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担保公司近些年来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统计结果显示,2002年国内只有担保机构848家,2004年发展成了3000多家,平均每年翻一番。但是正如前文所提,担保业面临着种种问题。目前担保公司的绝大一部分业务就是贷款担保,所以担保公司要想做大做强,必须加强与银行和中小企业的合作。在新的模式“桥隧”模式下,担保公司又多了一个利器,那就是加强和业界投资者的合作。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也为企业和业界投资者连线,解除了中小企业贷款难和金融机构惜贷的问题,同时给业界投资者提供了投资机会。下面分别从担保公司和这三方的合作来分析担保业在新的模式下所获得的好处。
15.1与银行共同发展
担保公司是在银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为了满足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银行业的发展是担保机构发展的基础,担保公司的发展对银行有一定的依附性。担保公司只有和银行合作好,才能得到自己要担保的贷款,才能得到发展。在“桥隧”模式下,担保机构在与银行的合作中所得到的好处可以从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来考虑。
15.1.1静态合作
所谓静态合作是指担保公司在短期内,有限次的和银行之间的合作。
在传统的三方模式下,凭着我国担保公司并不强大的资本规模和并不良好的信用水平,担保公司很难被银行所接受,所以虽然目前我国贷款规模不断扩大,但是担保贷款却占很小一部分。如果缺乏对担保公司的信任,银行不认可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会直接影响到担保公司的业务量和收入来源。因此,作为从属于银行贷款的担保业务,银行的认可程度直接关乎担保公司的“饭碗”。银行方面的不信任、不合作,会使担保公司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上海市小企业办相关人士承认,目前从事融资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最大的困难是所得到的银行授信额度有限。
在四方模式“桥隧”模式“下,担保业所面临的环境将有很大的改变。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如果企业贷款出现问题,成为不良贷款,由于业界投资者的介入,贷款的收回有了保证,而且担保公司承担的那部分还款相对减少,担保公司为贷款执行担保的可能性变大。这样以来,银行贷款的风险减小。银行想增加自己的收益,而收益极大部分又来自存贷利差。所以银行就会乐意与担保业合作,发放担保贷款。即使银行贷款给效益比较好的企业,但是担心企业在以后的经营中出现问题,银行也会让这些企业提供担保。
在贷款出现问题时担保公司能够及时履行自己的担保职责,这样就提高了担保公司的信誉。目前,担保业良莠不齐,担保公司发展的好坏最主要还是看人的素质,要培养一种持续的责任感,而不是一种短期行为。一定要对股东负责、对银行负责,更要对自己的人格和信誉度负责。信誉的提高是担保公司和银行合作的基础,信誉好了才能被银行所接受。
那么,担保公司信誉好了,银行是否有与其合作的意愿呢?存贷差越大,存贷比越小,表明金融资源的利用越不充分。从表15.1中可以看出,银行从调整存贷结构上来讲,也要积极贷出手中的资金。同时中小企业有着迫切的资金需求。在信息高度不对称的当今社会,担保机构就在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搭建了一座桥梁。在新的模式下,担保公司能够为银行找到合适的资金需求者,同时也能为银行找到一个风险分担者,同时满足了企业、银行双方的需要。长期来看,这就促使银行主动与担保公司合作,从而改变了担保公司的弱势地位,有利于担保公司的长远发展。
由此我们可以得知,银行和担保机构双方都有合作的意愿,在“桥隧”桥隧模式——架通信贷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创新型贷款担保运作模式模式下,只要给两者建立合作的基础,他们就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与银行的合作会给担保机构带来很多好处:
(1)与银行稳定的合作能增加担保公司的收益。担保公司的大部分业务都是为企业的贷款进行担保,担保、收入占其总收入的大部分。有了银行的合作才能增加担保公司的业务,增加收入来源。同时担保公司为了得到银行的合作,也要积极采取措施来提高自己的信誉等级,信誉的提高也为担保机构带来很大的收益。广东银达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成立3年以来,该公司正是在以诚信求发展的大前提下,各项业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在广州40多家担保公司当中,公司担保业务在广州的市场占有率超过了50%。去年公司对外担保金额高达10亿元,全年实现收入2300万元,在提取风险准备金和责任准备金以后,还能对股东按社会平均收益率约5%~8%进行分红。银达担保投资公司正是由于自己的信誉获得了银行和中小企业的支持,使自己得到了发展。
(2)担保机构被银行的认可有利于增加担保机构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目前我国担保机构的担保放大倍数多在1和2之间,远远低于规定所允许的5~8倍。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反映了资金的利用效率,放大倍数越大,表明资金得到了越充分有效的利用;放大倍数越小,资金的利用效率越低。担保放大倍数的大小与担保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在目前担保业的信用水平下,担保业务被银行接受都是一件很难的事,银行即使发放贷款,也会要求担保公司提供足额的担保,这大大影响了担保机构业务的发展。
在“桥隧”模式下,由于有了业界投资者的介入,银行贷款风险降低,对担保机构担保保证金金额的要求也会降低。在新的模式下担保机构等量的资金能够开展更多的业务,提高了资金的放大倍数,有效地运用了担保资金。
(3)担保机构与银行的合作,容易使银行向担保公司介绍中小企业贷款客户。受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和基于自身风险控制的考虑,各家银行会纷纷调整信贷结构,从理论上讲,担保贷款的风险系数要小于信用贷款,银行在央行的监管下,需要不断调整贷款结构,减少对客户的信用贷款,但银行又不愿意放弃这些客户,他们就会把这些企业介绍给与自己合作中信誉良好的担保公司。由担保为企业提供担保,然后银行再向企业发放担保贷款。这样既没有减少银行的业务,又降低了银行的风险。与此同时,担保公司的业务也得到了发展,客户增多,收益增加。而且企业主动找上门来也减少了担保公司的搜寻成本,增加了担保公司的利润。
15.1.2动态发展
动态发展就是担保公司与银行的长期合作。
由于担保公司目前并不完善的原因,在已有的少量担保公司和银行的合作中,担保公司一直处于劣势地位,在协议签订的过程中,担保公司不但没有讨价还价的机会,而且还要满足银行提出的种种要求,包括提供贷款企业的信用评价状况、足够的担保资金,这往往要花费担保公司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降低担保公司的利润。而在新的模式下,这种状况会得到改变。担保公司会在与银行的长期合作中一步步发展,逐步改变以往的被动地位,积极主动地开展自己的业务,使自己掌有更多的话语权。
下面从担保机构的角度分析担保公司在和银行的长期合作中可以得到的好处:
(1)担保公司可以从银行那里得到大量的信息。我国企业的融资一直以来银行贷款占据主要地位,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有点类似日本的“主银行”模式。银行发放贷款就必须先对中小企业进行评估,掌握他们的信用状况,决定是否对企业贷款。经过长期的发展,银行有专业知识的人才、先进的科技手段,有最优的评估方法,能够相对准确的掌握企业的相关信息。在银行的手中掌握着大量的企业信息,担保公司就会从银行那里直接了解到哪些领域的企业需要贷款,哪些企业的信用水平高、经营状况好,这就方便了担保公司选择客户,并减少了担保公司的成本。
(2)担保公司和银行合作时的地位得到改变,变原来的被动地位为相对主动的地位。在担保贷款风险的下降前提下,银行会积极的贷出其手中的货币,主动与担保公司合作。银行在决定是否与担保公司合作时为了降低风险,也会考察担保机构的资金状况、信用状况。这样银行为降低他们的合作成本,必定会与一些担保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使担保公司成为其固定客户。在合作的过程中,担保公司就有了讨价还价、保护公司利益的机会。贷款的担保条件会相应放宽,担保基金的要求也会相应降低。
担保公司因此也能扩大担保规模,提高资金的放大倍数,提高收益。
(3)担保公司可以从其协作银行处借款。由于担保机构是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长期固定的信用担保人,为商业银行贷款做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当它在业务运作过程中发生某些临时性资金需求时,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优惠利率贷款。而且银行出于长期合作的目的也愿意向担保公司暂时的资金缺口提供帮助。可以说,在两者长期合作中,担保机构的贷款担保降低了银行的风险,银行对担保机构的帮助又降低了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两者互惠互利,合作就能够稳定。
(4)担保公司与银行的长期合作还能解决“囚徒困境”问题。在传统的三方模式下,担保公司和银行的合作关系并不稳定,是一个有限次的博弈,博弈的结局就是一个“囚徒困境”式的结局。但在“桥隧”模式下,不论从担保公司还是从银行的角度上讲,都应该进行长期合作。既然博弈要不断地进行下去,是一个无限的博弈,“囚徒困境”结局就一定不是均衡的。通过不断地惩罚与激励,最终会出现双方在合作中共同获益的结果。因此在长期合作中,双方都遵守规则、坚守诚信。银行能按时给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公司会按照协议为企业进行担保,当贷款出现问题时,也会及时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这不仅有利于担保公司的长期发展,而且有利于我国信用体系的建立。
(5)与银行的长期合作,可以加剧担保机构之间的竞争,有利于我国整个担保行业的发展。目前我国担保机构数量日渐增多,发展很快,但是正如前面所说,担保业发展很不平衡,良莠不齐,数量很多,但是资金规模大、经营良好的机构并不多,更有甚者,还利用担保圈钱。因为担保业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对其监督,没有合理定价规则和标准,担保市场出现了无序的竞争。有了银行的长期合作,经营良好的企业必定会成为银行的固定客户,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适者生存,优胜劣汰,长期的竞争,促进了我国整个担保行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
15.2与中小企业良性互动
15.2.1牢固了企业的合作链
担保机构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得到这么快的发展,公司数量年年猛增,原因很简单:有需求。庞大的市场需求才是根本的牵引力,分散担保风险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增加被担保的中小企业的数量。截至2000年底,我国中小企业总数约为1000多万家,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8%以上。
这些中小企业存在着大量的资金需求,但是以它们的信用水平又不足以让银行提供信用贷款,这样担保机构就有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银行向一些重点行业、大型企业贷款的倾斜在资金紧张时会尤为明显,中小企业贷款难度将会加大。一些金融机构已表示中小企业贷款只有在确保重点项目、企业的情况下才能考虑,所以有担保并不等于有贷款。
成都青羊电子有限公司就是一个例子。2004年,该公司在四川省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的担保下,向银行融得资金450万元人民币。由于资金的及时到位,使公司的销售收入由2002年的800万元一跃而升至2003年的2200万元,原预计2004年可达到3500万元。两年后,贷款期限已满,青羊电子如期归还了贷款本息,这家银行也认为青羊电子资信程度高,产品有市场竞争力,因此又授信给该公司600万元的担保贷款,仍由省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担保。可由于宏观调控,银根抽紧,这家商业银行表示无法再予放贷。由于无追加资金,青羊电子有限公司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有订单不敢接,有钱不能赚。
从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在目前的情况下,即使有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担保,中小企业也不一定能从银行得到贷款,企业没有资金来源就会影响其经营。而且企业寻找担保还要有寻找成本,要支付担保费用,如果还是贷不到款,企业就会对担保公司失去信心,就不再会和担保公司合作,影响了担保业的发展。四川省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副主任任波认为:搞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仅靠担保公司和银行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我们所新建立的“桥隧”模式就解决了这个问题,引入了业界投资者这个第四方,为中小企业融资增加了另一个保障。新模式让银行不再轻视对中小企业的担保贷款,使企业对担保公司增加信心,加强了担保公司与企业的合作,稳定了担保公司的经营,促进了担保业的发展。
寻找担保贷款的企业有一些还从来没有在银行得到过贷款,但通过担保贷款-借到-偿还这样的循环,企业在银行的信誉就会增加,银行就逐渐会愿意贷款给这样的中小企业,企业和银行合作增多,担保机构的业务也就随之增加。
目前银行全面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业务确实有一定的困难,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信用问题,要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关键还是要发展担保业。中小企业贷款难在很大程度上就直接表现为担保难。作为增强企业信用和分担银行风险的重要手段,在很多情况下,只要担保问题解决了,融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15.2.2对企业担保成本的减少
截止2000年底,我国的中小企业约1000多万家,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8%以上,许多企业需要担保贷款,但是由于担保公司目前的劣势地位,企业要支付高额的费用,没有资金来源的企业之间就出现了企业互保怪圈现象。2003年新疆的啤酒花事件就是一个很好例子。这个公司的贷款担保总额为79980万元,公司因故未按规定履行的对外担保决议总额为98786.07万元。新疆众和、天山股份、友好集团等新疆上市公司都与啤酒花公司存在的担保关系,债权人银行对啤酒花部分股权的冻结或财产保全更让这些公司风声鹤唳。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形成担保链,对银行来说并没有因为担保的存在减少了贷款的风险,相反,这种行为使银行的贷款风险大大增加。
既然我国目前有大量的担保公司,为什么企业不让专业的担保公司为其担保,而是相互之间进行担保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找担保公司的费用过高。中小企业若通过担保机构申请贷款,不但要支付给银行贷款利息,还要给担保公司一定的担保费用、高额的信用评级费用,这对于正处于资金周转困难,迫切需要贷款的中小企业来说,是一笔很高的费用。不缺资金的企业,向银行贷款也较容易,一般不愿成为担保机构的客户,而资金周转出现问题的企业,往往拿不出更多资金,过高的费用也使许多中小企业不敢去妄想申请担保贷款。我国的担保业正处在发展的初期,掌握的企业信息不多。对于财务报表不正规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更不能了解他们的真实信息,担保机构为了安全起见,也只能做较多的调查,收取较高的担保费用,或者让企业提供足额的反担保,进而增加了企业的担保费用。当担保机构的客户减少时,担保公司为了维持自己正常的经营,就会主动去寻找和联系一些企业,这样就增加另一项成本支出:搜寻成本。担保机构也只能在通过收取费用来抵消这项成本支出,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制约着担保机构的长期发展。
在“桥隧”模式下,对企业来说,担保费用会大大降低。首先担保公司和银行的长期合作中,获得关于中小企业的大量信息,减少了担保公司的搜寻成本和评价成本。其次,在“桥隧”模式下,担保公司为企业承担的贷款担保比例减小,相应的担保费用也就降低了。相同的资金规模在新的模式下,担保公司可以接手更多的担保业务,收入来源增多,原来担保机构等量资金获得的收入现在需要更多的担保客户来分担,每个借款企业需要交纳的担保费用将会大大减少。最后,担保公司作为专业化的中介机构,在交易对象的搜集、信息的获得和处理、专业人才的运用等方面都可以取得明显的专业化经济和规模经济,在与当地中小企业的长期合作中产生“长期互助”效应。两者合作链的紧密,担保客户的增多,使担保机构经营规模增加,成本降低,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15.2.3业务的延伸
担保公司和中小企业合作的加强,使两者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担保公司要做大做强,不一定要仅仅抓住担保业务这一点,完全可以把业务扩展。在合作的过程中,担保公司对企业的经营有了一定的了解,为了贷款的合理应用,也会对企业的业务进行监督,这就为担保公司向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打下了基础。按照投资原则“不要把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担保公司的这种经营方式必定会降低经营风险。在多方面投资时,风险的降低并不一定会降低收益,相反,如果合理安排这些业务之间的比例,会使担保公司的利润提高。
发达国家和地区担保机构的主要功能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引导社会资金向中小企业流动,同时,大都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咨询、信用信息管理和技术援助、企业经营管理咨询等延伸服务。我国担保行业的发展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
中融信资产管理公司的“一体两翼”模式,以担保为主体,评估和资产管理为两翼模式,完成对中小企业融资的资信、会计、顾问、担保、资产管理等一系列服务。我国的中资银信担保有限公司以融资担保为基础、以产业经营为平台、以追求资本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主要业务包括担保、投资银行、资产管理、金融顾问等,取得了较好的效益。这些是我国担保行业对中小企业提供多方位服务的很好的例子,为我国担保机构业务的扩展积累了实践经验。
担保业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经济中介活动,而是一个完整的社会化的服务体系。担保公司和中小企业的业务是相互关联的,能够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首先,资产评估和资信评级为企业提供融资前的信息采集和信用评定;然后,担保公司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资产管理业务是对企业中介服务的进一步提升。担保公司业务的展开就好比一个工厂,在其生产出了该厂的主要产品的同时,又生产出了许多的副产品,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对于担保公司来说,就是提高了信息的利用效率。
除了上面提到的这些,担保公司还可以为企业提供其他的服务:
咨询业务:中小企业的资金本来就紧张,资金的运用也就应该更小心谨慎。其资金的运转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还贷情况,因此担保公司也就更关心企业资金的运用。在“桥隧”模式中由于担保公司增加了与业界投资者的联系,对资本市场也更加的关注,对目前的一些好的投资方向也会有一定的了解。这就使担保机构可以为企业提供一些建议,指导企业向什么方向投资,降低中小企业因判断失误造成的损失。这样一方面增加了担保公司自身的收益,另一方面,保障了中小企业贷款资金的合理利用,提高了担保贷款能够顺利收回的可能性。除了投资咨询,担保公司还可以充当企业的管理顾问、理财顾问,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合理的管理模式,规范企业财务报表。
代理业务:担保机构可以为企业代理融资,代为发行股票和债权。在“桥隧”模式中,担保公司与投资者联系的更加紧密,使担保公司也更关心资本市场,这就为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代发股票提供了便利。同时担保公司可以为股票的发行提供担保,中小企业借助担保公司的信用支持,股票发行将更加顺利。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担保公司和业界投资者的联系。
除此之外,还可以向企业开展资产委托管理业务,代中小企业理财,或为企业进行投资。既牢固了和中小企业的合作,促进了担保机构向资本市场业务的延伸,又为担保机构和业界投资者的合作建立了基础,而且代理业务并没有运用担保公司自己的资金就增加了担保机构的收益。
长期贷款资金的担保:目前的担保业务,由于资金规模小,导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比较单一、担保面较窄,大部分担保机构的业务仅限于对短期流动资金的担保。短期借贷资金周转时间比较短,担保公司的风险也比较小,但是获取的收益也较低,担保业务也只能是很小的规模。长期的借贷资金担保,担保费用高,收益高,但是需要承担的风险也大,对担保公司的业务能力和资产状况要求也比较高。在担保行业做大做强、收益增加、资金规模增大的情况下,担保公司承担控制风险的能力加强,可以加大对长期固定资金的担保比例。而且对于一些高科技中小企业来说,资金收回的比较慢,所需要的也是长期的资金支持。目前高科技企业也越来越多,急需担保机构对长期贷款资金的支持,担保公司也会面临更广的市场需求。
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业务的扩展,有助于新企业的诞生,如高科技行业。帮助中小企业的健康成长不但增加了担保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来源,也能为担保机构培育良好的客户群体,有利于担保公司的长远发展。担保公司通过产品创新,为企业提供尽可能多的产品和服务,企业使用一家担保公司的产品和服务越多,对这家担保公司的依赖性也就越大,越容易与其进行长期合作。
15.3与业界投资者共舞
15.3.1风险的转移
按国际惯例,在担保贷款中,担保公司承担70%的风险,银行承担30%的风险。但目前我国银行的担保贷款中,担保公司处在劣势地位,所承担的风险要远远高于这个比例,更有甚者,有些银行完全不分担贷款风险,由担保公司提供全额的担保。业界投资者的介入,让担保机构解了压,松了一口气,减少风险承担比例。
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防止的36条意见中,第13条“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里有“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信用在担保机构”的论述。再担保就是对担保公司的担保,降低担保公司的风险。在“桥隧”模式里,虽然业界投资者是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但他们实际上起到了再担保的作用,因为其为担保公司分担了一定比例的风险。担保机构与业界投资者之间协议的签订,不但为中小企业解决了还贷的问题,还为他们增加了急需的继续发展的资金。同时,也为担保公司在以后担保业务的执行中增加了一份自信。
担保的作用,在于提供信用支持。担保公司凭借自己的信用,为缺乏信用能力的企业和个人融得银行贷款。信用担保额的放大倍数是担保机构信用能力的标识,正常的应在自有资金的5至12倍之间。而我国担保公司资金的放大倍数却只有2倍左右,有的银行在发放担保贷款时要让担保公司提供全额的担保,这样的担保已经失去了担保原有的意义。主要是目前我国信用体系还不完善,中小企业还款能力太差,担保公司承担着过高的风险,这就要求担保公司有很强的承担风险的能力。而我国的担保机构识别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不高。担保机构识别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只有高于商业银行才能获得生存发展的空间,我国大多数担保机构尚未达到这一条件。考虑到担保公司的资金规模,担保公司也没有承担这样高风险的能力。这就好比还没有长大的孩子一样,年龄小,还没有那么大的体力,如果让他们承担过重的劳动负担,必定会影响他们的发育和成长。我国的担保行业刚刚起步,应该从承担较小的风险开始做起,但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信用体系不完善的原因,中小企业偿还贷款的能力很差,这从银行的大量不良资产可以看出来。这就要求另一方的加入,为担保公司分担一定的风险,业界投资者就是起到了这样作用,“桥隧”模式的创新之处,也是在于业界投资者的加入。
业界投资者的加入降低了担保公司的代位补偿率:
代偿率=(代位补偿额/在保债务平均余额)×100%
在“桥隧”模式中,在发生贷款不能偿还的问题时,担保公司承担的义务减少,需要代位补偿的额度减少,就降低了代位补偿率。该比率反映了担保债务的风险,代偿率越小,在保债务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小。
业界投资资者的介入降低了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率:
担保责任率=(具有代位补偿责任的担保金额÷在保债务总额)×100%该比率也称为担保范围,它充分体现了担保公司和业界投资者风险共担的原则,担保机构不负全额代位贷偿的责任,而仅仅负部分的责任。
从以上两个比率来看,担保公司承担的风险确实减少了,风险由更加看好贷款的中小企业、渴望向该企业投资的业界投资者来承担。促进了我国担保行业的稳定发展,进而降低金融系统的风险。
15.3.2信息的传递
在当今社会,拥有了信息就是拥有了财富,谁拥有较多的信息谁就拥有更多的主动权。在信息高度不对称的情况下,各经济主体都会花费一定的财力和时间去搜寻信息,使信息流向自己。担保公司是银行和企业的桥梁,信息对它更为重要。在引入业界投资者的情况下,因为要参与担保贷款的投资者都对中小企业有很大信心,他们认为贷款企业以后的发展会很有前景,想对中小企业进行投资,或这些投资者是贷款企业的上游或下游企业,他们想要收购或兼并中小企业。但是如果按正常方式投资或购入,成本就会很高;或者是这些中小企业没有上市或者没有资格发行债券,投资者没法购买企业的股票和债权,他们很想利用这次机会对贷款企业进行投资。投资者就会抓住这个机会,与担保机构合作,签订投资协议。投资者为了保障自己投资收益,必定会要对中小企业进行调查、评估,对中小企业以后的市场接受状况和经营状况进行推断。他们会对中小企业财务、经营状况很了解。担保公司和投资者合作时就会互通有无,交流信息,对中小企业有更全面更详细地了解。这样就使担保公司省去了对贷款企业评估的部分费用。
还有可能存在下面的情况:业界投资者看好了一个中小企业,而且获取信息这个企业急需一笔贷款,但是这个企业的经营风险很高或者是一个刚刚成长起来的企业,凭着他们自身的信用水平很难贷到一笔贷款或者是得到担保公司的担保。这时投资者就想利用这个机会向企业投资,业界投资者就会找到与其长期合作的担保公司,两者协商签订协议。担保公司对这个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在贷款出现问题时由业界投资者向企业投资提供资金,分担了担保公司的风险。有了担保公司的担保银行也会乐意向企业贷款,四方都获得了好处。在这个过程中,担保公司没有去刻意的寻找就获得了客户,没有花费什么时间和财力就从业界投资者那里获得谁要获取贷款的信息。
15.3.3解决了“逆向选择”
从商业银行角度看,是否为小企业提供贷款,主要还得比较成本与收益。商业银行为了避免因为信息不透明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给小企业提供信贷过程中,经常发生“信贷配给”现象,就是指企业在向银行融资过程中,经常出现银行虽然有继续提供信贷的能力,而借款人也愿意接受相当高的利率,但银行却并不愿意提供信贷的现象。所以,尽管银监会鼓励商业银行对小企业提供信贷,但从商业银行角度考虑,这种信贷配给现象依然会大量发生。
“融资难”是普遍性问题,即使是银行体系高度发达和完善的美国,中小企业也不例外地会遇上融资难题。分析融资难,我们必须清楚,信用是决定金融服务业发展的基础。因为我们目前还没有完善的信用体系,与大企业不同的是,小企业无法提供给外部资金供应者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结果是,小企业经常不能够可信地将企业品质传递给外界。在原有的模式下,中小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贷款与信用担保支持,会通过采取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真实情况的手段骗取贷款和担保:或者是把贷款用于不合理的方向,进行高风险的投资,增加了资金运用的风险。“逆向选择”下,只有偿还可能性低的高风险企业,有问题的企业才有可能有意向担保公司提出担保要求,“逆向选择”后随之而来的就是“道德风险”,资金不能合理的利用,加大了担保公司的风险。在新的模式下,只有存在业界投资者的投资协议的企业才能获得担保贷款,而这样的贷款企业大都有很好的发展前景。只有经营良好的企业才能得到业界投资者的青睐,才能与业界投资者合作,得到担保公司的担保从银行贷到资金;没有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担保公司就会认为可能是存在“逆向选择”,向这些企业提供担保时就会很小心谨慎,提出更高的条件或收取更高的费用,把风险降到最小。这样投资者的介入就解决了“逆向选择”的问题。
“桥隧”模式下,中小企业获取了担保贷款之后,一方面担保公司可以监督其资金的使用,另一方面业界投资者也会监督其的经营状况,在双方的互助合作、共同对企业的监管下,企业就很难把资金用向其他的高风险项目,就是合理的运用资金。这样就解决了企业的“道德风险”问题。更重要的是这样能提升企业自身的信用基础,促进了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