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妻对我的失望,就是从那天开始的,她原以为我是同龄人中最出色的一个其实不然。那天我的广州同学拎来一篮子外国水果,其品种和色彩的搭配都相当考究,光那只用彩色纸头绕来绕去的长把篮子,就看得我前妻眼花缭乱,那是她平生第一次品尝美国脐橙及泰国柠檬。当时我儿子的牙齿还没长全,肚子也不大好,所以那篮水果大都送了人,只留下放水果的长把篮子盛线头线脑搁在缝纫机上。以前我们最头疼的是,我们夫妻两个收入有限,常还不起欠人家的人情,这回才扬眉吐气拿得出手。于是我们想起了所有帮助过我们的朋友和同事,把那些外国水果小心翼翼地摊在餐桌上,怕滚掉地给摔烂了没法送人。一份份分好后,装入大小合适的纸袋,将它们沿墙根整齐排列。我的前妻在街道上糊纸袋,所以这种袋子我们家很多,且品种齐全,一沓沓搁在衣柜里平时用不上它。那天夜里我儿子睡得很香,他睡在我自己动手打的一张小床上。打床时所用的木板,是拆了厂里的几个废包装箱拿回家的。幸亏孩子还小,他翻身时的吱嘎声音,还不足以吵醒我和我前妻的睡梦。那天夜里我前妻老是翻身,怎么也睡不着。她对那个广州同学印象深刻,使她惊讶的不是那个同学雄壮挺拔的个头,也不是他那胡髭浓密的脸颊,更不是他的领带上夹着一枚镀金的领带夹,而是这个男人脚上的白袜子居然雪白雪白。她每日白天糊纸袋、晚上踩缝纫机的辛苦和单调,不仅使她渐渐失去了脸上的光泽,而且也失去了本来就不够丰富的想象力。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我同学每日至少换一双新袜,这在我们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事,而这个广州同学却认为非如此不可。后来他耐心教我吸引女人的种种办法,并向我讲解吸引女人的种种好处时,我已经有钱像他那样奢侈消费了。
也许是过分注意到那双棉质白袜并印象深刻的缘故──一个不够大胆的女人在与陌生男人见面时,往往看得最多的是男人的鞋子和袜子──从此我前妻对穿其他袜子的男人,自然也包括我,都看不上眼。于是她不再认为那些从北京从上海从成都寄来的、里面往往藏有我一两首短诗的文学杂志神秘莫测,而且也不再认为每次去邮局签名拿稿费,是我们平淡生活中令我们欢呼雀跃的一件事。她说即使加上我们谈恋爱那段时间拿到的钱,我所有的稿费也不够买一篮那样的水果。这确凿无疑的事实,使我哑口无言。我想说我们也时常买水果吃没说出口,怕她一时冲动拿外国水果比国产水果丢国家的脸。从此以后,她不再夜夜踩缝纫机赚几角几分外快到午夜时分才上床,而且她终于相信我多次说过的那句话是真话;以前我说写诗不可能叫家里发财她不相信。她得知一个波兰女人因写诗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身上的钱袋突然鼓起来,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那时我们还没小孩,周末常去郊外野餐。有时还光着脚下水田钓鳝鱼,这可是我最拿手的活儿。阳光照亮了她那张还算上秀气但长满雀斑的圆脸,使她信心十足。那时候,她没有任何理由不相信写诗若写出名堂来,必然名利双收。尽管她从没读过我一行诗,但坚信我天天写诗拿诺贝尔奖或别的什么奖问题不大。她是个能吃苦的女人,不让我做家务活。我们偶尔吵一架,也是因为我抢在她头里洗了碗或拖了地,使她闲下来生闲气。有人说列宁说过一句话,这是从一本杂志上看到的,不知是真是假。这句话是这样讲的:“做家务使人愚笨。”虽然我认为它字数太少,不像那些耳熟能详的领袖语录那么长,而且深度也不够──这是我疑心不是列宁原话的主要原因──但仔细想来,觉得这话不无道理。由此我得出与之相关的另一个结论,这就是:“不做家务使人聪明。”至少我和我前妻是这样。
我不会对别人说心里话,但我经常自说自话地把自己捧一下。我会大言不惭地对自己说,这些年你干得不错,终于跑到前面去了。以前跟你一起站在起跑线上的那些人,都被你远远甩到后面了,如今连人影都看不见。将来谁写中国诗歌史──也许还有人有兴趣写这玩艺儿──都绕不过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你。我不算笨,换句话说,即使把我塞到任何一堆聪明人中,也不会降低其整体素质,这是我前妻以前承认过、后来却坚决否认的一个情况。后来她不大做家务的时候,也聪明起来了,而与之对应的是我开始发笨,且越来越笨。一天夜里,她问我喜欢协议离婚还是上法院离,我竟傻头傻脑地问她谁跟谁离。
她要房子的话就得要孩子,否则房子归我。权衡之后,她把孩子交给她妈照看,自己独占了那套房子。那也是一室一厅的房子,墙面和地板一直没弄过,卫生间也没贴磁砖。我夹着一床被子在客厅里站了好久,她问我还有什么没拿。我没说我想搞一桶墙粉把屋子刷一下再走,怕她说我假惺惺。当时她已辞去街道上的工作,整日跟邻居玩麻将,甚至一面玩一面抽起香烟来。据说她玩麻将玩得不错,总是赢多输少,而且越玩越大,连几十年的老麻将都怕她。我每月来她这儿给她付儿子的抚养金,她拿开嘴边的半截香烟问我现在还写不写诗了。
我前妻不阻止我看望我儿子。那时候我儿子天天在她妈那儿。像扔掉一个多余的包袱一样,她把儿子扔给了那个老太太什么也不管。瘪嘴老太太只会讲含混不清的宁波话,我儿子也跟着她学这种土话叫我听不懂。老太太要上街买菜的时候,就把我儿子拴在床脚上不许他乱爬,担心小孩爬到厨房里拧煤气阀。有一天,我们科长叫我去机械局开会我没去,腿一骗就骑了车来看儿子。我想带他去动物园给小猴扔果皮吃,因为不知道宁波人怎么说“猴子”,所以特地从一个女同事那儿借来她女儿的写孙悟空的图画书指给儿子看。老太太不在家但门开着,上了岁数的人记性不好,下楼时不是忘了锁门,就是忘了带门钥匙。
进屋的时候,一只无主的瘦狗从我胯下逃走。地上是一行狗爪印从里屋湿漉漉地拖出来。我儿子在里屋朝我傻笑,他怕那只狗吃他拉的屎,一屁股坐在屎堆上不起来。他不仅打翻了外婆给他的塑料水杯,还撒了一泡尿,搞得屋里水漫金山了。待我把孩子和屋子弄干净后,才看见老太太弓着腰,吃力地往顶楼上爬。那天我没带儿子去动物园,而是直接搭长途车回我的老家宥里岗,我把我的儿子交给我姐姐掉头就走。我姐姐问我出了什么事,眼睛这么红,像跟谁吵了架似的,我说没什么事。上车前我对她说,下月寄钱来。
回到单位,我们科长问我为何无故旷工,我把刚写完的辞职书递给他。他说这样就没劳保了,我说这我知道。他劝我三思而行,并再次提醒我他退休后的科长位子非我莫属且指日可待。
现在我儿子在郊外一所聘了外国人教英语的私立学校读小学,每个周末都接回来跟我们住两天。林莉说我儿子跟我一样,也不爱和生人说话。她给我儿子买了一箱子巧克力,也未能使他多叫她一声姨。有时候他妈也来看他,或者由我送过去给她看,她猜不出我这个瘸子是怎么认识林莉的。为最终得到对儿子的抚养权,我给了她一笔钱。因为这笔钱数目不小,她大喜过望,不仅苍白的面孔忽然大放光采,而且内心的母性也于沉睡中苏醒。此后她包揽了给儿子洗头洗澡洗衣服这些事情,还经常上街给他买汉堡包吃。
林莉常说我忠厚老实心眼好我不置一词。如果,我心想,她知道当年她跟她父亲在那家商场一起讲那块阿拉伯地毯的时候,我一直跟在他们后面,跟了两个多钟头,就不会这么说了。以前我对世界各地的选美活动总嗤之以鼻,但本地有史以来的唯一一次选美比赛,我却一场不落地看了好几个星期,是在电视上看的。离婚后我住在单位的单身楼里,尊重舍友的欣赏趣味是我应尽的义务,如果我非看《新闻联播》不可,另两个人会跟我打起来。
进入最后一轮的几位漂亮小姐中有一位是大学生。据说不是因为她的相貌及气质不够,而是因为她的父亲在银行存款有限,不敌对手的父亲向组委会赞助的多,才屈居第二,令本地市民既叹惋又愤怒。这个备受委屈的漂亮小姐,就是后来给我写信,一定要见我一面的林莉。如今她替我当广告公司经理已如鱼得水,公司的生意也顺理成章地越做越红火。而且,她已经习惯于到处有人喊她某某小姐,连市长见了她也这么喊。她被冠以的“某某”二字,就是我和她所在的这座江南城市的市名。博尔赫斯认为,故事确切发生在什么地点无关紧要,所以我故意隐去故事中的真实地名,不给自己添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