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体育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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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裁判员和有关竞赛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国家风筝竞赛细则

第一条 裁判员和有关竞赛工作人员

(一)仲裁委员会5人

(二)裁判员

1.总裁判长;

2.副总裁判长;

3.审核,检录裁判长1人,审核,检录裁判员若干人;

4.工艺,放飞评分裁判长1人,工艺,放飞评分裁判员若干人;

5.检查裁判长1人,检查裁判员若干人(每条道位1名);

6.道位裁判长1人,道位裁判员若干人(每条道位2名);

7.放飞指挥长1人,发令,计时员1人,风速测量员1人;

8.编排,成绩公告裁判长1人,编排,成绩公告裁判员若干人;

9.场地,器材组长1人,组员若干人。

第二条 裁判员和有关竞赛工作人员的职责

(一)仲裁委员会执行国家体委(82)体研字8号文件关于仲裁委员会的条例。

(二)总裁判长

1.比赛以前,对场地,器材,比赛日程及裁判员的分配等做好检查和安排工作;组织裁判员学习规则并进行考核。

2.组织和领导大会裁判工作。必要时可临时调整裁判员的工作。

3.掌握大会比赛进程,根据规则解决比赛中有关问题。

4.遇裁判长的判定意见不一致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做最后决定。

5.有权提出警告,技术犯规,取消犯规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和录取资格,并处理比赛中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

6.对比赛成绩进行审核,签字确认,并宣布大会比赛结果。

7.比赛结束后,组织裁判员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报告送中国风筝协会。

(三)副总裁判长

1.各副总裁判长应明确分工,并协助总裁判长领导大会裁判工作。当总裁判长因故缺席时,应指定一名副总裁判长代理其职务。

2.审核场地,器材。

3.检查和督促分管的裁判组工作。

4.协助大会维持场内秩序。

(四)审核,检录裁判长及审核,检录裁判员

1.审核,检录裁判长领导小组工作。核实风筝类别,型号,装饰品和“尾巴”,加盖风筝号印章。

2.每项比赛开始前,审核,检录裁判员召集运动员按分组表点名。

3.检查运动员的风筝类别,型号和准飞证,如有不符合要求者,不允许其入场比赛。

4.组织运动员抽签决定道位,发放道位号码。

5.审核,检录裁判长根据比赛进程和气候条件,在征得总裁判长同意后,临场有权调整已安排的分组,调整后的小组其道位仍由抽签决定。

6.将检录单送到工艺、放飞、道位检查及编排、成绩公告四位裁判长和广播员处。

7.审核,检录裁判员带领运动员到起点。

(五)工艺,放飞评分裁判长及工艺,放飞评分裁判员

1.工艺,放飞评分裁判长领导有关工艺评分和放飞评分的裁判工作。

2.评分小组

(1)大会设两个工艺评分小组,两小组组长分别由分管的副总裁判长和工艺、放飞评分裁判长兼任,裁判员6人。

(2)放飞评分小组7人,其中组长1人。其成员可由工艺评分小组成员兼任,也可单独组成。

(3)每个裁判员根据规则自行打分,不得商议,并填写评分表。判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4)工艺评分时裁判员对每一只风筝的评分其差距超过5分,或放飞评分时裁判员对每只风筝的评分其差距超过3分,组长应立即召集裁判员开会,统一认识,并重新判分。如仍不能解决,要报请总裁判长裁决。

(5)裁判长审核各风筝的评分表,签字后送编排,成绩公告组。

(六)检查裁判长及检查裁判员

1.检查裁判长协助副总裁判长在比赛前复查比赛场地,器材;比赛中检查运动员从起飞到进入留计时区有无犯规情况。

2.检查裁判长按规则规定,根据检查裁判员报告的运动员犯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立即通知放飞指挥长,放飞评分和道位裁判长。

3.检查裁判员按检查裁判长分配的位置和任务,负责检查工作。如发现运动员犯规和其他人员违例时,应立即明显地标出犯规地点,并向检查裁判长举旗示意,迅速填写犯规或违例情况报告表交检查裁判长。

(七)道位裁判长及道位裁判员

1.道位裁判长领导道位裁判员在比赛前复查比赛场地,安装器材。

2.记录起飞次数。

3.记录留空时间,并1分钟报告一次时间。

4.检查放飞远度线长度及定长标志;测量放飞角度,每5秒钟报告一次测角时间。

(八)放飞指挥长及发令员,计时员和风速测量员

1.放飞指挥长一般是风筝比赛场内比较重要的指挥员。评分裁判一般是对放飞协议进行商定并指挥。

2.风速测定员、比赛计时员、发令员进行工作。

3.在开始比赛之前,风速测定员会检测风向,然后指挥长会获取符合标准,之后与裁判员、工艺员、放飞员等联系,开始鸣枪比赛。

4.如果在比赛过程中风筝线相互盘绕,到位裁判将会对运动实施换道。

5.计时员和发令员将会按照指挥长的提示,开始鸣枪,并开始计时。

6.当规定时间结束之后,计时员发令员停表。表停止之后,经过指挥长的批准进行回表。

7.如果在发令的时候使用照明弹,需要保管好弹药和枪支,除了空中不可以向任何地方发射。

8.风速测定员要在比赛场地现场广播天气状况。

9.每一组比赛之前风速测定员都要测定风速,并且播报给指挥官。

(九)编排,成绩公告裁判员和裁判长及编排

1.依据比赛名单进行顺序编排,并进行风筝号码编排,之后编排比赛规章和秩序条例。

2.准备好比赛登记表,包括姓名等级,成绩等级等,依照实际情况填写表格。

3.把比赛成绩进行详细公布和核对。

4.编制成绩手册,并且经过裁判长审核。

(十)场地,组员及器材组长

1.依据规定进行场地和划线的测量。同一个场地需要有两个相互垂直的比赛区域。

2.要把比赛场地基本平面图绘制下来,并进行编排,由成绩公告组完成。

3.在比赛之前要向裁判长报告器材和场地准备状况。

4.对场地进行净空和清理,保证顺序放飞。

5.帮助维持会场秩序,避免外人进入。

6.比赛之前要在场地安放对风向标志的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