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窗边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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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研究方法

4.1研究方法的选择

本研究采用定量研究(抽样问卷调查)和定性研究(深度访谈)相结合的混合研究方法,但采取了以定性研究为主的研究策略,试图通过对两组不同性质数据的分析,探索家庭环境各因素对青少年电子游戏成瘾及所玩游戏暴力程度影响的程度、过程和方式。

4.1.1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结合的理由

定量研究是科学主义的研究范式,定性研究则属于自然主义的研究范式,各有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参看陈向明,2000,第472~473页)。陈向明认为二者的结合有以下好处:(1)在同一个研究项目中使用这两种不同的方法,可以同时在不同层面和角度对同一研究问题进行探讨;(2)如果研究的问题中包含了一些不同的、多侧面的子问题,研究者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方法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3)在同一研究中使用不同的研究方法还可以为研究设计和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更多的灵活性;(4)使用不同的方法还可以对有关结果进行相关检验,从而提高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同时,陈向明也指出了两种研究方法结合可能导致的问题:(1)由于两种研究基于不同的理论范式,结合时难免产生认识论上的冲突;(2)平行使用两种研究方法还可能为研究结果的价值评价和伦理道德关怀带来困难;(3)同时使用不同的范式还有可能促成“机会主义”的倾向。研究者可以在对范式没有自觉意识的情况下进行研究,事后择其所好和所长任意对研究结果进行解释。因此,陈向明(2000)认为,重要的是研究者应该对自己在方法上的选择和使用有所意识,并且在研究结果中真诚地、详细地报道自己的方法选择原则和使用方式(第475页)。

对于本项研究来说,定量研究可以在宏观层面大面积地对家庭环境因素对电子游戏使用问题的影响这个社会现象进行统计调查,通过问卷这种研究工具和抽样调查的手段对事先设定的理论假设进行检验,获得有代表性的数据和研究结果。由于研究工具和资料收集标准化,研究的效度和信度可以进行相对准确的测量,同时可以通过统计手段对事情的因果关系以及相关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精确的测量。但是,定量研究只能对一些比较表层的、可以量化的部分进行测量,不能获得具体的细节内容,而深度访谈则是在微观层面上对所研究的社会现象进行比较深入细致的描述和分析。由于定量研究是一个横截面研究,测量的时间只是一个凝固的点,无法追踪事件发生的过程,也无法了解当事人自己的视角和想法,而深度访谈的内容是当事人的生活史,叙述的是事情发展变化的过程。而且,由于抽样调查的对象是在校的学生,研究结果只能代表抽样总体中的平均情况,不能兼顾特殊情况,比如有些学生由于游戏成瘾已经无法继续在学校上学,这些特殊的个体就不可能出现在抽样对象中,而深度访谈可以通过目的性抽样找到他们。定量研究对变量的控制比较大,很难在自然情景下收集资料。虽然深度访谈的提纲是在定量研究的变量基础上拟定的,但访谈中访谈对象也有一定的自主性,因此可以收集到事先拟定变量以外的资料。

4.1.2混合研究的发展

作为一种不同的方式,混合研究在社会科学中相对较新。混合研究是在单一的研究中综合运用了定量方法和定性方法来收集和分析资料。这种综合不同方法的理念大概源于1959年,即当坎贝尔和费斯克(Campell and Fiske,1959)运用多种方法去研究心理特质的效度之时(克雷斯维尔,2007)。他们鼓励其他人使用“多方法矩阵”来检验研究中使用的多种资料收集方法。这促使人们将多种方法混合使用,不久与田野研究法有关的一些方法诸如观察法和访谈法(定性研究资料)就与传统的测量法(定量研究数据)结为一体(Sieber,1973)。由于认识到所有研究方法都有局限性,研究者感到任何单一研究方法中存在的不足都可能会在其他方法中得到中和或消除。于是一种通过定性法与定量法寻求资料综合的方法诞生了(Jick,1979),并从中出现了综合资料的不同类型的另外的原因,比如,从一种方法中得出的结果可以帮助改进或补充另一种方法。作为一种选择,为了便于把握不同分析层次和不同分析单元,一种研究方法可以被嵌构到另一种研究方法之中(Tashakkori and Teddlie,1998)。但是,由于受到时间和经费的限制,很少有人能做定量和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混合研究。本研究对定量数据和定性资料都进行了收集,但分析时以定性资料为主,展现各个家庭环境因素对初中生电子游戏成瘾和暴力问题的影响过程和方式;以定量数据为辅,说明研究群体的整体趋势。

4.1.3本研究的混合研究策略

克雷斯威尔(2007,第168~173页)提出了混合研究的六种主要策略,本研究采用其中的转换策略(transformative strategy)。在这种包含了定量资料与定性资料的研究设计中,研究者把一种理论视角视为“最佳视角”。这种视角为研究中的一些有趣的主题提供了框架,为资料收集提供了方法,同时也为预期的结果及其变化提供了一种分析工具(克雷斯威尔,2007,第13页)。这种理论视角中也可能包括了顺序法和并行法等资料收集方法。本研究采用使用与满足的理论视角,在资料收集方法上采取了定量研究数据和定性研究数据顺序收集的方法。首先,根据使用与满足理论提出定量研究的目的,并确定问卷所包括的变量。然后根据该理论框架和定量研究设计中的变量列出定性研究深度访谈的提纲。在实际收集中,首先进行定量数据的收集,然后根据问卷中电子游戏成瘾量表的得分发现适合定性资料收集的对象,再经过目的性抽样后对调查对象进行深度访谈。不过,虽然在数据收集的时间上有先后顺序,但是对资料的分析则是在两种方法收集资料结束后开始的,而不是在定性研究中对定量研究的结果进行更深层次的探讨,所以从资料的性质上讲属于并行性收集资料。

定量研究的问题涉及北京市青少年中家庭环境因素与电子游戏使用问题的关联,目的是发现整体的趋势。定性研究通过对北京市青少年中少数个体深度访谈来弥补定量研究资料深度的不足,与定量研究资料互相印证、互相补充。定量研究的结果可以推广到整个抽样框,定性研究的结果则只能说明各个访谈对象所代表的具体的社会现象。

需要指出的是,定性研究中的访谈对象并不完全来自定量研究中的553个有效样本。这是因为本研究深度访谈的对象为孩子和他们的家长,但在符合目的性抽样条件又留下联系方式的答卷者中,由于家长没有时间或者对接受访谈有抵触情绪等原因,未能找到足够的访谈对象,只好到非答卷者中寻找其他的孩子和家长作为访谈对象,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小缺憾。但是非答卷访谈对象也都是北京市的初中生和他们的家长,和参加答卷的学生及家长一样生活在北京这个社会和文化环境中,受到同样的教育体制和教育政策的制约和影响,和参加答卷的学生及家长同属于北京市初中生(及家长)这个大的抽样框,与他们具有同质性。因此,本研究的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的调查对象可以视为同一群研究对象。

下面分别介绍两种研究方法的抽样方法、研究工具和资料收集与整理过程。

4.2定量研究部分

本研究的定量研究部分使用抽样问卷调查方法,将调查对象定位于北京市的初中生。

4.2.1抽样方法

北京市的初中生年龄一般为12~15岁,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语言文字基础,能够理解问卷内容并做出相应的回答。同时,他们已经掌握了一定的电脑知识和操作技术,从技术上具备了玩电子游戏的能力。另外,他们刚刚进入青春期,心理和生理上都开始发生剧烈的变化,家庭环境对他们的影响应该是最明显的。为了使抽出的样本彼此之间具有可比性,我把调查对象限制在北京市区的中学,这是因为市区的家庭电脑普及率高,学生接触电脑游戏的机会更多。为了使抽样更能代表市区的初中生,我将抽样框限定在西城区的初中学生,因为这些学校全部位于市区内。但是,这些学校的学生却并不具有同质性,主要表现在对教育资源占有的不平等上。这是由北京市的教育体制和升学政策造成的。

首先,北京市将所有中小学分为市重点、区重点和非重点学校,47所教育体制改革校也被分别列入市重点和区重点学校。虽然北京市小学升初中采用的是“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禁考文化课,但又规定可以有11种入学方式(见《京华时报》2006年3月24日,第A03版),而且所有的市、区级重点中学和非重点中学的实验班都是通过文化课考试(一般为英语和数学)或者特长加文化课考试来选拔学生,即使共建单位的职工子弟也不例外。虽然有些重点学校接受电脑派位入学,但名额非常之少。同时,学生择校还要交纳相当大的一笔择校费。这种升学制度的结果,使得孩子从初一开始就被分为不同的级别,就读什么学校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其学习水平和家庭资源水平。因此,为了保证样本的代表性,需要考虑重点中学和非重点中学学生的不同特征。而且,大部分学校都有实验班和普通班,同一个学校同一个年级的学生并不完全在一个水平线上,因此有必要将实验班和普通班作为两种不同质的样本来看待。由于学校对学生以班为单位进行管理,整班抽样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鉴于上述现状,我在抽样的时候采用了多阶段分层整群(班)抽样法。首先采用分层的方法,将西城区所有有初中的36所中学按照传统的市重点(5所)、区重点(4所)和普通学校(27所)三类(分类以区教委的名册为准)按照教委学校登记表上的顺序排列起来,按照系统抽样方法抽取4所学校。这4所学校共有59个自然班,按照不同年级分为三组:初一、初二各23个班,初三25个班,按先后顺序将所有学校的实验班排在一起,然后将普通班排在一起,从1开始进行编号,随后进行整班随机抽样,每个年级抽取6个班,共抽取18个班,包括5个实验班和13个普通班,样本总数为570个。回收问卷565份,回收率为99%,其中有效问卷为553份,有效回收率为97%。

答卷工作由四个学校的德育副校长或德育主任负责组织,利用学生德育课的时间进行A卷(学生问卷)的答卷工作,B卷(家长问卷)则由学生带回家由家长作答或在家长的帮助下由学生作答,然后由学生带回学校交给负责老师。由于每个调查对象拿到的A卷和B卷为同一编号,不同调查对象的信息不会弄错。

本研究抽样的目的是为了将研究对象分为正常使用组、成瘾倾向组和成瘾组三个类别,然后比较三者之间的差异,而不是人口统计学意义上的抽样,虽然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代表性,但并不影响对调查结果的分析。

4.2.2测量

4.2.2.1问卷的构成

问卷为封闭式为主、开放式为辅的综合式。A卷共分为6个部分,由自编部分和常用量表组成。第一部分为自编问题,包括调查对象的人口学资料、家庭结构、所玩电子游戏的类型和使用的时间及频率、家长对电子游戏的态度、学习成绩以及朋友的多少;第二部分为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中心网站公布的由美国匹兹堡大学Kimberly Young编制的《网络成瘾量表》,测量学生对电脑游戏的成瘾程度;第三部分为经过岳冬梅修订的《父母教养方式量表》(EMBU)中文版;第四部分为《父母冲突儿童知觉量表》(CPIC)(Grych,Seid and Fincham,1992);第五部分为《儿童孤独量表》(CLS);第六部分为《亲子关系自我评量表》。B卷由父母的职业、学历、家庭月人均收入和《亲子关系自我评量表》组成。详见本书附录部分。

4.2.2.2测量方法

●人口学资料和家庭结构

自编问卷的第一部分是人口学和家庭结构方面的问题。问题1、2、3是关于调查对象的人口学资料,包括性别、年龄、是否独生子女。问题4是关于调查对象的家庭结构。家庭结构分类包括以下七种情况:和亲生父母一起生活(完整家庭);只和亲生父亲一起生活(单亲家庭);只和亲生母亲一起生活(单亲家庭);和亲生父亲及继母一起生活(重组家庭);和亲生母亲及继父一起生活(重组家庭);只和父亲(或母亲)一起生活,但家里还有至少一个别的成年亲属(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父母亲都不一起生活。

●学习成绩

问题7和8是关于调查对象的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按照每个调查对象的学习成绩在该班和该学校本年级的相对排名情况,分为上、中上、中等、中下和下五个等级(每20%为一个等级)。这样分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不同学校考卷可能不统一,单纯的考试分数可能不具有很强的可比性,而且一次考试的成绩也不能完全代表学生的水平,而学生在班级和年级的排名则相对比较稳定。另外一个原因是学生在自己的小团体中所占的位置对他们的自我评价可能影响更大,即“鸡首”和“牛后”的关系,因为父母、老师和同学的评价以及学生的自我评价最直接的参照标准就是学生在各自班里的排名。因此,市重点学校中等成绩的学生自我评价可能不如非重点学校上等成绩的学生。

●所玩游戏的暴力程度

为了比较客观地反映游戏的暴力程度,避免由于玩暴力游戏过多引起的脱敏现象影响调查对象对于自己所玩游戏暴力程度的评价,问卷没有直接要求学生对游戏的暴力程度进行分级,而是要求调查对象从问卷所列的34种电子游戏名称中选出自己最喜欢玩的一种,如果不在列表中就在最后一个选项“其他”后面的横线上写出游戏名称。由于中国缺少对电子游戏暴力程度的分级标准,作者采用美国娱乐软件分级委员会(ESRB)电子游戏分级标准中对暴力程度的分级标准(具体内容见附录《电子游戏暴力的定义和分级标准》),由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专门负责游戏测试工作的徐上和王轩两位先生将问卷中涉及的所有64种游戏的暴力程度从低到高分为0~5六个不同级别。问卷中所列的游戏名称是从作者2007年4月对崇文区300名初一学生所玩游戏名称的调查进行统计分析后形成的。在那次调查的问卷中,要求学生写出自己最喜欢玩的三种电子游戏的名称(不够三种的有几种写几种),然后对他们所列出的100多种游戏名称进行汇总,将多于三个以上玩者的34种游戏按玩者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列。

●电子游戏的成瘾程度

问卷第二部分测量学生对电子游戏的成瘾程度。这些问题是经过修改后的金伯利·扬(Kimberly Young)编制的《网络成瘾量表》。该量表为5级自陈量表,一共20个问题。最低得分20分,最高100分。该量表的制定者金伯利·扬认为是否成瘾不仅仅是在网上花多长时间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衡量因特网使用对你的生活所造成的损害,即什么样的矛盾冲突已经在你的家庭、人际关系、工作场所或者学校中出现(扬,2005,《网络心魔》,36~37页)。她根据量表的得分将使用者分为三个类别(同上,第40页):

20~39分:你是一个普通的网络使用者。你有可能在网上花较长的时间冲浪,但你能控制你对网络的使用。

40~69分:由于因特网的存在,你正越来越频繁地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你应当认真考虑它们对你生活的全部影响。

70~100分:你的因特网使用正在给你的生活造成许多严重的问题。你需要现在就去解决它。

北京师范大学沈绮云教授领导的研究小组在对北京市高中生网络成瘾情况的调查中也是采用了这个标准将调查对象分为正常使用组、成瘾倾向组和成瘾组【1】。因此,本研究按照这一标准将定量研究的调查对象分为电子游戏的正常使用组、成瘾倾向组和成瘾组。

●父母教养方式

问卷A的第三部分测量父母的教养方式。研究发现,亲子在教养行为上的认知常存在显著差异(参看陈富美,李宗文)。但无论亲子知觉差异的倾向如何,就父母教养对于孩子的影响来看,发挥影响力的是孩子知觉的教养,而非父母所自以为的教养(Acock and Clair,1986;Demo et al.,1987)。因此本研究采取学生自陈方式来测量父母的教养行为。

测量父母的教养方式使用的是经岳冬梅修订过的《父母养育方式评价量表》(汪向东、王希林、马弘,第161~167页)。父亲教养方式包含六个主因素(情感温暖、理解;惩罚、严厉;过分干涉;偏爱被试;拒绝、否认;过度保护),母亲教养方式包括五个主因素(情感温暖、理解;过干涉、过保护;拒绝、否认;惩罚、严厉;偏爱被试),分别由58个和57个条目组成,共有66个条目。本文考虑到北京城区绝大多数初中生属于独生子女,因此绝大多数调查对象不存在被偏爱的情况,故省去偏爱被试这个维度,保留其余的60条。其中父亲分量表54个条目,母亲分量表53个条目。

●父母冲突

问卷A的第四部分测量父母冲突的情况。对于父母冲突对儿童的影响,早期研究者一般都采用父母的报告来进行评估,但父母亲的报告可能无法准确地估计孩子对父母冲突的感知(Grych et al.,1992),因而格里奇等(Grych et al.,1992)设计了父母冲突儿童知觉量表(Children's Perception of Interparental Conflict Scale,简称CPIC),现在已经成为测量父母冲突水平最常用的工具之一。格里奇等(1992)发现,与父母的报告相比,儿童报告的父母冲突情况及其感知能够更准确地反映父母冲突与儿童行为与情绪问题,基茨曼和科恩(Kitzmann and Kohen,2003)的研究也发现,与父母报告相比,儿童报告的父母冲突能更有效地考察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情况。这说明研究父母冲突对儿童的影响时,儿童报告比父母的报告更为准确和可靠,因此本研究采用CPIC来考查父母冲突对调查对象的影响。

CPIC是由格里奇等(Grych et al.,1992)在认知情境模式的理论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该量表共有48个陈述性的描述,在施测时要求儿童表明自己对每个陈述的认可程度(对,差不多,错)。为了更准确地反映调查对象对父母冲突的感知,本研究将原量表中三个不同的认可程度改为五个,即完全不对、相当不对、比较对、相当对和完全对。

因素分析显示该量表包含三个分量表:分量表一测量父母冲突的性质(即冲突发生的频率、敌意和攻击性的程度,以及是否得到妥善解决);分量表二测量当父母冲突发生时,儿童感知到的受威胁的程度以及儿童觉得自己能够应对的程度;分量表三测量与儿童有关的冲突发生的频次及儿童因此自责的程度、三角关系、稳定性。该量表得分越高表示问题程度越严重。

●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的测量使用的是从PSSP心理学网下载的《亲子关系自我评量表》。该量表的设计者要求孩子和家长分别回答,分别计算亲方和子方的总分,然后比较二者的差异。因此,我在由学生回答的A卷和由家长回答的B卷中都列入该量表,以考察亲方和子方对亲子关系感知的差异,以及哪一方感知的亲子关系对研究对象的电子游戏使用行为和其他情况更有解释力,因为陈富美、李宗文(2004)的研究发现,亲子对于教养行为频率的评估存在着差异,并且亲方的评估对于子方知觉的解释力非常有限。而最终会影响子女的,“是为子方所知觉到的教养,而非父母自觉或实际的教养行为”。该量表的得分越高表示亲子关系越好。

●与同龄人的关系及社会适应情况

问题20到24考察调查对象朋友的多少和与朋友在电子游戏方面的交往情况以及周围的同龄人谈论电子游戏的情况。这方面的测量包括:朋友的数量(没有——0个、很少——1到3个、不多——4到6个、比较多——7到9个、很多——10个以上五个级别),分别考察网络中的虚拟朋友和现实生活中的朋友;和朋友共同谈论的话题中与电子游戏相关的程度和与朋友一起玩电子游戏的情况以及周围的同龄人是否经常谈论电子游戏(从不、偶尔、有时、经常、总是)。同时,作者使用《儿童孤独量表》(汪向东、王希林、马弘,第303~305页)(问卷第五部分)考察研究对象与同龄人交往的情况及社会适应情况。该量表是用来评定儿童的孤独感与社会不满程度的量表。共有24个项目,可用于评定三到六年级学生的孤独感与社会不满程度。其中16个条目评定孤独感、社会适应与不适应感以及对自己在同伴中的地位的主观评价(其中10条用语指向孤独,6条指向非孤独)。另外8个为补充条目,询问一些课余爱好和活动偏好,是为了使儿童在说明对其他问题的态度时更坦诚和放松。考虑到初中紧接小学,该量表应该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同时,考虑到整个问卷问题比较多,作者删除了其中的8个补充条目。该量表的得分越高表示孤独感越强。

●家庭社会经济地位(SES)

对于家庭社会经济地位(SES)的测量,不同的学者出于不同的研究需要选择不同的指标,有单独以其中一种来度量的,也有综合几种一起研究的。英国学者韦恩斯特拉(Veenstra,2000)以家庭收入和父亲受教育水平作为SES指标,考察社会资本对健康状况的影响;英国心理学家皮克和凯文(Piko and Kevin,2001)在研究匈牙利年轻人心理问题时用父母的职业和教育水平作为SES指标来衡量;新西兰学者埃利和欧文(Elley and Irving,1972,1985)最初把职业划分为六个分数等级作为社会经济指数(So-cioeconomic Index),后来又加入教育水平和收入指标合成一个综合性SES指数来考察家庭乃至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加拿大的菲普斯和莱斯布里奇(Phipps and Lethbridge,2006)在分析家庭收入和儿童发展结果时,由于所采用的YITS数据没有家庭收入,他们就用父母的职业和文化水平作为描述性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的结果与对有该指标的NLSCY数据分析结果相同。这就说明这两项指标能够基本反映家庭收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的《2005全民教育全球监测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这样一个观点,学历越高,收入越高。事实充分证明,个人的社会收入分配与其受教育的程度密切相关。一般来说,在学校受到的教育越多,有生之年的收入水平就越高(原春琳、蒋昕捷,2005)。

研究社会分层的布劳—邓肯模型认为,社会分层结构主要表现为职业结构,而某种职业地位的获得主要取决于代际之间的教育水平和职业以及本人的教育水平和初职的影响(转引自李俊奎,2004)。邓肯用诺斯与海特量表中50个职业的声望,配以每一职业的平均教育程度与收入,求得职业声望、教育和收入三者之间的回归方程,据此可以得到用于推算每一职业声望的社会经济地位指数,简称SEI(许欣欣,2000)。许欣欣(2000)按照邓肯的方法尝试建构中国的社会经济地位指数,发现需要根据教育、收入和权力三个指标来计算。这是因为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只能称作“模拟的市场经济体制”(何清涟,1998),和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并不相同,权力仍然是影响SES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但是,教育水平为人们进入有权力的职业提供了可能,教育与权力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80(许欣欣,2000)。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做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陆学艺,2002)也发现,中国现阶段各阶层的社会地位与经济地位出现一致化倾向,社会经济地位与所受教育程度高度相关。李强(2004)、李培林(2004)、李春玲(2003)和李俊奎(2004)的研究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李春玲(2005a)的研究发现,在当前中国社会,决定职业和个人声望地位的因素是教育、收入、权力、就业单位的性质以及是否从事受歧视职业。而教育与职业声望和社会经济地位指数的相关性高于收入与职业声望和社会经济地位指数的相关性。在职业声望的测量方式中,李春玲考虑的因素最为全面,因此本研究采用她在《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一书中计算出的中国161种职业的声望得分。

由于本研究最初设计的问卷调查对象是学生本身,考虑到他们对于各自家庭收入不一定知情,不太可能给出准确的数据,因而未将家庭经济收入列入SES指标,而是从父母的职业、学历方面进行考察。由于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不一样,绝大部分母亲在生育后都继续工作而不是留在家里照顾孩子,所以本研究分别考察父亲和母亲的职业和学历。问卷完成后,作者请西城外国语学校的十几名初一学生试做了一下,发现有些孩子不了解父母的职业和学历方面的情况,因此将原问卷分成了学生问卷(A)和家长问卷(B)两个部分,同一个学生拿到的两部分问卷为同一编号,以确保信息的一致性。由于B卷由家长来答,作者就加上了家庭成员平均月收入水平这个变量,以便更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家庭社会经济地位。

本文问卷将父母的学历分为初中及以下、高中(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大专、本科、硕士以上等五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赋值1到5分。为了比较准确地了解父母的职业,避免家长对职业进行分类时遇到的困难,作者将李春玲(2005b)在《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一书中所列的161种职业全部列出,但删去了第47项中“坐台小姐”这个会被认为带侮辱性的职业名称,将第70项中的“拉长”改为“生产流水线负责人”。因为“拉长”这个名称是珠江三角区对生产线管理人员的称呼,对于北京的孩子来说非常陌生,就连2005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中都没有收录这个名词。考虑到161种职业可能不够全面,我又加上了“其他”这一选项。另外,考虑到有的学生家长可能处于无业、失业或半失业状态,又将这三种情况作为一个选项。因此,关于父母的职业情况共有163个选项,要求答卷者将相应的代码写在相关问题后面的横线上。如果选择“其他”,要求调查对象给出工作名称,以便将其归入某一类职业。然后按照李春玲(2005b)在《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一书中计算出的中国161种职业的声望得分得出每个家长的职业声望值。

家庭月人均收入分为6个级别,1000元以下为1,1000~1999元为2,2000~2999元为3,3000~3999元为4,4000~4999元为5,5000元以上为6。

定量数据的分析工具是SPSS11.5 for windows。

4.3定性研究部分

4.3.1研究方法介绍

本研究所用的定性研究方法,即英文qualitative research,陈向明(2000)将之译为“质的研究”,以和“量的研究”(quantitative research)相对应。在《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一书中,陈向明将“质的研究”和“定性研究”进行了区分。她认为“定性研究”的所指似乎比较宽泛,几乎所有非定量的东西均可纳入“定性”范畴,如哲学思辨、个人见解、政策宣传和解释,甚至包括在定量研究之前对问题界定以及之后对数据的分析。她认为,“定性研究”和“质的研究”虽然有类似之处,但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研究方法上以及对社会现象的理解和解释上很多方面存在着差异(第22~23页)。

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定性研究”像“定量研究”一样也坚守实证主义的立场,都认为存在绝对的真理和客观的现实,不论是通过“定量”的计算还是“定性”的规定,目的都是为了寻找事物中普遍存在的“本质”。而“质的研究”已经超越了自己早期对自然科学的模仿,开始对“真理”的唯一性和客观性进行质疑。在研究方法上,质的研究十分强调研究者在自然情景中与被研究者互动,在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建构研究的结果或理论,其探究方式不包括纯粹的哲学思辨、个人见解和逻辑推理,也不包括一般意义上的工作经验总结。必须有深入、细致、系统的调查资料作为基础,从研究者自己收集的资料中寻找意义解释或理论的根据。而“定性研究”大都没有原始资料作为基础,主要使用的是一种形而上的思辨方式。在对社会现象的理解和解释上,“质的研究”更加强调研究的过程性、情景性和具体性,而“定性研究”比较偏向结论性、抽象性和概括性。

但是,为了与前面的定量研究方法相对应,本文依然采用“定性研究”这一常用的译法。

4.3.2抽样方法

本研究定性研究的对象采用目的性抽样(也译作“立意抽样”)方法。首先,所有访谈对象均为电子游戏爱好者,以便在此基础上考察家庭环境因素对各自使用情况的影响。在针对样本本身的特性进行抽样时,采用分层目的性抽样——首先将研究现象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层,然后在不同的层面上进行目的性抽样。这么做是为了了解每一个同质性较强的层次内部的具体情况,以便在不同层次中进行比较,进而达到对总体异质性的了解(陈向明,2000)。对本研究而言,首先将所有对象分为成瘾、成瘾倾向和正常使用三个层次,然后每个层次选取5个样本,共15个访谈样本(实际访谈样本超出20个,访谈后再对这些样本进行一次目的性抽样,选取比较有典型意义的15个个案进入最终分析)。

分层标准:一是根据定量研究中成瘾量表的得分。20~39分为正常使用者(C1—30、C2—30、C3—35、C4—38、C5—30),40~69分为成瘾倾向者,(B1—42分,B2—48分、B3—61分、B4—63分、B5—65分),70分以上为成瘾者(留下联系方式的调查样本中没有70分以上者)。二是根据相关专业机构的诊断,确认其为成瘾者(A1、A2——北京军区总医院网络成瘾治疗中心,A5——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即精神卫生研究所)。三是根据学校有关负责人的介绍和对家长的访谈所反映的情况,看访谈对象沉迷游戏的程度和社会功能是否受到影响以及受影响的程度,根据高文斌、陈祉妍(2006)提出的“中国当前青少年网络使用问题谱系”来判定成瘾程度。如果受访者的“学习、生活等社会功能严重受影响,甚至发生极端不良情况”,就认定其为成瘾者(如A3、A4)。

有关抽样方式本身采用综合抽样。定量研究的调查问卷是通过学校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的。虽然调查问卷上要求调查对象自愿留下联系方式,但只有少数答卷者留下了联系方式,其中部分符合目的性抽样条件的调查对象(包括家长)又不同意接受访谈,所以不足以抽出整个研究所需的全部调查对象。同时,个别严重依赖者已经影响到自身的社会功能,无法或不肯继续在学校上学,因此不可能成为问卷调查的对象,也就无法从问卷调查对象中找到他们,只能通过学校负责人和相关治疗机构获得这些样本。因此本研究访谈对象的抽样范围超出了定量问卷的调查对象,但仍在北京市初中生这个大的抽样框中。

本研究访谈对象的抽样有以下几种途径:

(1)通过做问卷调查的学校负责人(一般为主管德育的副校长)提供选择对象。条件是喜欢玩电子游戏的学生,学习成绩好的和不好的都可以。先由校长安排和学生在学校见面进行访谈,然后请学生给出家长的联系方式,再跟家长联系,说明本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希望获得对方的支持。如果对方同意接受访谈,就约定对方方便的时间地点。这些访谈对象中有两名学生已经不到校或基本不到校。

(2)通过对抽样调查问卷中成瘾量表得分和其他情况抽样。问卷结束语中说明将对部分调查对象进行访谈,要求调查对象自愿留下联系方式。如果某调查对象符合抽样条件而且留下了联系方式,作者就和孩子和家长联系。说明本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希望获得对方的支持。如果对方同意接受访谈,就约定时间地点。这些访谈对象都是成瘾量表得分符合成瘾倾向的。

(3)通过在学校工作的朋友介绍班里有相关情况的班主任老师,由该老师介绍符合访谈条件的学生,告诉作者联系方式,再由作者和学生及家长联系访谈事宜。

(4)通过北京军区总医院网络成瘾治疗中心的陶然主任和该中心的心理医生推荐合适的访谈对象,都是他们治疗过的对象。他们推荐的两名孩子都是成瘾者。

(5)通过在问卷B的结束语中向家长说明访谈的事,请家长自愿留下联系方式或者主动跟作者联系。有两组访谈对象是这样选取的。

(6)滚雪球式抽样。请已有的访谈对象提供新的候选人,然后与学校或家长联系。

4.3.3资料收集方法

本研究的定性资料的收集方法为深度访谈,记录方式为录音。对于个别拒绝录音或不便录音的访谈对象,访谈结束后立即记录下访谈的内容。同时,在每次访谈后写出访谈笔记,记录访谈的过程、情境、非正式访谈中与研究密切相关的内容、相关人员所做的情况介绍及其他一些无法在录音中反映的内容。调查对象为学生本人和各自的家长,一是考虑到孩子对自己成长过程中有些情况并不知情,二是为了使孩子提供的情况和家长提供的情况互相印证、互相补充,三是考察家长和孩子看待同一个问题的视角是否一致,以确保所收集的研究资料的效度。调查的内容是研究对象使用电子游戏的有关情况和生活史。根据维吉尼亚·萨提亚的家庭治疗理论,人是由家庭塑造出来的,虽然每一个家庭都有它自己特定的问题和可能发生的事情,但基本上同样的因素会在所有家庭中起作用,即自我价值感、沟通、规则以及与社会的联系(萨提亚,2006,第5页)。

4.3.4资料收集和整理的过程

研究对象的选取采取自愿原则,我会向访谈对象说明研究的意义、访谈的大概内容、记录访谈内容的方式(录音)以及为对方保密的原则,保证研究报告中不会出现当事人的姓名,同时说明本人也是一位初中生的母亲,希望获得对方的理解和支持。我联系的所有孩子都表示愿意接受访谈,但有些家长以没有时间为理由婉转地表示拒绝,也有极少数家长非常不客气地直接拒绝。同意接受访谈的家长都非常客气,有几个家长甚至表示非常愿意接受访谈,因为孩子出现问题,她们心里积压了很多的痛苦,又碍于自尊心不便或不愿意向熟悉的亲戚朋友诉说,非常希望有一个能理解她们的倾听对象。也有的家长希望通过访谈获得家庭教育方面的帮助。对于这些家长,我会向他们解释我并非家庭教育的专家,但是我也是初中孩子的母亲,在访谈结束后可以跟他们交流一下这方面的经验教训。

对于同意接受访谈的孩子和家长,我会根据他们的方便约定访谈的时间和地点。有些学生是通过学校有关负责人安排在学校进行访谈的,但对家长的访谈就无法在学校进行。因为需要对访谈内容进行录音,要求有一个比较安静的地方,一般家长都愿意让研究者到家里或工作地点进行访谈,只有两个家长表示家里有老人不太方便,因此访谈在比较安静的茶馆进行,所需费用由研究者支付。去访谈对象家里进行访谈的时候,我有时带一些水果或茶叶之类的小礼品,有的表示访谈结束后请对方吃饭,但结果都是对方坚持要请我吃饭。在约定访谈时间的时候,我都表示对孩子和家长的访谈大约各需要一个小时,但实际对家长的访谈都超出了这个时间长度,最长的达到5个小时。一般前一到两个小时是正式访谈,主要按照访谈提纲中的要点进行,并对访谈内容进行录音。后面主要是非正式谈话,双方就孩子学习、生活、使用电子游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交流。由于非正式访谈不做录音,受访者不像正式访谈时那么拘束,会讲出一些更有价值的内容。对于非正式访谈中涉及的与研究密切相关的内容,我会在访谈结束后所写的手记中记录下来。

由于深度访谈的研究工具就是研究者本人,而研究资料是通过和访谈对象的符号互动获得的。因此为了使访谈对象能够敞开心扉说出自己的经历、感受甚至是隐私(如受访者说明某些内容属个人隐私,作者就不会将其写入报告),研究者就不能只是提问,而且要做出回应。这包括对受访者所说的话表示认可,重复、重组和总结,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暴露自己,并给予受访者一定的鼓励与支持,但应避免论说型和评价型回应(陈向明,2000,第13章)。由于作者和受访者属于同龄人,有很多相同或相近的经历和感受,在访谈过程中偶尔也会透露一点个人和孩子的情况,但始终没有忘记自己作为研究者的身份,尽可能不对受访者的谈话内容做出评价,也不对相关主题做出论说。

由于作者的时间很紧,而将录音资料整理成文字资料又是一件非常耗费时间的工作,访谈结束后,就把录音磁带交给一个速记公司,请他们把声音资料转换为文字资料,该公司每小时录音收取70元人民币的费用。文字资料记录完成以后,作者对所记录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核对,对记录中出现的错误进行更正,确保文字和声音在内容上完全一致。

注释:

【1】沈绮云教授在2007年7月31日“网络成瘾高峰对话视频会议”上的发言中提到过这个标准,作者在打电话向沈教授请教这个问题时她也是这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