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皇宫情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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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摧残女性,锦衣玉食的悲惨世界(1)

性启蒙:拿宫女做试验

皇帝一般在16岁时举行大婚,但在大婚前的两年即14岁的时候,便进行性启蒙教育了。性启蒙的目的,是为了让乳臭未干的小皇帝或嗣皇帝早日熟悉男女之秘事,将来与后妃过性生活时“鸾凤和鸣,琴瑟和谐”。这种性启蒙有一定的必要性,但它又拿宫女做试验,这就无疑践踏了宫女们的贞操,给她们造成了生理和心理上的伤害。

宫廷性启蒙的任务一般由太监担任。主要方法是向小皇帝展示男女交媾的春宫画,促其早日了解男女之别、床第之欢,激发他们尚处懵懂之中的性意识。

我国古代很早就有春画流传。在先秦的墓葬和汉代出土的画像砖中就有不少春画的影子,其中不泛各种交合姿态。西汉第三代广川王刘去疾淫乱成性,曾命人在屋内四壁画满男女交媾的图画,诱人贪色作乐。好色的汉成帝刘骜叫人在屏风上画男女交媾之图。昏庸的南齐东昏侯萧宝卷在其妃子的秀阁画男女私亵之状。隋炀帝杨广则更加露骨,他让画师将他与宫女做爱淫乐的现场情景画出来,再现真实供其回味,这就是“乌铜屏故事”。

在封建礼教禁锢的情况下,春画在社会上属于违禁品,老百姓不敢收藏和传播,但皇室宫廷却是例外。据说各朝各代的皇宫里都藏有大量的春宫画,并辟有专殿收藏和展示。对小皇帝进行性启蒙的时候,太监们就打开这些神秘的殿门,领着小皇帝在里面观赏,并进行讲解。到了明代,由于大部分皇帝都醉生梦死荒淫无度,春画便在宫廷大肆泛滥,并流传于社会,毒化民间风气。此外,皇宫内还有让皇子一看就会的性玩偶,等等。

画是平面的,欣赏的立体效果还不够。于是,立体的直观的春宫塑像便应运而生,小皇帝欣赏起来更容易理解和联想。笔者曾在敦煌石窟和承德的一个皇家寺庙里看到过一种男女交媾的“欢喜佛”,这种男女交媾的模型,不仅能显示男女性生活的姿势,而且还能活动,模仿男女交合时的动作。管理者认为,这种塑像有伤风化,一般不对外开放,尤其不对未成年人开放。可没想到,这样的“欢喜佛”竟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大明王朝的皇宫里!在明朝,紫禁城中设有供奉男女合一的“欢喜佛”的密室,表像时呈互相拥抱状。佛身上设有机关,按动机关,佛就开始做爱,变化出各种性交动作。小皇帝被太监领着初次进入密室时,要给“欢喜佛”烧香叩拜。叩拜之后,小皇帝才可以摸抓佛身的隐私处,习练动作,默默领会交媾之法。

春画、春塑毕竟都是死的,于是那些对小皇帝进行性启蒙的人又好奇地想到了动物,想用活的东西进一步诱发小皇帝的性欲和性意识。他们在宫中饲养了猫、狗、鸽子等小动物,利用雌雄间的嬉戏、发情、交尾等天然习性,启发小皇帝观摩。明代《禁御秘闻》中记载:“国初设猫之意,专为子孙生长深宫,恐不知人道,误生育继嗣之事,使见猫之牝牡相逐,感发其生机。又有鸽子房,亦此意也。”

如何解释这种观察动物交媾习性以诱发小皇帝性意识的现象,至今可能还没有一个正确的答案!社会学家、伦理学家好像都没有一个结论。

我们现在很难对封建宫廷以上所做的性启蒙作出理性的判断,但我们敢说,以宫女作性启蒙则根本是错误的。原因就在于:人不是没有生命和情感的东西,人也不是一般的动物,人是有尊严、有隐私的,人不但有生理因素更有心理因素。把人等同于动物,就丧失了起码的人性和人的道德。

封建宫廷最顶级的性启蒙,是直接以宫女作试验!晋惠帝不满13岁,他的父皇就派了一名姓谢的宫女到太子住的东宫以身示范,教他床第之事,一连多日让她日夜和太子在一起。结果,那名宫女出宫时,已身怀有孕。这对那位宫女来说是福是祸,我们不得而知。类似的试验,历朝历代无疑都会发生,只不过都在暗中进行。

清朝把这种不人道的性启蒙试验进一步制度化,明文规定:在小皇帝大婚之前,先选8名品貌端正、已谙风月之事的宫女供小皇帝“进御”,她们分别被冠以司仪、司门、司寝和司帐,每月可以领到奉禄,也免除了一般苦役。“进御”的目的是,让小皇帝在宫女身上获得实际的性经验,将来大婚时可以游刃有余,不至于慌手慌脚而不知所措。从这里不难看出,小皇帝在大婚之前,最少玩了8名宫女!如此,小皇帝倒是取得了性经验,而那些被“试验”的宫女,则很快被抛弃,变成了皇家的牺牲品。我们可以算这样一笔帐:一个皇帝的性“试验”至少是8名宫女,清朝入关后共有10个皇帝,牺牲的宫女至少也有80名。况且,一个小皇帝在大婚前“进御”的宫女何止8个宫女!

事实上,作为小皇帝,身边总有千百宫女可以任意使役和临幸,几乎所有的太子、小皇帝在大婚之前都赏过“云雨之情”,其中不少已生儿育女。明神宗朱诩钧17岁那年在宫中遇见一名宫女,使幸了她,使她怀了孕。但后来神宗就再没有理她,也不挂念她所生的儿子。这是大多数被“试验”宫女的必然下场。

除了宫女、侍女之外,皇帝小时候的乳母也可能成为他们“初试云雨情”的对象。小皇帝的乳母一般都年轻、健康、美貌,对小皇帝既有哺育之恩,又有肌肤接触之情,容易勾引比她们小许多的小皇帝与她们寻欢作乐,并难为人知,人们也不敢轻意怀疑。如明熹宗的乳母客氏就与熹宗朝夕不离,夜夜进入小皇帝的寝宫侍寝,直到熹宗23岁上死去。

中国古代民间也有一定的性启蒙教育,一般由姑、嫂等对待嫁女进行必要的性辅导。不少地方在结婚之前,本家姑姑、嫂嫂要陪新娘同睡一宵,在枕边窃窃私语,传授性交时的各种事宜,包括心理准备、性交姿势及性交后的洗浴和整理等等。有的在临嫁前,由姑姑、嫂嫂偷偷将男女交媾的春宫画放在待嫁女手饰中,让她偷偷观看,增加性的知识。

民间不少地方,还有“嫁妆画”和“压箱底”等直观的形象化性启蒙教具。“嫁妆画”是一种在木板或竹板上印制的春宫画,上面有不同的性交方式。在女儿出嫁前,父母往往购一两卷嫁妆画,放在嫁妆之中,随女儿带到夫家去。新婚之夜,往往对性无知的小两口就把嫁妆画铺在床上,仿照画上的动作去做。

“压箱底”则是一种很小很精致的瓷器,外形多为水果状,有盖,内藏一对呈交合状的男女。平时被压在箱底“辟邪”,到了女儿出嫁前,母亲把“压箱底”取出来,揭开盖子让女儿观看,以体会“夫妻之道”。另外,唱情歌、山歌也是一种生动活泼的性启蒙方式。其中,各少数民族地区的情歌、山歌更为普遍和动人。

当然,古代的性教育也不限于以实物为教具的“暗示引导”,也有一些性学书籍可供有文化的人阅读。

笔者2009年春天在江西鹜源农村旅游期间,曾看见一些江西老表出售一种精致的长方形竹盒,里面装的就是这种春宫画和“压箱底”。老表们很神秘地把这些东西压在山货的底层,看见人少的时候才敢取出来出售,好像这些东西见不得人似的。

试婚:损人利已的皇家特权

皇家不仅拿宫女的肉体对小皇帝进行性启蒙教育,还在公主、皇子大婚之前,拿别人作试婚对象,进行结婚试验。清朝最兴这一套。

作为天之娇女的公主,她们的下嫁,是举国大事。由于当时满汉不通婚,公主的驸马一般都是由皇太后、皇帝和皇后在蒙满大臣的儿子里挑选。条件是男方相貌英俊,身体魁梧,能文能武,年龄相当,没有任何不良行为和不良嗜好。看中之后,就由皇家指婚,根本用不着同男方商量——要知道,不是所有良家男子都喜欢攀龙附凤,唐朝不少公主就嫁不出去,原因是男人们怕有所闪失,招致不测。对这种一厢情愿(有的也不尽然)的指婚,接到圣旨后,家人要立刻入宫谢恩。接着拨款修建宫府,择吉日过嫁妆。这些程序都同民间区别不大,区别大的是先要试婚。

怎么试呢?原则是皇家不能吃亏。具体办法是:由皇太后或皇后挑选一名精明的宫女,作为试婚格格(格格,满语即小姐),随同嫁妆一同到额驸(驸马)家,当晚与额驸举行试婚,也就是二人同床一次,让女方感受驸额有无生理缺陷,有无阳痿等隐疾,甚至床上性格是否温存等等。然后由试婚格格将试婚情况一一报告宫中。其实试婚格格大都是第一遭,不一定能发现什么,但皇家坚持要试,格格们也只得先出卖自己一次。试婚合格后,第二天公主下嫁,迎娶进府。一般说,这个试婚格格当然要成为额驸的侧室,个别不够中意的只能留在身边做佣人。从中可以看出,公主的试婚,完全是以宫女的贞操为代价,也完全剥夺了宫女的自由,没有什么道德可言。但皇家考虑的也有疏漏,那就是公主大婚之前,其额驸已经跟别的女人睡过觉了!

小皇帝大婚时,也试婚,但比较简单,由自己直接试,不用别人代劳。大婚之前,由人陪同小皇帝到雨花阁或承德观看欢喜佛,进行一次性启蒙教育。结婚前一天,妃子进宫,当晚即与皇帝同床试婚。为了确保试婚顺利,妃子进宫前,家里的姑姑、嫂嫂等要教给她一定的性生活知识和经验。如既要温存又不可放荡,既要施展抚媚之态又不能淫声浪语,等等。

不管公主还是小皇帝,在试婚时,都以牺牲别人为代价,以损人利已为目的,都贯穿了以男子为中心的大男子主义。

试婚礼制,是皇家独有的特权,只限于皇帝嗣主和公主,一般王府贵族不能有试婚之举。

缠足:源自宫廷的“玉笋恋”

缠足、吸毒和男人留辫子,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三大怪胎。其中,女人缠足和男人留辫子两大怪胎的孕育者都出自封建宫廷。单从缠足来看,这种中国独有的陋俗延续了一千多年,由皇宫而民间,由贵族而平民,不知坑害了多少宫女和民女的健康。

缠足源于荒淫的后宫生活和病态的“审美情趣”。隋唐以降,随着封建盛世的终结,人们对女人的审美情趣也渐渐地“由粗转细”,“由肥转瘦”,“由阳转阴”。在统治阶层和一些文人墨客的眼里,女人不再是和男人一样的劳动力,而变成了供人豢养和玩赏的工具。他们以女性的柔弱、纤细为美,以步态徐缓、摇曳为高贵动人。正如唐代诗人杜牧在一首诗中所说:“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人们迷恋这种玉笋般的小脚女人,谓之“玉笋恋”。

“玉笋”之足的始作甬者,据说是五代时期的“诗人皇帝”——南唐后主李煜。李煜几乎是个政治白痴,却也是个才华横溢的诗人。他在本职工作上腐败无能,却写下了“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等千古传唱的名句。

文人多情,“两情相逢必主淫”。南唐宫中有一位出众的宠妃,本是一名采莲女,善跳大唐时代的“霓裳羽衣舞”,双脚如莲,舞之蹈之,优美动人。有一次,她用白帛将足缠成月牙状,跳起来袅袅婷婷,柔若无骨,把个李煜看得如痴如醉,如梦如幻。于是,李煜令人特制了一座巨大的金莲花,饰以珍宝,网上璎珞,让她在上面跳舞,据说别有一番情趣。从此,李煜就迷恋上了这位玉笋般小脚的女人。小脚走红,宫女们争相裹足以邀宠幸。缠足的陋俗就这样不胫而走,在宫廷传开了。后来,宋太祖赵匡胤灭了南唐,毒死了李煜,给他一个“违命侯”的辱称,然后理所当然地霸占了那个小脚女人。

看到赵皇帝也喜欢“玉笋”小脚,缠足的陋俗便在宋朝宫廷中漫延开来,并先后传到贵族人家和平民百姓,大家皆以玉笋般的“三寸金莲”为美。宋、元、明三朝,缠足已相当普及。上层人家自不必说,贫苦人家的女孩如果长着一双大脚,恐怕嫁人都成问题,除非是下嫁给更贫困更边远的人家。

中国古代的一些文人,也有“欣赏”、“把玩”女人小脚的雅兴,而且到了心醉神迷的程度。明代著名诗人和画家唐寅就写过一首《咏纤足排歌》:“第一娇娃,金莲最佳,看凤头一对堪夸。新荷脱瓣,生月牙,尖瘦帮柔绣满花。从别后,不见他,双凫何日再交加。腰边搂,肩上架,背儿擎住手儿拿。”此“歌”的前两句,描写小脚的“堪夸”之处,最后一句,则是男人们“把玩”小脚的情形。看来,唐寅的确是个怪才!

实际上,强迫妇女缠脚和为死去的丈夫“守节”,是古代中国对女子的性禁锢和性压迫的两条绳索。其目的无非是两条:一是不让妇女远走高飞,二是要妇女从一而终。

来自白山黑水、以游牧为生的满族人,需要一双坚强有力的脚,因此对“人造小脚”不感兴趣。清军入关后,视缠足为陋俗,顺治帝曾下诏严禁缠足。但不久,缠足的陋俗又复活了。康熙七年(公元1668年),蹩脚大臣可熙上疏要求解缠足之禁,皇帝居然“准奏”。于是,民间又公然开始缠足,连满族妇女也不甘落后,纷纷缠起了小脚。乾隆帝又多次严责缠足陋俗,不许满族女子缠足,而汉族女子仍我行我素,照样以“玉笋”为美。缠足之风一直延续到民国才被禁止。君不见,上世纪五十年代初,一些偏僻的农村仍有缠足现象,现今七八十岁的农村妇女大都缠过足,“玉笋”还没有全部送进历史的博物馆。看来,即使像缠足这样显而易见的陋俗也不易革除,革命和革新在中国也着实太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