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古兰经》注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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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结论(1)

行文至此,当笔者根据中外文献,通过以上篇幅肤浅阐述了《古兰经》注释的主体层面时,不禁浅思,笔者阐述《古兰经》注释“本体”时,尤应以一定篇幅对《古兰经》注释蕴涵的其他层面,如注释中的文化性、宗教性、社会性、思想性、学术性、教育性、科学性与时代性等,以及对于伊斯兰教和穆斯林而言至关重要的宇宙观、社会观、自然观、文化观、教育观、经济观、政治观、生态观、法律观、人生观、认识观、价值观、伦理观、道德观、生活观、行为观等,应该做出必要反映和应有总结,而不应仅局限在阐述时只言片语中。因为只有如此才能彰显出,《古兰经》注释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并不囿于注释“本体”——以注就注和以释论释,而是有其潜在的内涵与必然的外延,因此需要进一步对其进行挖掘、梳理、分析、研究和定性。有鉴于此,笔者由于知识学养的浅薄和学术视野的限制,只能从个案角度,结合《古兰经》注释“本体”和本书研究内容,提纲挈领性式地总结《古兰经》注释中蕴涵的几个具有代表性的特点,权作本书的简单结论。

第一节《古兰经》注释的文化性

“伊斯兰文化是伊斯兰教产生后阿拉伯人和广大穆斯林的文化,是以阿拉伯人穆罕默德在公元7世纪初创立伊斯兰教为标志的一种崭新文化。伊斯兰文化产生于阿拉伯半岛的麦加和麦地那。它是在传承阿拉伯人固有文化的基础上,借鉴了半岛周边的希腊罗马文化、犹太、波斯文化等外族文化的长处,结合阿拉伯人当时的状况与需求创立的。它是扬弃旧有文化的弊端、融合相对先进的文化的产物。”[1]

伊斯兰文化在渐进过程中,根据经训精神与教导,在不断发展、丰富和完善本体文化的同时,也本着开放不自闭的精神,兼收并蓄,博采众长,汲取了其他民族的先进文化,如叙利亚文化、古希腊文化、波斯文化、印度文化和中国文化,最终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文化体系。伊斯兰教体制与伊斯兰文化体系的形成,不仅建基于其渊源经典《古兰经》,而且是建立在该文化体系对原理原则的《古兰经》的注释上。换言之,《古兰经》亘古不变,变化的是对它的不断注释。因此,历代穆斯林学者注释《古兰经》微言大义的文化活动和学术举措,以及取得的丰硕成果,就是对《古兰经》内容内涵和经义经旨的延伸与拓展。由此及彼,对《古兰经》经义经旨的内涵与外延的解读,既是伊斯兰文化发展和丰富的一种表现形式,也很大程度上成为伊斯兰文化的主要表现形式和承载方式,是伊斯兰文化的一个微观缩影。

伊斯兰文化体系对《古兰经》所作注释中显现的文化因素和文化内容,可谓庞杂纷繁、百花争艳。笔者因笔力所及和管窥所见,只能试着从以下几个方面,以点带面地总结《古兰经》注释具有或蕴涵着的部分文化特性。

一《古兰经》注释是伊斯兰文化的最早实践

伊斯兰文化体系形成前的文化学术活动,较之文化体系形成后较为单一,主要就是定本《古兰经》、整理圣训、阐经释义、传述圣训、解读训喻、创制教律、叙述历史、布道传教等。在这些文化活动中,最早并且至关重要的一项文化活动是注释《古兰经》。《古兰经》注释与《古兰经》降示几乎同步。因此,伊斯兰文化体系早期注释《古兰经》的学术举措,成为穆斯林实践,甚至构建伊斯兰文化及其学术活动的最早范例。

同样,《古兰经》注释成果借助圣训学家搜集和整理圣训成册的平台,不仅作为伊斯兰文化体系中最早见诸文献的学术成果问世,而且形成了独立的文化学科——《古兰经》注释学,既是伊斯兰文化体系中最早形成的主干学科,也成为伊斯兰文化的传统学科之一。

学界认为,由于注释《古兰经》的学术活动是伊斯兰文化的最早实践,因此研究《古兰经》的早期注释,亦是考察和考量伊斯兰早期文化学术活动的原始资料和学术途径。

二《古兰经》注释构建了伊斯兰文化机构的雏形

伊斯兰文化体系形成过程中,清真寺之于伊斯兰教和伊斯兰文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首先,《古兰经》28次直接提及清真寺(Masjid),[2]15次以“房屋”(Bayt)指称“清真寺”,[3]分别“与建设、教育、稳定、安宁、提升信仰、完美道德、陶冶情操等内容紧密相关”。[4]其次,先知穆罕默德在宗教与社会生活中对清真寺从言论到行为、由理论到实践的“圣行”,赋予它无与伦比的地位。先知穆罕默德在麦地那创建圣寺后,使它成为穆斯林履行宗教功修场所的同时,也利用它从事文化教育、政治经济、对外交流等活动。单就文化教育而言,先知穆罕默德在清真寺“举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讲授《古兰经》、解释《古兰经》经文、圣门弟子在寺内记录他的训谕。在先知寺的一角,矗立着一个讲台,作为活动的中心地点,以方便旨在了解信仰、祈祷和其他事物的人。这是极其简单的教学方式,但以后就形成了一种有组织、固定的教学方式”[5]。据此,先知穆罕默德是伊斯兰文化教育与学术研究机构的奠基者和实践者。继他之后,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秉承“圣行”,“在清真寺组织教学活动并视之为政府的责任。一位穆斯林历史学家记载了伊历17年各清真寺学生满堂的情景。当时,欧麦尔派遣教师到各伊斯兰城市求学。”[6]清真寺“在伊历三世纪和四世纪呈现出一幅欣欣向荣的教学活动图景。大马士革、巴格达、开罗以及内沙布尔的著名清真寺,都作为文化教育中心享誉而立”[7]。“穆斯林城市所有的清真寺,差不多都用作重要的教育中心。一个游客,来到一个新城市的时候,只要走进当地举行聚礼的清真寺,就一定能够听到圣训学的课程。每个穆斯林,都可以自由地到清真寺里去听讲,这种教育制度,跟伊斯兰教的学校一起,保存到十一世纪。”[8]

追溯经训渊源,清真寺具有的文化教育与学术研究功能,成为早期伊斯兰文化机构的雏形。彼时,圣门弟子与再传弟子在麦加禁寺、麦地那圣寺与伊拉克的清真寺创建了传授伊斯兰知识、传播伊斯兰文化的“学校”(Madrasah)。如饥似渴求知的穆斯林们纷纷师从尚在世的圣门弟子,聆听他们讲解《古兰经》、传述先知圣训、教授宗教知识、叙述先知历史等,并在不同城市形成了规模不等的学校或学派,“圣门弟子与再传弟子的学术造诣,各不相同,他们派到各地之后,都依照自己的思想与学识建立学校,传授学问;结果地方受了他们的影响,都依循着他们的途径。于是各地自成派别。”[9]这种学校的形式就是圣门弟子在清真寺的一个角落居中而坐,再传弟子环绕他们形成一个“讲席”(Al-alqah),“不仅讲授宗教学科,而且讲授语言学和诗学。”[10]在各科“讲席”中,尤为著名者莫过于《古兰经》注释的讲席,终形成了现代术语所称的“《古兰经》注释学校”。毋庸置疑,《古兰经》注释学校依托清真寺的建立,是早期伊斯兰文化机构建立的雏形,也是伊斯兰文化体系逐渐形成的一个标志。

三《古兰经》注释是伊斯兰文化的综合体现

在伊斯兰文化义理中,无论从整体还是个体层面看待《古兰经》,均需注释。注释是全面了解、正确理解和具体运用《古兰经》的必然途径。同样,《古兰经》内容丰富的性质,决定了注释内容的广博。可以说,《古兰经》宗教与社会的二元一体结构,涵盖了信仰哲学、教义教律、宗教义务、社会义务、伦理道德、行为规范、社会制度、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工农牧商、故事教诲、对话辩论等内容。这些内容,几乎囊括了伊斯兰文化从精神到物质的各个层面。因此,历代注释家无论从宏观与微观层面,还是从整体与个案角度——诸如语言学、法学、哲学、苏菲学、科学、历史学、经济学等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对《古兰经》所作的或详尽或简略,或整体或局部的注释,都是伊斯兰文化的一种综合体现和具体反映。

四《古兰经》注释是伊斯兰文化合流的体现

穆斯林根据《古兰经》认为,伊斯兰文化是开放的、跨国界、跨民族的文化,不是封闭的文化。因此它在和其他文化体系交流过程中,不免汲取其他文化因素丰富本体文化。伊斯兰文化在吸收其他文化养分过程中,《古兰经》注释受到或深或浅的影响也就在所难免。诸如,哲学家法拉比和伊本·西那等受希腊哲学影响,借用希腊哲学观点注释有关经文。诚然,尽管学术界对借用希腊哲学观点注释《古兰经》的做法见智见仁,但不容忽视的是,这无疑是伊斯兰文化渊源合流的一个具体反映。换言之,《古兰经》注释是穆斯林学术界在解析古兰经义、阐发伊斯兰义理的基础上,延伸和拓展伊斯兰文化的平台。它不断吸收人类文明的先进文化学术成果,丰富着伊斯兰文化的内涵与外延,推动着伊斯兰教与伊斯兰文化的整体发展。

此外,就伊斯兰文化体系内部而言,各穆斯林民族注释经文的学术活动,共同构建了《古兰经》注释的整体格局。因此,穆斯林各民族用母语注释《古兰经》的成果,是全体穆斯林共同创造的文化结晶和学术成果。首先,从注释家所属民族角度来讲,既有阿拉伯民族的学者用母语注释《古兰经》,也有其他民族的学者用阿拉伯语注释《古兰经》,如出身波斯的泰伯里和法赫鲁丁·拉齐等,“都受过阿拉伯语教育的巨大影响,精通阿拉伯语;他们的著作都是用阿拉伯语写作的,而且都是在‘伊斯兰旗帜’下产生的,都打上了‘伊斯兰精神’的烙印。”[11]这些学者精通并熟练运用阿拉伯语注释《古兰经》的学术活动,极大地丰富了阿拉伯语的《古兰经》注释典籍的量和质。其次,从注释《古兰经》的语言角度来讲,既有源语——阿拉伯语——的注释典籍,也有外语的注释成果。诸如,波斯语、土耳其语、乌尔都语、英语、德语、汉语界的《古兰经》译注家,他们分别用母语注释《古兰经》的做法,催生了一批卓有成效的注释学术成果。

据上,无论是学者们采用其他文化的观点注释《古兰经》,还是各穆斯林民族用不同语言注释《古兰经》的成果,都是伊斯兰文化渊源合流的一种体现形式。

五《古兰经》注释推动伊斯兰文化学术发展

在伊斯兰文化史上,《古兰经》注释不仅发展为独立的学科体系,其成果绵延不绝,各类注释典籍百花纷呈。而且,它的学科性质也成为伊斯兰文化的学术理论宝库,极大地推动着其他学科学术的发展,无论是与其相关的交叉学科,还是受其影响大力发展的学科。

首先,《古兰经》注释学的形成,要求凡注释《古兰经》者,必须精通注释学界定和需要的15门学科,如语言学、语法学、词法学、字源学、修辞学、诵读学、教义学、法理学、教律学、圣训学等。由于注释学精深细微的要求所致,注释学与这15门学科呈现学科交叉和互补互用的格局。因此,注释学界为精确和准确注释《古兰经》,遂致力于这些学科的发展,使其精益求精,更加完善,以便成为注释《古兰经》的必然学术工具。

其次,公元9世纪,阿拉伯哈里发国家奉行推动伊斯兰文化全面发展的政策,教义学、教法学、历史学、哲学、语言学、文学等人文学科,以及数学、医学等自然学科达到空前的繁荣,涌现出一批批优秀的学术成果。《古兰经》注释的学术成果即是其中之一,涵盖了伊斯兰文化的重要学科领域。如果说《古兰经》是这些学科的渊源,《古兰经》注释则是对各学科领域的具体解读,以及推动学术发展与文化繁荣的直接而具体的反映。诸如,人文学科方面,法学家艾哈迈德·本·阿里·拉齐·贾萨尼德等从法学层面,哲学家法拉比、伊本·西那、伊本·阿拉比等从哲学层面,泰伯里和塞尔莱布等从史学层面,伊本·哈雅尼等从语言学层面,宰迈赫舍里等从修辞学层面注释《古兰经》,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尤其公元9世纪以降,以天文学、地理学、数学、医学为主的自然科学的发展,为注释《古兰经》提供了新的空间,增添了新的内容,使《古兰经》注释得以全面深化和大力发展,如法赫鲁丁·拉齐的《幽玄之钥》,从自然科学层面注释《古兰经》,堪称该领域的典范并被后人称为“百科全书式的经注”。透视这些学科的注释文献,分别反映着注释家对《古兰经》从文字到内涵的研究成果和学术思想。同时,注释家受时代影响借鉴了与伊斯兰教相关联的学术领域的学术成果,如哲学领域的注释家受希腊哲学影响在其注释中有希腊哲学思想的烙印。可以说,《古兰经》注释既是各时代伊斯兰文化学术活动的结果,也是对伊斯兰文化及其学科体系的丰富和延伸,两者相辅相成,是彼此影响、互相衬托的学术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