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耶鲁大学公开课: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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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两种理论之间的选择(3)

当然,问题是,我们现在设想的情况并不是拿破仑的人格只在纽约继续存活,也不是只在密歇根继续存活。而是,密歇根的某人有了拿破仑的人格,而且纽约的某人也有了拿破仑的人格。拿破仑的肉体在欧洲死后,如今他的人格有两份副本继续存活。那么,现在我们该怎么看?我们讨论的是几个人?一个?两个?还是三个?答案一点儿也不清楚,所以我没有画上圈去关联相关的人格阶段。在这个例子中,我们要讨论的是几个人就不清楚了。

那我们的选择是什么?我们能怎么说?我想,一种可能性是说在纽约的人是拿破仑,在密歇根的不是。密歇根的那个人不过是个恰好拥有拿破仑人格的疯子。你可以那么说,但这样的答案很难让人接受,因为,看起来好像反过来说也合理:纽约的那个人不是拿破仑,密歇根的那个才是。显然,没有理由要偏爱纽约的人,就像没理由去偏爱密歇根的人一样。所以,说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不是,看起来不是有说服力的答案。这样的立场很难让人信服。

好吧,那么有别的可能性吗?我想另一种可能性是说他俩都是拿破仑!(见图7.3,我在该图里画了一个圈,目的是正确表达这个观点。)虽然够怪诞的,但拿破仑通过某种方式一分为二了。拿破仑现在有两个身体,二者均是同一个拿破仑的部分。现在重点是理解这个说法有多怪诞。这一主张并不是说现在有两个“拿破仑”,他们当然并不是完全一样(虽然他们暂时的心理状态可能非常相似)。不,情况不是这样的,我们只有独有的一个拿破仑。这个拿破仑曾经同一时刻只能身处欧洲的同一地方,现在却同时存在于美国的两个地方。一个拿破仑,将同时在两个地方继续生存,直到其中一个新身体死去。

这看上去难以置信。从形而上学的角度来说,这个答案似乎违背了我们关于人类存在的基本概念。我们肯定会说,人不能同时存在于两个地方!但是,说不定我们需要摒弃那个形而上的说法。相反,我们也许应该说,正常情况下,人们不能同时存在两个地方,但在适当的情况下,他们可以。因此,在我们的例子中,密歇根的那个人是拿破仑,纽约的那个人也是拿破仑——尽管这可能让人难以置信——密歇根的家伙跟纽约的是同一个人。纽约人和密歇根人实际上不是两个人而是一个人——仅此一人(a single person)。在实际生活中,这种事当然不会发生,但没准也可能发生。如果发生的话,我们也许就会说:拿破仑现在同时在两个地方。(那么,基于这种观点,图7.3所示的人格的所有阶段只构成仅此一人。这就是为什么这个圈会囊括所有阶段,因为图中只显示了一个人。)

这也许就是我们应有的看法。但是尽管如此,正常情况下,我发现这样付出的代价过大。人不可能同时在两个地方。说人是贯穿时空的时空虫是一回事,而说人可能是Y型时空虫是另一件事。后者似乎违背了我们关于人之“存在”基本的形而上学理念。

然后,我必须警告你,这些选择中没有一个是那么有吸引力的。当我说“你并不想这么说,你并不想那么说”的时候,就像我一直说的那样,想一想这个警告吧:你快没有可能性了,可选的立场都没那么吸引人。或许,这才是你最终想说的。

拿破仑在密歇根、不在纽约的说法似乎并不十分吸引人;他同时身处两个地方的说法似乎也没有非常吸引人。

但是,有其他的可能性吗?如果拿破仑不是两人中的任何一人,那么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他谁也不是。这样的话,两人谁都不是拿破仑(见图7.4)。相反,我们得到了三个不同的人。拿破仑是一个人,一个最终在欧洲寿终的时空虫。另外还有两个人:一个是目前身在密歇根的时空虫,一个是目前身在纽约的时空虫,但这两人谁也不是拿破仑。在我看来,这当然是我们能得到的最吸引人的选择了。

但是注意,如果我们这么说——二者都不是拿破仑,尽管他们都有拿破仑的人格——那么个人同一性的人格论就是假的,它被驳回了。我们会摒弃它。毕竟,人格论说,如果你有了拿破仑的人格,你就是拿破仑。但现在我们的观点是,就算这两人确实有了拿破仑的人格,他们也不是拿破仑。如果我们说二者都不是拿破仑,那么人格论(“追踪人格”)就是错的。但是,我们刚刚看到,“二者都不是拿破仑”的说法是所有选择里最好接受的。因此,我们必须摒弃人格论。

我想这就是正确的结论。人格论必须被摒弃,至少我目前所陈述的人格论必须被摒弃。但这并不代表我们不能改进它,也许我们可以在保留原有版本的精神的基础上修订它,并通过某种方式避免我们刚刚发现的问题。

那么,接下来就是我认为可以改进人格论的最有希望的方法。人格论的支持者应该会说,我们过度简化并错误理解了情况。当我们说“追踪人格,如果你有了拿破仑的人格,就足以让你成为拿破仑”时,事实上,那样还不够。我们一直在讨论“分支”(branching)和“分裂”(splitting)的例子,此时就需要加入额外的条件。大致说来,我们需要说如果将来某人有了我的人格,那个人就是我了,但必须只有一个人得到了我的人格。如果你有了多个副本,比如通过分裂、复制,那么就变成谁也不是我。(更确切地说,如果将来的某个时候,多个人在其所处的阶段都拥有我的人格且不分伯仲,而这些人的阶段同时存在,那么所有人的阶段都不能算是我的部分。)

原有的人格论说,拥有相同的人格就足以说明是同一个人;在此基础上,新的版本加入了一个条件:没有竞争者,没有分支。新的版本说,有了相同的人格可以是证明同一个人的充分条件,但必须没有分支;如果有分支,那么分支中就没有一个是我。(可以用一些方法来改进这个说法,但是这对我们的讨论足够了。)

如果我们接受了禁止分支的规定,那么我们就可以说,在原先的故事(密歇根的某人拥有了拿破仑的人格,而纽约没有这样的人)里,密歇根人确实就是拿破仑了,因为他有了拿破仑的人格,而且没有相关的竞争者。同样,如果纽约的某人有了拿破仑的人格,而密歇根没有,那个纽约人就是拿破仑,因为他有拿破仑的人格且没有竞争者。但是,在有分支的那个例子里,密歇根和纽约都有人拥有了拿破仑的人格,这违背了不能有分支的规定,所以我们只好说他俩都不是拿破仑。

如我所说,这对我来说似乎是现有的最佳的人格论改良版本。但我们仍需要问一个问题:我们可能相信这个修订版吗?我们可能接受禁止分支的规定吗?不幸的是,禁止分支的规定本身看上去就相当怪诞。

请思考一个我们习以为常的情况。当然,我跟上周在写这本书的那个人是同一个人。根据人格论或者改良的人格论,这是因为我的人格相同。这个人上周认为自己是谢利·卡根,而且是哲学教授。我认为我是谢利·卡根,而且我相信我是个哲学教授。这个人上周拥有关于童年的各种记忆,我也有相同的记忆。他想要完成这本书,我也有同样的心愿。诸如此类,我们有同一个人格,所以是我。这就是人格论的观点。我的结论是:嘿,那是我。我知道你怀疑我是否可以活过周末。好消息是:我做到了。

我到底做到了没有?或许我应该问:“他做到了吗?”是的,上周这儿有个人(谢利·卡根),现在这儿也有个人;是的,现在的这个人拥有和上周在这儿的人一模一样的人格。但是,根据禁止分支的规定,我们还不能肯定我就是那个上周写这本书的人。在我们确实没有其他的竞争者前,不能做出那样的判断。如果今天我是唯一拥有卡根的人格的人,那么很高兴地,我实际上和上周在写书的那位是同一个人,即谢利·卡根。但如果我不知道(假定你也不知道),现在密歇根有个人也拥有了谢利·卡根的人格,那么我们不得不说,这样一来我根本就不是谢利·卡根!他也不是,我们谁也不是谢利·卡根。谢利·卡根死了。

那么,我到底是不是谢利·卡根呢?不幸的是,在知道密歇根的情况之前,我们无法做出判断!这看上去非常难以置信。要决定现在的我跟上周在写书的那个人是否为同一个人,似乎与密歇根正在发生的事没有关联(因为我是在康涅狄格州写下这些文字的)。直观反应告诉我们,我是不是同一个人取决于上周写书的那个人的情况,以及今天为你写下这些文字的这个人的情况,也许还有一些关于那个人和这个人之间的关系,但是跟密歇根发生的事无关!(或者,我们还可以这么说,我是不是同一个人取决于早期的人所处的阶段、当下的人所处的阶段,以及这些阶段之间的关系,跟别的没有任何关系。)

我是谁这个问题怎么可能触及密歇根发生的情况呢?我跟上周写这本书的人是不是同一个人怎么会跟宾夕法尼亚,或者澳大利亚,甚至火星上发生的事相关呢?用哲学术语来说的话,同一性的本质似乎应当仅取决于我自身内在的(intrinsic)因素;或者,可以说,只取决于我的各个阶段之间的关系。它不应取决于外在的(extrinsic)外界因素,不应取决于其他地方发生的事情!但是如果我们接受了禁止分支的规定,那就意味着,我们是否有某种同一性的确取决于别处发生的事。在禁止分支的规定下,同一性的界定就不再严格地由内因(internal affair)决定,部分得由外因(external affair)决定。正如我所说,这非常难以置信。如果你不想接受这种说法,看起来你当然就要摒弃人格论了。

裂变(Fission)

让我们快速回顾一下似乎已对人格论产生毁灭性打击的问题。简而言之,这个问题是因为可能发生的复制而产生的,人格可以被复制——同一个人格同时存在多个副本——人格论怎么解释这样的情况?看起来唯一合理的说法是,如果发生了复制的情况,任何一个复制品都不是原来那个人,即使他们有同样的人格。如果要避免完全摒弃人格论,我们就要对其进行改进,所以采用了禁止分支的规定。但这种改进的问题在于,禁止分支的规定本身看来非常反直观反应,因为它将同一性变成了一个外因的事情,而不是严格的内因的事。因此,我们似乎真的要摒弃人格论了,人格论者不能找到可行的办法来解释复制的问题。

在人格论经历所有这些绝望的迂回曲折,应对复制问题又难以成功的时候,肉体论的支持者们度过了极好的旧日时光。我总是想象肉体论者站在这里,旁看所有的一切,大笑。“哈!”他们说,“你们这些可怜的笨蛋。个人同一性的人格论是不成立的,正因为存在复制的可能性,正因为人格可以被复制。(的确,如果可以复制成2份,又有什么能阻止我们将其复制成100份、1000份甚至更多份呢!)”但是肉体不能分裂!肉体不能形成分支!所以,如果摒弃人格论,拥护肉体论的话,我们就可以将复制的问题避免得一干二净。

思考一下肉体论者的说法。肉身不能分裂,它们不能分成几个部分或者分支。比如,你兄弟的身体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分裂成两个完全相同的身体,这就轻易地避免了困扰着人格论的问题。肉体论者无须思考要是一个肉身出现多个副本该怎么办,因为不可能出现多个副本。当然,也许会出现另一个肉身,它看起来跟我的非常相似,比如我有个双胞胎兄弟。然而不管另一个肉体跟我的多么相似,没有人能真正拥有我的肉身:与人格不同,肉身不能同时出现在两个地方。因此,如果我们想知道未来某个人是否与我是同一个人,我们所需做的就是追踪这一个不能分支的肉体,看看它最终出现在哪儿。基本上,这就是一件很直截了当的事。

所以,偏向肉体论看似有极具说服力的理由。人格论无法解释人格复制的情况,但肉体论根本无须解释,因为肉身不能分裂。

至少,肉体论者可能会这么说。可真是这样吗?肉体论真的不存在复制的问题吗?肉身真的不会也不能分裂吗?这里的关键词当然是“不能”。毕竟,人格在现实中也不能分裂。尽管我之前一直在讨论科幻小说的例子,其中人格确实是可以分裂的(以至于最终拿破仑的人格出现了两个精准的副本),这个例子的确只能在科幻小说里出现。如果使用科幻小说去思考人格分裂的可能性是正当的,那么用这种方式去思考肉体分裂的可能性也就是正当的了。我们来试试看。

事实上,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已经熟知一些低级生物的肉体分裂。毕竟,阿米巴变形虫就会分裂。(当然了,阿米巴虫是一种特殊的单细胞有机体。)假如你有一只阿米巴变形虫,它活着,在某一时刻它开始分裂,它大体上是将自己拉开的(我不会去阐明生物学细节)。它将自己的两个半身拉得越来越开,直到——嘣!——原有的一个细胞成了两个细胞,阿米巴变形虫分裂了(见图7.5)。

人类的肉体跟阿米巴变形虫不同,不可以裂殖。但是,也许生物学里并不排除这种可能性。想象一下,明天我翻开《耶鲁每日新闻》,看见“耶鲁阿米巴研究中心”取得重大突破,科学家发现了如何以阿米巴变形虫的方式复制和分裂人类的身体,这种可能性当然是合乎逻辑的。所以我们就可以质问肉体论,它要怎样应对这种情况。它该怎么处理肉体分支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