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中国古代清官传(中国古代名人传奇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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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司马芝(2)

后来,司马芝任大司农。在此之前,各地典农属下的吏员和百姓,纷纷从事商贩行业,以此谋求利益。司马芝上奏说:“王者的治国方法,崇尚农耕本业,抑制商贩这些末梢的行业,发展农业,重视粮食。《王制》记载:‘没有三年的粮食储备,国家就不成为国家了。’《管子·区言》中说要把积存粮食作为首要事务。现在吴、蜀地的贼人还没有被消灭,战争不断,国家最重要的事务就是储备粮食和布帛。武皇帝特地创设了屯田的官员,专门从事农桑事业。建安年间,天下的仓库都装满了,老百姓也家家殷实富足。自从黄初年以来,允许各典农官自己发展经济,他们纷纷给自己的部下打算,这实在不是创立国家大业所应有的做法。王者把四海之内作为自己的家。所以《论语》上说:‘百姓不富足,国君哪能够富足呢?’富足的原因,在于不误天时而且能克尽地力。如今商贾们经商谋利,虽然能得到成倍的明显利润,但对于统一天下的大计却已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还不如去多开垦一亩田地,增加收益。农民从事田间耕作,从正月里耕地播种起,锄地耘田,修整桑树,放火烧荒,种麦、修打谷场,收割庄稼,到十月才完毕。然后修整谷仓,绑起浮桥,运输租赋,修平道路,架设桥梁,粉刷居室,堵塞墙缝,一年里没有一天不从事农业劳动。现在各位典农官都说‘留下的人给外出经商的人代干田里的农活,替他们服劳役。形势逼迫下不得不这样做。想不荒废农耕,就应该让我们平素留有余力。’臣下的愚见是,不应该再用商贩的杂事来扰乱农业,要专门把农耕蚕桑当作要事,从国家大业考虑,这样才是方便有利的。”魏明帝听从了他的意见。

每当上级官员有事要召见询问,司马芝经常先约见掾史,替他判断上司的想法和事情的缘故,教他怎样回答应付,召见时果然全和他料想的一样。司马芝性情豁亮正直,不以严格廉正自矜。他和宾客们谈论时,有认为不对的,就当面指出他们的短处,回来后再没有什么别的怪话。司马芝在任职期间死去,家里没有一点多余的财产。自从魏国建立以来到现在,历任河南尹中没有一个人能比得上司马芝。

司马芝死后,他的儿子司马岐继承了他的爵位。司马岐由河南丞改任廷尉正,再改任陈留相。梁郡有些关在狱里的囚徒,审案时的供辞牵涉到很多人,好几年都不能结案。朝廷下诏书指示把牢狱里关的这些囚犯迁到司马岐所属的县里来,让司马岐审理并了结此案。当时县里的官吏请求预先置备一些狱中应用的刑具。司马岐说:“如今有几十名囚犯,他们的供辞虚伪狡诈,相互不符合,而且他们也对毒刑拷打感到厌倦了。这个案情很容易弄清,难道还要再把他们长久地关在牢狱中吗?”囚犯被押到后,在审问时,谁也不敢隐瞒和说假话。司马岐只用一天功夫就把案子处理完了,因此,被越级升为廷尉。当时大将军曹爽专权,尚书何晏、邓飏等人给他做羽翼,辅佐他。南阳人圭泰曾用言语触犯他们,因此被绑起来拷打,送交廷尉官署。邓飏亲自审讯,准备把圭泰判处重刑。司马岐指责邓飏说:“国家中执掌枢密机要的大臣,是王室的重要辅弼,既不能辅弼皇上的教化,形成德政,和古代的圣贤比美,反而要尽情发泄私愤,冤枉无辜的人。这不是让百姓感到恐惧不安,还会是什么呢?”邓飏十分羞愧,恼怒地离开了。司马岐终究害怕长久这样会招致罪过,就以有病为理由离职。他回家以后,不到一年就死了,享年三十五岁。他的儿子司马肇继承了爵位。

【原文】

司马芝字子华,河内温人也。少为书生,避乱荆州,於鲁阳山遇贼,同行者皆弃老弱走,芝独坐守老母。贼至,以刃临芝,芝叩头曰:“母老,唯在诸君!”贼曰:“此孝子也,杀之不义。”遂得免害,以鹿车推载母。居南方十馀年,躬耕守节。

太祖平荆州,以芝为菅长。时天下草创,多不奉法。郡主簿刘节,旧族豪侠,宾客千馀家,出为盗贼,入乱吏治。顷之,芝差节客王同等为兵,掾史据白:“节家前后未尝给繇,若至时藏匿,必为留负。”芝不听,与节书曰:“君为大宗,加股肱郡,而宾客每不与役,既众庶怨望,或流声上闻。今(条)同等为兵,幸时发遣。”兵已集郡,而节藏同等,因令督邮以军兴诡责县,县掾史穷困,乞代同行。芝乃驰檄济南,具陈节罪。太守郝光素敬信芝,即以节代同行,青州号芝“以郡主簿为兵”。迁广平令。征虏将军刘勋,贵宠骄豪,又芝故郡将,宾客子弟在界数犯法。勋与芝书,不著姓名,而多所属讬,芝不报其书,一皆如法。后勋以不轨诛,交关者皆获罪,而芝以见称。魏略曰:勋字子台,琅邪人。中平末,为沛国建平长,与太祖有旧。后为庐江太守,为孙策所破,自归太祖,封列侯,遂从在散伍议中。勋兄为豫州刺史,病亡。兄子威,又代从政。勋自恃与太祖有宿,日骄慢,数犯法,又诽谤。为李申成所白,收治,并免威官。

迁大理正。有盗官练置都厕上者,吏疑女

工,收以付狱。芝曰:“夫刑罪之失,失在苛暴。今赃物先得而后讯其辞,若不胜掠,或至诬服。诬服之情,不可以折狱。且简而易从,大人之化也。不失有罪,庸世之治耳。今宥所疑,以隆易从之义,不亦可乎!”太祖从其议。历甘陵、沛、阳平太守,所在有绩。黄初中,入为河南尹,抑强扶弱,私请不行。会内官欲以事讬芝,不敢发言,因芝妻伯父董昭。昭犹惮芝,不为通。芝为教与群下曰:“盖君能设教,不能使吏必不犯也。吏能犯教,而不能使君必不闻也。夫设教而犯,君之劣也;犯教而闻,吏之祸也。君劣於上,吏祸於下,此政事所以不理也。可不各勉之哉!”於是下吏莫不自励。门下循行尝疑门幹盗簪,幹辞不符,曹执为狱。芝教曰:“凡物有相似而难分者,自非离娄,鲜能不惑。就其实然,循行何忍重惜一簪,轻伤同类乎!其寝勿问。”

明帝即位,赐爵关内侯。顷之,特进曹洪乳母当,与临汾公主侍者共事无涧神臣松之案:无涧,山名,在洛阳东北。系狱。卞太后遣黄门诣府传令,芝不通,辄敕洛阳狱考竟,而上疏曰:“诸应死罪者,皆当先表须报。前制书禁绝淫祀以正风俗,今当等所犯妖刑,辞语始定,黄门吴达诣臣,传太皇太后令。臣不敢通,惧有救护,速闻圣听,若不得已,以垂宿留。由事不早竟,是臣之罪,是以冒犯常科,辄敕县考竟,擅行刑戮,伏须诛罚。”帝手报曰:“省表,明卿至心,欲奉诏书,以权行事,是也。此乃卿奉诏之意,何谢之有?后黄门复往,慎勿通也。”芝居官十一年,数议科条所不便者。其在公卿间,直道而行。会诸王来朝,与京都人交通,坐免。

后为大司农。先是诸典农各部吏民,末作治生,以要利入。芝奏曰:“王者之治,崇本抑末,务农重谷。王制:‘无三年之储,国非其国也。’管子区言以积谷为急。方今二虏未灭,师旅不息,国家之要,惟在谷帛。武皇帝特开屯田之官,专以农桑为业。建安中,天下仓廪充实,百姓殷足。自黄初以来,听诸典农治生,各为部下之计,诚非国家大体所宜也。夫王者以海内为家,故传曰:‘百姓不足,君谁与足!’富足之田,在於不失天时而尽地力。今商旅所求,虽有加倍之显利,然於一统之计,已有不赀之损,不如垦田益一亩之收也。夫农民之事田,自正月耕种,耘锄条桑,耕熯种麦,穫刈筑场,十月乃毕。治廪系桥,运输租赋,除道理梁,墐涂室屋,以是终岁,无日不为农事也。今诸典农,各言‘留者为行者宗田计,课其力,势不得不尔。不有所废,则当素有馀力。’臣愚以为不宜复以商事杂乱,专以农桑为务,於国计为便。”明帝从之。

每上官有所召问,常先见掾史,为断其意故,教其所以答塞之状,皆如所度。芝性亮直,不矜廉隅。与宾客谈论,有不可意,便面折其短,退无异言。卒於官,家无馀财,自魏迄今为河南尹者莫及芝。

芝亡,子岐嗣,从河南丞转廷尉正,迁陈留相。梁郡有系囚,多所连及,数岁不决。诏书徙狱于岐属县,县请豫治牢具。岐曰:“今囚有数十,既巧诈难符,且已倦楚毒,其情易见。岂当复久处囹圄邪!”及囚室,诘之,皆莫敢匿诈,一朝决竟,遂超为廷尉。是时大将军爽专权,尚书何晏、邓飏等为之辅翼。南阳圭泰尝以言迕指,考系廷尉。飏讯狱,将致泰重刑。岐数飏曰:“夫枢机大臣,王室之佐,既不能辅化成德,齐美古人,而乃肆其私忿,枉论无辜。使百姓危心,非此焉在?”飏於是惭怒而退。岐终恐久获罪,以疾去官。居家未期而卒,年三十五。子肇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