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了不起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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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警惕民粹主义(3)

但是当中国的大型企业进入拉美之后,马上就会深陷当地严格的劳工法规和“不听话”的受雇者共同营造的陷阱中。中国收购的数个拉美矿山都遭遇了这样的问题,消极怠工、罢工、抗议马上就成为最司空见惯的事情,习惯了实行铁腕式管理的中国企业马上就陷入了对抗和无法管理的泥沼。而这正是无论国内的资本还是其他国家的资本在拉美常常都会举步维艰的原因。

但是,大众很少会懂得如此多的道理。事实上,面对危机,民粹主义者总能找到一些其他的借口,诸如全球化、市场经济、帝国主义等,而从来不认为正是因为他们希望获得的那些免费的午餐才是他们如今遭遇到危机的最大原因。

略萨谈到南美人对民主的失望时说:“1992年以来,我访问过不少拉美国家,到处都听人大讲,我们也需要一位藤森,我们需要一位有魄力的领袖,一位能铲除腐败,能踢走无能的政治家的人物。”

除拉美之外,另一个深受民粹主义危害的国家就是我们比较熟悉的印度。我们前文曾经叙述过,印度的劳工制度也是十分严苛、缺乏灵活性的,而如此糟糕的法律的一个根源就是1947年独立时由其国父尼赫鲁制定的经济民粹主义政策。

在印度独立伊始,当时的印度领导人也是充满了理想主义的愿景。在那个时代,正是殖民主义退却、各民族纷纷获得独立解放的时期,几乎所有新成立国家主张走的都是如印度那样的道路,即强调独立自主,积极主动工业化以实现进口替代,设立高关税以保护民族产业,实行国有化,等等。到20世纪80年代,印度国有部门已经控制了包括铁路、邮电、港口、航空运输、军工、保险、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等几乎所有的要害部门。

但是,这些政策却极大地束缚了印度经济发展的手脚,经济逐渐陷入僵化,并连续遭遇数次外汇危机。特别是1991年,由于缺乏出口硬通货的商品,导致印度外汇储备枯竭,其外汇甚至不够两周进口所需资金,国家已濒临破产。无奈之下,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推动下,才开始了经济改革,比如开放市场、鼓励吸收外资等。但是直到今天,印度的许多条件仍然是很苛刻的。

从印度和拉美的这些民粹主义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出,那些打着民众幌子的民粹主义能够产生多么大的危害。我们应该从这些过去的经验中吸取教训,以免踏上同样的覆辙。

中国没有贫民窟

国内对“拉美化”的另一个认识来自于拉美地区大量存在的贫民窟。比如巴西著名的里约热内卢罗西尼亚贫民窟里面居住着30万人。另外,在拉美其他大城市,如墨西哥城、加拉加斯、圣保罗等都有规模很大的贫民窟。不光是拉美,实际上,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快速的城市化过程中,都会出现大规模的贫民窟。这种现象在拉美,在南亚、东南亚、非洲,都大规模出现过。甚至更早工业化的欧洲、美国也都曾经历过。

以一个典型拉美的贫民窟为例。许多贫民窟的住房就是用白铁皮、纸板等搭起来的窝棚。里面街道破败,环境脏乱,秩序混乱,室内是泥土地面,几乎没有家具,也没有排水等卫生设施。

因此,对于贫民窟,国内不断有人痛斥是“失业者的麇集地、滋生罪恶的渊薮、道德堕落的泥潭、无助与绝望的沼泽”,而他们认为,造成贫民窟的原因是“农村失地人口无序的流动、城市病态的膨胀、沉重的就业压力、地区间发展的巨大不平衡、疾病的流行、治安的恶化、心怀不满的穷人以及愈演愈烈的贫富阶层之间尖锐的对立!”

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现在的中国就正是处在这样一个大规模城市化加速的路口上。城市化速度飞快,农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2001—2005年,全国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从7800万人上升到1.2亿人,平均每年增加840万人以上。这样大规模的从农村到城市的移民潮已经持续了10多年,而且这种状况还在继续持续着。

根据2005年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43%,有近8亿人口生活在农村。如果今后每年城市化率提高一个百分点,30年后,我国的城市化率可以达到73%,相应的农村人口约为4亿,由8亿减少到4亿。更有预测指出,2020年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比重将降低到30%”。可以预见,近年内还将有数亿农民涌入城市,成为城市的新居民。大量的流动人口日益表现出在流入地定居的意愿。据重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说,仅重庆市每年就要增加50万城市人口。而重庆还不属于沿海的发达城市。

可以这样说,中国目前正面临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一次大规模城市化的挑战。正如前面所述,根据世界的经验,在快速的城市化过程中,都会出现大规模的贫民窟。但是这一现象在我国却似乎没有应验,中国在近几年并没有看到在别的国家通常都能看到的那种贫民窟。许多人于是骄傲地说,中国1亿4千万农民工进城,却没有出现“贫民窟”,创造了举世唯一的“奇迹”。

但是,中国真的没有贫民窟吗?正如著名学者、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秦晖在文章《“圈地饥渴症”与“Slum恐惧症”:兼论如何看待“贫民窟”》中所质疑的:“如果要讲中国有1亿多流动农民,但是又没有‘贫民窟’,我们就要问这些人住在什么地方。他们住在政府盖的廉租房里吗?不是的。他们买了商品房了吗?当然更不是。那么他们住在什么地方呢?”

表面看起来,中国没有看得见的形成规模的贫民窟,但那不是因为中国人都已经富有,而是中国不允许贫民窟的存在。中国政府严厉禁止在公有土地上私自搭建房屋的行为,更不用说聚集成为贫民窟。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不断深入,中国很多城市正常的住房根本满足不了城市新移民家庭生活和长期定居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面临着买不起房也租不起房的困境。那怎样解决呢?市场给了我们一个答案。

虽然中国没有贫民窟,但是却有许多类似贫民窟这样的地方或者住房。在北京和上海这样的大城市,这种类贫民窟主要是以地下室以及大量经过特别改造的群租房的面貌出现。通常在这些地方都聚集着大量的外来打工人员。

比如,2008年根据上海消防部门在闸北区、浦东新区、闵行区、普陀区的调查显示,称有1/3以上的小区存在群租现象。群租房主要分布在3个区域:市中心区新建小区,交通便捷的街道和中高档小区,城郊结合部及农村地区,商铺、饭店娱乐场所、工厂、工业园区周边的“集体宿舍”区。

在《南方都市报》文章《“浙江家房客”启示录》中有这样一段分析:“上海房价高,房租也高,一些使用面积为80多平方米的装修房,月租在4000元左右。而外来打工者和刚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很多人的月薪还不到2000块钱,连租半套房的能力都没有。他们需要月租五六百的房子,所以才有群租房大量出现。”

在北京也存在同样的情况。近年来,北京市在原先的市郊天通苑和通州这样的地方新建了大量的新住宅小区,这些小区外表看起来似乎都很好,但是很多人都知道,在这些小区里边存在大量的群租屋。可能在其中的一个100多平方米的单元房里,就住有七八户人家,很多屋子只是用一个非常简陋的薄隔板将房间分隔开来。在这样一个100多平方米的单元房里面,居住十几个人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平均每个人也就只有几平方米。许多刚刚到北京等大城市的人在短时间内只能住在这样的地方。

在中国的不少居住区里,当地农民还自建了大量的类似“握手楼”样貌的城中村。这在中国东部沿海诸省都有存在。从北到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其中最普遍的是珠三角的深圳、广州、东莞等地。

由于珠三角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流动人口涌入珠三角。这些刚刚来到当地的人,没有资本,收入又低,一切都得白手起家,造成对廉价住房的广泛需求。为获取更多的租金收入,城中村村民便自发在宅基地基础上盖楼,并且蔚然成风。2000年前后,珠三角各城市就已经遍布大量城中村。

这些城中村建筑密度经常高达90%,容积率高至6,而楼与楼的间距却往往不到2米(俗称“握手楼”)。在深圳龙华,有农民甚至盖了几层高的出租房。因为每栋楼建筑面积都限制在自家的宅基地基础上,所以,每栋占地都很小,普遍占地是400平方米,有些却有10层楼高。而这些住宅的通风、采光和消防往往都达不到基本要求。其实,这些城中村的面貌与20世纪初叶英国的很多城市里的以背靠背楼为代表的贫民区面貌是非常相似的,是一种低标准高密度的聚居区。如深圳某城中村183栋住宅共2935间房,住有6725人,平均每间2.3人。城中村的大多数居住者是低收入的流动人口,如只有1000多户籍居民的深圳大冲村住有6万人。

2002年联合国人居署结合各国的情况给贫民窟下了一个定义,即如果一个居住区内缺乏足够的饮用水、卫生设施、安全的租约、稳固的房屋,以及足够的住房面积这五项指标中的任何一项,就可以被定义为贫民窟。以此为参照,就会发现,其实城中村的住房情况和上述联合国对贫民窟的定义在许多方面都非常相似的。

当然也存在一些差异。比如中国人在这些地方都没有自己的住房使用权,而且,人均居住面积都比较低;不过,这些城中村的住房质量却要明显优于其他国家的贫民窟,都是经过专业建筑工人建造的永久性房屋,而且通常是多层的砖混住宅,而不像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贫民窟中常见的用各种材料拼凑的,没经过任何设计规划的简易住宅;而且每家每户都能够通水、通电、通邮,还有垃圾回收点,有非常便利的商业服务设施。

国外的贫民窟虽然简陋,但都是在公共土地上自建,并且最后都被国家承认拥有产权;中国的城中村房屋的主人都是原先当地农村的村民,他们在国家批准的宅基地上建房出租,为了多建房,往往会违反一些官方的规定,比如楼越盖越高,尽可能占更多的土地,导致楼与楼之间间距狭窄,等等。

正是这样的一些地方替代了在国外经常出现的贫民窟。当然,总体来说,中国的这些住房的条件的确要优于国外的那些贫民窟。

生活在这样一些地方的穷人是令人尊敬的,是他们支撑起了我们国家经济增长的底层宝塔,让我们拥有了更好更多的社会服务,而他们个人的消耗却很少。例如,根据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的一项报告,深圳特区内200多万流动人口中有半数是居住在城中村,但这些城中村的土地面积却仅仅只占地10平方公里。也就是说,这里的人口密度达到了10万人每平方公里以上,人口集中居住,大大降低了城市的营运成本,而且解决了大量人口的生活问题,从而也可以让社会不至于过分窘迫。

生活在这样一些地方的人通常都会拥有独特的社会阶层以及独特的社会组织体系。但是,与其他国家贫民窟中民众的生存状态不一样的是,即便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中国的民众也从来都没有放弃过自己的希望,甚至也从来没有将自己的希望寄托在政府那里,而是自发地努力拼搏,顽强求生。

但是对于这样一些低成本外来人口居住的地方,一些地方政府的确有一些不太合适的对策和措施。比如,自2006年开始,上海便开始集中打击群租住房。让我们看一下这条新闻:“今年上半年,由古美街道牵头,古美房管办事处、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居委会、物业公司先后在江南一期、二期、和润家园、蓝色港湾等小区组织开展了4次集中整治活动,取缔‘群租’47户,取得了较好效果,但也遇到相当大的阻力,如2008年7月17日,在蓝色港湾整治时先后5次遇到‘群租’户的强烈阻挠,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才得以继续进行。到目前为止,已累计取缔307户(集中整治和自纠),完成全年指标的69.46%,有效减少了‘群租’数量。”

这条新闻中,也透露出了相当多真实的信息,“‘群租’户的强烈阻挠”显然意味着这一整治行动侵害到了那些贫穷的租房者的利益。

还有这么一条新闻:“在2004年,深圳市进行的一次‘梳理行动’共发现并拆除各类违法乱搭建3545万平方米(包括城中村的违规建筑和政府部门或企业的搭建),相当于迁移一座百万人口以上的中等城市。”然而却没有人问,这些租户都去了哪里?

对这些贫民居住的地区,政府应该有一定的宽容度。从主观条件来说,这些地方是应城市贫民的需求而生的;从客观作用来看,它降低了农村人口流向城市的进入门槛。新进入城市的移民缺乏资金、没有资产、工资收入极低,而这样的地方给他们提供了一个低成本进入城市的入口。为了所谓城市形象而将城中村强行拆除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将矛盾激化。

在中国的城市化过程中,可能需要新增巨额基础设施投入,而首当其冲的就是住房问题。在这方面,正如秦晖所说的:“我们现在不能给他们提供廉租房,我们也不允许他们在城市里自己盖起类似棚户区,而且我们还要整顿城中村。现在整顿城中村,大家讨论的都是如何给城中村原来的户籍人口以更多的补偿,拆迁补偿往往都是给房主的补偿,但最大的问题是,我们基本上不考虑租户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