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员工认错后,切忌再穷追猛打
有些上司喜欢“痛打落水狗”,员工越是认错,他咆哮得越是厉害。他心里是这样想的:“我说的话,你不放在心上,出了事你倒来认错,不行,我不能放过你。”或者:“我说你不对,你还不认错,现在认错也晚了!”
这样的谈话进行到后来会是什么结果呢?一种可能是被骂之人垂头丧气,假若是女性,还可能号啕大哭而去。另一种可能则是被骂之人忍无可忍,勃然大怒,重新“翻案”,大闹一场而去。
这时候,挨骂员工的心情基本上都是一样的,他会认为:“我已经认了错,你还抓住我不放,实在太过分了。在这种领导手下,员工怎么过得下去?”性格比较怯懦的人会因此而丧失信心,强悍的人则说不定会发起怒来。
显然,上司这么做是不明智的。
有的上司说:“不是我得理不让人,这家伙一贯如此。做事的时候漫不经心,出了问题却嬉皮笑脸地认个错就想了事,我怎么能不管他?”
的确有这样的人。然而,即使这样的人,你在他认错之后大加指责,也是不高明的。不论真认错假认错,认错本身总不是坏事,所以你先得把它肯定下来,然后顺着认错的思路继续下去:错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会犯这样的错误?错误造成了什么后果?怎样弥补由于这一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如何防止再犯类似错误?等等。只要这些问题,尤其是最后一个问题解决了,批评指责的目的也就达到了,何必计较他是真认错还是假认错呢?
要知道,一千个犯错误的员工,就有一千条理由可以为自己所犯的错误作解释、辩护。员工有能力自我反省,在挨批评之前就认错,实在是已经很不错了。当员工说“我错了”时,如果当上司的还不能原谅他,那实在不能说是个高明的上司。
此外,对上司批评之后即能认错道歉的员工也不必过于责备,特别是一些极轻微的错,第一次犯错误和不小心犯错误等,只要稍微提醒他一下即可。
犯错误是第一阶段,认错是第二阶段,改错是第三阶段。不管是经过批评后认错,还是未经批评而主动认错,都说明他已到达第二阶段,当上司的只能努力帮助他迈向第三阶段。
(5)及时指出员工的错误或失误,不要急于制裁部下犯了错误或造成失误,当然要追究责任,要批评、处分,甚至撤职。但在事情和责任没有搞清楚之前,千万不要急于处理。如果处理错了或重了,伤了感情,事情就很难挽回了。
你如果还没有处理,那么主动权就掌握在你的手里,想什么时候处理就什么时候处理。如果你处理得好,不仅不会伤部下的感情,反而会赢得部下的心,使其成为你的忠实拥护者。
(6)不伤人自尊的批评,对搞好团结大有好处俗话说:“树要皮,人要脸。”所谓“脸”,就是人的自尊。人如果没有了自尊,那便无药可救了。没有自尊的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己失去的,一种是叫人给毁伤的。对前一种人,上司可做的努力或许很少;后一种情况,上司要千万注意。不少人的自尊心恰恰是被上司给毁伤的。
有些人由于工作能力较差,时常做不好事情,反而给领导添麻烦,于是每个单位都想将他调走,但又没有地方肯接纳他。有的领导便会说:“他要是能调走,我磕头都来不及!”这种话是伤人自尊心的。
事实上,即使是在工作场合中被视为无用的人,也有他自己的长处。他或许看似低能,却在某一方面潜藏着特长;也许他很笨拙,却也因此比别人更勤奋卖力。偌大一个单位,总该有适合他的工作可做,不应对他抱嫌弃的态度。
有人本身并不低能,但因为做错了事,也会引得某些领导说出伤人自尊心的话来。比如;“你是什么东西?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老底吗?”或者说:“你这种家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这种话一出口,不是叫人心灰意懒,就是引起大吵大闹。
当领导的必须明白,自尊心是应该受到保护的。不伤害人的自尊心,不仅是尊重人格,而且对搞好企业大有好处。人有了自尊心,才会求上进,有上进心才会努力工作。
调查研究表明:凡是自尊心强的人,不论在什么岗位上,都会尽自己的努力而不甘落后于人。明智的领导要保护员工的自尊心,要想方设法加强员工的自尊心。比如,注重礼貌,让他们充分体会到自己与上级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使用适当的褒奖,让他们有荣誉感,等等。
自尊心受到伤害的程度是不同的,有的属于局部的,就是说,被害者的自尊心并未完全失去,他还能感觉到自己受了伤害,这样他就必然记住伤害他的人,对之产生反感、厌憎乃至仇恨。
如果这个人是他的上司的话,他要么积极地谋划调离本单位,要么便采取“不合作主义”。只要是你说的话,你下的指示,他都不会尽心尽力、甘心情愿地执行。这样怎么可能把工作搞好呢?
另一类是全部的,就是说,被害者已经全然失去了自尊。他甚至感觉不到什么叫自尊心受伤害。他自暴自弃,自甘下流,什么乌七八糟的事都干。到头来,他本人毁了,企业的工作必然也大受影响。
伤人自尊心是上司的大忌,在上司心情不好的时候,尤其要大加注意。
(7)以事论事,不揭老伤疤
一般说来,人们并不喜欢揭人疮疤。生来就喜欢揭人疮疤的人是少数。但在情绪不好的时候,暴怒的时候,可就难说了。尤其是领导者,因为人事材料在握,对别人的过去知道得一清二楚,怒从心头起,难免出口不逊,说些诸如“你不要以为过去的事情没人知道”之类的话。
对于今天该指责的事项,引用过去的事例是不适当的。只有当过去的例子可以作为追究原因的资料时,才可以把它拿出来。否则,如果牵扯到人的问题、感情的问题,那么别人就会产生这样的心理:
“都已经过去的事情了,现在还抓住不放,真太过分了。”
在这种上司手下工作,只怕是一辈子也不会有出头之日了。
揭人疮疤,除了让人勾起一段不愉快的回忆外,于事无补。这不仅会叫被揭疮疤的人寒心,旁人一定也不大舒服。因为疮疤人人会有,只是大小不同。见到同事浓血淋漓的疮疤,只要不是幸灾乐祸的人,都会有“兔死狐悲,物伤其类”的感觉。
“并不是我喜欢揭人疮疤,而是他的态度实在太恶劣,一点悔过的意思都没有,我这才忍不住翻起旧账来的。”有的上司辩解说。
这并不是不能理解。实际上,如果有必要指责其态度,只要针对他的恶劣态度加以警告即可。每次针对一件事比较能收到好效果。集中许多事时,目标分散了,被批评的人反而印象不深。
调查表明:凡是喜欢翻旧账的上司,也喜欢把今天的事情向后拖延。这种拖延的人,指责员工也不干脆。他不能迅速解决问题,就会将各种问题,包括某人过去犯的错误累积起来,不知什么时候又提出来,完全失去了时间性,这是很笨拙的做法。
企业中的各种事务都要有个完结,这很重要。过去的事已经过去,我们应该努力把现在的事情做好。没有“今日事今日毕”的好习惯,把现在的事拖到将来,那么,在将来的日子里,你就得不停地翻旧账。这是恶性循环:办事越拖,旧账越多;旧账越多,办事越拖。
上司要杜绝揭人疮疤的行为。除了要知晓利害,学会自我控制外,还须养成及时处理问题的习惯。每个问题都要适时解决,有了结论以后,就不要再旧事重提,再翻老账。
(8)多数人犯错时,采取表扬少数人的办法更好些上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单位开会,大多数人都迟到了。在这种情况下,你不管不问不行,进行处理又有难度。
中国有句古话叫“法不责众”,挨批评的人多了,大家会觉得无动于衷,点谁的名进行批评,谁就会心中不服:“大家都是这样,又不是我一个,凭什么单挑我的刺?”大多数人有着共同心理,会觉得你的批评是唠唠叨叨,吹毛求疵,十分讨厌,说不定还要“触犯众怒”呢。
那么,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呢?聪明的上司会采取表扬少数人的办法来服众。
比如说,总经理召开工作会议,只有财务部主任准时到达会场,其他人全部迟到。总经理大为恼火,但他没有批评任何人,只是表扬了财务部主任,高度赞扬了他的守时作风,结果其他人都面带愧色。
因为迟到的人当中很可能有人有正当理由,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将他们批评一通,那么有正当理由者必然心中不服,觉得冤枉,要申辩。他一申辩,其他人也会纷纷申辩,结果不但达不到目的,还把大多数人都得罪了。
其实在场的人谁也不怕批评,因为有这么多人陪着,又不丢脸,一旦有人申辩,何不跟着起哄?若将“有正当理由的”和“没有正当理由的”区别对待则又不可能。就算你能区分,后者也会恼怒。
因此,表扬少数是最佳做法,它既扬了正,又压了邪,受表扬者当然高兴。对大多数人来说,虽然你含蓄地批评了他们,但并没有得罪他们,他们一方面感到羞愧,一方面还觉得你给他们留面子,会对你更加感激和服气。
记住:法不责众。上司行使批评的手段不可触犯众怒。把所有的人都得罪了,自己也将穷途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