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浮华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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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

那是一间维多利亚式的极其宽敞的房子,三面墙均是顶天立地的穿衣镜,配套的软缎沙发也是维多利亚式的,黯淡的酒红色中深藏秋香色的细密花纹,似乎也藏着许多香艳无比且年代久远的嫔妃故事。梳妆台却是红木的,简约的明代遗风,一尘不染的与穿衣镜相映生辉。

最讲究的是挂衣钩,檀木打制的仙鹤,细长的脖子向高处伸展,造型的确有点夸张,但这是一个试衣间,挂衣钩应该比梳妆台重要,你没有办法忽视它,除了外形美观,还淡淡飘动着似有似无的暗香。

莫亿亿捧着一件“阿曼尼”晚礼服倒在沙发上,她闭上眼睛,幸福得几乎窒息。她很怕自己是灰姑娘,十二点的钟声一响,睁开眼睛便已回到自己那个破家,她家的那个厅还不及这个高级的试衣间大,尽管收拾得还算干净,但是家具陈旧而过时,马赛克的地面让她总是想起厕所。

穷人是没有想象力的,所以这儿让她有点眩晕。

她手上的那件名牌拖地裙是淡烟薄雾般的紫灰,犹如一片雨天的云。

她现在才知道,越是高级的名牌时装越没有设计的痕迹,譬如这件号称在香港独一无二的“阿曼尼”,刚才还在华美的橱窗里傲视红尘,它无领无袖也无肩,紧紧的上身缀满碎钻和珍珠,纤细的腰下是蓬松的纱裙,长长的拖在身后。与它相配的还有同样是灰缎的一双高跟鞋和一只小手袋,亿亿暗吸一口冷气,险些惊叫出来,除了晚礼服惊心动魄的美,还因为十二万港币的价格牌。

亿亿没有试衣,以她修长的模特身材穿上这条长裙,效果不会比橱窗里的假人差,这她知道。她要利用试衣的时间,细细地品味一下梦想成真的寸寸光阴。

她认识这个彭卓童还不到一星期,那是在一夜情酒吧。这个吧在城中闹市区少有的一块高坡上,细窄而陡峭的台阶让人想到无限风光就在这个酒吧里。大门是埃及风格,金字塔的颜色,里面布置得像原始森林,一半室内一半露天,除了阴森一点,并没有什么特别,只因有些演艺界的人士偶尔在这里聚会,便开始声名鹊起,使许多自认为前卫的酷男辣妹趋之若鹜。亿亿也是跟演艺界的人士来喝酒,但她只不过是一个三线小星,演那些怎么演观众也认不出她来的小角色。最露脸的一次是新近刚刚上演的电视剧 《 火凤 》,她演女主角的前身,在第三集就被烧死了,后来女主角重新转世,演绎了一系列小市民拍手称快的复仇故事,当然这与她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亿亿并没有注意周围的人,事实上,他们在哪里哪里就是焦点,虽然她不是风头最劲的那一个。

酒吧里的灯突然熄灭了,黑暗中年轻人开始鬼哭狼嚎,也有人放肆地怪笑,总之可以尽情宣泄,这也是一夜情酒吧的独到之处,不失时机的漆黑三十秒,让你做偷吻那种“见光死”的衰事。

一只大手握住了亿亿,引领着她往外走。亿亿以为同行中的男孩恶作剧,他们也是很能闹的,所以她一路笑一路磕磕绊绊地在黑暗中穿行,不知会被带到什么地方去。光明再度来临的时候,面前出现一张贪玩而又漫不经心的脸,这个年轻的男人算得上风神俊朗,头发干净、爽滑而又富于弹性,虽不是眼带桃花却总有那么一点坏,又坏得让人不忍拒绝。

他身材高大,并不是孔武健壮那种,而是匀称,一切都恰到好处,宽肩,长腿,包括他性感的喉结和修长的手指。他穿一身CK的休闲装,方达色,看上去精力充沛。

他重新伸出手来,“我叫彭卓童。”

“莫亿亿。”

“我看过你演的电视剧。”

亿亿叹道:“先出,先死,站两边。”

卓童大笑,笑够了才说:“怎么叫这个名字?”

“小时叫一一,妈希望我相貌才艺都是第一。第一有什么用?多点钱是真。”

卓童又笑,亿亿心想,有那么好笑吗?便迟疑道:“你找我干什么?不是让我签名吧?”

“为什么不!”卓童摸遍全身也找不到一张纸,便拉过衣袖,让亿亿把名字签在上面。亿亿挥笔写道:一个万人瞩目的名字:莫亿亿。她平时练签名总是这么一串。彭卓童提醒她说:“还有电话号码。”亿亿略觉不妥,但毕竟这是第一个找自己签名的人,还是写上了移动电话的号码。

亿亿觉得自己真是没有心肝,与剧虎谈恋爱,若即若离也有三年了,可是跟彭卓童只认识三天,人整个疯掉了。

剧虎不是不好,他就是太好了,形象太健康,爱看书,爱钻研,又知书达理讲礼貌,没有缺点。

简直就像一部老爷车那么齐备、稳妥,只是年轻轻的就那么“自来旧”。他给亿亿写的情书,不加说明地给女朋友过目,女友便说,你阿叔怎么这么老土啊?!还教你做人的道理,他自己一把岁数,活明白没有啊?!

卓童是疯狂过山车,分分钟钟带给你刺激和惊喜。

她知道不能耽搁得太久,便收起遐想,慢慢地睁开眼睛,还好,遗韵无限的试衣间没有丝毫的改变,还是那样美轮美奂,这令她颇感快慰。于是,她小心翼翼地捧起阿曼尼,走了出去。

彭卓童正在打电话,口气又狠又无所谓,是他独有的风格:“……抓住了?!把他给我杀了!当然砍脖子,放血,斩成一碌一碌的。”见到亿亿出来,卓童扬起一根眉毛,算是询问裙子是否合适?亿亿用力地点点头,他便对销售小姐做了一个包起来的手势,小姐们大梦初醒般地殷勤起来,领班的黑制服双手接过他递上来的金卡。

卓童收了线,亿亿问道:“杀谁?”

“杀谁?杀穿山甲,我叫他们做血饭给我们吃,凉血清毒的。”

亿亿也笑了,“吃保护动物啊?!”

“没办法,我可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

“你不是说今天上船吗?”

“晚上才去,八点整是船长晚宴,绝对不能错过。”

“可是旅客须知上说,狮子星号下午三点就离港,现在已经一点多了。”

卓童笑笑:“你怎么跟我妈似的?走吧。”

他拉起亿亿的手,他们快乐得脚底生风,像鱼一样,在繁华香港的密集人流中游来游去。“我们坐‘叮当’吧。”卓童这样提议。这就是卓童,花十二万元买裙子,却花二元硬币坐巴士,他不是一个刻意的人,满脑子即兴的新花样。如果是跟剧虎出去玩,他会提前两个礼拜写出计划书,细节比旅行社交代的还周密。亿亿最记得跟他去看电影,不到十个人的场子他非要对号入座,“如果发生纠纷,我们会很被动。”剧虎这样解释,亿亿无名火起:“我就不知道会发生什么纠纷!”

他们跳上一辆叮当作响的巴士,亿亿站不稳,身体随着巴士转弯而摇晃,卓童伸出一只手,揽住亿亿细细的腰。他们相视一笑。

照说,卓童身边的美女虽不像车轮滚滚般转换,至少也是不乏其人的。但什么也挡不住一见钟情的爆发力,那天在一夜情酒吧,卓童被一个女孩儿吸引,她穿一个党旗做的红肚兜,鲜亮鲜亮的,镰刀斧头交叉在胸口。她身上别无饰物,惟有一头浓密的黑发,瀑布般地垂淌下来,已最好地衬托出她乖巧的面容:细致的皮肤,性感的嘴唇,直眉,略显茫然的眼神。身材更是无可挑剔。她的美在于她压根儿不知道自己有多么可人。可能是还没有蹿红吧,她虽醒目但一点也不张扬,举止随意,一副没有心机的样子。这一切都令卓童深深地陶醉。

他问身边的朋友,怎么这个女孩这么面熟?别人便告诉他,莫亿亿嘛,演过什么什么。他依稀找回一点印象,但她可是一点也不上镜,在那些不知所云的电视剧里,脸宽出来一截不说,还有点犯呆,演得越卖力越傻,因为在戏里也不是什么站得住的角色,怎么想也想不到生活中的她是这个样子,出位但不招摇,胳膊上有一个匕首插心的贴纸,安静里藏着调皮。

卓童觉得亿亿比他想象中的女友还要完美。

那个吃穿山甲的大排档简陋不堪,老板又瘦又高,脸上总保持着一种暧昧的笑容。他的柜台上立着几个巨大的透明的广口瓶,里面全部是各色蛇酒,那些死了的蛇依旧体态饱满,皮纹清晰,面目狰狞地盘在瓶内,以示雄风。亿亿总觉得广东人说这个壮阳那个大补,可是他们自己干干瘪瘪实在没什么说服力,再说这种说法有什么科学根据吗?!

卓童在香港的朋友很多,亿亿都有点搞不清谁是谁。卓童提了一个名字,老板的笑容顿时就变得特别由衷,说某公子早就来了,而且你们的汤已经煲了整整七个钟头,并亲自领着他们上楼。木制的楼梯不仅斑驳得裸露出原木,而且还摇摇欲坠,每一脚都是踏空的感觉。亿亿心想,吃这种遭天谴的东西,没准房子就塌了,似乎是随时可能发生的事。不过门口的一大排靓车无言地表明,这里一定是美食当前,诚愿屈尊。

她打开衣柜,发现她的休闲装都没有熨烫妥帖,菜干一样地挂在那里,备受冷落。她不喜欢穿休闲装,一穿就酷似在下岗一条街上摆摊的那些人。可她穿套装就变得非常干练,而且有品位。尤其是穿西装,打领带,那是相当有气派的,她是那种少有的女人男装会显得更有特色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