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唐宋八大家(第三册)
15358200000053

第53章 苏辙卷(12)

愚尝观于西南徼外(9),以临蛮夷之众,求其所以为变之始,而遂至于攻城郭,杀人民,纵横放肆而不可救者,其积之莫不有渐也。夫蛮夷之民,宁绝而不之通,今边鄙之上,利其货财而纳之于市,使边民凌侮欺谩而夺其利,长吏又以为扰民而不之禁。穷恚(10)无聊,莫可告诉,故其势必至于解仇结盟,攻剽蹂践,残之于锋镝之间,而后其志得伸也。嗟夫!为吏如此,亦见其不知本矣。通关市,我吏民待之如中国之人,彼尚谁所激怒而为此哉?然事不患乎不知,而患乎人之不能用。昔班超处西域数十年,西破龟兹,北伏匈奴(11)。及将东归,或以为必有奇谋,乃就问其计。然其言止曰:“察见渊中鱼不详,屯戍之士皆非忠臣孝子,不可尽绳以法,”当是时,莫不皆笑,以为不足用。然及西域之乱,终亦以此故。夫谋非必奇而后可用,而在乎当否则已。古者四夷皆置校尉,而益州有蛮夷骑都尉以治其事。使其强者不能内侵,而弱者不为中国之所侮,盖为是也。

【注释】

(1)九夷八蛮:泛指我东、西南一带的少数民族。

(2)纷纷籍籍:杂乱的样子。

(3)北狄:我国北方的一支少数民族。

(4)控弦:拉弓,引申为士兵。

(5)须臾:一会儿,很短时间。

(6)敝:使……蓑败。

(7)西戎、南蛮、西南夷:都是我国当时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

(8)众庶:全部人。庶,人民。

(9)徼外:边界之外,边疆之外。

(10)恚:恼怒,发怒。

(11)昔班超处西域数十年,西破龟兹,北伏匈奴:班超(33—103),汉代班固之弟。父死,家贫,为官府抄书以养母。曾投笔叹曰:“当效傅介子、张骞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处事笔砚间乎?”汉明帝永平十六年,率三十六人出使西域,使西域五十余缄国获得安宁。班超在西域三十一年,官至西域都护,后其妹班昭为之上书乞归。至洛阳,拜射声校尉,同年病卒。

王者不治夷狄论

儒者必慎其所习。习之不正,终身病之。《公羊》之书(1),好为异说而无统,多作新意以变惑天下之耳目。是以汉之诸儒治《公羊》者,比于他经,是为迂阔。至于何休(2),而其用意又甚于《公羊》,盖其势然也。

经(3)书:“公及戎盟于潜。”《公羊》犹未有说也,而休以为王者不治夷狄,录戎来者不拒,去者不追也。夫公之及戎盟于潜也,时有是事也。时有是事,而孔子不书可乎?故《春秋》之书,其体有二:有书以见褒贬者,有书以记当时之事,备史记之体,而其中非必有所褒贬予夺者。公之及戎盟于潜,是无褒贬予夺者也,而休欲必为之说,是以其说不得不妄也。

且王者岂有不治夷狄者乎?王者不治夷狄,是欲苟安于无事者之说也。古之所以治夷狄之道,世之君子尝论之矣。有用武而征伐之者,高宗、文王(4)之事是也;有修文而和亲之者,汉之文、景(5)之事是也;有闭拒而不纳之者,光武(6)之谢西域、绝匈奴之事是也。此三者皆所以与夷狄为治之大要也。今曰来者必不可拒,则是光武之谢西域,以息中国之民者非乎?去者必不可追,则是高宗、文王凡所以征其不服而讨其不庭(7)者皆非也。凡休之说,施之于中国强盛、夷狄暴横之时,则将养寇以遗子孙之忧;施之于中国新定、休息自养之际,则为夷狄之所役,使以自劳敝而不得止。凡此二者,休之说无施而可也。

盖愚闻之,圣人之于戎狄也,吾欲来之则来之,虽有欲去者,不可得而去也;吾欲去之则去之,虽有欲来者,亦不可得而来也。要以使吾中国不失于便,而置夷狄于不便之地,故其屈伸进退,莫不在我。而休欲其自来而自去也耶,此其尤不可者也。治休之学者曰《春秋》托始以治天下,当隐公之际,未暇远略,故先书晋灭夏阳(8),不书楚灭谷、邓(9)。夫谷、邓之不书,是楚之未通而不告也。如使圣人未欲与夷狄交通,则虽有欲至,尚可得而至哉?愚故曰:《春秋》之书“公及戎盟于潜”,是记事之体,而无休之说也。

【注释】

(1)《公羊》之书:指《春秋公羊传》,为战国时齐人公羊高所著。

(2)何休:为董仲舒四传弟子,精研六经,曾因太傅陈蕃推荐而参政,蕃失败后受连累罢官。他以十七年的时间撰写成了《春秋公羊解法》。

(3)经:指孔子所著的《春秋》。

(4)高宗,文王:高宗,指商代君主武丁,为中兴之主,死后称高宗。文王,指周文王。

(5)文、景:指汉文帝、汉景帝。

(6)光武:指汉武帝刘秀。

(7)庭:通“廷”,朝见。

(8)夏阳:春秋时梁国。战国时为魏之梁地。

(9)谷、邓:谷,地名,即塞门,故地在今陕西礼泉县东北。邓,南方近楚国的诸侯小国,庄公十六年为楚国所灭。故地在今河南邓县一带。

形势不如德论

三代(1)之时,法令宽简,所以堤防禁固其民而尊严其君者,举皆无有。而其所都之地(2),又非有深山大河之固,然而历岁数百,长久而安存者何耶?秦之法令可谓峻矣,而其所都,又关中天府之固,古之所谓百二(3)者也。然而二世而亡者何耶?太史公(4)曰:“权势法制所以为治也,地形险阻所以为固也。”然而二者犹未足恃也。故曰:形势虽强,犹不如德也。

天下之形势,愚尝论之矣。读《易》至于《坎》,喟然而叹曰:嗟夫!圣人之所以教人者,盖详矣夫。《坎》之为言,犹曰险也。天之所以为险者,以其不可升;而地之所以为险者,以其有山川丘陵。天地之险,愚闻之矣,而人之险,愚未之闻也。或曰:王公设险,以守其国,此人之险,而高城深池之谓也。曰:非也。高城深池,此无以异于地之险。而人之险,法制之谓也。天下之人,其初盖均是人也,而君至于为君之尊,而民至于为民之卑。君上日享其乐而臣下日安其劳,而不敢怨者,是法制之力也。然犹未也,可以御小害,而未可以御大害也。大盗起,则城池险阻不可以固而留,众叛亲离,则法制不可以执而守。是必有非形之形,非势之势,而后可也。

故至《坎》之六四而曰:“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夫六四处刚柔相接之时,而乃用一樽、二簋、土盎、瓦缶相与拳曲俯仰于户牖之下,而终获无咎,此岂非圣人知天下之不可以强服,而为是优柔从容之德,以和其刚强难屈之心,而作其愧耻不忍之意故耶?嗟夫!秦人自负其强,欲以斩刖齐天下之民(5),而以山河为社稷之保障,不知英雄之士开而辟之,刑罚不能绳,险阻不能拒。故圣人必有以深结天下之心,使英雄之士有所不可解者,则《坎》之六四是也。

【注释】

(1)三代:指夏、商、周三代。

(2)所都之地:所建立首都的地方。

(3)百二:百分之二。

(4)太史公:指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

(5)欲以斩刖齐天下之民:想通过斩刖等刑罚来平定天下人民。刖,古代一种把脚砍掉的酷刑。齐,使……平齐,一致。

史官助赏罚论

域中有三权:曰天,曰君,曰史官。圣人以此三权者,制天下之是非,而使之更相助。夫惟天之权,而后能寿天祸福天下之人,而使贤者无夭横穷困之灾,不贤者无以享其富贵寿考之福。然而季次、原宪(1),古所谓贤人者也,伏于穷闾之下(2),布衣醃粥之不给(3)。盗跖、庄儸横行于天下(4),食人之肝以为粮,而老死于牖下(5),不见兵革之祸。如此,则是天之权有时而有所不及也。故人君用其赏罚之权,于天道所不及之间,以助天为治。然而赏罚者,又岂能尽天下之是非?而赏罚之于一时,犹惧其不能明著暴见于万世之下,故君举而属之于其臣,而名之曰“史官”。盖史官之权,与天与君之权均,大抵三者更相助,以无遗天下之是非。故荀悦曰(6):“每于岁尽,举之尚书(7),以助赏罚。”

夫史官之兴,其来尚矣!其最著者,在周曰佚(8),在鲁曰克,在齐曰南氏,在晋曰董狐,在楚曰倚相。观其为人,以度其当时之所书,必有以助赏罚者,然而不获见其笔墨之所存,以不能尽其助治之意。独仲尼因鲁之史官左丘明而得其载籍(9),以作为《春秋》,是非二百四十二年。虽其名为经,而其实史之尤大章明者也(10)。故齐桓、晋文有功于王室,王赏之以侯伯之爵、征伐四国之权(11),而《春秋》又从而屡进之,此所以助乎赏之当于其功也。吴、楚、徐、越之僭,皆得罪于其君者也,而《春秋》又从而加之以斥绝摈弃不齿之辞,此所以助乎罚之当于其罪也。若夫当时赏罚之所不能及,则又为之明言其状,而使后世嗟叹痛惜之不已。呜呼,贤人君子之功烈(12),与夫乱臣贼子罪恶之状,于此皆可以无忧其无闻焉!是故古者圣人重史官。当汉之时,号曰太史令,而其权在丞相之上,郡国计吏上计于太史(13),而后以其副上于丞相、御史。夫惟知其权之可以助赏罚也,故从而尊显之。然则后之史官其可以忽哉?

【注释】

(1)季次:孔子弟子公晳哀,字季次,齐国人。

(2)闾:里巷,巷,胡同。

(3)醃:厚粥,干粥。给:足。

(4)盗跖:相传为春秋末期人,名跖。

(5)牖:窗。

(6)荀悦:东汉颍川颍阴人,字仲豫。

(7)尚书:尚书省,官府名。又官名,六部长官,称尚书。

(8)佚:周史官,又写作逸。以下克、南氏、董狐、倚相,均见《左传》。

(9)左丘明:春秋时鲁国史官。因其世为左史,故以左为姓。

(10)章明:显明。

(11)四国:四方。

(12)功烈:功业。

(13)计吏:考察官吏的官员。计:考核官吏。

礼以养人为本论

君子之为政,权(1)其轻重,而审其小大,不以轻害重,不以小妨大,为天下之大善。而小有不合焉者,君子不顾也。立天下之大善,而以小有不合而止,则是天下无圣人,大善终不可得而建也。

自周之亡,其父子君臣冠昏丧祭之礼,日以沦废。至于汉兴,贤君名臣,比比而出,皆知礼之足以为治也,然皆拱手相视,而莫敢措(2),非以礼为不善也,以为不可复也,是亦自轻而已。故元成之间(3),刘向上书,以为礼以养人为本。如有过差,是过而养人也。刑罚之过,或至于死伤,然有司请定法令,笔则笔,削则削(4),是敢于杀人而不敢于养人也。然而为是者,则亦有故。律令起于后世,而礼出于圣人。敢变后世之刑,而不敢变先王之礼,是亦畏圣人太过之弊也。《记》曰:“礼之所生,生于义也。故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也。”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5),则亦何至于惮之而不敢邪?

今夫冠礼(6),所以养人之始,而归之正也;昏礼(7),所以养人之亲,而尊其祖也;丧礼(8),所以养人之孝,而为之节也,祭礼(9),所以养人之终,而接之于无穷也;宾客之礼(10),所以养人之交,而慎其渎也;乡礼(11),所以养人之本,而教之以孝悌也。凡此数者,皆待礼而后可以生。今皆废而不立,是以天下之人,皇皇然无所折衷,求其所从而不得,则不能不出其私意,以自断其礼。

私意既行,故天下之弊起。奢者,极其奢以伤其生;俭者,极其俭以不得其所欲。财用匮而饥寒作,饥寒作而盗贼起,盗贼起而民之所恃以为养者,皆失而不可得。虽日开仓廪、发府库以赡百姓,民犹未可得而养也。故古之圣人,不用财,不施惠,立礼于天下,而匹夫匹妇,莫不自得于闾阎之中,而无所匮乏,此所谓知本者也。

【注释】

(1)权:权衡,衡量。

(2)措:废置、搁置。

(3)故元成之间:因此汉代元帝、成帝之间。

(4)笔则笔,削则削:该记的记,该删的删。笔,记载。削,删除。

(5)节文:节制修饰。

(6)冠礼:古代的一种礼仪,男子二十举行冠礼,表示已经成人。

(7)昏礼:婚娶之礼。古时娶妻之礼,于黄昏举行,故称昏礼。

(8)丧礼:旧时举办丧事的仪节。

(9)祭礼:古时祭祀的礼仪。

(10)宾客之礼:迎接招待宾客的礼仪。

(11)乡礼:乡里举行乡射等礼仪活动。

刑赏忠厚之至论

古之君子立于天下,非有求胜(1)于斯民也。为刑以待天下之罪戾(2),而唯恐民之入于其中以不能自出也;为赏以待天下之贤才,而唯恐天下之无贤而其赏之无以加之也。盖以君子先天下,而后有不得已焉。夫不得已者,非吾君子之所志也,民自为而召之也。故罪疑者从轻,功疑者从重,皆顺天下之所欲从。

且夫以君临民,其强弱之势、上下之分,非待夫与之争寻常之是非而后能胜之矣。故宁委之于利,使之取其优,而吾无求胜焉。夫惟天下之罪恶暴著而不可掩,别白(3)而不可解,不得已而用其刑。朝廷之无功,乡党之无义,不得已而爱其赏(4)。如此,然后知吾之用刑,而非吾之好杀人也;知吾之不赏,而非吾之不欲富贵人也。使夫其罪可以推而纳之于刑,其迹可以引而置之于无罪;其功与之而至于可赏,排之而至于不可赏。若是二者而不以与民,则天下将有以议我矣,使天下而皆知其可刑与不可赏也。则吾犹可以自解。使天下而知其可以无刑、可以有赏之说,则将以我为忍人(5),而爱夫爵禄(6)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