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电视艺术的审美化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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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美育与电视艺术的审美化(1)

第一节中国传统审美与伦理和谐观

美学与美育是有着密切关系的。美学是美育的理论指南,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大众的美育水准,直接影响着这个国家、这个民族文明的水平。本世纪之初,蔡元培先生在北京大学石破天惊地提出“以美育代替宗教”的口号,兼容并包,广纳人才,造就了一个为中国新文化运动乃至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做好组织准备的新北大。而新中国诞生之后,我们曾在相当长的时期里误把美育当成资产阶级的东西,在教育方针里剔除了美育。教训是深刻而惨痛的。只消看一看“文化大革命”种种毁灭人性、践踏人的尊严的丑行劣迹,便令人痛心疾首。事实雄辩地证明:就人的综合素质而言,德育、智育、体育当然重要,但美育却万万缺少不得;德育不能代替美育,而德、智、体三育之中,却都须贯穿美育。美育对于开发人的智力、培养人的道德情操、激活人的创造能力、提升人的综合素质,都极为重要。据说,当代脑科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发现:人的创造性思维能力不仅源于智商,更源于情商,且情商的作用远甚于智商;不仅源于左脑,更源于右脑,且右脑的能量大约为左脑的十万倍。

电视艺术是一门受众面极广的艺术,它们作用于大众的审美神经,正、负面效应都极明显。如果我们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美学观为指导,始终把电视艺术纳入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范畴,那么,我们的电视艺术创作就能面对着市场经济大潮下强大的媚俗思潮而保持清醒、明智的头脑,处理好适应与提高的辩证关系,从而立于不败之地。相反,如果片面地认识和追求观赏性,盲目地媚俗从俗,那就势必弱化、消解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和艺术精神,败坏大众的审美情趣,其后果不堪设想。因为中华民族赖以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重要的精神支柱之一,便是靠极具东方美学神韵的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和艺术精神。[参见仲呈祥《时代呼唤电视艺术美学》,《人民日报》2000.10.7第四版。]

中国人的美育理论,自始至终都无法回避的问题是审美与伦理之间的关系,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这也正是构成中国传统文化与美学传统的重要基础。如果能够将二者清晰的分离,那么浩如烟海的传统文化以及艺术理论都会失去存在的根基。

中国人的宇宙观十分关注调整天人关系、人际关系和各种意识形态的关系,以建立起和谐的、稳定的生活秩序为理想,说到底是一种冲虚中和的系统。而这里面,精神理想与世俗情趣在本质上并不矛盾。中国传统的伦理观和审美观就是在这样一种宇宙观的指导下建立起它们之间的联系的。尽管伦理与审美是两种不同的意识形态,它们之间也存在着矛盾、冲突,但在本质上又是和谐的、统一的。由于中国哲学基本上是伦理学,美学作为哲学的一部分,很大程度上受伦理学的影响,因此伦理与审美的统一是以伦理为核心的。陈望衡在《中国传统伦理审美谐和论》一文中,从“天人关系”、“美善关系”、“情理关系”三个方面论述它们的统一:

一、天人关系

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是天人合一。中国的伦理学与中国的美学都建立在这个基础上,只是中国的伦理精神侧重于将天人关系义理化,而中国的美学精神则侧重于将天人关系情趣化。它们虽各有侧重,但内在意蕴又是相通的。这内在意蕴就是将宇宙人生看成流转不息的生命。正是在生命的基础上,作为兼自然与神二者之“天”与作为万物灵长的“人”,建立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感和谐关系。伦理与审美共处于这交感和谐关系中。就伦理来说,中国的“天人合一”主要是将人伦关系天道化,或者说使天道人伦化,从而建立起具有准宗教意味的政治道德系统。

二、美善关系

伦理学的核心范畴是善,美学的核心范畴是美,伦理与审美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善与美的关系。中国传统文化有个重要特点,就是强调善与美的统一,美不美,其前提是善不善。

三、情理关系

理与情是伦理学、美学都要讲的问题,理情结合既是伦理活动也是审美活动的要求。但一般说来,伦理讲究融情人理,以理显;审美讲究理融情中,以情显。一个重理,一个重情。中国古代的伦理学和美学是早熟的,尽管这二者有各自不同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但彼此渗透、互相补充的情况较西方要明显得多。这就是说,伦理走向审美,审美走向伦理。这种互相融合的倾向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尚情的审美注重理,尚理的伦理也注重情。

事实上,伦理与审美的相伴相生也并非是中国古代文明的独创,古代希腊人的伟大艺术的主要特点在于和谐性、规律性和恬静性。而其中所遵循着希腊审美理论的三条原则,那就是:道德主义原则、形而上学原则以及多样统一原则。

审美的本身因为其中有人的因素参与其中,便注定不会是纯粹的美的独立与孤立的封闭世界,因此审美的本身具有相应社会性,而审美的对象也一定是有人参与其中的世界。而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在审美与伦理的和谐统一关系上的认识,既体现了对审美本质的理解,同时也充分认识到了审美对于世界、人生等等现实生活中的积极作用。事实上,无论是对于艺术还是美的创造过程的认识过程中,传统文化在审美理论上的认识,都是处在一个极其现实的基础之上,美总是与相关的对应物相伴相生,美也从来不是纯粹的,超然于物外的美。在这一点上,我们在感叹中华文明博大精神的同时,也应认识到创造如此恢弘灿烂文化的过程中所蕴涵的智慧。

而在另一方面,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审美与伦理和谐的观念至今仍然在延续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仍然左右着我们今天的审美判断。反映在电视艺术的表现内容与表达手段中,也同样受到这一观念的影响。

近年,央视八套有计划的引进了一些国外的热播剧集,其中韩剧《看了又看》最为成功,收视成绩也很突出,相反,引进的美剧,像国外收视热门的一些剧集,却受到了冷遇。当然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为关键的一点,是韩剧在传统文化等方面与我们民族传统的相近,而如果单纯从制作水准和艺术手段来考查,美剧在单纯技术层面的优势、从节奏把握、人物塑造以及电视剧创作整体艺术水准都远远高于韩剧。这只是一个简单的例子。更多的电视作品在受众的接受过程中,从《渴望》到近期热播的生活剧,从新闻人物到纪录片,无数电视艺术作品的成功,也反复认证了审美与伦理相互和谐是电视艺术作品成功的重要前提。

而在具体的实践中,我们在对于审美与伦理之间的关系的把握上始终缺乏的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一方面,“为艺术而艺术”的纯粹审美化倾向导致了电视艺术忽略了自身的特点,而热衷于“实验性”,热衷于“电影化”艺术表现,热衷于超越电视自身的画框局限,热衷于大场面大制作,从而使电视艺术趋于浮华与空洞;另一方面,过分强调审美的教化作用,将审美作为教育与宣传的手段,从而导致电视艺术作为艺术所承载的功能简单化,过分夸大电视艺术在审美过程中社会教化的功能,不仅仅导致电视艺术的粗糙与简单,更重要的,电视艺术在单纯的社会教化的现实功利要求下,使电视艺术沦为低级粗陋的宣传与舆论工具,反而从根本上剥夺了电视艺术作为大众文化重要组成部分而具有的美育作用。

长期以来,我们对于艺术的态度一直是处在极端矛盾的两极,一种是“精英”态度,除了极少数艺术家的垄断,其他人不能染指,于是“精英”艺术以脱离日常生活为标志,故弄玄虚,自说自话;另外一种是打着“普罗”大众的旗号,将艺术无限制泛化,将日常生活审美化,实际上,这也是模糊了日常生活与艺术的界限,什么都是艺术的结果最终导致了艺术的堕落与粗俗。而造成这样局面的根本原因,恰恰是因为我们的美育水平的低下。如果我们将真正的审美教育普及到基础教育之中,艺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会是某些“艺术家”用以谋取私利的手段。

而相对于其他艺术形式,电视艺术因其自身特点,是最具有大众文化特征的艺术形式,同时由于电视艺术的传播方式与受众的接受方式特点,常常与日常生活的社会学话题联系在一起,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化存在的本质也是最容易被淹没在日常生活的琐碎里面,而成为最容易误读的艺术形式。此外,由于电视艺术在接受角度又属于最易传播和接受的艺术形式,对于电视的评价,一个五岁的学龄前儿童与从事专业研究多年的专家在受众角度上,没有质的分别,无论是信息量的接受还是审美感受上,从受众角度上,电视艺术几乎是在所有艺术形式中最容易的,门槛最低。看电视不用像戏曲,美术和音乐那样,不存在着懂与不懂的问题,而是喜欢不喜欢,好看不好看的问题。因此,目前的电视艺术理论与评论中大量存在的实际上都是受众观点出发的,以个人好恶为基点的评价。也正因为如此,电视艺术美学的研究就愈发显得重要。

客观来讲,电视艺术与其他艺术形式一样,具备美育的功能与特点,而客观平和地看待电视艺术的美育功能却是我们现在心底里存在的障碍。尤其在特殊时期文艺的战斗作用突显所带来的长期影响,直到近期对艺术教化功能的反拔,都将艺术的美育功能简单分割为除此而非彼的单纯两极,而事实上,艺术的美育作用既是传统文化传承中的核心又是推进艺术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

艺术的人生化、道德化,道德和哲学的艺术化、审美化,这都表明中华文化精神中蕴含着深厚的美育精神。蔡元培先生当年极力提倡“以美育代宗教”来建设中国的精神文明,正有其民族化心理和文化精神的基础。

表面上看,电视的艺术学理论同道德建设没有太多的直接联系,它们好像是两个相距较远的属于不同范畴的概念。但需要强调的是,在电视艺术理论的思维中道德建设不仅不能消解而且应始终把其放到一个极为重要的位置上。一种理论,特别是一种与“人”密切相关的社会科学理论如果不能怀有充分的责任感去关注一个时代的道德建设,而只满足于在它狭窄的圈子内搞所谓“纯理论”的研究,那么这种理论就必定是一种残缺的不完整的理论。电视艺术理论建构中的创新意识所包含的重要因素之一即是对社会中的人的道德感的积累和张扬,这是由电视艺术的大众文化属性所决定的。电视艺术在作品中所传达的内容往往成为大众精神给养的一个重要源头,因而传递怎样的符合历史和美学双重要求的正确价值观就显得特别重要。在当代复杂的社会精神背景下坚持给予道德建设以充分关注,始终不放弃对人类高尚的精神家园的追求,保证大众文化时代的电视艺术实践和理论不会在躁动不安的虚浮状态中迷失自己,对电视美学来说无疑是不可或缺的。

中国传统伦理审美和谐观的形成与完善是经历了时间的磨砾,经历了岁月的积淀,因此反映在电视艺术中,在受众的接受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地受其影响。无论是纪实类节目中的真实人物,还是虚构类电视文艺作品中的人物塑造,其中审美评价与道德评价常常也是融为一体的。

事实上,电视艺术从来就被赋予了宣传教育的意义,无论是通俗剧还是主旋律电视剧。文化艺术的终极意义就在于人性的升华和精神理想的实现与超越。美国好莱坞的影片里时刻都在播撒着“美国精神”、高举着国家利益的大旗,所有我们在看到电影艺术娱乐面的同时,也不能否认作为艺术产品它的艺术责任感,实际上是没有纯粹意义上的娱乐电影的。标准的“好莱坞”产品《泰坦尼克》在它宏大壮观的视觉影像的背后蕴藏着深刻的人类精神内涵,美国观众满足的并不是仅仅接受一次感官的刺激。“美国的电视剧应该说更是典型的模式化生产,一个剧常年连续播出,有的甚至几十年不变。例如《都是我们的孩子》、《躁动青春》、《根》、《一家大小》、《野战医院》、《我爱露茜》等,无论是肥剧还是情境喜剧,大都也体现着美国文化的内涵以及美国文化所体现的其社会核心价值体系。《达拉斯》还曾被认为是美国文化帝国主义的象征遭到欧洲社会的普遍抵制。”[参见苗棣:《美国电视剧》,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71页。]

审美价值,作为一种表现对社会的人和人类社会、对人在世界中的确证的综合意义的价值,则处在所有价值相互渗透的中心。第一,这种状况表明,审美因素能够参与到一切形式的人类活动中,同此,审美价值能够处在其他形式的价值中。第二,这表明审美价值本身的综合本质,这种本质包括多种多样的社会一人的关系,具有各种意义的综合。这就是审美价值的特征。也正因为如此,审美价值的基础从来都是与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相关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