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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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爱国统一战线——振兴中华(4)

统一战线是一门科学的命题,是李维汉在1979年3月中央统战部召开的统战系统干部大会上提出来的。这次会议上,他作为中央统战部的顾问出席了会议,并对这一命题作了说明。他说,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都是有规律的,统一战线工作也如此。如果我们任意违反客观规律,就会受到惩罚。历史上,共产党犯过主观主义、唯意志论的错误,就受过多次惩罚。“文化大革命”更使统一战线遭受到极大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中央坚决拨乱反正,就是遵从了客观规律,使统战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的伟大转变。理论就是科学地解释、阐明事物发展规律的学说。他希望从事统战工作的干部,既要有实践经验,又要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去观察问题,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上升到理论高度。理论一旦同实践结合起来,两者都会出现创造性的发展。

李维汉指出,中国的统一战线从来都是从中国国情出发的,从形式到内容都显示出中国的气派和中国的特色。毛泽东的统一战线思想是中国统一战线的重要内容,它主要包括: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统一战线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全体人民的统一战线;共产党必须牢牢掌握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正确认识和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问题;坚持又团结又斗争的策略原则。

与会者对李维汉的讲话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认为统一战线是一门科学的命题是正确的。统一战线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战线的根本问题是无产阶级解放运动中自身统一和同盟军的问题。自有科学社会主义以来,就有统一战线,就有了统一战线这门科学。在中国,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科学社会主义,不能不研究统一战线理论。

会议认为,开展统一战线这门科学的研究,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要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从中国实际出发,与统一战线工作紧密结合,防止任何脱离实际的倾向;(2)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特别要进一步肃清“左”的影响,解放思想,对重大的思想理论问题和工作中的重大实际问题,不回避。要有科学的态度和理论胆略,敢于提出并善于研究和解决问题。在四项基本原则指导下,提倡不同意见的科学探讨,但在执行政策上必须同中共中央保持一致性;(3)统战理论的研究要同统战政策的宣传结合起来;(4)要在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由统战部门、宣传部门、学校和社会科学研究部门共同努力,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搞好统一战线这门科学的研究。为了进一步推动统战理论研究的开展,会议决定在中央统战部筹建统一战线研究所;中央统战部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中国社科院等单位筹备成立全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中央统战部创办一个内部发行的统战理论研究刊物。

十省、区、市统一战线理论座谈会后,全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工作迅速开展起来。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相继成立了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还有一些市、县以及大专院校、工矿企业也召开了统一战线理论讨论会,或成立了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全国统战理论研究会的筹备工作也在1984年基本就绪。1985年2月,中央统战部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全国统一战线理论工作会议。会议经过认真酝酿,成立了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中央统战部部长杨静仁当选为研究会首任会长,于刚、叶笃义、孙起孟、彭清源、雷洁琼等18人当选为副会长,平杰三等23人当选为顾问,还选举了124名理事。在第一次理事会上,选举了64人为常务理事。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章程》。会后,中央统战部向中共中央报送了《关于全国统一战线理论工作会议的报告》,不久,中共中央同意并转发了这个报告。

这次会议,对促进统战理论研究、推动统战工作都起到了重大的作用,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统战新格局的出现及其任务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确定以后,爱国统一战线促进祖国统一的作用凸显起来,使爱国统一战线的格局发生了新的变化。为此,1985年5月20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专门研究了统一战线工作,指出:“统战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服务。统战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对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起着减少阻力、增加助力的重要作用。”并强调:“目前我国处在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统战工作面临的形势、对象、任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了适应对外开放的新形势,统战工作应当开阔眼界走向世界,广交朋友,联络友谊。”中央书记处还要求统战部门要抓住工作重点,大胆地开展海外统战工作。今后要着重于统战工作大政方针的调查研究,提出可行的意见。还指示统战工作应当统一归口,一致对外,不同的部门应当有所侧重。

党中央的指示下达后,在全国统战部门引起强烈的反响,广大统战干部热切要求召开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进一步学习、领会、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中央统战部经请示中共中央同意后,于1985年底开始筹备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经过一年的认真准备,1986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第十六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央统战部部长阎明复作了题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而奋斗》的报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习仲勋代表中共中央作了重要讲话。

这次会议,明确了新形势下爱国统一战线的新格局、指导思想、工作布局和主要任务等几个重大问题。

1.关于统一战线的新格局

在中华民族大团结、大统一的爱国主义旗帜下,新时期统一战线的爱国主义性质更加鲜明。凡是赞成祖国统一的人,不管他属于哪个阶级、政党和集团,不管政治主张、思想信仰如何,都是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争取的对象。统一战线的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形成了两个范围的联盟:一个是由大陆全体劳动者和爱国者组成的以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联盟;一个是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在内的,以爱国和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联盟。这两个范围的联盟构成了当前爱国统一战线的整体。爱国统一战线要以推动“一国两制”方针的实施作为重点之一。立足大陆,面向台湾,面向港澳,面向海外。争取实现国共两党第三次合作,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成为爱国统一战线的极其重要的任务。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和“一国两制”的逐步实现,不同阶级、阶层、党派、社会集团和社会力量的不同利益、意见和要求,在统一战线内部将日益反映出来,因此,正确处理和调整新的矛盾和关系,是统战工作的新课题。

2.关于新形势下统一战线的工作布局和主要任务

以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总目标,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几千万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积极推动“一国两制”的实施,为统一祖国服务;发扬爱国的传统和智力优势,为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完善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派合作,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并使这三者密切配合,互相促进。

会议强调要加强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要大力加强对统战工作大政方针的调查研究。并要求统战干部要树立改革开放的观念、最广泛团结的观念、关于求同存异的观念、创新的观念、协作的观念和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同时,统战部门要真正恢复和发扬同党外人士团结合作、平等待人、民主协商的优良传统,注意发挥党外人士开展统战工作的积极性。

这次会议确定的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布局和主要任务,对以后的统战工作,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1]《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56-157页。

[2]http://www.jxtyzx.org/show_article.aspx?articleid=2076《统战历史——统战政策的全面落实》。

[3]http://www.zytzb.cn/zytzbwz/theory/lishi/lishi97.htm。

[4]http://www.zjsy.org.cn/main.asp?id=1453邓小平同志在听取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情况汇报时的插话,1979年9月1日。

二 爱国统一战线的进一步巩固和扩大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日趋完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1979年,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指出:“我国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中有过光荣的历史,在社会主义改造中也作了重要的贡献。这些都是中国人民所不会忘记的。现在它们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这一论断充分肯定了各民主党派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创造性地解决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主党派的性质、存在及发展的根本性问题。1982年,胡耀邦同志在党的十二大报告中把与民主党派合作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作为新时期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和处理中共与民主党派关系的基本原则。1987年党的十三大,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以党的决议形式肯定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同时分清了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轮流执政制的原则区别。1989年1月,邓小平在民主党派成员所提出的方案上批示:“可组织一个专门小组(成员要有民主党派的),专门拟定民主党派成员参政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案,并在一年内完成,明年开始实行”。

1989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我国实行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党体制,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点。“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的制定与执行。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明确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关系是执政党同参政党的关系,这在我国多党合作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有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也随之不断发展和完善。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把坚持和完善这一政党制度列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1993年,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我国的根本大法,从而把多党合作制度上升为国家意志。1995年1月,中共中央转发了《政协全《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2000年12月4日),《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第1494-14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