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基层政权建设概论
16041200000001

第1章 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转型伴随改革开放而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当我国处于深刻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各样的冲突如结构冲突、机制冲突、规范冲突、利益冲突、角色冲突和观念冲突更加复杂。随着国际国内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历史性地提出了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重大课题。在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在新旧体制交替和社会转型中,如何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如何有效地保证国家权力的正确施行、保护国家公民的权利,是国家政权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邓小平同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高瞻远瞩地提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七一”讲话中科学判断了党所处的历史地位,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须从严。要深刻认识和吸取世界上一些长期执政的共产党丧失政权的教训。”2003年7月1日,胡锦涛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反复强调:“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认为要始终坚持执政兴国和执政为民,把巩固和加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作为我国社会发展的稳定机制、协调机制和创新机制改革与完善的根本前提。

《中国基层政权建设概论》的作者是一群有事业心的年轻人,此书编写开始源于社会工作与社区管理专业的教学需要,因为“基层政权建设”被列为专业教学计划的必修课程之一,没有现成而适用的教材可用,于是查阅大量资料,带着学生到乡镇调研,采访民政职能部门,从讲稿到讲义,从教案到教材,历经2年多时间编写成书,尽管《中国基层政权建设概论》在基础理论、体系结构、原理方法等方面还有待改进和提高,但应该还是一件比较有意义的事情,它可以让年轻的、未来的乡镇干部、社会工作者甚至“村官”们在课堂中就懂得共和国的权力属于人民,属于公共;了解权利与权力的关系问题是政权理论的基本矛盾;懂得背离权力存在的宗旨就意味着滥用权力等等。

关于基层政权,特别是农村基层政权因为“三农”问题而备受关注,褒贬不一。“强化”说、“取消”说各有道理。然而,从我国的实际国情来看,基层政权的改革或建设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取消”与否,而在于其性质、职能的根本性转换和结构性优化,即建构一个什么样的政权组织,是否在坚持党的阶级基础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上真正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对于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形成的政权体系,人们较多注意的是机构庞大、效率不高的问题,而较少注意政权体系中的层级关系、设置是否合理等问题。《中国基层政权建设概论》阐述了精简机构,合理配置人员的同时,主张收缩基层政权在城乡基层社会的管理范围和内容。把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结合起来,即:从组织制定方面加强基层政权的自身建设,强调基层政权依法处理当地事务的权力运行;让村(居)民自治组织替代或补充基层政权在基层社会的微观层面的具体事务的管理。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本世纪前二十年奋斗目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基层政权组织作为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国家政权大厦的基石,是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根本保证。我国基层政权独特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的紧迫性与重要性。对于基层政权建设,既需要理性的思考与研究,更需要躬行实践。居安思危,有备无患。

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作为本书的第一位读者,愿为重庆科技学院余志祥等中青年学者鼓与呼;为他们的敬业精神而鼓舞,为他们辛勤耕耘的成果而欢呼;我非常乐意将他们的成果推荐给广大青年学生和广大的读者,希望广大青年学生和广大读者从本书中得到更多的收益。

孟东方

2004年7月10日

孟东方教授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重庆市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与思想政治教育》学术带头人、重庆市十大杰出青年,重庆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