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体育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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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评分细则

(一)工艺40分

1.造型5分

(1)根据不同主题和物体特征合理造型,3分。

(2)形象生动,夸张得体,2分。

2.扎制工艺15分

(1)骨架结构简练匀称,4分。

(2)扣榫严密,4分。

(3)扎口严紧,4分。

(4)光滑均匀,3分。

3.裱糊工艺5分

(1)糊口整洁、严实,2分。

(2)糊口服帖、平整,2分。

(3)糊面松紧适度,1分。

4.美化工艺(绘画、剪纸、粘贴、刺绣、雕刻等各种艺术手法) 15分

(1)线条流畅,5分。

(2)色彩对比分明,色泽鲜艳和谐,5分。

(3)艺术表现力,5分。

(二)放飞60分

1.起飞10分

(1)鸣枪后,风筝全部离开举风筝助手的手和地面,放线30米以上(微型10米以上,并把风筝引进留空计时区为完成起飞)。如风筝在鸣枪前离手则判技术犯规。

(2)完全离开手和地面的风筝,在未进入留空计时区前风筝落地(包括装饰物和“尾巴”)为失败,允许重新起飞。起飞,每失败一次扣5分,三次失败取消放飞资格。第三次起飞成功仍可计分。

(3)起飞后的风筝,一旦引进留空计时区,如失败,无论起飞成功与否,均判比赛结束,不允许再重新起飞。

2.留空时间20分

(1)留空时间为10分钟,完成起飞即开始计留空时间,裁判员每隔1分钟报告一次时间,每少30秒扣1分。

(2)留空计时区内的风筝,若放飞线少于定长,则判比赛结束。

(3)在留空计时区内,运动员的一脚或双脚离开留空计时区,即判比赛结束。

(4)完成起飞后的风筝,在留空计时区内,风筝落地(包括装饰物和“尾巴”),其留空时间少于5分钟(不含5分钟),则判失败。

3.30秒测角10分

在留空计时区内,放飞线长30米以上(微型10米以上),运动员把放飞线下端固定在测角器上,测角时,裁判员每5秒钟读报一次时间。连续30秒钟,即完成测角时间。30秒内,线与地面的夹角(取其最小角度和最大角度的平均值)25度、30度、35度、40度、45度、50度、55度、60度、65度、70度、分别得1、2、3、4、5、6、7、8、9、10分。

4.放飞技巧10分

(1)放飞动作5分。在留空计时区内,根据不同题材,要求风筝放飞稳定或灵活,收线、放线运用自如。

(2)花样动作5分。运用收、放线动作使风筝翻腾(如龙),打转(如鹰),变换位置;或有声响,烟火,“送饭”;或风筝某个部位能运动。花样动作与风筝的主题应相适应。

5.空中效果5分

工艺评分的地面效果在空中得以体现;或地面效果不明显,而空中效果明显。

6.印象,鼓励分5分

(1)在传统风筝的基础上是否有发展,提高,突破。

(2)放飞中运用声,光,电等高科技技术。

(3)有明显公认的地方特点,鼓励其保留的风筝,如南通的板鹞和阳江的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