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已听到马路对面的初级中学奏响了神圣庄严的国歌,在照例举行每日一次的升旗仪式,而春意融融的太阳已透过窗玻璃像昨日那样在我床前撒下一片温暖的稍微有点刺眼的长方形白光,可我仍赖在床上不肯睁开眼睛不肯起床。我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夜里写小说写得太晚了想好好睡个懒觉呢,还是不愿跟刚被一阵音乐声音打断的长梦诀别。那个梦确实精彩,虽然我此刻正努力回忆,可它仍像一卷严重露光的胶片显出一块块令人沮丧的空白。仔细回想那些幸存在空白与空白之间的模糊暗影,越发觉得我想不出来的那些细节,正是该梦的精华。我不知为什么老守着一所破败不堪的木棚飞机库。这时我还年轻,每当我蹲在那架两边都断了翅膀的零式飞机底下吃饭时,内心便油然升起崇拜英雄的道德激情。那些年龄比我稍长的飞行员已多数以身殉国,我永远不会忘记他们一个个坐进机舱等待起飞命令时的那种视死如归的严肃表情。这时候,谁也无法想象这些人平日会在干打垒土墙的简陋宿舍里凑着油灯一面卷莫合烟,一面谈笑风生地说女人。他们总是乐此不疲地用最贴切也是最粗鄙的各种比喻来谈论女人身上的性感部位。不过我也知道,那些还活着的飞行员个个是身经百战九死一生的老油子。他们个个像晶莹光亮的钻石,闪耀着人类品质中最有价值的两种元素,一是忠实于信仰的勇敢无畏,一是充分理解现实的机智灵活。我心里明白,不久我也要驾驶那架断了翅膀的飞机迎战日本人。我知道我会溶化在晴空万里的蓝天中,与那些光荣战死的战友们继续为伴我会无比快乐也无比骄傲。
原先认为毛姆的小说不耐读。也曾极端地想,海明威的作品若是一枚枚金币的话,那么毛姆只不过弄出了几块能换饭吃的铜板而已。可我缺乏海明威那种饿着肚子也要按自己的方式来写小说的巨大勇气,如今我也是为了讨好读者,像毛姆那样挖空心思地构思情节变换人称,以至于夜里做梦都梦见自己像《刀锋》──它正是毛姆的一部长篇小说──中的莱雷一样当了飞行员。从梦中醒来,又觉得毛姆笔下的另一个人物给我印象更深。他就是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我想我写小说,可不会像思特里克兰德学画画那样狠心抛弃家小,只身一人去巴黎住蹩脚旅店。每每想到思特里克兰德为了满足他难忍难耐的炽热情欲便无所顾忌地侵占那个在他养病期间精心照料他的女人时,我就不寒而栗。而且,我知道那个女人的丈夫正是在思特里克兰德仍处于笨拙的习作阶段便看出这位大画家的未来成就,并倾心崇拜他。我不是英国人,也不是法国人,即使有人拿出一百万美元作担保,我也不会像毛姆的思特里克兰德,或者像思特里克兰德的原型人物──法国画家高更那样疯狂冒险。我本是一个平庸的矮个男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想得面面俱到,结果一事无成。也许我执意写小说,是由于我做其他事情做不来。当我终于意识到我作为一个写字人,已不能像别的男人那样毫不在乎地掏出大把大把的钱给妻子买一件像样的羊毛衫,也不能大大方方地给女儿每天买两包美国开心果时,写小说的热情便一落千丈了。
我躺在床上想起另一件事。我确实应该到吴勇那里跟他当面谈一谈,光打电话不行,没准他一看到BB机上显出我的电话号码就皱眉头不肯理我了。如果他真的能够如那天晚上来我家喝酒时说的那样帮我销一百幅香木挂历的话,我就能一下子赚到五百块钱。也许吴勇做惯了大笔大笔的五金生意,觉得赚这种小钱有失身份,就不肯替我找人吃进挂历了。虽说如今他仍像读中学时那样喜欢跟我聊天,而且聊起来也仍旧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可再也不谈俄国的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了。
我是该起床了。我夜里写小说写到凌晨三点才睡觉,不过算起来也睡了七个钟头了。我妻子先把女儿送到幼儿园然后自己去上班了,她昨晚对我说今天还是由她下班后接孩子。我现在比前两年自由多了,不能再说我要给孩子洗尿布,或是送孩子去医院看医生,才耽搁了写小说。我也不能说我没空出去找别人谈生意,好赚些外快给妻子买羊毛衫给女儿买开心果。好了好了,我得赶紧起床穿衣服。穿什么衣服出去呢?这个季节许多女人已勇敢地穿裙子了,因此我再把那件厚墩墩的棉皮茄克裹在身上会被人笑话的。结婚时做的那件牙签呢西服现在看上去还蛮新的,只是领子老式了。再说没西裤配它也不像样,再说还不会打领结。怎么办呢?没想到如今我这个做男人的也要像女人那样,出门前因考虑穿什么衣服而犯愁。管它呢,还是穿我以前上班时穿的那件红茄克吧,反正吴勇跟我是老同学,无所谓点反倒好。
岂料有这种想法,已是大错特错了。尽管我脚上穿着狠了心才同意我妻子给我买的那双昂贵的气垫皮鞋,可站在吴勇当经理的那个公司门口与那位替我开门的门童比,竟感觉寒酸得无地自容。更令人沮丧的是,当我走近一面礼仪镜时,突然发觉我那浓密的头发像是狗啃似的凹凸不平。我妻子告诫我不要再让我厂里的那个苏北人帮我剃头了,可花了三块钱到剃头店里去剃也是这个臭水平。你不吹风不烫发不上摩丝,谁有心思拾掇你这种又硬又长留了三个月还迟迟不剪的蓬乱头发呢?
吴勇正神情严肃地向那位呢质短裙下露出修长白腿的秘书小姐口授一份即将发往美国洛杉矶的传真信。他朝我颔首微笑,示意我坐到沙发上去。在这间四面是喷塑墙面的白房间里,我饶有兴致地欣赏起那幅挂在我眼前的羊毛挂毯。那就是法国的高更远离祖国,一个人待在南太平洋的马提尼克岛上画的两个塔希提女人。尽管这种大幅面的羊毛挂毯本身就给人留下华贵富丽的深刻印象,可我觉得这种羊毛编织品无论如何也表现不出原画的那种充满原始意味的鲜亮色彩。我看完两个塔希提女人后,再掉头看吴勇跟前的那张花梨木经理桌,其桌面怕有双人床那么大。桌上放着两部电话机,一部是乳白色的,另一部是深蓝的。桌上还放着一只黑亮的大理石文具盒,旁边有香港台历、英国钢笔和法国记事薄。虽说我是头一回走进这种高档的有气派的经理室,可觉得在这里除了吴勇本人外,这屋内的一切摆设,包括那位低头挺胸的美貌小姐,都不耐看。
吴勇不理我,不跟我说话,他那条金利来领带的领结打得不大不小,正好配他脖颈上的那个微微发红的大喉结。他的皮肤又白又粗,鼻梁直挺,我老早就说过他像俄罗斯人。想起八年前他一次又一次地投考电视大学最终如愿以偿时的那种狂喜样子,我相信如今他已完全成功地改变了他的个性和生活。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还像从前那样不愿依靠他父亲的社会地位和各种关系在独自奋斗,但我清楚他现在已经完全明白跟怎样的人多说话以及跟怎样的人少说话或不说话。等那位女秘书走出房间,轻轻带好房门时,他才心神弛懈,靠住椅背,隔着那张宽阔的经理桌以及经理桌与沙发之间的一大段距离对我说你好。
“是不是写小说写得意了,来我这里散散心?”他用稍带点嘲弄的口气说我。“信不信,我是真羡慕你这种遗世拔俗我行我素的生活方式。我会写小说的话,也什么都不干。”
“如果我不上班,我和我老婆,还有我们的女儿,都只能顿顿吃半饱。我写的小说,一篇都卖不掉。”
“你不是登出一篇了吗?”他问我。
“那是牛帮我找人登出来的。”我解释道,“我是说我自己投稿没人要。”
“你把你的那些稿子拿来给我,我帮你销销看。”
这话他至少说过五六回。起初我信以为真,每次把我的原稿输入我厂里的电脑中,然后精心排版,注意标点符号,才打印出来交给他。事后我问那些稿子的下落时,他总是忘了搁哪儿了,找不到了。道歉并遗憾的同时,也总是慷慨奉承我一句:“你已经是大作家了。”
“有件事想请你帮个忙。”我得直截了当对他说。
“什么事你说。”他用温和的眼睛看着我。
“能不能帮我销掉一百幅香木挂历?”我问他。“就一百幅。”
“你怎么老是做这种小生意?”他笑出声来。“如果你真的要自己买台电脑没钱买,你说个数,两个月内我帮你弄一笔钱由你买电脑去。”
这话他也说过五六回了。最初我听明白他的意思时激动得身子打哆嗦,可激动之余又觉得自己不会心安理得地拿别人的钱给自己买电脑。幸亏吴勇事情多,没空兑现他对我许下的这个诺言,否则我要惭愧一辈子。
告别时吴勇送我送到里间的房门口。他跟我握手时总用力过度,以至于我老是担心我的指关节会嘎巴断掉。他说过两天再去我家喝酒,每次都是自己带一瓶法国人头马来,一面喝一面跟我讲他在沙特阿拉伯与伊斯兰人做生意时的各种经历。他说口味变了,已喝不惯洋河、郎酒甚至茅台了。
从吴勇那里出来后,哪儿也没去就径直回家。工厂因停电放一天假,本该去图书馆坐半天,可现在却没了这个雅兴。心里暗暗起誓,今后不求吴勇了。吃了两包方便面,便卖力干起家务活。既然在外面弄不出什么名堂,只好老老实实地待在家里擦家具拖地板,然后把女儿的脏手绢脏袜子洗净晾干。当我正准备自个修洗衣机时,周维煜按门铃来找我。
“有件事要听听你的意见。”他隔着防盗门对我说。
我请他进屋,不用换鞋。他满面春风地坐在窗前,翘起腿,掏出烟盒,拿烟点烟抽,总是抽那种大路货的黄中原。我进生活间,给他烧水沏茶。
“唐卉有没有跟你提起过一个姓高桥的日本小姐?”周维煜大声问我。
“见过那个姑娘。”我说,“唐卉把我的小说拿给她看,她说看不懂。”
“你写的那些东西,别说是日本人了,就是我这个还算喜欢读点文学书的中国人,看了也莫明其妙。”
“真抱歉。”
“以前我也想写东西,甚至现在还认为我将来会写点东西留在这个世界上,不过首先我要赚一大笔钱。没有钱你什么事都办不成,想得到的得不到,而且得到的也会失去。”
我知道这家伙文笔一向很好。我们一起在武汉读书时,他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就是他在小组会上朗读他自己写的那份助学金申请报告。当时我心想,心肠再硬的老师读了他那篇悲切委婉且流畅通达的文字后,也会感动得立刻给他甲等助学金。在学校里他是个活跃分子,打篮球,踢足球,为广播站播音,甚至专门到外校给男生找女舞伴,也就是说,除了考试他什么事都喜欢。因为他个头较高,肤色稍黑,面孔还像演兰博的史泰龙那样英俊潇洒富有男子汉血气,而且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因此许多女生都爱跟他聊天、打排球,甚至去东湖游泳。也许那时候他对女孩子全一视同仁,没有跟哪一个特别好,也许那时候他就打算晚一点营造小家庭,多过几年自由快活的单身日子,因此没像我们班那几个长相和气质均远不如他的男生那样心急火燎地在学校里随便谈一个。直至去年,他三十四岁了,觉得再不找个女人结婚就说不过去了,这才衣冠楚楚地做了新郎。在度过一段幸福得使他成天喜形于色的蜜月生活后,那个比他年轻十岁的新娘给他生了一个男孩。这使他突然明白了一个既要做丈夫又要做父亲的男人对整个家庭理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以及承担这种责任时的艰难困苦,同时他也觉得一个男人天天抱着孩子上班下班实在窝囊,太没劲。每当他一面拍他的宝贝儿子睡觉时,便一面想象着自己应如何出去做生意赚大钱。每次他突然想出一个自认为很好的发财念头,就会骑着破车子横穿整个城区由南而北来找我,要我说一说那样做行不行。我总是给他泼冷水,劝他把孩子带大再说。
“你怎么不说话了?”他问我。
“我在想,如果你不做富翁的话,你会失去什么?”我问他。
“首先我老婆要跟别人跑掉,她实在没理由跟一个穷光蛋过苦日子。再说我没钱的话,将来我儿子也遭罪。他若读不起大学,他称心的女孩子就不肯嫁给他。”
“大多数人都像你我一样拿薪水过日子。”我对他说,“即便在美国也是如此。”
“可我要挣大钱,必须挣大钱。”我的老同学意志坚定地对我说,“老实跟你讲,我打算这辈子至少挣二十万。现在正是挣钱的黄金时代,难道你没察觉我们这个古老的国家已经爆发了一场史无前例的,而且是规模宏大的经济战争?不管你愿不愿意,这场战争必然波及你。何止是波及呵,而是改变你,既改变你的生活,也改变你的信念,如果你原先有信念的话。我认为在这场战争中,与其消极回避,不如积极投入。你老守着你那几个死工资,将来肯定后悔。我劝你别写小说了,我们同心协力一起干,我就不相信我们这些大学生还不如那些地痞流氓会做生意。”
“你今天特为调休半天来找我,是要跟我讨论大学生到底会不会做生意?”我侧脸问他。
“你别老用这种怀疑人的目光看我。我没结婚的话,早就是百万富翁了。我跟你说过的那些事,哪一桩都能让你我发财,可现在呢,你我只是成天带孩子陪老婆,眼睁睁地看人家大把大把抓钱,心里蛮难受的。”
“今天你又有什么事跟我说?”
“你玩过飞蝶吗?”
“玩过。”我点点头。
“呼拉圈呢?”
“也玩过。”
“大概你也喝过红茶菌?”
“是的。不过那种红兮兮的吓人饮料如今已无人问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