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耶鲁大学公开课: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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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永生(3)

但问题并非是,你是否有办法对人类做些什么,让他们永远快乐或至少自得其乐。相反,问题在于,此时此刻,一想到那种生活,你是否想过那样的生活?你是否想接受额叶切除术,保证你永远会享受那样的生活?我当然不想。我毫不怀疑,你能找到办法扰乱我的大脑,打乱我的反应能力,然后或许我就会永远享受某种形式的生活。但这并不意味着我现在想要过那种生活。那不是我眼中你送的礼物。相反,在我看来,这更像是某种你强加给我的可怕惩罚,剥夺我的人性,让我无法进行全方位的反思,把我变成老鼠般的生物。所以,当这问题提出时,我现在就在这里问你:“是否存在我或你想永远过的生活?”是否有一种你想永远过下去的生活?如果我们提示你,再把你变成你现在不想成为的某个样子,从而让你想要那永恒的生活,那么这并不是一件好事。

这里我要说另一种不同的可能性。从本质上讲,随着永生而来的似乎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烦恼,这问题与厌倦有关。一段时间后,你厌倦了钻研数学。100年、1000年、100万年后,最终你将会说:“是的,我没解决过这个数学问题,但那又怎样?我研究数学太久了,我对它失去了兴趣。”或者你游遍世界上(或银河系里)所有伟大的艺术博物馆后,你说:“是的,我看过许多毕加索的作品,我见过伦勃朗和梵高的作品,等等。我见过成千上万、数百万、数十亿无与伦比的艺术作品,我知道该如何欣赏它们。难道就没有新鲜的东西了吗?”问题是没有。当然,有许多你之前不曾见过的东西,但它们并不能让你有耳目一新的感觉。

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也许可以用一种特殊的健忘症,一种持续的渐进的失忆。因此就会这样:我活到了100岁、1000岁、50000岁,开始厌倦生活。但我们现在引入渐进的失忆,因此我不再记得我之前的10000年做过什么。当我到100万岁的时候,我不再记得我50万岁时做过什么;到我150万岁时,我不再记得我100万岁时做过什么。我知道自己活着,搞不好甚至不记得自己活着,一切都相当模糊。我只记得5000年前或10000年前的事的大概,仅此而已。

既然说到这里,何不彻底改变你的兴趣、渴望和品位?让我们用多年时间逐渐而彻底地改变你的品位和兴趣(假设最低限度的改变是不够的)。现在,也许你喜欢数学,但最终,也许是经过几千年后,你对数学失去了兴趣,你变得钟情于中国诗词;你失去了对爵士乐的欣赏,并喜爱上格列高利圣咏;你失去了对自然美景的热爱,并迷上了分子生物学;你不再想做陶器,而是想游历七大洋。

这样不是行得通吗?假设我持续经历这种渐进、持续、缓慢而彻底的有关记忆、信仰、渴望和品位的改变,这样的存在不是能让人永远享受,且不必堕落成为老鼠般的存在吗?我将研习中国诗词,钻研数学,研究天文学,学习吹长号、航海,等等。这比老鼠般的存在好得多,而且我不会变得无聊,因为大体说来,不同时期的我是截然不同的。

我想你大概能讲出这个合情合理的故事,尤其是引入失忆的条件。但这个故事应该会令你想起某个故事,它类似于我们已经讨论过的例子——文中的玛士撒拉案例。在那个案例中,我们想象自己活了好几百年。(在那时,即在我们开始想象永远活着之前,这几百年时间似乎很长!)在玛士撒拉案例中,到我300岁的时候,我不记得我100岁时候的往事了;到我500岁的时候,我跟我200岁的时候已经不一样了;到我800岁的时候,我的记忆、信仰、渴望、目标和兴趣跟现在已经全然不同了。

当时我们思考了这个例子,结论是:即使我们承认在我800岁时,我依然是我,跟今天写下这本书的人是同一个人,但那不要紧,我想说:“那又怎样?”当我思考我在生存中想要什么时,如果说在遥远的未来有某个人就是我,仅仅这样是不够的,那必须是某个跟我拥有足够相似的人格的人。

你告诉我:“将来有个人活着,那个人是你,但他将完全不同于你。他有不同的品位,也不记得曾经教过哲学,他对哲学或政治或民族音乐不感兴趣,对你的家人毫不关心,等等。”我说:“从形而上学的角度来看,这很有意思;但就个人来说,我不在乎。我对仅仅是活下去,然后老生常谈地说‘但那是我’不感兴趣,那激不起我的渴望。我想要的不只是某个人是我,我想要的是十分像我的人。”玛士撒拉案例中存在的问题是,如果我活得太久,那么这个人就不再十分像我。如果未来有一个人,那个人是我,但他和现在的我截然不同,那么我不会在乎他是否存在。

我希望你看到的是,我们讲述了通过渐进的失忆加上兴趣、目标和渴望的彻底改造,让永生变得吸引人的故事,而上面就是它的结局。在这个故事里,从现在开始,10万年后,50万年后,100万年后,会有一个人,而他是我,但我不在乎这些。当我想要生存下去时,这没有带给我想要的东西。那个人可能是我,但他不够像我,而后者对我来说才是重要的。

我们可以用二难推论(dilemma)来叙述这个问题。永生是否值得永远拥有?一方面,如果我们让永生的那个人与我相似,那么无聊将成为问题。唯一的解决方法是做额叶切除术,但很明显这是不可取的。另一方面,如果用渐进的失忆和彻底的人格改造来解决无聊的问题,那么也许不会产生无聊,但那样的生命不是我特别想要的了。那个人是不是我已经变得不重要了,倒不如你直接告诉我:“将来会有另外一个人,刚好也喜欢有机化学和无调性音乐。”总之,那都不重要了。

因此,是否有一种永生的方式能吸引我?我想不出那是什么样的。当伯纳德·威廉姆斯说永生不是值得期许的东西时,我同意他的观点。实际上,那会成为一场噩梦,将是你渴望摆脱的东西。

当然,这样说绝不意味着当我们在50岁、80岁、100岁死去时,死亡是一件好事。即使在1000年或10万年或100万年等后,这是真的(我认为这是真的),生活最终将会变得无聊,但那也不能说明经过50年或80年或100年后,生活一定会变得无聊。我不认为我死时已做完我喜爱做的事的冰山一角,我想对你们来说也是如此。

所以,生命的最好形式并不是永生,我认为永生一点儿都不值得期待,但现在我们有的这种形式也不是最好的生命形式。在这种形式里,我们也就能活到50岁,或80岁,或100岁,便会死去。相反,我想最好的形式是你愿意活多久就能活多久。

这多少有点儿像朱利安·巴恩斯在他的短篇小说《梦》(The Dream)里设想的那样。巴恩斯幻想天堂是某个你想做任何事都可以、想做多久都可以的地方。但巴恩斯说,最终你会感到厌倦。当你感到厌倦时,你可以结束它。这个“你最终将结束做这件事”的提议,正是巴恩斯表达“永远活着不值得期许”的方式。但这里引出的新观点是:活到我们满足为止,即直到我们得到生命能赋予我们的所有美好事物,可能是一件好事。

这也是我之前强调过的一点,对剥夺解释理论最好的理解不是说我们将会死去是一件坏事。如果永生是不值得期许的、是一场无休止的噩梦这观点正确的话,那么我们将会死去这个事实就有好处,因为它确保我们不用去面对永生。尽管我们将死去不是一件坏事,但我们死去时它却依然可能是一件坏事,我们依然可能太早死去。

最后,在结束永生这个话题前,我想和你们分享来自一位前美国小姐参赛者的至理名言。她被问到这个问题:“你想永远活着吗?”她的回答是:

我不会永远活着,因为我们不应该永远活着。如果我们应该永远活着,那么我们就能永远活着。但我们不能永远活着,这就是我不会永远活着的原因。

这不是很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