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范思哲香水
17135600000011

第11章 红衣杀手(2)

“是的。”这个女护士紧张不安。“我去厕所间发现她倒在地上。我认识这个女孩。她母亲得了肾病,这几天整夜整夜地陪病人,看上去身心疲惫,脸色难看。我以为她累垮了,晕倒在厕所里,哪想到她死了,给人勒死了。”

“你听没听到什么可疑的声音?”我例行公事地问。

“唉,该我倒霉,”女护士沮丧地说,“夜里我睡着了,啥声音也没听到。按规定值班人员是不能睡觉的,但实际上没人夜里不睡觉。出了这样的事不但要吃批评,还要扣奖金,这个月白做了。我们家在装修房子,白天忙了一天又困又累,一接班就想睡觉。我们家钱不多,只能买顶楼上的房子,偏偏木匠要我一会买这,一会买那,给他差得楼上楼下来回跑,跑得我上气不接下气。而气人的是,那个苏北木匠根本就不会做壁柜。壁柜门不是合不上,就是缝儿太大。最大的一条缝,能把手指头塞进去。唉,人倒霉的时候,凉水也塞牙……”

我对装修房子不感兴趣。

门房倒没睡觉。他说他敢肯定,从夜里两点到四点,没人走出这座二十二层病房大楼。于是我命令立刻封锁这座楼搜捕凶手。我们分局长李善德也从床上爬起来,匆匆赶到现场。而肩章比他多两颗星的市局马局长也来了。这时候,几乎每层楼面都有二十名武警持枪搜索。另有五十名等间距站在大楼四周;从天空开始泛鱼肚白站起,一直纹丝不动地站到中午十二点。

这场面不小,但一无所获。

我们既没发现凶手,也没发现凶手逃走的痕迹。要么认为凶手懂穿墙术早溜之大吉,要么认为门房怕承担责任,说谎骗我们。

马局长下命令解除警戒。他听小莫汇报案情时脸色铁青。

下午我带小孙去城中公园。事先吩咐她穿普通一些的衣服,别过于惹眼招人。一个也跟我同宗同祖的本地名人,二十年前被搞成铜像,成天站在公园里不怕风吹雨淋。铜像那边的一排大树,全是饱经风霜的法国梧桐,其树龄比我的年纪还大。我请小孙挽住我的胳膊,一起在公园里悠闲逛荡。她个头不高,比我矮好多,我们像一对亲密无间的父女边走边聊。她问我为啥没结婚。我说结过婚后来离了。

没小孩?

没小孩!

每棵梧桐树底下都围着一堆老头。那些老头大都满脸皱纹,看上去一个比一个年岁大。若仔细观察,你会看出他们面孔不同,性格迥异,一个和一个不一样。这些老头中有离休海军将军,有退休桥梁教授,有刚卸任的居委主任,还有穿一双露出脚趾的解放鞋,至今还在拉板车的贫穷苦力。

我们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往那边走。我挨过去听那些老头闲聊,有人朝我点点头。这时小孙才发现,她是唯一站在人堆里的年轻人。而且是唯一一个女人。也有人朝她投来诧异的目光,不过看到她挽着我的胳膊,才不觉得奇怪。

9·11事件已经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了,我不感兴趣。

另一堆人在说打台湾的事。有的人说能打,有的人说不能打。还像上星期一样,或像上星期的上星期一样,争来争去,争不出名堂来。

走过四五堆人,才证实我没猜错。果然这儿有人在谈论今日凌晨发生在和平医院的那桩杀人案。有人替那个孝女伤心可惜。有人对凶手咬牙切齿。也有人断定那个凶手正要解裤子的时候,听到厕所外面有动静,只好拔脚溜走。

围过来的人越来越多。我和小孙被圈在人堆里。很快就有人说起那女孩穿的是红衣服。很快又有人说起死在树林里的另一个女孩,没错,也穿的是红衣服。说这话的一个白发老头突然神气起来,因为他跟那个女孩的父亲以前是同事。

“小孩功课不好就随它去。”这老头好不容易逮住一个话头。“儿孙自有儿孙福。你逼小孩,小孩就给你颜色看……”

“那丫头是给勒死的。”另一个白发老头插嘴道。

“她爸爸管她管得太严,动不动就罚她跪搓板。那天晚上要是她没人被勒死,自己也会吊在树上当吊死鬼。”

“小娄巷里的那个丫头也是给勒死的。”

“那丫头也穿的是红衣服。”

“是红雨披。”

“那天没下雨。”

“那天下雨。”

“我说没下雨就没下雨,不信我们打赌?”

“给110报案的是我哥哥的徒弟。他见外面下雨,才骑车去申新毛纺厂接他老婆下班……”

人声嘈杂,七嘴八舌,而且人越围越多,于是我拉小孙往外走。

小孙是个聪明姑娘。她知道我拉她来这儿的目的。红衣杀手的传言,不是你想堵住它就能堵得住。在回分局的路上,我们再次听到有人讲这个杀手。显然恐怖已经在这座城市开始蔓延。

听了小孙的汇报,莫逸君仍无动于衷。

李勇有个建议。这家伙喜欢出坏点子。他说让小孙穿红衣服引诱凶手上钩。莫逸君看小孙的脸,看小孙有啥反应。这家伙心术不正,老是让别人说出他想说的话。李勇贱,给他当枪使当惯了。

叫我吃惊的是,小孙愿意这么干。

更叫我吃惊的是,这姑娘穿吊带衣服特别性感。前面丰腴后面也丰腴,连我这个远离女色的老警察,也看了怦怦心动。

夜里我和李勇躲在树丛里暗中保护她。

我们一天换一个地方。

当警察最要命的是,无条件服从命令。虽然我反对这么干,可又不得不参与此事。谁叫我没当官,说话放屁不如。

小孙终于在昨晚12点08分遭受攻击。拉扯小孙的是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李勇乐坏了,一面给那人上手铐,一面叫小孙给莫逸君打电话。我从这个男人身上只搜出一把避孕套,没发现我要找的那种船用麻绳。

莫逸君要亲自审讯这个人,于是我跟李勇去隔壁敲棋子下棋。脱了红衣服后,小孙穿上警服给科长当书记员。

拿破案当儿戏是莫逸君的工作习惯。还好,他还有勇气承认这种做法不对。事先我就说过,这只会刺激男人的性欲,没想犯罪的也会蠢蠢欲动,有犯罪念头的还不奋不顾身?

当警察的也不能引诱他人犯罪对不对?

莫逸君放了那个男人,叫我们回家睡觉。我拿摩托送小孙。我问她怕不怕。她说不怕。好样的,能当刑警。我送她到楼底下,见她开了她家的灯,才掉头往北门走。我住在北门。一个人住。

出现红衣杀手后,我常常夜里一个人四处闲逛。如果看到穿红衣服的女人,就格外注意。后来的一天晚上,我在一家酒吧独自喝酒。若没发现那个红衣女人,可能早回家睡觉了。

那个女人也是独自喝酒。喝的是王朝干白。酒吧里的萨克斯低缓沉郁,令人怀旧伤感。那个女人端庄娴雅,没半点勾引男人的样子。这家酒吧名声不错,来这儿喝酒的客人大都不会乱来。我想听美国乡村音乐的时候,就来这儿坐一会。

那个女人走了。一个人走了。要说明的是,我先走出这家酒吧。我见她欠身要走的时候,先往门外走。

“为啥老跟着我?”她在路灯下停住脚步,满脸疑惑地看着我的眼睛。

“因为今晚你穿红衣服。”

“你是什么人?”

“警察。”我掏口袋拿刑警证给她看。

“警察不许女人穿红衣服?”她脸上的疑惑还没消失。

“本市已有三个穿红衣服的女人给人勒死了。我是这桩系列凶杀案的负责警长。”

“是给同一个凶手勒死的?”

“没错。”

“这好可怕。”

“我送你回家好吗?”我说。

“如果你不跟我讲这种事情,秦警长,我一个人走路不会害怕。”

“你走回家?”

“对。我家离这儿不远。”

于是我们边走边聊。一路行人稀少,冷冷清清。我劝她以后少穿红衣服。至少在我们逮到那个红衣杀手之前,不能穿红衣服,白天也别穿。她跟我一样,也喜欢美国乡村音乐。我看不出她的年龄。是三十岁,四十岁,还是五十岁?看不出来。她面孔一般,但气质优雅。每个成熟女人所具有的丰韵、气度和智慧,她应有尽有。

我们一同走入棉花巷小区。两座二十二层的姐妹楼她住东面那座。她指着十六楼上的一间亮灯的屋子,告诉我那是她的卧室。她问我愿不愿意上楼喝杯茶。我说这会给你添麻烦。她说她一个人住一套房子。我说我也是。

“不然不会一个人去酒吧喝酒?”

“没错。”

我跟她很谈得来。自打离婚后,我从没跟哪个陌生女人聊过我自己的事。我们一起上电梯。一起进她的屋子。那是一套长久保持高雅品味的离婚女人所居住的漂亮房子。她请我坐沙发上。我喜欢四下看看。

她给杯子放茶叶的时候,我站在她身后,离她很近,几乎快碰到她的红衣服了。刚才在电梯里我们就挨在一起过。我喜欢她身上那种没喷香水也气息浓郁的女性体味。若换一个男人,大概早就像狼一样扑过去把她摁在沙发上了,但我不会那样。

我喝完茶就走。我保证。

就在我若无其事地把手插到裤袋里,装出坐怀不乱的正经样子时,她转过身来,朝我微笑。那是女人在得意时惯有的诡秘黠笑。

她手里拿着一样东西。

长长的,像一条蛇。

我回头一看,瞅见莫逸君和李勇正端着枪对准我,一边叫我举手别动。

那个女人,后来我才知道她是省厅派来的女特警,把那根像长蛇一样的船用麻绳,挂在我肩膀上,随即拿手铐喀嚓锁住我的手腕,动作比我还快。

那根麻绳,是我们一起搭电梯时她从我裤袋里偷走的。

莫逸君审我的时候,我才明白这家伙不笨。

“你是啥时候开始怀疑我的?”等他问完我问题,才轮到我问他。

“我在树林里看到那些车印,就对你起疑心了。”

“为什么?”

“像那个目击者提供的情况一样,你也是大个儿,也骑本田摩托,而且现场有你的指纹,但这些情况不说明问题。”

莫逸君叫来另一个女孩给他当书记员,大概怕小孙见我戴手铐受不了。

“当时,”他说,“我脑子里一闪出这个念头,就马上把它否定,认为这纯属巧合。不然,第三个女孩不会死。要解释第三个女孩也是给你勒死的,只能假设那天夜里你作案后没离开医院,这与我以后的调查结果完全吻合。”

见我沉默不语,他接着往下说。

“我不仅查清了你三次作案的杀人事实,而且也查清了你的作案动机。上星期我专程去南京找你前妻。她现在是一位受人尊敬的知名画家。她与我见面的时候,穿一身红衣服……”

后来这家伙自说自话地背起弗洛伊德著作中有关潜意识的一段话。

哦,见鬼。我不明白他对我说这段话是什么意思。

不过,也用不着弄明白,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