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是所有市场机制得以发挥的先决条件。按照市场经济的理论,价格应该由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比如说,在一个社会里,如果一种商品供过于求,那么价格就应该下跌,以此刺激消费,减少供给;如果供不应求,那么价格就应该上涨,以此减少消费,增加供给。但是最近几年我们看到很多政府直接干预价格的事例,最明显的就是对绿豆、大蒜等价格的干预。2010年,绿豆、大蒜等价格大幅升高,半年的时间里上涨了3倍有余,发改委强行制定这几种产品的价格,并以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等名义处罚了数家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并非完全不可以干预物价,在紧急状况下可以对一些基础性的战略性产品进行限价,但是对于和平时期的绿豆、大蒜这样的产品,政府干预未免有越俎代庖之嫌,而且也达不到降价的目的。
竞争是市场推动经济发展、提高生产率的主要动力。在市场经济中,竞争力强的经济主体得以脱颖而出,竞争力弱的经济主体被淘汰。在竞争中,各经济主体为获得超额经济利润,不得不加强产品创新、技术改进等措施。通常来说,只有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政府才可以干预微观经济主体的竞争,比如说,微观经济主体勾结以牟取不正当的垄断利润。但是,在中国,政府干预竞争很普遍。政府往往会给一些大企业、国有企业或知名企业特殊的帮扶,这些帮扶既是对其他企业的不公平,也会害了这些帮扶对象。
近日,江苏无锡尚德破产重组事件引发各界热议,曾经风光无限的新兴产业巨头为何会走到破产境地?产能过剩、信贷风险等都是人们反思的内容。尚德所从事的光伏行业是新兴产业,一直受到当地政府大力扶持,就在去年9月,无锡市政府还为其提供了2亿元贷款救助。当尚德最终由盛而衰的时候,地方政府对微观经济的“扶持”问题也有必要进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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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过多“扶持”,会扭曲市场机制。有的企业本应稳健发展,却因政府“扶持”而盲目扩张;有的企业已没有发展前景,但政府仍通过“扶持”来注射强心针;有的企业没有创新能力,却靠吃补贴维持生存:这些都扭曲了市场机制,属于“把市场的手错装在了政府身上”。现在看,无锡尚德肯定不是因政府干预而倒掉,更可能是因过多的“扶持”而盲目发展,走向破产。(2013年3月30日,《金融时报》)
市场经济条件下,微观经济主体是购买决定的决策者,可以决定买什么,不买什么,以什么价位购买,购买多少。这种微观经济主体的自主决策权是个人和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但是在中国,政府往往在国有企业的采购决定上有很大的决策权。2012年6月12日《中国经营报》曾报道: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在4月份河南多家大型企业召开了会议,要求政府加快2013年电煤合同签订的进程,强化电煤合同执行,同时希望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要求电力企业优先使用省内煤炭从而稳定煤炭价格。
随后5月,河南省政府就正式出台“煤电互保”政策。明确了“发电机组采购本省电煤量和发电量挂钩”的政策,具体内容为,根据发电单位基础电量占全省比例分摊确定基数,如果超基数采购1万吨省内原煤,则奖励1000万千瓦时基础电量;而如果少采购1万吨省内原煤,则扣罚1200万千瓦时基础电量。
虽然河南省内煤炭销售企稳,这却给陕西、山西、山东等外省煤炭造成困扰,这些省份运往河南的煤炭量急剧减少,省外煤基本上被堵死。
在这样的背景下,多个地方开始了本省煤炭的地方保护。
东西卖给谁,卖多少价钱,这无疑是企业经营最基本的权力。然而,就是这样的权力,政府也要控制,可见政府对微观经济干预之深。各个地方政府以邻为壑,最终的结果是煤炭用户买不到最便宜的煤炭,煤矿企业卖不出最高价格,市场效率无从谈起。
削权和割肉
真正的个人主义不否认强制力量的必要性,但是都希望限制它,即把它约束在某些范围内,在这些范围内必须有其他人来制止强权,以便将其总量减少至最低限度。个人主义的基本原则,即:如果每个人都打算利用他所持有的知识和技能来促进他所关心的目标的实现,并且在这样做的过程中,如果他打算为超出他知识范围的需要作出尽可能大的贡献,那么很显然,他首先必须应该有一个明确规定的责任范围;其次,他能够取得的不同结果对他的相对重要性,一定要符合对与此关系极小的其他人的相对重要性,并且也要和他的活动的未知影响相一致。(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
面对政府之手干扰市场之手的难题,李克强总理给出了怎样的解决办法呢?削权,这就是李克强总理的答案。2013年3月17日,李克强总理在答中外记者问时说:“不是说政府有错位的问题吗?那就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这是削权,是自我革命,会很痛,甚至有割腕的感觉,但这是发展的需要,是人民的愿望。我们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言出必行,说到做到,决不明放暗不放,避重就轻,更不能搞变相游戏。”相同的表态也见诸其他领导人口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汪洋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全体会议时表示:“如果说30年前改革解决的是意识形态问题,那么现在就是利益问题,改革实际上就是拿刀割自己的肉,需要全体下决心,必须要坚定信心。”吴敬琏先生最担心的,是在改革过程中,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推动力量,将会受到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吴先生呼吁:“我想希望中央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很快地工作起来,碰到这样有争议的问题,由他们来解释中央的决定,由他们做出决断。”实际上,在改革进程中,缺乏具有最高权威、强有力的顶层机构引导社会各界对改革的预期和正确理解,导致言出多头、政出多头,扰乱视听,扭曲社会各界对改革的预期和理解,增加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和不安全感,比利益集团阻挠更可怕!在改革中,信心比黄金更重要。
在简政放权上,国务院作为最高行政机关是新一轮改革的倡导者。应当明确的是,放权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政府科学、合理、规范的运作。不舍得放权往往是权力异化的结果,想通过审批权力获取不当利益,还有一部分人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使用行政审批的手段把职能范围内的事务管起来,这是计划思维的产物,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发展趋势可谓背道而驰。
中国的政府之所以过多地干预经济,挤占了本该属于市场的空间,很大程度上就在于中国的政府太有权力。之所以发改委可以限制绿豆、大蒜的价格,就是因为中国的法律赋予了发改委临时干预价格的权力;之所以政府可以在企业的竞争中“拉偏架”,给予一些企业特殊的关照和帮扶,就在于政府有权随意动用财政资金,有权力左右银行的贷款流向;之所以政府可以要求本地的企业用本地的煤炭,就在于政府对当地的企业,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有强大的影响力。
因此,可以说解决了政府权力过大的问题,也就解决了政府干预微观经济,政府的手扰乱市场的手的问题。李克强总理指出削权是解决政府指挥经济、政府的手干扰市场的手问题的途径,这是一针见血地抓住了问题的本质。
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这种由上而下自我革命的削权方式主要依靠的是政府本身的自觉性,缺乏激励机制和制度保证,另一种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削权方式”正在纳入李克强总理的视野——以开放促改革。2013年3月27日至29日,李克强总理在考察江苏、上海时称,中国改革开放的一大特点,就是改革与开放相伴随,在一定程度上是开放促改革,“现在看,用开放促进新一轮改革,依然有很大的空间和动力。要以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动观念和体制创新,形成开放新格局”。以开放促改革是我国屡试不爽的方法,观察中国的各个行业,我们会发现,开放程度越高的行业,政府干预就越少;开放程度越低的行业,政府的干预就越多。外国资本成为改变中国市场游戏规则、减少政府干预的有效力量。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昨日作出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8月26日审议的草案,有4部法律的有关规定拟在上海自贸区暂停实施:在试验区内,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暂时停止《实施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3部法律的有关规定,暂时停止实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2013年8月31日,《南方都市报》)
2013年8月22日,商务部网站公布,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连部分涉及外资的法律都暂时停止了效力,可见上海自贸区开放程度之高。由于是自贸区,经济完全自由开放,政府干预经济的边界大为缩小。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把市场所起的作用从“基础性”改为“决定性”,可见领导人对市场的重视。新一轮“市场化”,或者说“法治的市场经济”将再一次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