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是一只讨人喜欢的长毛狗,它愿意跟小主人马莉一同被闹钟吵醒,天不亮就快活地摇头摆尾,蹲在床前的波斯地毯上脉脉含情看马莉。马莉已经懂得害羞,顺手拿起枕边的布袋熊砸哈里。“滚出去哈里,别看我穿衣服。”
闹钟声音从门缝间传出来,传到隔壁屋里,于是马道明拿开妻子搭在他身上的一只胳膊,也坐起来穿衣服。妻子也醒了,也像哈里看马莉一样脉脉含情看着他。同时把手伸到他衣服里面,抚摸他那宽厚结实的胸脯,这成了每日早上的习惯。
马道明轻轻敲女儿的门。“莉莉起来没有?”
“爸爸别进来,我还没穿裤子呢。”女儿慌忙惊叫。
哈里咬马道明的裤腿,不让马道明打开刚被它关上的这扇门。
跟所有家里有小孩上学的家庭一样,马道明家的灯也亮得特别早。小孩上的是本市最棒的一所小学,跨了好几个学区离家特别远,所以每日上学要有人送。不过只要没去外地,不论晚上多晚回家,马道明总是跟女儿一同起床,亲自送她去学校,这也成了习惯。
“你昨晚回来的时候是一点五十五分。”他妻子陈娟说。
“可能今天回来更晚。”他看着妻子的梳妆镜系领带。
接着陈娟也起来了,起来给他们弄早餐。
她是一个相貌平常的女人,说不上漂亮,但也说不上不漂亮。自打有小孩后就辞职待在家里带小孩,拿她年轻时辛苦得来的硕士身份以及与之对应的丰富知识和敏锐智慧,精心养育女儿马莉。她生性平和,不认为这世上的哪件事比带小孩更重要,但也不认为哪件事不及小孩重要。对她来说,只有手头正在做的事才要用心去做。比如给小孩烧牛奶,给丈夫煮咖啡,这是她每日早上专心致志去做的一件事。
她的沉稳气质,往往敌过比她漂亮得多的年轻女子,深受Party男士尊敬。不过也有人觉得她缺乏性感,不解时尚,为她过于矮小替她惋惜,这从他们看她的怜悯目光里看得出来。不跟马道明在一起还不觉得,要是看到他们夫妻俩一同逛街时,一个高大壮实,一个低矮纤弱,就觉得不能配到一起去。可是看人家照样手拉手亲热说话,而且给人看见的时候是这样,没人看见的时候也这样,也就无话可说了。
开了门女儿要走了,哈里给女儿拿鞋子,陈娟给丈夫拿。
哈里汪汪叫了两下,陈娟Byebye两声。
关上门哈里趴在地毯上呼呼补觉,陈娟开始拿拖把拖地。
“爸爸,你猜我们班有几个人没去过泰国?”女儿在车子里跟父亲说话。车子发动起来,暖气也打上来了,所以外面下雪了也不觉得冷。
“猜不出来。”马道明摇摇头。他只知道自己的女儿不在那几个之列。
“三个。”女儿伸出胖乎乎的手指头。“就三个了。”
因为地面温度不低,所以马路上虽然全是雪,但没上冻,轮胎不用加防滑链。
“瑶瑶前天逃课。”女儿说起另一件事。“申屠老师把他骂了一顿,他爸还打了他。”
“那么瑶瑶为啥逃课呢?”
“他叫他爸买宝马他爸不同意。”
“那么他为啥要他爸买宝马呢?”
“因为珊珊家买了宝马,现在珊珊也坐宝马去学校,所以瑶瑶在家里闹,也要他爸买宝马。他爸没去买他就逃课了,打的到市里打游戏机去。”
“要是我们家也没宝马的话,你会不会也像瑶瑶一样逃课?”
“不会,爸爸。”女儿说,“我喜欢上学,不喜欢逃课。”
“好孩子。”
学校坐落在郊外的一个僻静山坞里,学生可以住校,也可以不住校。马道明已经跟女儿商量通了,待女儿明年读四年级的时候让她住校,每周只周末回家一次。到时候,她母亲就可以脱出身子做自己的事。这几年陈娟只给本地晚报写写豆腐块大小的家教文章,如果有自己的时间,马道明想,她会搞服装设计,不然搞网页制作,他知道妻子跟他一样,不论搞啥,都搞得出名堂。
顺着车流进山,再顺着车流出来。早上有雾,所以天亮了还打着前灯后灯,也不敢跑快。现在马道明才觉得又困又乏,一面开车一面点烟抽。那两个北京人是夜猫子,天一黑就眼睛发亮,突然来精神了。什么唱歌啦跳舞啦找女人啦,忙不停当。因为人家是客人你是主人,你不能把人家撂在外面顾自回家对不对?幸好他们订了明天的机票明天就走,顶多再折腾一个晚上。
马道明的办公室在闹市中心的一座高楼里。车子滑入地下停车场,停在靠电梯的一个车位上。然后拿包下车,进电梯上三十八楼。楼道里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马道明拿钥匙开门。有沙发的外屋有淡淡的香水味,那是小孙喜欢的一种意大利香水。
里屋也有沙发,扔下包躺了下去,一会就睡着了。
当他听到小孙在外面拿钥匙插锁孔的声音时,立刻从沙发上鱼跃而起,往经理桌那边坐。看看表,已经睡了一个半小时,觉得精神好多了。
小孙像往日一样恭敬叫他马总,脸色平静好像忘了昨晚的事。
马道明也照旧温和跟她说话,一一交待今日的各项要务。
“晚上还要陪北京人吃饭。”
“我知道。”小孙点点头。
“假如你觉得昨晚那种场合使你难堪,受不了,你跟我讲。”
“没事马总。”
嘴上说没事,可眼眶里淌眼泪了。这姑娘长发披肩,面孔秀气,刚从学校毕业清纯亮丽,来马道明这儿才两星期。你必须找一个这样的姑娘,一是漂亮迷人,二是会喝白酒,三是伶俐乖巧,陪各色客人吃饭都应付裕如。假若小孙应付不了那种场面,只好请她另作高就,再找合适的,直到找着为止。
说好只陪客人吃饭,吃完就走,饭后由马道明一个人陪。
小孙毕竟在上海读过书,人也聪明,很会适应环境,适者生存嘛。今晚她就从容得多,酒也没给多灌,脸也没给多摸,还照样叫北京人有说有笑没冷场。
客人上洗手间的时候,马道明沉下脸一语不发。
“怎么啦马总?”小孙轻声问他。
“没事。”
“合同签不下来?”
“不会。”
“你好像不舒服马总?”
刚才马道明突然想起蓉儿来。他的手下把丁蓉叫蓉儿,所以马道明也跟着那伙年轻人这么叫她。也许就喜欢蓉儿这样的姑娘,看上去挺顺眼的,因此这回招来顶蓉儿的小孙跟蓉儿很像,活脱脱一个模子里出来的。他明白不能留蓉儿了,不然就要出事。上个月蓉儿悄悄走了,走之前一起喝了一下午咖啡。
饭后小孙跟北京人道别,北京人叫小孙到北京去玩,一面说一面捏疼小孙的手。
车子驶出酒店门厅,拐上两旁是梧桐树的宽阔大道。一出城门就钻进树林里,万籁俱寂中惊扰了林子里的夜眠鸟。有只乌鸦从车头扑翅飞过,呱呱怪叫了两声刺耳难听。这边的雪比城里的厚,但早有人把车道扫得干干净净,车子很好走。
那两个北京人没昨晚喝得多,所以神志还清楚,说话不结巴。
“你看还是马道明厉害,三头两头换漂亮妞。”坐前面的说。
“要是咱跟他一样有钱,咱也这么干。”后面那个说。
“你下辈子吧。”
“我窝囊你也不咋的,你我都胆子小,只好拿死工资看人家发财。”
“喂马道明,”坐前面的问,“你在学校里学的是啥?”
“哲学。”
“辩证法?”
“没错。”
“怪不得你能搞大。”
议论了一通黑格尔和马克思之后,回头又议论起刚才那个话题:丁蓉和小孙孰优孰劣。一个说丁蓉皮肤好,另一个说小孙皮肤好,争得面红耳赤。幸亏车子停下来了,不然还要争下去。
掩隐在枫树林里的这座白荻山庄,是马道明常来的一个地方。
二楼上的三个房间亮着灯。
服务台给马道明三把门钥匙。
像昨晚一样,北京人先来马道明的房间看马道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