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官德修养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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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官风带动世风,官意引领民意——官德是社会公民道德的风向标(3)

领导干部没有诚信,就会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我们的事业就会失去依靠,成为无源之水。而一些领导干部在上任之初也会雄心勃勃,欲干一番大事业,然而,随着职务的升迁,随着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渐渐地开始心口不一,逐渐地忘记了入党时的誓言和入仕时的承诺。表面关注民生,实际上搞政绩工程;表面上为群众服务,实际上是为着个人目的;台上讲廉政,台下搞腐败;明明是损害群众利益,却美其名曰要从大局出发。这样的领导干部已经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抛置脑后,完全丧失了党性原则,丧失了群众基础和群众的信任,没有诚信可言。

这种行为,败坏了一方风气,伤害了群众的感情,玷污了党的形象。如果不制止和铲除这种行为和现象,我们的党就会失去群众的信任,我们的事业就可能垮台,甚至会亡党亡国。

在一些地区所以出现干群关系紧张,究其根源都是因为领导干部不诚信所致,由于不诚信而衍生出一系列的不良行为,产生一系列的恶果。因此,对待领导干部的不诚信行为尤其要抱有高压势态,对那些诚信的典型发扬光大,在全社会形成一股对不诚信行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和浓厚氛围。领导干部因诚信而努力工作、因诚信而践行自己的诺言、因诚信而不断检点和解剖自己的行为,不断修正自己和完善自己,让自己的行为与人民群众保持一致。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会真正与我们保持血一样浓的深厚感情!

5.官风亦是政风,家风亦是世风

党员干部不能在单位一个样,在家中另一个样;在单位大讲原则,在家中违背原则;在单位提倡廉洁正气,在家中放弃操守和自律。

现在在书店里可以买到《帅府家风》这本书,此书是编著者采访几位开国元帅的子女,通过他们的回忆整理而成的。讲述这些叱咤风云的老帅们作为父亲、长辈、平常人,在教育子女、处理夫妻关系、与朋友邻里交往等居家过日子的许多轶闻趣事。这些事看起来并不大,甚至很琐细,但体现出来的精神和意趣,却发人深思,令人感动,使人受到教育。

朱德一向严格要求自己,也教育亲属不能搞特殊化。他的外孙刘建在山西当兵时,师长曾是长征时的红小鬼,与朱老总感情非常深厚。刘建探家时,这位师长买了两瓶汾酒和两瓶老陈醋,让刘建带给爷爷。当刘建把这些东西交给爷爷时,刚才还满脸喜气的朱老总马上面带愠色,“谁让你随随便便收人家的礼,这东西不能要,你还是带回去吧。”“我从来不收礼,你们也不许收别人的东西。”身教胜过言教。刘建几十年后回忆起这件事,仍然感叹不已,说这件看来普通的事使自己受益终身。

贺龙对孩子的衣食住行不特别关心,但他总是教育子女自强、自立。他说过一句很普通的话:“要自己挣钱,父母有是父母的,丈夫有得伸手跟丈夫要,还隔着一个手板皮。”这话很平实,似乎也没有闪光耀眼之处,但正是这些朴素的话语,牢牢地印在了子女的心上,成为激励他们努力自强的座右铭。贺龙之女贺捷生说,这些话自己受用了一辈子。

粉碎“四人帮”后,徐向前出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长,主持军委工作。这时,大女儿徐志明到了退休年龄,她是抗战时期在延安参加革命的,当了一辈子医生。有人给她出主意说,凭你的资历,请徐帅出面说句话,重新安排个职务还不容易?徐志明没有找父亲说话,因为她深知父亲在这方面要求严格,从来没有给谁讲过话。后来,徐帅的子女回忆这些事,都说:“这点在我们家是很坦然的。一个党只有这样,才有战斗力。如果讲的和做的不一样,别人谁信啊!老帅他们这一批人,这点起码站得住。”

这些细小琐碎的家常事,展现出了老帅们良好的家风,反映了老一辈革命家的高尚品德、无私境界、纯洁党性。在革命战争年代,为了拯救民族危亡,他们带领千军万马,拼杀在血与火的战场;进入和平时期,在家庭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从精神层面关心教育子女,要求晚辈老实做人、谦虚谨慎、诚实守信、自强不息,要求子女们学习、保持炽烈的战士品格和勇士精神。是君子,就要威武不屈、富贵不淫、贫贱不移;是战士,就不言败、不苟且、不虚伪,直面人生!这种血性和豪情光耀着帅府的门楣,更闪耀着党性的光辉。

人们从他们这种家风看到的是闪光的党性,看到的是力量和希望。

与此相反,现在有些人则缺乏应有的党性,走歪门邪道,不走正路,无原则地为家人谋私利,家人则利用其权势为非作歹,索贿受贿。被揭露并受到惩处的贪官之家,很多是这样。这些人动不动受贿百万千万,并不都是通过自己的手接过来的,相当一部分由老婆、孩子配合完成。这样恶劣的家风,说明这些人完全背弃了党性原则,丧失了作为共产党员的起码条件。他们的所作所为,不仅损害了个人形象,更败坏了党风。

毋庸置疑,在党内是党员,在单位是领导的党员干部,在家则会是儿女、丈夫、妻子、父亲、母亲,等等。党员干部在家里表现如何,家庭风气怎样,能直接反映党风的好坏。党员干部家风良好,表明党风端正。反之,则说明党风有问题。家风连着党风,家风是透视党风的一个窗口。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千万不能忽视了从家庭做起。党员干部不能在单位一个样,在家中另一个样;在单位大讲原则,在家中违背原则;在单位提倡廉洁正气,在家中放弃操守自律。要像老帅们那样,时时处处坚持党员标准,恪守党性原则。这样才是真正的共产党员,才是合格的党员干部。

6.官员不信巫,民风自然淳

官员是群众的领头羊,官员的一举一动是公民道德最直观的教科书,“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官员的一言一行是社会风气最清晰的引吭人,“一雁引吭,百雁群飞”。

官风影响民风,这是一种心理现象,是一种“上行下效”的连锁心理效应,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一种“一石激起千重浪”的社会涟漪效应,远比蝴蝶效应的影响还要大。官员的所作所为不但事关自己声望,也事关社会风气。官员是民众的领头羊,官员的一举一动是公民道德最直观的教科书,“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官员的一言一行是社会风气最清晰的引吭人,“一雁引吭,百雁群飞”。

现今有不少官员大搞腐败之风,信钱不信德,信巫不信理,信邪不信正,不但丧失了革命信仰,而且还败坏了社会风气。治理腐败必从治理官德官风开始。比如,治理官员的迷信之风、沉迷巫术之风,古代为官者就曾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可资借鉴的模板。

元朝人赵素年少时,在他父亲的箧笥里见到《自箴》一书,讲的是为政之道。内容多至数百条,但不知何人所著。赵素后来“因书强记者数十条”,列为因书、正心、正内、正婚、禁捕、正农、急务、为政、九利等九事,改名为《为政九要自箴》,以“俾后进之为政云”。赵素非为正宗儒者,但是这篇《为政九要自箴》是基于原属儒家的《自箴》而来。而且赵素基本上是“强记”《自箴》内容而成书。反过来也可以说,儒家的政治道德、儒家的戒巫官德,已经深入人心,也被其他思想流派认同。《为政九要·正内》明确指出:

官府、衙院、宅司,三姑六婆,往来出入,勾引厅角关节,搬挑奸淫,沮坏男女。三姑者,卦姑、尼姑、道姑;六婆者,媒婆、牙婆、钳婆、药婆、师婆、稳婆,斯名三刑六害之物也。近之为灾,远之为福,净宅之法也。犯之勿恕,风化自兴焉。

这段话也被汪天锡转述过。这里我们要着重发挥一下其中的“风化自兴”与当官戒巫的内在联系,因为这是这篇官箴的核心所在,也是儒家官德理论的优势所在。

被称为“三刑六害之物”的“三姑六婆”,主要是一些专门从事通鬼神迷信的巫者,这些人染指“官府”、“衙院”、“宅司”,混淆是非,装鬼弄神,污染政治,伤风败俗,所以为政者应坚决与其“远之”。对于“三刑六害之物”,谁接近谁就遭殃,谁疏绝谁就致福,而且对其更要采取严厉措施给予抵制和打击,决不心慈手软,为此自有社会风气的好转。这就叫“犯之勿恕,风化自兴”。所以《为政九要》从这个方向上大声呼吁:打击“毒药厌镇”是“最为急务大事”,因为巫师巫婆一类,败坏社会风气,“师巫乐戏排场”,聚敛民财,危害甚大。所以为官禁巫,促进风气改善,是势在必行的“犯之勿恕”。《为政九要》举例论证道:“巡尉觉行坛、大仙、佛牙舍利、妄作光明庙宇,师巫托诈鬼神,夜聚晓散,煽惑人户,惹叛乱,生啸聚,连累平人,亦遭杀害,禁约则可。”这里,出于儒家之见,视佛教为邪道,视佛事为作巫,虽有不尽公允之处,但是佛事中确也有巫术迷信之类以及随之而带来的社会动荡与不安。《为政九要》似乎更多地注意到了这个情况,它揭露其“师巫托诈鬼神”,“夜聚晓散,煽惑人户,惹叛乱,生啸聚,连累平人,亦遭杀害”,干扰平民生活,扰乱社会秩序,散布谣言,愚惑人心,应该严厉“禁约”。这对于当官从政者而言就尤为重要和迫切。因为如果取官巫合流,实就是取“怪异之政”,后果就很不好,至少会引来社会风气的混乱。于此,我们揭示《为政九要》为“风化自兴”设计的当官戒巫的深刻性和具体性:

其一,“正内”戒巫,对于当官的而言要扩大到“正家”里。对于巫术迷信一类走入官场,勾结官吏,《为政九要》严正提醒当官者,“近之为灾,远之为福”。尤其对于这些“三刑六害之物”不断渗透人们的日常生活,《为政九要》也非常警惕,规诫官员及其周围包括亲属近邻,应力戒与他们合伙,否则必受脏损污,也必带来名利流失。《为政九要》规劝家人子弟:戒巫,在日常生活如此,在人伦日常如此,在官场也得如此。《正内》进一步论证了这个观点:“官府宅司,但用诸般物色,金银器皿,珠玉犀象,绫锦罗彩,食用物料,招行人对面商量,立支价钱,永无词讼。勿令夫人娘子亲面买卖,倒换物色,其受脏不可测也。”对于当官从政者来说,“正内”要正家,尤其重要。不与“三姑六婆”们接触往来才有少祸或得福:“公侯县司宅院,子弟郎君,女婿孙侄,常令入学。勿使非时出市人肆,飞放田野,或欺骗良人,或密受馈献,抵撞贵官勾引关节,惹莫大之祸,主人无缘得知,糊突污滥,因此失矣。”当官者不严加管教好自己的家人子女,甚至放任与“三刑六害”为伍,往来密切,让这些巫们借此勾引官司衙吏,贿赂官吏,就会有“糊突污滥”,更有大祸临头有所大失。所以,要“远之”、要“戒之”。

其二,改变贫穷,靠己不靠巫、靠正道不靠邪道。有祸有失,可向贫穷;有得有福,可向富裕。这也与戒巫有关。《为政九要》引谚云:“由人而穷,穷者有十:一要贫,学烧银;二要贫,孝空门;三要贫,好相论;四要贫,好移坟;五要贫,置宠人;六要贫,陪女门;七要贫,要宅新;八要贫,酒赌频;九要贫,宴贵宾;十要贫,好赛神。其犯一者,未有不贫也。”做人或做官,凡“学烧银”、“好相论”、“好移坟”、“好赛神”,任取其一,必将使己受损贫困。做人和做官,都有着向往富裕的本性,实现它,要靠人的自我努力,靠走正道,也就是说,坚决不能靠迷信邪道。对此,《为政九要》提出“十富”之道:“人有十可富:一可富,孝亲族;二可富,少奴仆;三可富,省追逐;四可富,效勤劳;五可富,不高屋;六可富,长忍辱;七可富,粗衣服;八可富,养六畜;九可富,多粪土;十可富,没名目。为之三五,无不可富足也。”这里的“十富”之道,既是儒家道义论价值的表现,也可为儒家官德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