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楼梯时我让她走在前面,其实我走路比正常人还走得稳当,可是这时的我,早已习惯走在女人后面,尤其是上下楼梯的时候。屋里的装修无可挑剔,房主是个独身女人,她的年龄和身份及职业我无从猜测,就像我猜不出她脸上的那些脂粉到底盖住了怎样的一个真实面孔。不过我看得出她对室内装修很有眼光,自然也看得出她为此花费了多少心思和钱财,这在我第一次来看房子的时候就印象深刻。女房主说她买了大房子,所以把这儿租出去。我没还价就付了一年的房租,于是她夸我是爽快人,要跟我多说一会儿话。其实我之所以这么爽快,是不愿过多观赏她那张因脂粉抹得太厚要掉下来的难看面孔,以及面孔上的那两个深不见底的黑暗眼洞。那时候,我还没看惯这样的面孔,有些大惊小怪。后来见怪不怪的时候,才多次跟这样的女人共进晚餐,且谈笑自若呢,只当玩一回假面舞会。
林莉见了卧房里光洁细密的德国地板赞不绝口,自然也夸我选购的家具颇有品味,说它们的颜色和式样,与地板、墙板及头顶的天花板和谐无瑕。最使她感动的是,矮床那边有一块不大不小的阿拉伯地毯,因为她知道那是从我们喝咖啡的那家高档商场买来的,只有那儿才卖这种货真价实的名贵地毯。她说她鼓动他父亲买它时,她父亲说了一句她不爱听的话:“等你出嫁时给你买。”说这事的时候,我们在这块地毯上已做爱多次。
决定我一生的命运的最重要的也是最令人吃惊的一件事,其实不是那次我给单位领导小心翼翼地递辞职书,并被迫结结巴巴地向他解释我以后如何过日子;也不是那次我专程去广州问一个在一起喝酒时曾答应借钱给我出诗集,不在乎我什么时候还,甚至还不还都无所谓的大学同学,开口借五十八万块钱并如愿以偿;当然也不是我突然变得西装革履,走路时把头抬起来横眉冷目,甚至住起好房子来;而是我和林莉见面的当天,就躺下跟她做爱,弄得她很疯。即使我现在坦然将这件事说出来,并佐以细节来证实,我想凡认识我的人,不管是以前认识的还是后来认识的,不管是自以为我会巴结他们的或自以为我与他们交情深厚的,都不会相信。在他们看来,这种事情不可能在我身上发生,除非日头从西边出来。那天晚上,林莉挽着我的胳膊与我一起出去逛夜市的时候,一个仍在我原单位当会计的长脸女人见了我们,就像见了海市蜃楼一样奇怪而惊惧。自从我到单位报到那天起,那个女会计就没给过我好脸色看。我与前妻结婚时给她发喜糖,她推到一边不看我,只顾埋头记流水账,好像单位领导正迫不及待地等着她写出那几行歪歪斜斜的数目字以决定下一年的企业方向。那时候单位上有人猜测这个女会计要我娶她女儿的迫切心情,比她女儿还强烈,甚至有人臆断她女儿之所以调到我所在的工艺科当晒图员,是她私下请托单位领导的结果;而她与那个领导的暧昧关系,是我们科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我心想,如果她不认为她与领导说得上话,就可以瞧不起我给我下马威,也许我和她女儿会亲近起来。说实话,那是一位性情腼腆的好姑娘,做事情干净利索,而且天生喜欢做事情。在我看来,没有哪个女孩比她更勤劳或更善良,可惜我与她失之交臂才痛悔莫及。听说她嫁人时已经三十六岁了,说这话的人多少有些幸灾乐祸,表面上好像担心她生小孩生不出来。那时候,我迟迟未婚是我们科长最头疼的一件事,他说他有女儿的话,一定给我做老婆。他说他见过的男孩中,没一个像我这么老实的,见谁都这么说。遗憾的是,那些一心嫁给大学生的女孩子与我见面后,都不愿多看我一眼,尽管她们自己的相貌也有这样或那样的明显缺陷。
林莉是知道我结过婚的。当初我们通了几封短信,她知道我的一些事情。她要见我的愿望与日俱增,即使我把自己说成是几乎无法走路的瘫子,也未能动摇她非见我一面不可的决心。见了面她说我不是瘫子是骗子,并说再也不相信我了,幸好只是嘴上这么说说。我吻她时她猝不及防,压根没想到一个她所尊敬的、甚至有些崇拜的跛脚诗人会这么无赖,这使她既意外又兴奋。她回吻我的时候,把舌头伸到我的喉咙里,像蛇一样前后游动。一起吻了好久,我才动手剥她的衣服,那是一件出自贵州苗家少女之手的蜡染蓝印花长裙。她的身子抖了一下,面孔刷地像玫瑰一样红。后来我们一起躺在地毯上平静说话,她偎在我的怀里,给我讲她自己的事。
她说她初尝禁果是在大学三年级的时候,不过比起她的一位同宿舍的好友已晚了三四年。那个女同学毕业后到美国去了,现在还常打电话来。林莉读书的那所学校,是坐落在北京北郊的一所历史悠久的名牌大学。打开英文版的《不列颠百科全书》,查得到它的几位著名校长。那是一个开始下露水的月夜,一个当时她很喜欢的男孩陪她出来散步。地点在校园后面的树林里。她说当时到底是他想要她,还是她要他要她,至今仍没弄清楚。事情发生得很快,不容她细想也不愿细想。那个男孩体格健壮,每次学校开运动会撑杆跳都拿冠军,而且到市里去比赛也曾独占鳌头呢。那时她喜欢他腾空鱼跃时的矫健身姿,也喜欢他小心摸她时的温热手感。总之她被他迷住了,同时她也迷住了他。于是一些比她更漂亮的女孩开始嫉妒她,开始说她的坏话。可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心烦意乱,也突然爱理不理地对待那个男孩,使男孩莫明其妙。她说他在她面前哭过一回,但没说以后的事,我也没好奇问她。
两年后,我和林莉一起搭飞机到广州去。我的那个广州同学在一家蛇肉馆请我们喝洋酒。林莉在酒场上的老到和酒量,竟使我同学吃惊,自叹难以望其项背。尽管他自称喝过的酒比我喝过的水还多,可在林莉面前不敢说半句大话。我仍像以前一样古板,滴酒不沾,也不抽烟。我同学原以为林莉是我的随身秘书,并暗示我艳福不浅,其实一直是我给林莉当秘书。我总是待在林莉办公室隔壁的一间小屋里不出来,除林莉外,谁也不知道我成天在里面忙什么。林莉的名片是一家广告公司经理,而我从没印过名片,也没任何头衔。那次我们去广州是给我同学还本付息。他接过我给他的那张大额汇票瞧了又瞧,不相信是真的。他说当初之所以给我借这笔款子,是因为如我这样的人也下海做生意使他觉得可笑且可悲,生怕拒绝我使我绝望,一时想不开往珠江里跳。他说从没指望我什么时候还钱,只当打了水漂失了财不敢跟老婆说。
我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一面用客房里的大头火柴悠闲点烟,一面瞅着林莉扔在大床上的那件法国风衣,等我拿香港电水壶沏碧螺春。林莉下楼到对面的美容馆涂面膜去了,这是她每日的功课之一。也许该说的都说完了,我和我同学陷在沙发里彼此沉默了好久。我想找一个新鲜话题但找不到,后来他问起我前妻和孩子的情况,我们才有话好说。
那年他来我家看我,漫不经心地看了我几行诗就丢下了,抄起手机给其他同学打电话。其中一个电话打到澳大利亚去了,那是一个我至今也没记住其英文名字的滨海城市。他说可惜我们班最漂亮的女生,嫁给了定居在那儿的一个台湾老头。他说他去澳大利亚做羊毛生意的时候,特地上门拜访了她。他说那个台湾老头除了有点钱,哪都配不上她,而那点钱在他眼里实在算不上有钱。他跟那个女同学说说笑笑聊了半天,关机前他要我也说几句。这时我脸红了,还像在学校里一样腼腆胆怯,结结巴巴的什么话都说不清楚。她说她看到了我写的诗,是从当地图书馆收藏的一堆中文杂志上看到的。她说没想到我会是一个诗人,大概在她看来,我写出一两篇光学论文,登到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物理杂志上一举成名,也不及我写诗使她意外。她问我有几个孩子,我说就一个。她问是男孩还是女孩,我说是男孩。她说你来澳大利亚一定来看我,我点头答应。后来她寄给我几张她和她丈夫及三个女孩的全家福,其中最大的那个不是她的。从照片上看,她丈夫虽然比她年长,但远没有我想象的那么老。他们夫妻两个亲密偎依的样子,尤其是在他们自己家的游泳池边那样亲密偎依,使热恋中的年轻人都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