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范思哲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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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小妹失踪(1)

我有两年多没来王汉林家了。他还是老样子,肥头大耳,走路像胖鸭似的左摇右摆。而且也还是脖子上挂粗项链,指头上套方戒指,不过那项链和戒指都不是以前的了。现在他还我叫大姐,叫我喝咖啡,叫我慢慢喝。他的房子又装修过一回,变成欧式风格使我吃惊不小。

仔细观赏这客厅里的灯饰墙饰,以及半裸在墙体外面的粉白庭柱,心里有美中不足的感觉。而我明白这种感觉是在我看着王汉林的稀发脑壳,看着他粗手粗脚给我倒咖啡时产生的。显然他的粗鄙相貌有损于这客厅的视觉效果。我心里明白,王汉林之所以把这套坐落在郊外的别墅房子,装修得如此美仑美奂,为的是要跟那个女人结婚。

据说那个女人在上海读过书,读的是法文并去过法国。

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我妹妹失踪前的一个下午。

当时她穿一条碎花长裙,坐在王汉林的经理室里跟王汉林说话。老实讲,我得承认她是那种对男人,尤其是对中年男人,有持久魅力的成熟女子。虽然她的相貌不及我妹妹漂亮,但有我妹妹从未有过的那种优雅气质。我能想象她在这套房子里穿怎样的睡衣睡觉,或者请怎样的客人来这儿做客。我猜想她的客人当以画家、作家或音乐家居多。当然更关键的是,她比我妹妹聪明,而且不知聪明多少倍。她将我妹妹取而代之不露蛛丝马迹。我确信她是害死我妹妹的元凶,但至今没找到任何支持这个想法的证据。事实上,我连我妹妹到底死没死也无法肯定。

我猜此刻那个女人就在楼上,而不是王汉林所说的到上海会朋友去了。她屡次回避我是怕我看出破绽,怕凶案败露被绳之以法。我能想象她正如何心神不安地等待我告辞离去,甚至能感觉到她因这种不安而呼吸异常。

喝完咖啡王汉林带我去他家的地下室。

妈呀,我的老天。这儿乱七八糟,而且气味很重,简直跟城外的露天垃圾场一样龌龊难闻。事实上,王汉林就是把它当垃圾场堆我妹妹的衣物的。我妹妹各式各样的外套,各式各样的鞋子,还有各式各样的化妆品,堆满了整个地下室。

“除了电脑,”王汉林问我,“是不是还有别的什么东西大姐你看得上眼?”

这个地下室很大,开了两盏灯仍光线昏暗。王汉林所指的那台电脑被扔在墙根处,上面堆了几双我妹妹的绣花白袜,和一些大都只穿过一回两回的长裙短裙。我想那些裙子给我女儿穿正合适,可我只要那台电脑。

王汉林答应明天用车把它送到我家,我代女儿谢谢他。

我想这儿的东西明天都要被搬走。也就是说,凡是能够表示我妹妹在这套房子里住过的所有痕迹,自明天起将不复存在。

跟王汉林告辞之后,我骑车骑了半个多钟头才到家,这时我女儿已经自己洗了澡上床睡觉了,我丈夫陈剑清还在灯下给学生批作业。

“王汉林没对你下毒手?”他转身问我。

“发神经病啦?”我给他一记指栗敲他的头。“是不是也巴我早点死,也可以找一个像周琴媛那样的做老婆?”

“我可没指望有王汉林那份艳福。”

“因为你没王汉林有钱。”

我知道陈剑清样样事情都比我懂。他脱口说出氰化物在人体中的溶解速度,或者尸体在河水中腐烂后的尸斑颜色,总是跟我去查了百科全书查到的相同。因此他不认为我妹妹的失踪跟周琴媛有关,就不免使我怀疑我的直觉有问题。他对我的解释是,我妹妹跟了一个比王汉林更有钱的出国玩去了。他担心的不是我妹妹生死不明,而是我成天想这件事想出毛病来。

以前我曾去过市检察院。我有个中学同学在那儿当起诉科科长。我请他吃饭的时候,问他能不能叫公安局立案查找我妹妹。他以为帮得上忙,就说这是小事一桩,直到我说我妹妹是在上海失踪的,才面露难色,抱歉鞭长莫及。

“你真要王汉林的电脑?”陈剑清问我。他觉得我拿王汉林家的东西给他丢面子。

“那台电脑是小妹的,”我说,“电脑里可能有线索可查。”

次日王汉林如约给我送来电脑,并在我家吃了饭才走。我想他之所以现在还跟我们来往,并非念及我妹妹曾与他同床共衾七八年。我知道这家伙精明过人,不会轻易违背他的处世原则。他的处世原则是: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作为本地最成功的涂料批发商之一,他从未得罪过不必得罪的人。今晚陈剑清学校里有事没回来吃饭,不然又要跟陈剑清下棋下到半夜。他明白陈剑清做校长是指日可待的事。

王汉林对我妹妹情寡意薄并不奇怪。他从我家把我妹妹接过去,就跟上八佰伴买一台纯平彩电一样随便。他有钱买昂贵家电,也有钱娶漂亮女人。他花在我妹妹身上的钱当以百万计。我曾替我妹妹担心,怕王汉林在外头拈花惹草,搞得家里鸡犬不宁,可相反只是我妹妹时有绯闻,常惹王汉林不快。我猜我妹妹莫明失踪,王汉林自是大喜过望。所以他跟周琴媛的同居,也就变得顺理成章且无可指摘。不过即使我妹妹是在本地而不是在上海失踪的,而且即使她在上海给王汉林打电话时我不在场,我也不会怀疑王汉林杀我妹妹。我知道王汉林是聪明人,即使分一半家产给我妹妹,也不会起杀心自掘坟墓。

所以我认为我妹妹的失踪或者死亡,只跟周琴媛有关。显然这个女人跟王汉林结婚,是看上了王汉林的丰厚家产,而不是他那个总拉不上裤腰的啤酒肚子。当初我妹妹要嫁给王汉林,远不如现在周琴媛要嫁给他使我吃惊不解。因为我妹妹生性轻浮,做事草率,不像周琴媛那样沉着稳重。在我看来,这个颇有教养的女人在深思熟虑后,要跟王汉林这样的粗鄙男人结婚,说明她是什么龌龊事情都会去做,而且做起来滴水不漏。也许她以前就犯过杀人罪。

本地公安局给我们证实了我妹妹的电话是从上海打来的,但拒绝为此事立案侦查。在他们眼里这种事情不值得大惊小怪,就像医院里的医生一样,天天都看到死人,对此早习以为常。我自己旁敲侧击地问过几个人,他们都证明周琴媛在我妹妹的手机不接我的电话之前,没离开本市半步,但这并未消除我对她的怀疑。

小妹留在电脑里的信全被删掉了,幸好她给别人发email所用的地址簿,还悄悄隐在邮件收发器中能查到。那个地址簿上有五个男人的名字,于是我拿我自己的匿名,用我单位的上网账号──这多少也算犯罪,但比起谋财害命来,就微不足道──分别给这五个人寄去一封内容相同的电子邮件。我在信中自称是一个守寡不久的少,哀叹命运对我不公,并渴求有人替我排遣寂寞。次日上午,就有三个男人从网上给我回了信。其中一个只问我性不性感,没写第二句话。另一个则远在大洋彼岸的加拿大,他的电子信是用英文写的,查了半天词典,才明白他是问我打算不打算去多伦多。最后一封信是一个自称是小说家的男人写的,其文字流畅且文采飞扬。

于是我给他们都回了信。我写到我身旁不乏有意于我的年轻男子,但一个都看不上眼的时候,自己也臊得脸红起来。我给那个小说家的信写得特别长,我猜他结识过许多女人但从未结过婚。

到了第三天,另两个也来信了。他们一个在北京,一个在深圳。其中一个还从网上寄来他的照片。那人块头很大,穿一身花里胡哨的西装,要多恶心有多恶心。

进而我告诉他们我所居住的城市,并对他们每个人都表示同样的谢意,感谢他们慷慨抚慰一颗陌生女人的寂寞的心。

我知道这五个男人都跟我妹妹通过信。我惊讶我妹妹居然能看懂英文,跟一个只会写英文的加拿大华人交了朋友。不过一想到她学电脑学得很快,所以觉得她连蒙带猜懂几个英文字也并非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