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夏季的一个夜晚。在美国芝加哥一处住宅中,年轻的洛仪丝和丈夫斯特文都已睡熟。突然,洛仪丝被身边丈夫的惊叫声惊醒,她推推丈夫:“你怎么了?是不是做了恶梦?”这时是凌晨1点30分。斯特文睁开眼睛,他的头发已被汗水湿透,脸上一副惊魂未定的神态。“太可怕了,我梦见一个年轻女子被一个男人殴打致死,死后她还被强暴了。”
第二天傍晚时分,洛仪丝家来了两个陌生警察。他们询问洛仪丝和斯特文是否认识一个叫凯媛的年轻姑娘,夫妇俩回答说不认识。“昨天晚上发生了一起杀人案件,凯媛被害。她的住所离你们家只有30米远。你们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情况吗?”洛仪丝和丈夫都回答说:“没有。”送走警察,洛仪丝和斯特文四目相对。斯特文梦见的事情怎么真的发生了,而且许多细节与警察说的那么相似,简直不可思议。沉默了许久,洛仪丝对丈夫说:“你愿不愿意对警察讲讲你的梦?这看起来有些荒唐,但说不定对他们寻找罪犯有用呢?”斯特文觉得妻子说得有道理,决定到警察局走一趟。当天晚上,警察在听了斯特文讲梦后说:“你的梦真说不定有助于我们破案。你能不能讲得再详细些?比如:罪犯是已婚者吗?”斯特文回答:“有可能。”警察又问:“你认为罪犯行凶后有无内疚感?”斯特文对这个问题很纳闷,但还是回答了:“大概没有吧。”得知警察提出的那些奇怪的问题,妻子皱起了眉头:“他们该不是怀疑你是凶手吧?”斯特文安慰妻子道:“不会的。警察也知道,假如我是凶犯,我怎么可能自己主动找上门去对他们说出这件事情呢?”然而,真如妻子洛仪丝所料,警察真的把斯特文当成了凶手,把他抓了起来。
1992年5月,法院正式审理斯特文一案。法院当庭播放了斯特文与预审官的谈话录音,给人的印象是斯特文当时并不是在说梦,而是在讲述他的犯罪事实。法庭上下居然忽视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在案发现场取到的指纹及头发与斯特文的都不相符。法官们一味地强调:斯特文了解案件中的很多细节,而这些细节只有凶手本人才会知道。他们不相信这些细节是斯特文所梦到的,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情?于是,斯特文被判刑40年。
斯特文不停地申诉,终于引起芝加哥一家报纸记者的关注。
这位记者在斯特文的案卷中找到一个突破口:有一件物证被所有人忽略了,就是在受害者身边找到的一块手帕,上面沾有精液。
经化验,手帕上的精液不是斯特文的,这足以证明斯特文不是杀人犯。
1995年8月17日,斯特文迈出了监狱的大门。真没想到夜间一场恶梦竟让他在监狱里呆了整整5年,成了他不堪回首的一段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