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消失的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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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冠冕之制:终结于帝制时代的章服(3)

鱼符

鱼符最初即是盛行于战国、秦汉时期发兵用的铜虎符。及唐初,改为银兔符,后又以鲤鱼为符瑞,遂为鱼符以佩之,刻书其上,剖而分执之,以备符合为凭信,谓之鱼符,亦名鱼契。因为鱼符是进宫上朝的“通行证”,故本人调职、致仕或亡殁,照例都要收缴。武则天称帝时,一度将鱼符改为龟符。乘装鱼符的袋子被称为鱼袋,三品以上穿紫色公服者佩金鱼袋(以金饰袋),四至五品穿绯色公服者配银鱼袋(以银饰袋)。唐代诗人李商隐《为有》诗曰:“为有云屏无限娇,凤城寒尽怕春宵。无端嫁得金龟婿,辜负香衾事早朝。”写一贵族女子在冬去春来之时,埋怨身居高官的丈夫因为要赴早朝而辜负了一刻千金的春宵。金龟既可指用金制成的龟符,还可指以金作饰的龟袋。但无论所指为何,均是亲王或三品以上官员,后世遂以金龟婿代指身份高贵的女婿。

宋代的官员服制基本上沿袭唐代,公服朱紫者都可以加佩鱼袋。宋代的鱼袋和唐代的鱼袋制式不同,宋鱼袋是在袋上用金、银饰为鱼形而佩在公服上,系挂在革带间而垂之于后,用以分别贵贱。在宋代,赐金紫或银绯,是获得者引以为荣的一件事。另外,品级低的官员在接受出使、外任等差事者,可借紫、借绯,满二十年后,可改赐服色。秩卑而职高者称“借”,不过无论“借”还是“赐”,都要在鱼袋前标明。

翎子

清代为满族人所建立,与以往少数民族统治者入主中原的举措不同,清代统治者更加重视确立新的服饰制度,他们在吸收汉族传统服饰制度长处的同时,更注意对本民族服饰特色的保存。在佩饰方面,除继承延续明代的官员公服佩饰外,还添加了花翎和朝珠等饰物。

花翎即清官服冠上向后下垂的一根孔雀的翎羽,因孔雀翎尾端有像眼睛一样极灿烂的一圈,所以花翎也有单眼花翎、双眼花翎、三眼花翎之别。没有眼的叫蓝翎。翎羽通常插在翎管里。翎管是一根中空的圆柱,长仅三四厘米,用玉、珐琅或花瓷制作。花翎通常以三眼最为尊贵,史籍中也有四眼、五眼花翎的记载,但此种情况少之又少。文武大臣以能赐戴三眼花翎为荣耀。在清朝的汉族官员中只有李鸿章一人独得过此殊荣,曾国藩曾得过双眼花翎。

朝珠

朝珠是清代官服上的装饰,由各种玉石穿缀而成。朝珠由身子、佛头、背云、大坠、纪念、坠角六个部分组成。一百零八颗中型圆珠叫做“身子”;在身子中间每隔二十七颗中型圆珠就有一颗大型圆珠,这样的大型圆珠叫做“佛头”;四个佛头中有一个三眼的,跟三眼佛头连在一起的葫芦叫做“佛头嘴”;与垂于胸前正中的佛头相对的一颗大珠为“佛头塔”,出佛头塔缀黄绦,中穿背云,末端坠一葫芦形佛嘴,背云和佛嘴置于背后;在三眼佛头和两边的佛头之间,一边系有两串小型圆珠,一边系有一串小型圆珠,这三串小型圆珠叫做“纪念”,(或称之为“三台”,当时称尚书为中台、御史为宪台、词者即言官为外台。又一说天子有三台,即观天象的灵台、观四时施化的时台、观鸟兽鱼龟的囿台,寓意圣明高贵。)纪念每串十颗圆珠,分两节;纪念头上坠形玉石叫“坠角”。背云多是用金银镶嵌着,坠角总是用金银帽衔着。背云和大坠垂在背后,前后左右各有一佛头,最下垂一佛头。

皇帝朝珠用东珠,祭天以青金石为饰,祀地用蜜珀珠,朝日用珊瑚珠,夕月用绿松石珠,均明黄绦。皇后、皇太后朝服朝珠三盘:东珠一,珊瑚二;有服朝珠一盘,均明黄绦。皇贵妃、贵妃、妃朝服朝珠三盘:蜜珀一、珊瑚二;有服朝珠一盘,明黄绦。皇子、亲王、亲王世子、郡王,朝珠不得用东珠,余随所用,金黄绦。

品官文五品、武四品以上,命妇五品以上,及京堂翰詹、科道、侍卫均可用朝珠。所以,在清代,朝珠是权贵的象征,有资格戴朝珠的人一般不只拥有一盘,因而在当时朝珠成为最畅销的商品。

清中后期,接近内廷的小官也可佩戴朝珠。朝珠的佩戴男女有别,主要区别在“纪念”所挂的左右方向上。两串在左、一串在右为男;两串在右,一串在左为女,两者不能颠倒。朝珠最多可挂三串。

佩饰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是各个时代风尚的组成部分。总的说来,它的作用也和服装一样,主要是为了美观和标志地位,但其中也有些还依稀保留着人类原始社会生活状况和习俗的痕迹。

佩饰之物,因出自皇家而华贵,因出自官家而雅致,因其繁而富丽,因其简而实用,在历代沿革之间,仿佛都曾出现过“牡丹芍药蔷薇朵,都向千官帽上开”的胜景,官员们在追求美丽、向往崇高、展示权威的过程中不断提炼着佩饰的美好,完善着佩饰的功能。

在历史的演进中,作为冠冕之服的附属之物,佩饰的命运与皇权一起终结于反封建的浪潮中。承载千年文明的简洁的物化载体在随后的日子里又因古老而被珍藏,因“传统”而被关注,变成了可以被欣赏、被收藏、被品评、被玩味的艺术品。

侯家庄西北岗墓跪坐人物的侧、前侧及复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