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政府记者招待会:历史、功能与问答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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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政府记者招待会的现实困境(2)

日本的“新闻行业协会”和“记者俱乐部”是特殊的媒体行业组织,几乎控制了所有日本的全国性报纸,同时对日本共同通讯社的消息起把关的作用。政府对该行业组织的控制就是对全日本新闻媒体的控制。“记者俱乐部”成员每天聚集在日本政府的中心——永田町首相府,等待政府配置好预备传达给各路记者的新闻。这些信息经政府传达给相应的部门,由他们召集各自主管的俱乐部记者参加记者招待会,把当天需要披露的信息发布给记者,最后经媒体报道后成为公众所知的新闻。政治方面的信息由内阁府新闻部门负责向所属的俱乐部记者传达,总务厅、邮政厅等信息由总务省新闻部门负责传达。永田町首相府制造并传递着统一的宣传口径,影响着日本几乎所有主流媒体,成为全国的新闻信息中心。这种由政府把玩的‘信息不对称’造成了新闻源的单一性,而这种新闻源的单一性就注定了日本五大全国性报纸的个性流失。2003年,日本著名的新闻杂志《新闻研究》进行了一次关于日本报纸新闻报道的调查,调查对象涉及日本51家媒体的记者。调查结果显示:日本全国性报纸新闻内容雷同的占67%,报道风格呈现“一个面孔”的占69.7%,认为新闻报道缺乏个性的占40%,报道主观和客观并存的占22.9%。研究者认为,“从这个意义上讲,日本的全国性报纸媒体是被‘永田町’包装起来的演员,它的个性正在流失。”

我国新闻媒体在整合社会方面的作用日益增强。记者招待会制度的建立进一步促进了媒体的发展,而媒体的积极应对又是记者招待会制度继续良性发展的前提。由于记者招待会问答实录依赖新华社通稿,而关于记者招待会的其他报道也多在舆论引导前提下以新华社通稿或中宣部指示为依托。因此,如何突出记者招待会的报道个性,成为了困惑记者的一大难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各媒体在标题、编排、文风等方面想了一些办法。关于2005年3月14日温家宝记者招待会的报道,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几家传统主流媒体保持了一贯作风,报道手法相对平实;而一些都市报则在记者招待会报道的标题制作进行突破:《北京青年报》报道标题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应邀同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问题-开场先谈网上民意》,《京华时报》则用了三个版面报道此次记者招待会,每个版面运用了一个通栏大标题,分别是《台湾问题不容外国干涉》、《农民土地经营权永不变》和《汇率改革方案正在制定》。

诚然,政府记者招待会代表政府立场,政府借它来传播对己有利的信息并加强信息控制,媒体用它来传递政府信息并协调公众舆论,这本是无可厚非。但是,媒体应代表公众利益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必须突出自身的报道个性。关键的一点就是突破记者招待会的舆论一律,大胆地对政府的行为提出质疑。这种质疑既是对政府工作的良好监督,又能防止政府对信息本身及信息解释权的垄断以保证信息的有效公开,其目的不是与政府对立,而是使政府更好地作为。

二、各国信息公开与控制

(一)知情权与信息公开

知情权是指公众获取、知晓社会资讯、公共信息的自由,是社会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知情权的内涵主要有三:一是从公众与政府的关系出发,主张公众有从政府获知信息的权利;二是从媒体与政府的关系出发,主张媒体有从政府获知信息的权利;三是从媒体与公众的关系出发,公众主要通过媒体从政府获知信息。

1776年,瑞典最早在新闻法中提出“公开原则”,要求政府文件向民众公开。1945年,美国记者肯特.库柏首先使用“知情权”这一概念,意指民众享有通过新闻媒体了解政府行为的权利。1948年,联合国人权宣言提出“信息自由流通”概念,规定:“每个人都有权自由发表意见和作出表示。这种权利包括:不受干涉地保留意见,通过任何媒介超越国界寻找、接受和传送信息。”1980年,联合国国际交流问题研究委员会的专家、学者对知情权有如下表述:“它是民主宪政的固有因素。民众是国家的主权者,政府是实现民意的机关。民众有权了解政府工作的一切情况。……这些权利大都是通过新闻报道实现的。……在信息时代,它又是一项公众的政治权利。普通民众不可能仅靠个人力量收集广泛的信息,因而知情权赋予处在社会信息流通中心的政府及新闻媒介以义务,帮助民众获得需要的信息。”

在信息公开的前提下,公众通常借传媒之力向政府行使知情权,从而接近和获取公共信息。这是实现自身公民权利的重要基础,也是监督政府、防止政客腐败和社会不公、保障公共利益的必要手段。实现公民知情权的前提是政情和社情的信息公开,即破除信息神秘化和信息封锁。为实现这一目标,政府积极配合媒体、主动发布信息的政府记者招待会成为实现公众知情权的重要手段。

美国是世界上信息公开制度最为完备的国家。1966年以前,政府是否公开其文件完全取决于自由裁量权,没有直接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法律。但1791年颁布的《宪法第一修正案》明确规定,防止联邦政府机关封锁消息或借消息牟利。1966年颁布的《信息自由法》和1976年颁布的《阳光下的政府法》使信息公开制度日益完善。美国政府这些信息公开的法案,详细规定了哪些政府信息应该披露,按什么程序披露,如何落实责任人和追究失职责任,从制度和法规上保证了公众的知情权。

在美国影响下,其他西方国家如法国、德国、奥地利、意大利、希腊、葡萄牙等先后在20世纪中后期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如今,知情权作为一项可诉的权利已经非常普遍。公民以知情权为根据,就国家行政机关的相关不当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这一意义说,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任何一位公民都有权看到除法律禁止外的所有联邦或州政府的文件,而实现这种权利并不需要任何理由和请求。对于新闻媒体,这项权利的范围还有所扩展。如果政府拒绝向公众出示这些文件,将直接导致司法审查的介入。当然,政府的信息公开也不是绝对的,即使是美国这样一个信息公开程度很高的国家,在政府信息传播方面同样是:公开中有控制,控制中含公开。

(二)各国政府的信息控制

政府记者招待会使媒体得到相对直接、权威的信息来源。但是,政府也同时实现了对新闻信息来源的垄断,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政治强权控制媒体,或通过政策议程隐蔽地控制公共舆论,由此造成“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进而直接导致了新闻来源的单一性和新闻报道价值的缺失。政府主要通过实施行政手段对媒体进行选择。行政手段是指行政机构以强制性的命令、指示、规定等形式调节信息传播活动,以达到预期目的的一种控制手段。这种手段的具体形式有:对媒体的创办进行审批、登记;直接或变相地资助某一传播机构;对倾向政府的传播媒体给予种种优惠或特权;在纸张、无线电频道等方面进行有选择的配给;压抑持不同政见者的传播媒介;遴选传播从业人员等。政府往往用统一口径等方式,操纵新闻媒体,制造舆论一致,完成对公共信息资源的垄断。其表现为:不及时发布新闻、过分注重口径、发布无价值信息,等等。

一般情况下,在政府记者招待会上,媒介和公众只能获得有限量的、政府机构希望透露和传播的信息。这种隐蔽控制信息内容与数量的策略,是政府利用甚至操纵媒体的主要手段。有人分析过西奥多.罗斯福总统的记者招待会,“在这种交谈以及其它交谈中,新闻界欺骗了自己。记者从白宫得到的新闻比以前自己采写到的新闻从数量上来说的确要多得多,而且价值也大得多,但是由于他们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得到如此多的新闻,兴奋的心情使他们忽视了一点:即他们所得到的只是总统对于新闻的说明。确切地说他的目的不是给大众以信息,而是让他们相信他的政策是正确的。至少在这一时刻,报纸作为一个老对手的角色或者至少作为批评者的角色已经被严重瓦解了。记者们被部分地卷入了事件而不是坐在观众席前的评论家。”

美国政府通常在白宫内部事先协调一致,几位政府官员在不同的记者招待会上向记者提供同样的说法,于是,媒体的报道无论形式如何,都将在实际内容上反映出政府意图。在操控新闻信息方面,里根总统的新闻班子倾向于将需要公众获知的信息简单化,在记者招待会上进行陈述时使用统一表述,并经常重复一些信息。小布什总统则强调披露信息的组织纪律性,“9·11”事件后更加严格地控制新闻信息量,以致有时媒体因信息闭塞而报道受阻。其中,由于拉姆斯菲尔德对举行记者招待会经验丰富,为取得口径一致,其他官员在记者招待会上便不轻易披露信息,这种情况迫使媒体把拉姆斯菲尔德的说法视为可靠消息。在这种情况下,媒体很难获取有新闻价值的信息,且能够传播又往往是乏味的工作报道,新闻多样性受到政府信息控制的阻碍。

政府为控制信息,对政府记者招待会采取了背景说明、发散手稿、新闻通稿等统一新闻报道的方式,并在直接引用、间接引用、不予报道等方面对媒体报道作出种种限制。1903年,西奥多.罗斯福总统把记者召集到白宫,“首先提醒不要公开消息来源——只许他们将‘据高级权威人士透露’——告诉他们说6位参议员受到了约翰.D.洛克菲勒不同意实施反对托拉斯的法律的电报——这是罗斯福正在敦促实施的一项法案。”哈丁总统规定:当他发表非正式讲话时,他的话不得引用;除非得到明确批准,否则绝对不能直接引用他的话。“这些规定在哈丁任内比以前任何一位总统任期内都遵守得好,只要极为偶然的情况例外,如某个并非白宫常客的记者走露了消息,而负责审查资格的记者常务委员会又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注意到。”胡佛总统在上台后的第一次记者招待会上表示,记者可以继续首先递上书面提问,但是,总统的回答将分为以下三类:一、可以用第一人称直接引用;二、可以代表白宫;三、记者有权用作消息或‘背景’。对美国媒体来说,直接引用是众所盼望的一创新,但不久总统这一优待就废止了。富兰克林.D.罗斯福总统的记者招待会规定涉及直接引用(只在规定情况下使用)、间接引述和‘不供发表’(‘off the record’)的材料。在持续时间较长的记者招待会上,罗斯福可能会对多达30个不同背景的问题作出回答;在这里,他可以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处理技巧。这些记者招待会对他来说是有用途的;不管报纸发行人是否需要他,他都可以控制大标题和头条报道。克里夫兰总统的新闻秘书丹.拉蒙特首创了记者招待会散发手稿的方法,麦金莱总统的新闻秘书科特柳事先把总统的讲演稿分发给记者,到胡佛执政时期,当时有报道说,“记者招待会仅成了一个散发手稿的地方,而新闻记者简直成了政府宣传的传送带。”

艾森豪威尔总统是第一个允许新闻界直接引用自己发言的总统,也同意把自己讲话的录音供电视台发表,但随后又作了种种限制,导致政府与媒体关系恶化。约翰逊总统推广了威尔逊总统开始的新闻手法——提供“背景说明”的记者招待会。在背景说明会中,提供消息的政府官员与新闻记者达成一致,即不在报道中提及这个已被操纵的消息来源(即“请勿引述来源”)。美国新闻学者评论说,“背景说明”是一种隐藏消息来源的做法,可以免除麻烦和困扰。同时,有关消息是由某位非直接相关者所描述的,而不是直接出自总统本人之口,因此它常被政府官员用来与记者讨论敏感的军事、外交问题,或提出政府对某项计划的构想。它是新闻界最容易被政府所操纵的方式,一些政府官员利用它来打击政治对手、测试公众对事态的反应,甚至以此来影响其他国家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