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唐宋八大家(第三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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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苏辙卷(24)

初,元丰中,河决大吴(46),先帝知故道不可复还,因导之北流。水性已顺,惟河道未深,堤防未立,岁有决溢之患,本非深害也。至此,诸公皆未究悉河事,而潞公欲以河为重事,中书侍郎吕微仲、枢密副使安厚卿从而和之。始谓河西北流入泊淀,久必淤浅,异日或从北界入海。则河朔无以御狄,故三人力主回河之计,诸公莫能夺。吕晦叔时为中书相,辙间见问曰:“公自视智勇孰与先帝?势力隆重能鼓舞天下孰与先帝?”晦叔惊曰:“君何言欤?”对曰:“河决而北,自先帝不能回,而诸公欲回之,是自谓智勇势力过先帝也。且河决自元丰,导之北流,亦自元丰。是非得失,今日无所预。诸公不因其旧而修其未完,乃欲取而回之,其为力也难,而其为责也重矣!”晦叔唯唯曰:“当与诸公筹之。”既而回河之议纷纷而起,晦叔亦以病没。

辙迁户部侍郎,尝因转对(47)言曰:

财赋之原,出于四方,而委于中都。故善为国者,藏之于民,其次藏之州郡。州郡有余,则转运司常足;转运司既足,则户部不困。唐制,天下赋税,其一上供,其一送使,其一留州。比之于今,上供之数可谓少矣。然每有缓急,王命一出,舟车相衔,大事以济。祖宗以来,法制虽殊,而诸道畜藏之计,犹极丰厚。是以敛散及时,纵舍由己,利柄所在,所为必成。自熙宁以来,言利之臣不知本末之术,欲求富国,而先困转运司;转运司既困,则上供不继;上供不继,而户部亦惫矣。两司既困,故内帑别藏,虽积如丘山,而委为朽壤,无益于算。

故臣愿举近岁朝廷无名封桩之物,归之转运司。盖禁军阙额与差出衣粮、清汴水脚与外江纲船之类,一经擘画(48),例皆封桩。夫阙额禁军,寻当以例物招置,而出军衣粮,罢此给彼,初无封桩之理。至于清汴水脚,虽减于旧,而洛口费用,实倍于前。外江纲船,虽不打造,而雇船运粮,其费特甚。重复刻剥,何以能堪?故臣谓诸如此比,当一切罢去,况祖宗故事,未尝有此,但有司固执近事,不肯除去。惟陛下断而与之,则转运司利柄稍复,而户部亦有赖矣。

朝廷重违近制,卒不能改,寻又言:

臣谨以祖宗故事,考今日本部所行,体例不同,利害相远,恐合随事措置,以塞弊原。谨昧死具三弊以闻:其一曰分河渠案(49)以为都水监,其二曰分胄案以为军器监,其三曰分修造案以为将作监。三监皆隶工部,则本部所专,其余无几,出纳损益,制在他司。顷者,司马光秉政,知其为害,尝使本部收揽诸司利权。当时所收,不得其要,至今三案犹为他司所擅,深可惜也。祖宗参酌古今之宜,建立三司,所领天下事,几至大半,权任之重,非他司比,推原其意,非以私三司也。事权分,则财利散,虽欲求富,其道无由。

盖国之有财,犹人之有饮食。饮食之道,当使口司出纳,而腹制多寡,然后分布气血,以养百骸。耳目赖之以为明,手足赖之以为力。若不专任口腹,而使手足、耳目得分治之,则虽欲求一饱,不可得矣,而况于安且寿乎!今户部之在朝廷,犹口腹也,而使他司分治其事,何以异此?自数十年以来,群臣不明祖宗之意,每因一事不举,辄以三司旧职分建他司。利权一分,用财无艺。他司以办事为效,则不恤财之有无;户部以给财为功,则不问事之当否。彼此各营一职,其势不复相知,虽使户部得才智之臣,终亦无益,能否同病,府库卒空。今不早救,后患必甚。

昔嘉祐中,京师频岁大水,大臣始取河渠案置都水监。置监以来,比之旧案,所补何事?而大不便者,河北有外监丞,侵夺转运司职事。转运司之领河事也。郡之诸埽(50),埽之吏兵、储蓄,无事则分,有事则合,水之所向,诸埽趋之,吏后得以并功,储蓄得以并用。故事作之日,无暴敛伤财之患;事定之后,徐补其阙,两无所妨。自有监丞,据法责成,缓急之际,诸埽不相为用,而转运司不胜其弊矣。此工部都水监为户部之害,一也。

先帝一新官制,并建六曹,随曹付事。故三司故事多隶工曹,名虽近正而实非利。昔胄案所掌,今内为军器监而上隶工部,外为都作院而上隶提刑司,欲有兴作,户部不得与议。访闻河北道近岁为羊浑脱,动以千计。浑脱之用,必军行之水,过渡无职,然后须之。而其为物,稍经岁月,必至蠹败。朝廷无出兵之计,而有司营职不顾利害,至使公私应副,亏财害物。若专在转运司,必不至此。此工部都作院为户部之害,二也。

昔修造案掌百工之事,事有缓忽,物有利害,皆得专之。今工部以办职为事,则缓急利害,谁当议之?朝廷近以箔场竹箔积久损烂,创令出卖,上下皆以为当。指挥未几,复以诸处营造,岁有科制,遂令般运堆积,以破出卖之计。臣不知将作见工几何,一岁所用几何?取此积彼,未用之间,有无损败,而遂为此计。本部虽知不便,而以工部之事,不敢复言。此工部将作监为户部之害,三也。

凡事之类此者多矣,臣不能遍举也。故愿明诏有司,罢外水监丞,举河北河事及诸路都作院皆归转运司。至于都水、军器、将作三监,皆兼隶户部,使定其事之可否,裁其费之多少,而工部任其功之良苦,程其作之迟速。苟可否,多少在户部,则伤财害民,户部无所逃其责矣;苟良苦、迟速在工部,则败事乏用,工部无所辞其谴矣。利出于一,而后天下贫富,可责之户部矣。

朝廷以为然,从之,惟都水监仍旧。

辙自为中书舍人,与范子功、刘贡父同详定六曹条例。子功领吏部。元丰所定吏额,主者苟悦群吏,比旧额几数倍。朝廷患之,命量事裁减,已再上再却矣。子功奉使。辙兼领其事。吏有白中孚者,进曰:“吏额不难定也。昔之流内铨,今侍郎左选也,事之烦剧,莫过此矣。昔铨吏(51)止十数,而今左选吏至数十。事不加旧,而用吏至数倍,何也?昔无重法、重禄,吏通赇赂,则不欲人多以分所得。今行重法,给重禄,赇赂比旧为少,则不忌人多而幸于少事。此吏额多少之大情也。旧法,日生事以难易分七等,重者至一分,轻者至一厘以下,积若干分而为一人。今若取逐司两月事定其分数,则吏额多少之限,无所逃矣。”辙以其言遍问属官,皆莫应。独李之仪对曰:“是诚可为也。”即与之仪议之曰:“此群吏身计所系也。若以分数为人数,必大有所损,将大致纷诉,虽朝廷亦将不能守。”乃具以白宰执,请据实立额,俟吏之年满转出,或事故死亡者勿补,及额而止。不过十年,羡额(52)当尽。功虽稍缓,而见吏知非身患,不复怨矣。诸公以为然,遂申尚书省,取诸司两月生事。诸司吏皆疑惧,莫肯供,再申,乞榜诸司,使知所立额,俟他日见阙不补,非法行之日,即有减损也。榜出,文字即具,至是成书,以申三省。左仆射吕微仲大喜,欲攘以为己功,以问三省吏,皆莫晓。有诸司吏任永寿者,颇知其意。微仲悦之,于尚书省创吏额房,使永寿与三省吏数人典之(53)。小人无远虑,而急于功利,即背前约,以立额日裁损吏员,复以好恶改易诸吏局次。凡奏上行下,皆微仲专之,不复经三省。法出,中外汹汹,微仲既为御史所攻,永寿亦以恣横赃污,以徒罪刺配。久之,微仲知众不伏,乃使左右司再加详定,略依本议行下。

时子瞻自翰林学士出知余杭,朝廷即命辙代为学士,寻又兼权吏部尚书。未几,奉使契丹,虏以其侍读学士王师儒馆伴(54)。师儒稍读书,能道先君及子瞻所为文,曰“恨未见公全集”,然亦能诵《服伏苓赋》等,虏中类相爱敬者。

【注释】

(1)欧阳文忠公:指欧阳修,死后谥文忠公。官至枢密副使,参知政事,因议新法,与王安石不和,退居颍川。一生博览群书,以文章著名。

(2)释褐:摆脱了平民身份,进入仕途。

(3)时上春秋高:当时皇上年事已高。

(4)范景仁难之:范景仁责难质问司马光(认为给的名次太低)。

(5)吾三司使也。司会之言,吾愧之而不敢怨:意思是:我是三司使,苏辙所说的“司会不敢言”,我对此毫无怨言。

(6)除:任命。

(7)王介甫:即王安石,字介甫。

(8)韩魏公:指韩琦,封魏国公。

(9)大名推官:大名府的推官。

(10)捐馆舍:死去。

(11)及除丧:宋代,官吏父死要守丧三年,然后才能继续作官。

(12)邻:领,统领。

(13)牾:抵触。

(14)非为利也:并不是为了求利润。

(15)有尤之者:有责难他的。尤,责难。

(16)有贱必籴:粮食一贱,官府就买进。籴,买进。

(17)有贵必粜:粮食一贵,官府就以平价出售。粜,出售。

(18)立竣:立刻成功。

(19)不深和:不特别地应和。

(20)可草一札子:可以草拟一份札子。札子,书信,文书。

(21)且请补外:并请求到外地作官。补外,委任京城以外的官职。

(22)以学官见辟:被招聘为学官。

(23)从坐:同案犯人主谋者为首,随从者为坐。因参与或牵连而处罪叫从坐。

(24)调:调离,调动,调迁。

(25)传:注释。

(26)德音:唐宋时皇帝下的一种恩诏。

(27)奄弃万国:指皇帝抛弃天下而死去。

(28)践祚:登基。

(29)罢导洛……塞周辅等:都是讲朝廷废除王安石所推行的新法,罢黜他这一派的下层官员。

(30)细民:百姓。

(31)燮和:调和,协调。

(32)确:指蔡确,王安石党人,新法的推行者。

(33)靦:面目丑陋的样子。

(34)置:放弃,不处理。

(35)圣考:已故皇帝。

(36)韪:称赞,肯定。

(37)不达吏事:犹言对行政事物不太懂。

(38)圜丘:古时祭天的圆形高坛。

(39)或大雩于南郊:或在南郊举行求雨的祭祀。大雩,求雨的一种祭名。

(40)以格灵贶:以得到神灵的赏赐。格,来,贶,赏赐。

(41)咸秩:各有序位。

(42)郊:郊祭。

(43)职者:职掌某事者。

(44)得计:完善的计策。

(45)旋踵:转动脚跟。极言时间很快。

(46)河决大吴:黄河在大吴决口。

(47)转对:百官轮次奏事,言时政阙失。

(48)擘画:计算,筹划,处理。

(49)案:原为界限,这里为单位或部门的意思。

(50)埽:古代治河工程中用以护岸和堵口的器材。这里应指这些器材的堆积处。

(51)铨吏:选取官吏。铨,选。

(52)羡额:超出的名额。

(53)典之:主管这件事。

(54)馆伴:在下榻的旅馆里陪伴。

巢谷传

巢谷,字元修,父中世,眉山农家也。少从士大夫读书,老为里校师(1)。谷幼传父学,虽补而博。举进士京师,见举武艺者,心好之。谷素多力,遂弃其旧学,畜弓箭,习骑射,久之业成,而不中第。闻西边多骁勇。骑射击刺为四方冠,去游秦凤、泾原间,所至友其秀杰。

有韩存宝者,尤与之善。谷教之兵书,二人相与为金石交(2)。熙宁中,存宝为河州将,有功,号熙河名将,朝廷稍奇之。会沪州蛮乞弟扰边,诸郡不能制,乃命存宝出兵讨之。存宝不习蛮事,邀谷至军中问焉。及存宝得罪,将就逮,自料必死,谓谷曰:“我泾原武夫,死非所惜,顾妻子不免寒饿,橐中有银数百两,非君莫使遗之者。”谷许诺,即变姓名,怀银步行往授其子,人无知者。存宝死,谷逃避江淮间,会赦乃出。

予以乡闾故,幼而识之,知其志节,缓急可托者也。予之在朝,谷浮沉里中,未尝一见。绍圣初,予以罪谪居筠州,自筠徙雷,自雷徙循(3)。予兄子瞻,亦自惠再徙昌化,士大夫皆讳与予兄弟游,平生亲友无复相闻者。谷独慨然自眉山诵言,欲徒步访吾兄弟。闻者皆笑其狂。元符二年春正月,自梅州遗予书曰:“我万里步行见公,不自意全,今至梅矣,不旬日必见,死无恨矣。”予惊喜曰:“此非今世人,古之人也。”既见,握手相泣,已而道平生,逾月不厌。时谷年七十有三矣,瘦瘠多病,非复昔日元修也。将复见子瞻于海南,予愍其老且病,止之曰:“君意则善,然自此至儋数千里,复当渡海,非老人事也。”谷曰:“我自视未即死也,公无止我。”留之不可,阅其橐中,无数十钱,予方乏困,亦强资遣之(4),船行至新会,有蛮隶窃其橐装以逃,获于新州,谷从之至新,遂病死。子闻哭之失声,恨其不用吾言,然亦奇其不用吾言而行其志也。

昔赵襄子厄于晋阳,知伯率韩魏决水围之。城不沉者三版(5),县釜而爨,易子而食,群臣皆懈,惟高恭不失人臣之礼。及襄子用张孟谈计,三家之围解,行赏群臣,以恭为先。谈曰:“晋阳之难,惟恭无功,曷为先之?”襄子曰:“晋阳之难,群臣皆懈,惟恭不失人臣之礼,吾是以先之。”谷于朋友之义,实无愧高恭者,惜其不遇襄子,而前遇存宝,后遇予兄弟。予方杂居南夷,与之起居出入,盖将终焉,虽知其贤,尚何以发之(6)?闻谷有子蒙,在泾原军中,故为作传,异日以授之。谷始名彀,及见之循州,改名谷云。

【注释】

(1)里校师:乡里学校教师。

(2)金石交:指交情坚如金石。

(3)自筠徙雷,自雷徙循:自筠州迁徙到雷州,自雷州迁徙到循州。

(4)亦强资遣之:勉强凑些钱送他走。

(5)版:筑城用的夹版。

(6)发之:推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