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范思哲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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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我的情人(1)

来上海两年了才慢慢喜欢这座南方城市。

我总是一个人上街。我发现上海最安静的一个去处是南京路上的美术馆,所以常常一个人在这里待半天。虽然咫尺之外的那条大街总是车水马龙熙来攘往,但这座高大的西式楼房,却安静得掉一颗针都听得见;即使到了周末,也没几个人进来。

我喜欢这座楼房的庄重安详。以前这是跑马总会的房子。从照片上看,有跑马场的时候这一带还没繁华起来,甚至看上去有点荒郊野地样子,至少不像现在这样每一寸土地每一棵小草都被精心设计过好几遍。周围的每一座高楼都挂着商业广告,红红绿绿的好不热闹,唯独这座老房子,默默躲在树丛中。

有时一个人坐在四楼看秦腔皮影录像,一面看一面掉眼泪。虽然自己是西安人,但以前并不喜欢听陕西的秦腔,觉得它太吵,干嚎一样像捆在杀猪凳上的公猪死命叫唤,只有来到异乡,才觉得乡音亲切,看秦腔皮影看不够,几次到清馆时间,才起身往外走。

此刻我在二楼看一幅馆藏油画。画家的名字很陌生,但这幅画儿画得不错。泥泞的河堤在荒草中拐弯远去,天空时明时暗,仿佛蕴蓄着可怕的躁动。因为不知道其躁动源于何处,亦不知它有多大威力,所以觉得害怕。

另一个看画的走过来,朝这边慢慢走来。

记不得这是第几次见到他了。这人很年轻,样子很帅。虽然短袖圆领衫上印着一行花体法文,牛仔裤上贴满了大小口袋,看上去新潮摇滚,一副对啥事都满不在乎的样子,其实脸相很嫩,好像一说话就会脸红。

像以前一样,我朝他点点头,等他走过去。我自己要在这幅油画跟前再站一会儿。每每看到一幅喜欢的画,总要反复品味,胡乱想象。来一次看一两幅就够了,不必面面俱到全看完。

“你好。”

听到说话声音,才发觉他刚才一直在看我,而不是看那幅画。这声音仿佛是从天花板上传来的,这才注意到他个头很高,得仰起脸跟他说话。

这人果然腼腆,脸红得像喝了红酒似的红到脖根。

“是学画画的?”我问他。“见你经常来这儿。”一面说一面往后退,免得老仰起脸叫脖子发酸。

“喜欢看,自己不画。”

“我也是。”我对他说。

他请我吃饭,我点头答应。

这是我来上海两年第一次跟外人单独吃饭。

也许他看出我不是那种拒陌生男子于千里之外的年长女人,就跟我很快熟悉起来。我们一面喝红酒一面闲聊,好像早就认识一样。他说他的事情时我看着他的脸,看到他不再脸红为止。我问他是不是在学校里打过篮球,他说是,打过三年中锋。

南方人的皮肤就是好,男人也白白的,我喜欢他脸上及胳膊上的那种白里透红的健康肤色,当然也喜欢跟他单独说话。要知道这两年来除了那个小保姆外,我几乎没跟一个外人单独闲聊过。

他读过硕士我也读过。

他搞过程序设计我也搞过。

不同的是,眼下他正担任一家德国软件商的驻沪高级代理,而我则是个啥也不干的家庭妇女。他说他有女朋友了,正有待结婚。

“一定又年轻又漂亮?”我奉承道。

“还可以吧。”

“在我看来,”我直截了当地问,“你不是因为无聊才请我吃饭,一定另有原因对不对?”

“为什么?”他反问道。

“因为你不是那种喜欢同时跟几个女人亲密交往的男孩。”

他突然低下头,沉默起来。看来他性格中缺乏幽默元素,不懂得如何拿别的话题把自己从尴尬中解脱出来,一时茫然失神。

“你说得对。”隔了好久他才抬头看我,看我的脸。“也许这么做不妥当……”迟疑了片刻又说,“但……还是想跟你讲这件事……这跟我没关系,但对你很重要。”

“什么事你说。”

“你先生在外面有好几个女人。”

“这我知道。”

马建国娶我之前,就事先跟我申明过他好的就是这档子事。他有万贯家产,有钱同时有好几个女人,有钱娶一个女硕士当老婆随处张扬,而这个女硕士就是我。现在我无法向你描述那个叫欧阳亚平的高个男孩,见我平静说话时的痛苦表情。仿佛我是他的姐姐他不能不管,或者认为我的堕落与他有关。不是拿硕士名头找一个好工作,而是拿它找一个有钱的老公,这从经济角度讲一点没错,但道德方面的缺失,就难以估量了。幸好现在的人特别宽容,对日甚一日的道德缺失并不在意,所以我这种事早屡见不鲜,欧阳亚平不该大惊小怪。

我不习惯跟别人讨论我的私生活,所以那顿晚餐我们不欢而散。若不是一周后再次见到那个男孩,我想这年年底的那桩惨案不会发生。

那天晚上,马建国带我参加一个商务晚宴。我穿的是刚买的一件法国晚礼服。低领,黑色,腰围正好,胸围也正好,就像法国人专门给我订做的一样合身。肥头大耳的马建国总是这样,将指头一样粗的金项链挂在胸口,而且每一个指头上都箍一颗白金钻戒,一面抽嘴里的烟,一面挽住我的胳膊,摇摇摆摆往餐厅包厢走。

马建国被主人尊为主客坐在上首。作为投资商他财大气粗,斗酒的时候总是喝五吆六且满口脏话。欧阳亚平坐在我对面,他是主人请来当技术顾问的。我敢肯定他跟马建国讲了半天的那个网络平台构想,马建国没听懂半句。不过马建国有马建国的一套。他一向凭直觉投钱,该往哪儿投,或者不往哪儿投,很少失误。

欧阳亚平在敬酒时看了我一眼,像陌生人一样冷淡,只当从没见过面。

“我老婆跟你一样,”马建国对他说,“也是研究生出身。”

这时我注意到欧阳亚平突然脸色发白,身子抖了一下,好像不胜酒力了。于是我劝马建国别给欧阳倒酒了,马建国瞪了我一眼。

“这是男人的事你少管。”

欧阳亚平一饮而尽。

我猜那天他喝醉了。

果真醉了。

我们又一次见面还是在美术馆。后来我才知道,以前欧阳亚平来这儿只是想跟我搭上话,不是来这儿看油画或水粉画的。

我们还是在老地方吃饭,这回我买单。

上海的饭馆大都讲究时尚、品味及情调,不像西安的只门前支一口大锅,烩一碗羊肉泡馍随你蹲哪旮旯吃。这儿挂的是怀斯的画。我特别喜欢这位美国乡土画家所画的《情人》。那是我看到的最好的一幅画。它的原画在上海博物馆展出时,我在那边待了一整天;一会儿上去看一下,一会儿又上去看,舍不得走。

“我以为我们不会见面了。”我对欧阳说。

“现在我有求于你,怎能不跟你见面?”

“有求于我?”这叫我吃惊。

“没错。”

也许他就是这种人,跟你熟悉了才会跟你说笑话,以后不再腼腆害羞。

“跟我讲讲你有求于我啥?”

“让我做你的男人好吗?”

“蜻蜓点水一样的男人?”

没想到他会找我这种女人做情人。

“不,”他摇摇头,“让我做你的丈夫,合法丈夫。以后我们在一起,而且永远在一起。”

“你喝多了吧?”我拿起酒瓶,看看瓶子里的酒浅下去多少。“是不是醉过一回酒量就小了?”我皱起眉头,一脸不快。“别以为我跟一个粗俗男人结婚,就可以跟我胡说八道。我不喜欢男女间的感情游戏。在这方面我不想得到什么,也不想失去什么。今天我把话说在头里,免得你白费心思。”

“可我是当真的。”他神情庄重。

“你说过你有女朋友了,正准备跟她结婚。”我提醒他道。

“已经分手了。”

“什么时候?”

“昨天晚上。”

欧阳亚平的女朋友比欧阳还年轻,好像才十八九岁的样子。我说我得跟你女朋友见一次面,结果次日下午就见到了。我单独约她到新天地一家咖啡馆喝咖啡。这女孩脸色疲惫,好像仍处在失恋的阴影中没走出来。

“气死我了,”她突然哈哈大笑,“应该是我先跟他说分手,而不是他先跟我说。”

“欧阳只是一时糊涂,”我说,“他提起你的时候仍一往情深。”

“这不对。”女孩摇摇头,脸色又严肃起来。她很漂亮,小口,大眼睛,真眉毛,好一个光彩照人的江南女孩。“假如没见到你,”她对我说,“我会一直像你那样想。其实这家伙不是犯糊涂,而是老谋深算。他看起来样子很傻,实际上精明得很。”

“没听明白。”我坦率承认。

“有些男人会有恋母情结。”她开始给我讲性心理学。“比如小时候见过母亲洗澡,比如到了上学年龄了还跟母亲睡同一张床;再比如,父亲总是像恶神一样骂他打他,而母亲则百般护着他。有这种背景的男人,往往喜欢比自己年纪大的女人……”

“可欧阳也喜欢过你呀。”我打断她的话。

“那是因为以前没碰到像你这样的女人。”

“你认为我是怎样的女人呢?”

“我记得你说过你比他大十岁对不对?这个年纪对他正适合。比这大的话,那种事会结束得早他受不了。要是比这小呢?仍觉得过于年轻,过于单纯,像嫩蒜苗一样,虽然味道新鲜,但没啥嚼头,不能老含在嘴里,不能像含青橄榄一样含一天还有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