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外行走,多随朋友出去,朋友去哪,我也去哪。以前在新疆做过地质队员,在甘肃做过测量队员,所以行走于我是职业性的惯常。若在深山老林中走,也习惯于走最后一个,自恃经历过野外的一些意外,有殿后的底气。不是很想去的地方,给朋友拉了去,就当一回AA制的账房先生,拿一个信封,袋了大伙的钱,每日的支出,逐一记在信封上,这蛮有意思。又一起喝酒闲聊,也是十分的惬意。至于去了什么地方,看了什么风景,并不在意。
但也有例外情况。2000年5月,跟朋友去了皖南泾县,去了泾县的陈村、查济,竟迷上了那里的老房子。后来就一次一次地去,去了六七次呢。其结果是,我对当地的民居、族谱、地方人物、民间传说甚至方言,都有了浓厚兴趣。同时,对我国古代的科举、官职、建筑、忠孝节义等等,甚至对宋朝的程朱理学和明朝的阳明理学,也有了豁然开朗的了悟,以至后来就写了一本书,其书名为《安徽 泾县》,有文有图,为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
我在书中写道:
“泾县于皖南的奇异,不惟宣纸的经久和花砖的失传。其实,惟有泾县才有的宣纸与花砖,只是依附于本地丰厚文化蕴藏的两道风景。这种丰厚蕴藏,使得李白于泾县桃花潭赠汪伦诗,也显得十分寻常。本书以泾县至今留存的大量古建筑、古遗址为线索,以本地历史人物、民间风情为介质,凸现中国古代文化的经典与细腻。”
有意于写成一本书的行走,于我还有凉山、喀什、石渠、青海湖、塔什库尔干等地。其原因是,一者游历奇异,二者感觉丰富。另外,我曾于郑州、龙岩、陇西、湛江等地写小说,均历时一个半月以上,对当地的风土人情,有较多了解,也想逐一写成书。
然而,我的行走,却不是为了写书。即便上述有意写书的地方,也只有凉山、喀什两处是应了一家出版社的选题去的,而其余的地方,都是悠哉游哉的闲逛;即便有写书的念头,也是过后的事,而以后会不会写,也不敢肯定。
而我的更多的行走,只是浮光掠影,或时间短暂,或走马看花。若有心得,便写出来给报纸、杂志,或长或短,随心所欲,也顺便得几个子儿。于是日积月累,就有了为数不少的短篇旅游随笔,如今选出较有趣的一些,集为一册,形成本书。
我喜欢出去玩。最早的一次旅游,是1979年的冬天,去西安玩了一个多礼拜,一口气看了大雁塔、小雁塔、华清池、兵马俑、秦皇陵、昭陵、茂陵、乾陵等;去乾陵的时候,还看了章怀太子墓,那是看墓人特地带我去的。而那次旅游的细节,至今还留在我的笔记中尚未写成文章,那也是值得写的。
本书的有些篇章,并非纯粹意义上的旅游随笔。它们有的是我的知青经历,如“宰驴吃肉”、“两棵白杨”等;有的是我的野外工作经历,如“双眼泉的故事”、“环县乡俗”、“吃派饭”等;有的写了我大学期间去过的地方,如“大眼泉”、“衡山游记”、“我曾见过活地藏”等;有的写了我待过的地方,如“乌鲁木齐的冬天”、“边陲乌什”、“兰州人喝酒”、“余音绕梁的绝响”等。以人生为行旅看,视它们为旅游笔记,也未尝不可。
真正的行走,当是徒步而行。我于年轻的时候,试过一日能走多少路。那是由武汉走到汀泗桥,一日走60公里,走了两天,最高时速为8公里。也试过骑车,由正宁骑到泾川,翻山越岭,一日内骑了180公里,最高时速为24公里;那是正宁至米桥段,稍有下坡,且刚跨上车,腿脚有力,也是年轻,才26岁,就骑得快;但有一段路,就慢得出奇,那是下早胜塬,因下了雨,又是土路,结果后轮沾了泥,往下推也推不动,只好扛着28吋的重型永久车子往沟里走,就快不了。
我于多年的旅游,是爬过一些山的,如本书写到的衡山、嵩山、天台山、莫干山、烂柯山、九华山、黄茅尖、清凉峰等,但爬山不是真正的行走。爬山的目的是爬到山顶,一览众山小,而真正的行走,并无明确的目的,千纵百随,随遇而安,遇到意外,意想不到,这就有意思。
本书选了“游黄果树”一文,其标题的“游”字,是它的本义,即入水游泳。纵身跳入黄果树内潭中,迎着瀑布往前游,那是够刺激的。本书写到的另一次够刺激的游泳,是“横渡长江”。在游记中写一下游泳的事,谅不见怪。
我喜欢游泳,兴头十足,是见到水不要命的那种人,所以我游过太湖,游过汉水,游过乌鲁木齐的红卫兵水库(那是高山雪水,冰冰冷),游过乌什的托什干河(也是高山雪水,既冰冷又湍急),甚至游过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的大口井(井塌了,其井口直径达十余米)。但最最喜欢的,却是跳入大海,往海的深处游一截。屈指数来,我游了厦门的海、北戴河的海、普陀山的海……而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游北部湾的海。
那是2008年冬季的12月份,我独个由北而南,纵贯雷州半岛,去它的最南端;那里的灯角楼,是中国大陆的最南端。走到海边,发觉那儿的海竟水清见底,比三亚的还清,见四下里没一个人,就摘了身上的衣服,纵身跳入海水,竟裸游了一回。海水不是太冷,且有太阳照着,很是快活呢。这时候,有无数的小鱼儿,竟从眼前跳起,闪过一道一道白光,一面好生奇怪,一面想起庄子、惠子的“鱼之乐”之争。
不过对我而言,知不知鱼之乐并不重要,那是动物心理学家的事。感觉自己是快乐的,且乐不可极,就忘乎所以,顷刻间忘乎物、忘乎天。于是吾与物,相忘于江湖也;我与鱼,同游于海水中。且各得其宜,逍遥于天地之间而心意自得。
此前的一回裸泳,其地点在黄山里面,其时间是1981年8月,记得当时的门票是5角一位。清早天不亮,我就独自从温泉镇往上走,都走到天都峰了,竟然没碰到一个人。其原因,一是我走得早,二是当年游客少。也是四下里没人,就于半途中摘了衣服,跳入山路底下的潭水里,过下游水的瘾。
行走于我,既不是任务,也不是目的,更不是胜于人或输于人的较量。一次在马尼干戈拦车时,碰到一位编程工程师。他是天津人,背了一个很高的背包,刚从雀儿山的雪线上走下来;这座雪山的主峰为绒麦俄扎,海拔6168米。当地藏民称雀儿山为“措拉”,意指巨鸟的羽翼,有鲲鹏展翅、扶摇而上之宏大意象。而那位年轻的工程师,竟独自一人于雪线上方搭帐篷,待了三四天之久。较之于他的勇气、坚韧、智力和体力,我是望尘莫及的,也十分佩服,但心底里,却无丝毫羡慕之意。因为,他与我的逍遥而游,于心灵的快乐或宁静,并无高下之分。
对行走者而言,与其说行走于异地的山水间,毋宁说行走于自个的心灵中。在我看来,行走者于山水的行走是外象,于心灵的行走是真谛。纵然如美国画家怀斯,只待在一个小镇上,先是恰兹佛德镇,后是库辛镇,只画本地的乡间风土人物,其画作却神秘悠远,“以一种连续而持久的个人主义,应付这个毫不稳定和全无把握的现实生活”(评论家语);纵然如美国小说家福克纳,其多数作品写同一个地方,即以他的故乡为原型的约克纳帕塔法,而这个虚构的地方,却在读者的眼里,既是南方也是北方,既是美国也可以是世界其他任何地方。
由此可见,怀斯和福克纳,虽于山水的行走是少之又少,但他二人内心的汪洋恣肆,自成一体的博大精深,竟各自构成独立而广博的世界。
上月从青海湖回来,骑车绕了一圈。较之于坐车的行走,固然有更多的观察和感受,而较之于徒步的行走,就差得远。于骑行的途中,曾下车随一位转湖的喇嘛走了一段路,边走边聊,自由自在。临别时,问喇嘛可否拍他一张照,他欣然同意。结果,留在我相机里的是一脸的笑容。这一刻,怕是这位喇嘛也忘乎物、忘乎天呢。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