第三次(扩大)会议在乌鲁木齐新疆人民会堂隆重召开。全国政协副主席王恩茂、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总经理王涛、自治区党委书记宋汉良、自治区主席铁木尔·达瓦买提、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张毅、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副总经理李天相、总经济师周庆祖、总会计师李长林、新疆石油管理局党委书记谢志强等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化工部副部长潘连生也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议增补调整了领导小组部分领导和成员,宣布了自治区党委关于成立新疆乙烯工程指挥部临时党委的决定,听取了乙烯工程指挥部自领导小组第二次(扩大)会议以来的工作汇报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意见,听取了指挥部外事工作情况和工程总进度安排及1991年、1992年基建计划汇报,听取了化工部第八设计院初步总概算及控制原则的汇报。
与会人员分组分别对会议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审议并确定了初步总概算及其控制原则。会议对需要领导小组解决的独山子对外开放、通讯、劳资等项具体问题进行了研究并确定了解决办法,会议形成了纪要。会上,自治区和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审议并签订了《合资建设新疆14万吨/年乙烯工程协议书》。会议确定了工程奋斗目标:投资力求省,确保“九四·九”,严把质量关,工程创一流。
1992年6月8日,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张毅同志受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委托,专程赴京与石油天然气总公司领导商定乙烯工程领导小组第四次(扩大)会议和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乙烯装置合同草签仪式的议程,并研究了工程投资包干协议书。之后,张毅副主席冒着炎热天气先后拜访了国家13个部、委、办、厅、局、公司、银行,通报了新疆乙烯工程的进展情况,发送了参加领导小组第四次(扩大)会议和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乙烯装置合同草签仪式的邀请函。
初步设计严格审查,工程开工具备条件
工程初步设计(国外称基础设计,但比国内的初步设计浅一点)工作,是整个设计工作的第一阶段,是施工图设计(国外称详细设计)的基础,是施工图设计的骨架。初步设计工作质量关系到详细设计质量,关系到工程质量。抓住了初步设计就是抓住了设计工作的牛鼻子。在这个阶段,指挥部以赵至善、孙永达、陶行、黄汉金、刘吉法为首的工程技术人员,带领一帮年轻的工程技术人员积极配合化工部第八设计院与寰球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扎扎实实地开展初步设计工作,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与自治区组织了审查,认真把关。
1991年7月7日—17日,为期10天的新疆乙烯工程聚丙烯装置设计条件会在北京圆满结束。参加这次会议的单位有:意大利泰克尼蒙特工程公司、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铁道部运输局及大件运输办公室、化工部第七化工建筑公司、新疆独山子乙烯工程指挥部等。这次会议是履行中外双方关于聚丙烯装置合同的第一个步骤,会议就聚丙烯装置的基础条件所遵循的原则标准规范进行了讨论。会议先由外商进行全面的技术介绍,接着分6个组就解决设备的交货状态及移交方式、装置建设总进度、大件设备的运输以及对施工的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地讨论,双方达成了协议13项。
7月25日—27日,新疆独山子乙烯工程总概算预审会议在四川成都召开,指挥部副总指挥殷家德主持会议,副总工程师赵至善、设管处副处长冯骏等同志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自治区计委设管处处长张家祥、定额站站长杨启良、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基建局设管处处长龙庆晏以及化八院的有关设计人员。
8月16日,化工部第三设计院院长李德辉来独山子考察乙烯工程污水处理及排放情况,指挥部副总工程师刘斗胆,设管处有关领导及环保、污水处理的有关人员同李院长进行了座谈,对各装置污水处理的设计、排放问题进行了讨论。
8月25日—29日,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基建局和自治区计委在独山子主持召开了新疆乙烯工程初步设计第一阶段审查会。会议按照乙烯工程领导小组第三次(扩大)会议关于进一步控制概算的要求,认真审查了17个单项工程的初步设计,通过了其中14项的设计审查,对其余30个单项提出了加强控制的原则要求。会议讨论确定了全厂总平面布置和总流程。自治区副主席王友三同志到会作了重要指示,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张毅也参加了会议。总公司和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院百余名领导、专家参加了审查。总公司还专门聘请了中石化、化工部等部门的20多位专家参加了审查,承担乙烯工程设计任务的16家设计院也委派了近百名骨干专家,由主管领导率队参加了审查。化八院党委书记付永泉、副院长胡德银、寰球公司副总经理刘志云、齐鲁院副院长潘德晓等领导率队参加了审查会。此次会议是独山子14万吨乙烯工程转入建设阶段的一次关键性会议。审查结束时我在闭幕会上讲了话。总结了审查会的成果,对专家、领导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标——年底完成初步设计,1992年元月份进行初步设计第二阶段审查。鼓励设计者加倍努力,实现领导小组提出的“投资力求省,确保‘九四·九’,严把质量关,工程创一流”奋斗目标。
8月30日,指挥部和主体设计院化工部第八设计院借各设计院代表参加初步设计审查会汇聚独山子之际,主持召开了第三次设计协调会议。会上,各设计院专业人员进行了对口讨论。对设计中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了意见,统一了认识。化八院对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向各兄弟院作了解释,给予了明确答复。
10月18日—25日,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新疆乙烯工程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张毅率乙烯工程指挥部有关领导赴成都化工部第八设计院,与化八院就新疆乙烯工程第二阶段初设审查与设计进度安排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协商。指挥部副总指挥殷家德、设管处处长王增贵等有关领导与总体设计院院长缪大为、党委书记付永泉、副院长胡德银、陈安容、邹德富、党委副书记王维义、副总工程师王立等领导和专家共同参加了协商会议。
11月14日,杨生汉同志主持召开了乙烯后加工项目方案讨论会,独炼厂、乙烯工程指挥部及市政系统的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刘志泉同志传达了王涛总经理关于在独山子建设乙烯后加工厂的指示。与会者一致认为这是总公司对边疆地区石油化工的极大支持和关怀,一定要把后加工项目方案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好。会议决定年底前拿出6个项目报告,力争1994年9月份和乙烯厂同步建成投产。
12月4日,乙烯工程生活区初步设计预审会在乌鲁木齐市召开,会议由副总指挥殷家德同志主持。新疆建勘院、兵团设计院一分院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12月7日,在指挥部的组织下,由自治区区内外勘测设计单位的专家组成的评委会,在乌鲁木齐市对新疆综合勘察院完成的《新疆独山子乙烯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进行了评审,指挥部副总指挥殷家德同志主持了会议。会议认为详勘报告依据设计单位提出的勘察技术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范,采用多种勘测手段,在实测数据基础上提出的一份能满足设计要求的勘察报告。评审组认为报告进行部分补充、修改后可提供设计使用。详勘报告的通过保证了向国内外设计院按时提供地质基础数据资料,以便及时进行施工图设计。
12月23日—28日,指挥部副总机械师黄汉金、机动处副处长高辉亮以及设管处有关人员一行5人,会同化工部第八设计院空分装置组8位同志前往浙江杭州市参加由中国空分设备集团公司组织的空分装置初步设计方案(工艺设备部分)审查会。会议对空分装置的工艺流程、设备配套优化和专业问题进行了审查论证,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会后,由黄汉金同志组织,指挥部有关负责同志与化八院空分装置组就设计程序、施工图纸交付时间等问题进行协调并做出了具体安排。
1992年1月22日—26日,新疆独山子乙烯工程初步设计(第二阶段)审查会在西安止园饭店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王乐泉、政协副主席张毅;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副总经理李天相、总经济师周庆祖等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总公司还专门邀请了25名高级石化专家参加了审查。参加审查会的还有自治区、总公司有关部门,化八院等17家设计院以及各施工单位、工程指挥部245名领导、专家和技术人员。我和指挥部的领导杨生汉、杨建国、李汉文、孙永达、陶行参加了初设审查会。会议对34个单项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认真审查。在第一阶段审查会确定的总平面、总流程的基础上,第二阶段审查会议最后确定了乙烯工程总占地面积、总定员、总概算。会议一致通过了审查意见并形成了会议纪要,并当即形成了自治区与总公司对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文稿。至此,新疆独山子14万吨乙烯工程48个单项的初步设计全部审查通过。
1992年1月26日,自治区与总公司以新政函(1992)19号文,对新疆独山子14万吨乙烯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①乙烯裂解装置:年产乙烯14万吨、丙烯7万吨;②聚乙烯装置:年产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和高密度聚乙烯12万吨;③聚丙烯装置:年产聚丙烯7万吨;④丁二烯装置:年产丁二烯2.5万吨;⑤乙二醇装置:年产乙二醇4万吨;⑥MTBE/丁烯—1装置:年产甲基叔丁基醚2.5万吨、丁烯—1 1万吨;⑦顺丁橡胶装置:年产顺丁橡胶2万吨;⑧甲醇装置:年产甲醇3万吨;⑨塑料成型加工装置:年产薄膜及制品等1万吨(此次审查批准年产薄膜2500吨,制品1500吨),以及全厂辅助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厂外工程及生活服务工程等。
二、核定总占地面积198公顷,其中厂区占地117公顷,厂外工程占地55.66公顷,生活区占地24公顷,其他用地1.34公顷,总占地面积未包括废水排蓄工程占地。
三、核定总建筑面积30.75万平方米,其中生产性建筑17.65万平方米,生活性建筑13.1万平方米(本期建设8万平方米)。
四、核定生产总定员4218人。
五、核定工程总概算376234万元人民币,其中含外汇39500万美元。概算中不含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及引进设备、材料的关税和增值税,鉴于该工程地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建议向有关部门申请豁免。包括建设期贷款利息43361万元,流动资金8000万元,该工程总投资427595万元人民币。
六、工程建设中凡涉及到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产品方案、总工艺、总平面、取费标准等改变及使用预备费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一次审查意见与第二次审查意见有出入时,以第二次审查意见为准。
为了节约投资,初步设计批准生活性建筑面积13.1万平方米,本期先建设8万平方米。总公司基建局金燕凯局长批准生活区道路建9米宽。杨厂长说:“9米宽太窄,不给钱我们按15米宽设计,先建9米,将来有了钱再完善那6米。”今天看来,15米也不宽,现在独山子有十几路公交车,很多职工都开私家车上班,这充分说明杨厂长非常有远见。
1992年1月25日,乙烯工程第二阶段初设审查会后,指挥部在西安召开了第四次设计协调会,对各设计院全面部署了施工图设计进度要求。指挥部计划1992年4月份铺设地下管网,国内工程破土动工,7月份国外装置破土动工。
5月18日,赴英国参加承包商设计联络的乙烯指挥部设计管理处处长王增贵一行带回了乙烯装置总平面图和11座塔、5台裂解炉、4台容器、20余台换热器等45项单设备基础白图,解决了工程建设急需。
11月28日,根据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王涛总经理10月30日关于在乙烯厂就地搞塑料加工装置的指示精神,指挥部领导布置了编写后加工产品方案的任务。成型加工的同志到自治区计委等14个部门和单位,对自治区的塑料市场做了进一步的调查,返回独山子后按时完成了编写产品方案的任务,一共做了16种产品的方案,并对每种产品做了投资估算和经济效益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