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先不探讨这个例子,让我来介绍一个稍微不同的情况,这个例子在哲学文献中已被讨论过了。当我们讨论肉体论的时候,请回想一下,我说过,肉体论的最佳版本实际上并不需要拥有整个身体,只要有一样的大脑就足够了(“追踪大脑”)。但我们进一步推论说,也许我们甚至都不需要整个大脑,只需足够的能装下人格的大脑就行了(不管要多少)。最后,我让大家假设——实际生活中貌似并非如此——只要大脑的一个半球就够了。想象一下大脑的冗余部分足够大,即使你的右脑被毁坏,左脑的容量也足够保存所有同样的记忆、欲望、信仰等。当然,同样地,如果你的左脑遭毁坏,右脑也足够用。显然,这就意味着我要讲的不过是另一个科幻故事。但不管怎样,它思考起来是很有趣的。
那么,假设下周我会遭遇一个可怕的事故。我的身体受到毁灭,但是他们继续维系我大脑的生命,给它供氧,这样就可以用我的大脑和一些备用的躯体做极端的移植手术。(那些肉体打哪儿来呢?也许有些人——史密斯和琼斯——他们得了极为罕见的脑病,大脑突然液化。因此现在我们有两具备用的躯体可以使用。)不幸的是,脑移植手术失败率很高,因此为了谨慎起见,医生把我的大脑一分为二,将每个半球移植进不同的体内,他们认为这样能让我的存活率加倍。
可以帮助我们厘清思路。图中央的是我,即谢利·卡根。我身体的大部分都盖在那个大叉下面,以表示我的身体已经被毁坏了。当然,颅骨里是我的大脑,至少这是大脑在移植之前待的地方。好了,下面一组外科医生取走了我的左脑,将其植入了琼斯的体内,如图的左侧所示。与此同时,另一组医生取走了我的右脑,将其植入史密斯的体内,如图右侧所示。两队医生都连接上了相关的“线路”(神经元、静脉、动脉等),然后他们开始等待。
让所有人都惊讶的是,手术大获成功!真是极大的成功,两个“最终产物”都醒了过来。拥有琼斯的身体、谢利·卡根的左脑的那个人醒了过来,拥有史密斯的身体、谢利·卡根右脑的那个人也醒了过来。现在我们要问的是,谁是谁?
我们需要以某种中立的方法来讨论这些人,因此让我们给两个最终产物命名,这样就不会有太多的问题。我们把有谢利左脑的人叫作“小左”,把有谢利右脑的人称为“小右”。当然,我们要做的是分辨出小左和小右是谁!
手术大获成功,小左和小右都醒了。由于我们假定两个半脑都足够支撑我的人格,所以小左和小右都有了我的人格!因此,他们都认为自己是谢利·卡根。他们都记得(或类记得)在芝加哥长大,都相信自己已婚并育有三个孩子,还都想写完下一本书。诸如此类,他们拥有我人格的所有元素,都认为自己是谢利·卡根。但我们要问的是:按照肉体论的说法,哪一个才是谢利·卡根呢?
存在哪些可能性呢?一个可能性当然是说小左是谢利·卡根,小右不是;小右不过是个被迷惑的冒充者。但是,肉体论没有提供一个如此选择的理由。当然,小左确实得到了谢利·卡根的半脑,而且这样是“足够”的(也就是说,足够拥有谢利·卡根的人格),但小右也得到了谢利·卡根大脑的一半,似乎那也足够了。我们没有理由说小左是谢利·卡根而小右不是。当然,同样地,肉体论也没有提供理由,让我们认为小右是谢利·卡根而小左不是。
那么其余的可能性又有哪些呢?我想我们可以试着说他们都是谢利·卡根。那么,谢利·卡根继续快乐地生活着,不过现在他可以同时在两个地方快乐地生活了。毕竟,肉体论者会说,我的大脑有足够多的部分继续活着,只是现在它同时在两个不同的地方继续活着;而只要拥有我大脑足够多的部分就足以成为我。所以,从现在起,谢利·卡根,这一个人,同时身在两个不同的地方。假设小左去了加利福尼亚州,小右搬去了佛蒙特州,那么从现在起,谢利·卡根就身在两个海岸。
好了,我们可以那么说,但它看起来就是不太对。记住,现在的说法不是有两个人,他们很相像(非常像原来的谢利·卡根),但不是同一个人。不是的,现在的说法是小左和小右都跟谢利·卡根是同一个人,所以他们完全是同一个人。根据这种说法,只有一个人从这场事故中存活了下来,即谢利·卡根,只是他现在可以同时处在两个地方。这样的结论看起来难以置信。
那么,肉体论者还能有什么说法呢?也许我们应当说小左不是谢利·卡根,小右也不是。谢利·卡根在那个离奇、恐怖的事故中死了。尽管我们现在确实有两个人,小左和小右,每一个人都有半个谢利·卡根的大脑,以及谢利·卡根所有的记忆、信仰和欲望,但他们都不是谢利·卡根。我们当然可以这么说,这似乎是选项中最能让人接受的。
但是如果我们真的这么说了,那么我们就摒弃肉体论了。因为肉体论毕竟说的是,要成为谢利·卡根,只要有足够的谢利·卡根的大脑就行了。在我们设想的例子中,小左和小右都有足够的谢利·卡根的大脑。如果我们断定他们谁都不是谢利·卡根——看起来这的确是最好的说法——那么我们就摒弃了肉体论!或者,稍有保留地说,基于我们目前讨论的情况,我们摒弃了肉体论。
你可能看出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了。在我看来,目前对于肉体论者来说,只好添加——这毫不令人惊讶——禁止分支的规定!肉体论者要说:“决定个人同一性的关键就是要拥有同样的身体,即同样的大脑,即足够多的大脑以保证人格得以延续,但条件是没有分支,没有分裂,没有相应的竞争者。”(我们又可以用“人格阶段”来更加精确地阐释这个条件,但这里就不麻烦了。)
我们刚刚讨论的例子在哲学文献里被称作裂变案例(因为有点像核裂变,一个大原子分裂成两个原子)。那么,假如肉体论增加了禁止分支的规定,我们就可以说,如果裂变的情况发生,就违背了禁止分支的规定。大脑分裂了,因此小左和小右都不是谢利·卡根,尽管他们都有足够多的我的大脑。
让我们来看一下与之相反的普通、平凡的例子。为什么现在的我和上周写这本书的那个人是同一个人呢?因为在我颅骨里的大脑(我看不到它,但我知道它在那儿!)跟上周写这本书的那个人颅骨里的大脑是同一个大脑。而肉体论让我们去追踪身体,尤其是大脑。在通常情况下,这就够了。但是,在特定的裂变情况下——分裂发生——光有足够量的大脑是不够的,所以小左和小右都不是我。
如果我们来改进肉体论,增加禁止分支的规定的话,那么这就是肉体论的看法。然而,这也恰好将我们带回已知的问题,即禁止分支的规定本身似乎就不合直观反应。如果我们最终接受了禁止分支的规定,那么我和上周写这本书的人是不是同一个人就取决于——在我无从知晓的情况下——周末是否有人移走了我的半个大脑,然后把它安在其他人的躯体上,对此事并不知情的我就被复制了。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根据禁止分支的规定,如果有人移走了我的半个大脑,然后扔了它,那么我还是会跟上周写这本书的人是一个人;然而,如果他将其成功地植入另一个身体,我跟上周写这本书的人就不能是一个人。怎么会这样呢?我是谁怎么能跟数里之外某一部分大脑的状况有关呢?同一性应该是一种内因的事,不是吗?
但是,如果你无法接受禁止分支的规定,那么作为一个肉体论者,你就陷入麻烦了。你遇到的麻烦跟人格论者一模一样。两种理论在涉及分裂的情况中都面临了一个问题,两种理论都可以通过设定禁止分支的规定来避免该问题,而且两种理论都得承认,禁止分支的规定确实不那么有吸引力。
事实是,分裂的案例既是肉体论的绝佳反例,也是人格论的绝佳反例。在事故发生前,谢利·卡根是一个拥有一整套信仰、欲望、记忆、目标等的人。在事故发生后,有了小左和小右,两者都有谢利·卡根的记忆、信仰、欲望和目标。大脑的分裂基本上展示了人格是如何分裂的,所以同样的情况给肉体论和人格论造成了同一个问题。我能想到的唯一的解决方法,至少是我能想到的,就是采用禁止分支的规定。如果你不喜欢禁止分支的规定,你还能有什么选择就不得而知了。或者这么说:你知道有哪些选择,就是不知道哪个选择更好。
在我们给肉体论和人格论排演问题的过程中,灵魂论者在户外玩了一天。我们很容易就能想到灵魂论者会说什么:“看呐,你们这些家伙,你发现自己因为分裂的问题,需要采用禁止分支的规定了吧,可这规定看着就愚蠢且不合理。我们现在都已看到,人格和肉体都可以分裂。但是,只要你醒悟过来,支持灵魂论,那么所有这些问题都可以避免。因为跟肉体和人格不同,灵魂是不能分裂的。”
当然,你知道,我其实首先是不相信灵魂的,所以我无法去拥护灵魂论。但我们暂时别管这个了,假设确实存在灵魂,灵魂论真有优势吗?它真的可以避免复制和分裂的问题吗?我不确定。
让我们来问问灵魂论的支持者,他们会对裂变的案例说什么。离奇的事故发生了:我的大脑分裂了,一半装进了琼斯的体内,一半装进了史密斯的体内。手术之后,小左醒来以为自己是谢利·卡根,小右醒过来也以为自己是谢利·卡根。那么,灵魂论者怎么看这个情况?
记住,根据灵魂论,成为同一个人的关键在于拥有相同的灵魂。在我们讨论的普通例子中,比如,我和上周写这本书的人是同一个人,因为我拥有和他同样的灵魂。灵魂赋予今天打这些字的肉体以生命,现在这个灵魂跟上周赋予写书的那个身体以生命的灵魂是同一副。这就是为什么我前后是同一个人。
但是灵魂论者怎么看裂变的案例?我不是很确定,部分是因为,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要先看一个形而上学的问题,之前我们有所触及但还未回答:灵魂可以分裂吗?分裂的情况给人格论和肉体论都提出了一个问题,因为基本上二者都可以分裂。但是灵魂又怎样呢?它们能分裂吗?
当然,我也不知道到底能不能,所以让我们两种情况都考虑一下。
第一种可能性:就像肉体和人格一样,灵魂也是可以分裂的。假设发生了灵魂分裂。我们开始只有独此一个灵魂,即谢利·卡根的灵魂,但在发生了奇怪的事故并做了神奇的手术这个过程的某个点上,谢利·卡根的灵魂分裂了。因此,小左的身上有了(或连接到他的身上)谢利·卡根的一个灵魂,小右的身上也有了(或连接到身上)谢利·卡根的一个灵魂。(当然,这里不存在不够量的灵魂;不,每一个都是完整的、运行着的谢利·卡根的灵魂。)
好了,现在我们可以问自己:“根据灵魂论,哪一个是谢利·卡根?”到了这个时候,你当然可以将所有的可能性都想一遍!比如,我们可以说,小左跟谢利·卡根是同一个人,小右不是,但是灵魂论里没有支持这种说法的根据。小左和小右各拥有谢利·卡根原来灵魂的一半且不分伯仲,所以没有理由说小左是谢利·卡根而小右不是。当然,同样地,也没有理由说小右是谢利·卡根而小左不是。
说他们都是谢利·卡根不是更好吗?即,只要有(分裂后的)谢利·卡根的灵魂之一,你就是谢利·卡根。但是这样一来,小左和小右就都是谢利·卡根了,此人现在身处两个海岸,一部分在加利福尼州,一部分在佛蒙特州。我们可以这么说吗?谢利·卡根只是一个人,但他现在可以同时出现在两个地方?这样说似乎并不让人满意。
还有什么选择呢?对于灵魂论者来说,最好的选择似乎是他们都不是——小左或小右都不是——谢利·卡根。但是,如果二者谁都不是谢利·卡根,那么谢利·卡根就死了。灵魂论者会怎么回应这样的情况?小左和小右都有了(足够的)谢利·卡根的灵魂,至少这是我们想象的情况。如果他们都不是谢利·卡根,也就意味着就算有(足够的)谢利·卡根的灵魂还是没用。这样一来,我们就只好摒弃灵魂论了。或者说,基于我们目前讨论的情况,我们只好完全摒弃灵魂论了。在灵魂可以分裂的情况下,如果我们要避免完全摒弃灵魂论,那么此时灵魂论者(你也看到这一刻会来的,是不是?)似乎只好接受禁止分支的规定!“啊,”灵魂论者要说,“追踪灵魂,除非灵魂分裂,这样一来我们追踪的两个人都不是谢利·卡根了。”
当然,问题是我们发现禁止分支的规定非常不合理,它看来是反直观反应的。但在这个时候,你可能会想,也许我们就需要接受它!如果人格论、肉体论和灵魂论都需要添设禁止分支的规定,搞不好我们就无法摆脱禁止分支的规定了,不管我们是否喜欢它。如果我们摆脱不了它,它当然就不会反驳任何一个采纳它的理论者。不管怎样,如果我们相信灵魂可以分裂,这就是灵魂论者可能会说的话。
但是,我们仍然需要考虑灵魂不能分裂的情况,也许灵魂论者的这个选择是其他理论支持者没有的。假设谢利·卡根的灵魂不能分裂,那这意味着什么呢?这就意味着,当我的大脑分裂的时候,我的灵魂将出现在小左或小右的身体里,不会有两者都出现的情况。如果我的灵魂不能分裂,那么就不可能两者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