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耶鲁大学公开课: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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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死亡的坏处(2)

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我在家里看某个电视游戏节目。我因收看这个节目而度过了美好的时光,这对我来说怎么会有坏处呢?按照第一种坏的概念,即本质上是坏的,那么这件事并不坏,它是一个打发半小时时间的愉快方式。我们可以想象,按第二种方式来说,这件事的结果也不坏。(假设看半个小时的电视不会导致任何对我有坏处的事。)但是,尽管如此,按第三种方式来说,这件事可能是有坏处的。比如,除了待在家里看半个小时电视外,我可以去参加一个很棒的派对。那么,我们就会说,我宅在家里看电视这件事,从比较的意义上来说是坏的。这并不是说它本身是个打发时间的不愉快方式,也不是说它会导致不愉快的事情,而是说(如果我记得的话)我可能还有更好的方式打发时间。因为我放弃了“更好”的好事,于是相对来说,我待在家里看电视就成了坏事。我缺失了更好的选择。缺失本质上并不是坏的,其结果也并不一定是坏事,但在第三种意义下,从比较的角度来说,它仍是某种坏事。缺失了好事,从比较的角度来说,对我就是坏的。

同样地,假设我拿出两个信封,说:“选择一个。”你选择了第一个并打开说:“嘿,看,有10美元!这不是好事吗?”当然,有10美元是好事。诚然,这不是本质上的好(其本身并不值得拥有),但它的结果是好的(例如,它可以帮助你买到冰激凌,让你感到愉快)。然而,这种好是基于你不知道另一个信封里有1000美元!然后,我们就说:“看,选第一个信封对你来说是不好的。”从什么意义上来说是不好的?就是从比较的意义上。如果你选了第二个信封,你会得到更多的钱。你本来有更大的好处,或更多的好处。

现在,我希望你们都能明白,在第一个意义上,不存在不会对我有坏处。不存在本身并不是坏的,我们不需要因为其本身的原因而回避它。当然,如果不存在是痛苦的,那它是坏的,就能说得通。但当你不存在时,你没有痛苦的感觉。不存在其本身没有任何东西让我们唯恐避之不及。同样地,不存在从第二个意义上对我来说也并不是坏的。比如,它没有让我感到痛苦,也没有引起其他本质上的坏事。因此,不存在不能导致坏的。但是尽管如此,从比较的意义上来说,不存在对我来说还是坏的,因为这里涉及了缺失。当我不存在时,我便缺失了东西。

我缺失了什么?当然,我缺失的是生命,具体来说,是生命可以给予我的美好事物。不存在就坏在牵涉到机会成本的问题。众所周知,W.C.菲尔茨在他的墓碑上写道:“我宁愿待在费城。”处于死亡状态的坏处是,你再也不能体验和享受生活带给你的各种美好事物。

所以,不存在确实指向了理解有关死亡坏处的关键。为什么死亡有坏处?因为当我死了,我不复存在。如果我们问,不存在怎么会有坏处?答案是,因为我缺失了生活中的美好事物。当我不存在时,我得不到这些我还活着时本可以得到的东西。死亡有坏处,因为它剥夺了我生命中那些美好的事物。

这是如今被称为关于死亡的害处和坏处的剥夺解释理论,因为这种解释认为,死亡的主要坏处在于剥夺了你生活中本应该得到的美好事物。在我看来,剥夺解释理论说得没错。诚然,我认为死亡还有一些方面,一些高于并超出剥夺解释理论所关注的其他方面,也可能导致其坏处,我们将在后面一章中进行讨论。不过,在我看来,剥夺解释理论正确地将我们指向死亡的主要坏处。当我死了,我就得不到生活中那些美好的事物,我将被剥夺这些东西。这就是死亡有坏处的主要原因。

伊壁鸠鲁

尽管剥夺解释理论总体来说是合理的,但这种解释的提出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仍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反驳。有些人认为这些反驳是如此有压倒性,以致他们无法接受剥夺解释理论。事实上,他们中有人论证了一个让人惊讶的结论:实际上,死亡对我来说一点儿都不坏!

第一个反驳从一个普遍的形而上学原则开始:如果某件事是真的,那么肯定在一段时间内,无论所谈及的是什么事,它是(或曾经是,或将会是)真的。也就是说,事实从时间上可考(be dated)。比如,我——谢利·卡根——正在输入一些有关死亡坏处的文字,这是一个事实。它什么时候是真的?就在我打字的时候吗?即现在:2011年8月16日,星期二,晚上10点30分。还有另一个事实:托马斯·杰斐逊曾是美国总统。这件事什么时候是真的?从1801年3月4日到1809年3月4日。事实是可以确定其发生时间的。

好了,这看起来是对的。但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立即就有一个疑惑:我的死亡对我来说真的(或曾经,或将会)有坏处吗?毕竟,如果我的死亡对我来说有坏处,这就是一个事实。因此我们就可以问,这个事实什么时候是真的?死亡什么时候对我有坏处?我们似乎不能回答说,它现在就对我有坏处。死亡现在对我没有坏处,我现在没有死!那么,或许当我死了时,死亡对我有坏处吗?但这看起来很难令人相信。我的意思是,当我死了,我就不存在了,彼时怎么可能有东西对我来说有坏处?显然,你必须存在才会有东西对你有坏处。所以,我们就有了确定死亡产生坏处的时间这个难题。

现在,这个关于死亡坏处的时间和日期的问题,也许正是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心中所思考的。接下来我正想跟你们分享,下面这段话让人们疑惑了两千多年。伊壁鸠鲁似乎找到了关于死亡真正令人费解的一些东西,但我们很难确定到底是什么在困扰着他。下面就是我想到的伊壁鸠鲁的篇章(译文参考周辅成、苗力田等译本,特此感谢。——编者注):

所有一切恶中最可怕的——死亡——与我们全不相干,我们活着时,死亡尚未来临;死亡来临时,我们已经不在了。因而,死亡对于生者和死者都没有什么干系。因为对于前者,死亡还未到来;对于后者,一切都已不再。

正如你们所见,这里没有完全清楚地说明伊壁鸠鲁为什么所困,但一个可能的解释是,他在思考我们的疑惑,即有关死亡何时有坏处的问题。死亡现在不能对我有坏处,因为我还活着;当我死了的时候,死亡也不能对我有坏处,因为在那时我已经不存在了。(彼时,死亡还怎么会对我有坏处?)但如果没有任何时间中死亡对我是有坏处的,那么所谓的事实,即“死亡对我有坏处”就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事实。换句话说,与我们通常认为的相反,死亡对我并没有坏处。

不管这是否真的是伊壁鸠鲁所想的,我们都要问自己,该如何回应这一论点?当然,一种方法是接受它,并得出结论说:死亡对我来说真的没什么坏处。一些哲学家确实接受了这个结论(包括伊壁鸠鲁)。然而,我们大多数人都坚持认为死亡真的有坏处,这就需要我们找到这个论点的错误之处。就我所见,如果我们要摒弃这个论点,只有两种方法。其中一种是,迎难而上,认同事实确实有其发生的时间,然后说明死亡什么时候对我有坏处。另外一种方法是,辩驳“所有事实都有其发生的时间”这一假设。

让我们从第二种方法开始。会不会有什么事实是我们不能确定其时间的?也许吧。如下是一个可能的例子。假设星期一的时候,我开枪打了约翰。我枪里的子弹伤到了他,但没有直接伤到心脏。他只是开始流血,慢慢失血。他受伤了,危在旦夕,但没有在星期一死去。接下来,想象一下我在星期二心脏病发作并死去了。约翰还流着血,但他还活着。星期三,失血过多终于要了他的命,约翰死了。这顺序是:我在星期一枪击了约翰,我在星期二死了,而约翰在星期三死了。

我杀了约翰,我认为我们都同意这一点。如果我没有开枪打他,他就不会死去。我杀了他,这是一个事实。但我是什么时候杀死他的?我是在星期一开枪打他那天杀了他的吗?这似乎不太正确。他星期一又没有死,我怎么会在星期一杀了他呢?星期二就更不用说了:约翰在星期二还活着。约翰直到星期三才死去。那么我是星期三杀了他吗?但是这怎么可能呢?星期三我甚至都已经不存在了!我在星期二就已经死了,我怎么能在死了之后杀了他?所以我没有在星期一杀死他,也没有在星期二杀死他,更没有在星期三杀死他。那么我是在什么时候杀死他的?

答案也许是,我在什么时候杀死他的根本没有确切的时间。尽管如此,我杀死他这件事是真的。为什么这是真的?因为星期一我开枪打伤了他,星期三他因伤去世。但我是什么时候杀死他的?也许我们不能确定日期。如果我们不能,那么就存在无法确定其发生时间的事实,就像我杀死约翰这个事实。如果存在你无法确定其发生时间的事实,也许就存在另一个事实:我的死亡对我来说是有坏处的。我的死亡什么时候对我有坏处?这一事实也许无法确定其发生时间,尽管如此,它确实是一个事实。所以,辩驳这一论点的其中一种方法是:推翻这一假设,即所有的事实都可以确定其发生时间。

当然,“所有事实都可以确定其发生时间”这个想法非常有说服力。你自己在思考这个例子时,也许会想出一个可以接受的答案,回答出我是什么时候杀死约翰的。也许再三思考后,你认为所有事实都可以确定时间,这是真的。(当然,除了我刚刚举的例子,还需要考虑其他可能出现的困惑。)如果你认为,所有的事实都有确定的发生时间,但还是坚持认为我的死亡对我来说有坏处,那么你需要采取其他方法,并想出一个死亡产生坏处的时间来。我们能做到吗?我们能说出死亡什么时候对我有坏处吗?

我认为,声称死亡现在对我有坏处并不太有戏。我现在没有死,所以对我来说,我很难看到死亡对我的坏处。但我不能百分百确定,另一种情况同样也不可接受。为什么不能说当我死了的时候,死亡对我来说是有坏处的?毕竟,头痛什么时候对我来说有坏处?当然是头痛发生时。同样地,为什么不能说死亡对我有坏处是发生在我死了的时候呢?

根据剥夺解释理论,死亡的坏处在于当你死了,你便被剥夺了生命中那些美好的事物。那么,死亡什么时候对你来说有坏处?也许正是你生命中美好的事物被剥夺时。好吧,你生命中美好的事物什么时候被剥夺呢?当你死了的时候。这剥夺实际上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当你死了的时候。所以,我们也许应该对伊壁鸠鲁(如果这真是伊壁鸠鲁的观点)说:“你是对的,伊壁鸠鲁,所有事实都必须确定其发生时间。我们可以确定死亡产生坏处的时间,我的死亡在我死了的那个时候对我来说是有坏处的,因为在这一时间里我被剥夺而失去了生命中美好的事物,但如果我还活着,这些我都本应得到。”

这看起来是对这个论点的一个可能的回应。但是,它立即把我们带回了一个早先的困惑:死亡怎么会对我来说有坏处?当我不存在了,死亡怎么会对我来说有坏处?当然,我必须存在,这样事物才能对我有坏处,或者这样事物才能对我有好处。要想让事物对你有好处或坏处,难道你不需要存在吗?

这个思路就把我们指向了对伊壁鸠鲁论证的另一个可能的解释。或许他心中的论点是这样的:

(1)只有你存在,事物才会对你有坏处;

(2)当你死了的时候,你不复存在;

(3)死亡不可能对你有坏处。

所以:这里再次引用伊壁鸠鲁的话:

所有一切恶中最可怕的——死亡——与我们全不相干,我们活着时,死亡尚未来临;死亡来临时,我们已经不在了。因而,死亡对于生者和死者都没有什么干系。因为对于前者,死亡还未到来;对于后者,一切都已不再。

当然,伊壁鸠鲁这段话的意思还不甚明了,但也许他心中所想的正是像这样的新论证:(1)只有你存在,事物才会对你有坏处;(2)当你死了的时候,你不复存在;所以(3)死亡不可能对你有坏处。

不管这是不是伊壁鸠鲁所想的,我们对这一新论证作何解释?就我们的目的而言,我们认同(2),即当你死了的时候,你不复存在。那么一旦我们接受(1),结论(3)“死亡不可能对你有坏处”,就会顺理成章。因此,(1)就成为存在性必要条件(existence requirement)。只要你存在,事物就可能对你有坏处,或对你有好处。这就是坏处和好处的存在性必要条件。

如果我们接受这个存在性必要条件,似乎就必须接受这个结论:死亡不可能对你有坏处。我们作何解释?也许我们应该摒弃这个存在性必要条件。诚然,在典型情况下,像痛苦、失明、瘫痪、失去工作等情况下,当你存在时,坏事才能对你有坏处。确实,在日常的情况中,你必须存在才能去承受坏处。但也许那只针对日常的情况,而不是所有的情况。也许对于某些种类的坏事,你并不需要存在,它们就会对你有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