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冯仑管理日志(全新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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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十月:房地产行业思考(4)

行动指南

“二次规划”体现的是对客户利益的尊重,这与马云所说的“客户第一,员工第二,股东第三”的原则异曲同工。需要特别提醒学习这一做法的后来者:花钱为业主做好事,也要充分沟通获得许可,这也是对业主财产权的尊重。

10月25日业主与开发商纠纷的“解决机制”

目前,在房地产市场的维权过程中,似乎开发商倾向于建立理性的楼市纠纷“解决机制”,运用法律武器;而业主更倾向于道德怀疑,直接诉诸媒体和聚众向政府施压。造成这种状态的主要原因是业主诉开发商败多胜少,对诉讼失去信心,只好聚众向政府管理部门施压。而政府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经验不足,有时似乎对“众”无计可施,只好无原则退让。两相作用,致使此类事件了犹未了。

问题是在一个公民人人平等的法制社会,是否可以允许“诉不赢就闹”的游戏规则存在。法律既然存在而且具有强制性,就必然会有败诉的一方,败诉方就必须接受法院裁决的结果。真正的法制精神,不是“我必须赢”而是“结果公平”,输赢都必须坦然面对。甚至可以说,只有接受输的规则,才能推动法制建设。否则,谁输就闹,就怀疑法律不公正,就不接受判决,那社会秩序就无法维护,稳定和安定团结就是一句空话。

——摘自冯仑文章《将“维权”进行到底》

背景分析

最近几年来,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不断,冲突的激烈程度早已超出人们的想象,口水战、大字报,此起彼伏,短兵相接、肢体冲撞也不再新鲜。据说广东已有400多个项目被投诉,某家开发商的保安还打了业主;北京也有不少于100个项目被投诉,某业主委员会临时主任甚至被黑棍殴伤,险些毙命。一时间,沸沸扬扬,人声鼎沸,维权之声四起。政府管理部门对此既理解又无奈,“事件”不停,了犹未了,有的已拖了近半年仍不知如何收拾残局。

但在如今中国的社会体制环境中,业主与开发商纠纷的形成有多种原因,比如房产产品品质与权属界定、开发商的履约和诚信、执法的公正、社区自治水平等。这使得国内业主与开发商纠纷的“常规解决机制”尚未探索出来。

行动指南

实际上,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折射出的是现代商品社会与市场经济中私权和人权伸张的一个过程,是一种巨大的历史进步。一个拥有广泛私权的社会秩序,当然不光是业主单方面可以建成的,还必须通过法律和习俗等各种方式连接的其他私权单位(如开发商,中介服务商等等)共同互动配合,才能早奏全功。

10月26日让建筑细节打动人的灵魂

我特别希望我们的社区里面有一些细节,它们能够打动每一个人的灵魂,让生活在社区的人能感受得到,在精神上有所触动。

——摘自2007年7月《楼市》杂志文章《冯仑:好建筑打动你的灵魂》

背景分析

建筑可以只是建筑,建筑也可以不只是建筑。有人说,建筑可以很哲学、可以有思想;有人说,建筑艺术应该体现在人性关怀上;也有人说,建筑应该代表一种文化的传承或创新。

而在冯仑看来,建筑与人是一体的,建筑本身是因为人才产生的,所以一定要体现人的观念、习惯以及风格、传统,没有人就没有建筑。但是另一方面,建筑一旦被人建成,某些符号就变成了标准的文化符号,反过来又会影响人的行为方式。

不同的建筑形式、风格会带给人不同的感触,也会对人的生活产生不同的影响。一个好的建筑作品,会让人琢磨半天,引起思考,这就是建筑的艺术感染力。

建筑与艺术的融合不仅仅体现在外表。真正好的建筑应该一眼看去就有自己的个性特点,而一旦真正走进去,它则能反映开发者、使用者的个性。建筑的艺术性更多是在影响人们的心理感受。

行动指南

其实,房地产企业只要略微用心,就可以做出一些打动人灵魂的建筑细节,从而使得公司赢得更好的声誉和效益。

10月29日中城联盟的成功之处

中城联盟目前发展得相当成功,虽然门槛费高达430万元,但几乎每个月都有新成员进入。我想它最成功的三个地方是:第一,它学会了有程序、有理性和制度化地更换第一把手;第二,它有一套救助机制;第三,联盟基金越来越大。

——摘自冯仑《野蛮生长》

背景分析

1999年,万科、万通、河南建业、浙江南都等一批国内优秀房地产企业发起成立了“中国城市房地产开发商策略联盟”,简称“中城联盟”。

简而言之,这个联盟就是房地产行业中的“欧盟”,是一个好公司和大公司的俱乐部。它有四项最重要的任务:信息交流、集体采购、财务支援、联合开发。截至2007年底,中城联盟已有42家企业成员,分布在全国各主要城市,它们同时也是当地城市中最有影响力、最大的企业。另外,中城联盟还开发了一个重要的产品系列,叫“联盟新城”,分布在郑州、重庆、等地,有近10个产品。

中城联盟的制度化、程序化,成为这个联盟商业机构得以很好发展并且持续吸引人的地方。这几年中城联盟影响力越来越大,内部凝聚力也越来越强,这是一个非常少见的策略联盟,在行业的一些重要的发展方向上有一定的影响力。

行动指南

实际上,很多企业都可以团结同业企业一起,建立类似中城联盟的机构。企业要善于运用企业之外的联盟、商会、同业协会或公会的力量。

10月30日中城联盟的三套内部机制

(从组织结构和制度设计上看,中城联盟的成功在于)形成了三套机制:第一套机制是董事长联席会和总经理联席会,第二套机制是设有一个仲裁委员会,第三套机制是设立秘书长和各专业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摘自冯仑《野蛮生长》

背景分析

已成立近10年的中城联盟影响力越来越大,已经成为除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之外最具影响力的房地产行业组织。中城联盟不是少数人的,是大家的,属于国内整个房地产行业。中城联盟的每个成员企业都可以参与管理这个联盟,具体来说,成员企业是通过以下三套内部机制来实现管理的:

第一套机制是董事长联席会和总经理联席会,负责制定整个联盟的游戏规则。每个人都要签署联盟协议并按照协议履行职责。

第二套机制是一个仲裁委员会。当有成员企业不按规则做的时候,联盟内部有一整套制裁办法,包括道德谴责、信用等级降低,以及通知所有联盟成员统一抵制它,不与它做生意,甚至集体起诉它。

第三套机制,联盟内部还设有秘书长和各专业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专业委员会包括培训委员会、财务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等。这些委员会在秘书长的领导下开展经常性的活动,比如每个月的培训,采购、工程、客户服务等。

行动指南

中城联盟的成功,又一次证明组织进化程度决定一个组织的寿命和能力,商业组织更是如此。当企业的所有者想做大企业时,除了关注业务本身之外,还应该关注企业自身的组织水平和组织进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