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也称亲权鉴定,是指用医学及人类学等学科理论和技术判断有争议的父母与子女是否存在亲生血缘关系,因常与财产继承权、子女抚养责任有关,故有此称谓。
“亲子鉴定”的概念古已有之。由于中国传统伦理对血缘的重视,滴血认亲的事情很早就已经出现了。古代“滴血认亲”的方法分为两种:一种叫滴骨法,另一种叫合血法。滴骨法早在三国时期就有实例记载,是指将活人的血滴在死人的骨头上,观察是否渗入,如能渗入则表示有父母子女兄弟等血统关系;合血法大约出现在明代,是指双方都是活人时,将两人刺出的血滴在器皿内,看是否凝为一体,如凝为一体就说明存在亲子兄弟关系。
滴骨验亲和合血法,按现代法医学理论分析,都缺乏科学依据。骨骼无论保存在露天,还是埋藏在泥土中,经过较长时间,一般情况下软组织都会经过腐败完全溶解消失,毛发、指(趾)甲脱落,最后仅剩下白骨化骨骼。白骨化了的骨骼,表层常腐蚀发酥,滴注任何人的血液都会浸入。而如果骨骼未干枯,结构完整、表面还存有软组织时,滴注任何人的血液都不会发生浸入的现象。对于活体,如果将几个人的血液共同滴注入同一器皿,不久都会凝合为一。
随着科学的发展,亲子鉴定的手段越来越多,结果也越来越准确。现代的“滴血认亲”是根据孟德尔遗传定律进行的。
1865年,奥地利免疫遗传学创始人孟德尔通过近十年的观察与实验,提出了“一个因子决定一个性状”的假说。他认为生物的一切性状都是由遗传因子支配的,身体细胞因子是成双的,在配子细胞中因子则减成单数,当雌雄配子结合时,因子又恢复成双数。生物在传代过程中,各个因子都能独立分离和自由结合。1926年,美国学者摩尔根首次提出染色体遗传学理论并发现连锁交换率。随着分子生物学的发展,当代科学家揭示出所谓的因子就是DNA 上的一个个片段,即人类的基因。人类DNA 上的遗传标记具有高度多态性,从理论上讲,除单卵多胎的孪生子外,全世界60亿人的遗传标记各不相同,但有血缘关系的亲属间却有部分相同,而子女的遗传标记是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通过分析三者的遗传标记,就可以鉴定他们间是否有亲属关系。
现代医学起初采用红细胞血型进行亲子鉴定,但此法只能否定,不能肯定,准确率不高。到了20世纪70年代,人类的白细胞血型亲子鉴定在世界普遍采用,准确性达到了80%。
DNA 技术是1985年由美国学者默里斯等发明的,准确率几近100%。DNA(脱氧核糖核酸)是人的遗传物质,其多态性有200多种,且终身不变。因此,将有争议的父、母、子的DNA 特征进行比较,就可以确定他们之间是否有亲缘关系。由于它的高度特异性和稳定性可与指纹相媲美,故称为“人类DNA 指纹”。可以说,除了同卵孪生外,实际上没有两个人的DNA 指纹图案是完全相同的。由于DNA 技术科学、公正、准确,在法医认证、计划生育、移民公证等方面往往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因此人们把它称为“DNA 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