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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日本的教育和高校管理模式

学制和课程设置

日本学校的学制,小学为6年、初中3年、高中3年、大学4年(医学6年);大专(短大)2年至3年。每年4月1日为新学年的开始。每个学年又分成三个学期:4月到7月,9月到12月,1月到3月。也有分两个学期的,即上学期和下学期。日本全国实行9年义务教育。

小学课程主要是国语、社会、算术、科学、生命环境、音乐、艺术和工艺、体育和家政。另外还开设课外活动和每周一次的德育课。初中是国语、健康和体育、工艺和家政。另外,还开设有外语、课外活动,每周一次的道德课作为选修课,外语几乎都是英语。高中(日语叫高等学校)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主要有:国语、地理和历史、公德、数学、科学、健康和体育、艺术、外语、以及家庭经济学等。

日本的专门学校,相当于中国的中专或大专。在我国有学士学位,但日本没有。从1998年4月开始,授予专业学校毕业生“专门士”资格。专门学校学期为1~3年不等,但一般为2年。现在日本的专业学校约有30000所,就读学生有50多万名。日本的短期大学以两年课程为主,但是护士学科为三年制。短期大学之中女子短期大学占60%,家政系、文学及教育保健系等学科占过半数。

日本的高校概况

日本的高校主要指:大学院(即研究生院)、大学(本科)、短期大学(大专)、高等技术专门学校等。日本的大学分国立大学、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至1995年11月,日本已有大学565所(包括国立大学98所、公立大学52所、私立大学415所)。这些高校中有385所设立了大学院(即研究生院)。一般来说,日本的每个县(行政区划,相当于我国的省)最低设置一所国立大学。例如:千叶大学、名古屋大学、茨城大学等等。著名的国立大学有:东京大学、京都大学、东北大学(仙台大学)、北海道大学等。在日本,信誉最高的是国立大学,其经费来自于国家所拨的教育经费。国立大学的入学竞争十分残酷,尤其是名牌大学,其入学考分也相对高一些。但是一旦考取,学费则比私立大学要便宜很多(一般1学年25万日元左右,而私立则至少需要70万日元)。因此,国立大学是考生心目中的首选目标。其次是公立大学(含都、道、府、县立、市立)。该类学校的经费由地方财政统筹调拨,学费介于国立大学与私立大学之间。在日本,能进入公立大学也是很不错的。

此外,日本是一个私立高校数量大大超过公立高校的国家。约占大学总数的73.5%,其学生数占全部大学生总数的73.4%。私立高校的发展反映了日本高等教育体系从计划模式到市场模式变革的结果。日本的私立大学主要是靠学费收入(国家免去相当一部分税收)来维持运作。确有困难时,可以向国家或地方政府审请特别援助基金。日本有名的私立大学首推庆应大学和早稻田大学。现任日本自民党党首小泉以及前首相桥本都是庆应大学的毕业生。早稻田大学更被誉为政治家的摇篮,前首相小渊惠三就是从早稻田走出来的政治家。现任国会议员中,早稻田出身的也不乏其人。比之上述两校略为逊色,但也颇有名气的大学如中央大学、明治大学等,历史都比较长,在日本的高等教育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日本,普遍有一种强烈的信念,那就是如何才能进入理想的公司和得到相应的待遇,而所有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毕业学校的名气。著名大学的毕业生进入大公司的机会比从较低排行高校毕业学生的机会更大。大公司在雇佣毕业生时,更多考虑的是学校的知名度而不是学生的能力。由此形成的就业和雇佣体制,使得在全日本接受高等教育的优越性与在大公司工作的优越性相一致,进入名校与进入较好公司的竞争动力相一致。

日本高校的教育

日本的大学本科教育,开设的专业门类齐全,与中国的高校一样,基本上可以归纳为文、理、工三大类。一般来说,本科课程设置似乎以社会科学居多,而研究生院则以理、工科为重。首先,在教育内容方面,1991年改革前的大学设置基准不但规定了本科毕业必需的学分数(124个学分以上),还详细规定了各个课程各自所需要的学分。改革后的设置基准只规定了毕业所需的124个学分,不再对科目区分及相应的学分做出规定,文部省把此项权力交给了大学。另外,各个学校还根据社会的实际需要加强了实践教育,同时也根据时代的要求增设了一些新的科目,以充实情报处理教育,改善外语教育。为了提供更多的选修机会,不少大学与其他的学校缔结“学分互换”的协定。

日本大学的学年包括期中、期末考试,原则上为35周。各门课程学习时间通常为10~15周。

日本的大学院相当于我国的研究生院,设有硕士和博士课程。硕士课程学制通常为两年。申请入学者只限于受过16年学校教育,已经大学毕业,或被认可具有同等学历的人。硕士学位在日本被称作“修士”,设研究生院的大学可给毕业生授硕士学位。日本的博士课程学制通常为三年,临床医学、牙医学、兽医学博士课程学制通常为四年。博士课程的申请者只限于具有硕士学位或承认具有同等学历者。对于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本科生,实行五年一贯制(即前期二年,后期三年);入学资格与修士课程完全一样,修习二年课程后,即称之“博士课程前期修了”。博士课程后期:修士学位或博士前期课程修完以后,再研习三年课程,即为“博士课程后期修了”,而获准提交博士论文,并经审查、口试通过后,即取得博士学位。

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的大学院学生数有相当的增长。1990年日本研究生院的在校生数(含硕士生、博士生)是90238人,到1995年增至153423人。但在发达国家中,日本研究生院学生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还是很低的。关于每千人中的研究生数以及研究生与本科生的比例,美国是15.65%和7.7%(1992年),法国是18.8%和3.6%(1993年),日本则仅仅为6.1%和1.1%(1994年)。据文部省的数据表明,2002年5月在校的大学院生共有22.35万人,其中博士生7万人,硕士生15.35万人。

需要说明的是,日本的研究生概念不是中国意义上的研究生,也不同于正规生,不得修取学分,仅作特定主题的研究。因大学之不同,其资格限制也不尽相同。入学资格从专科、大学、修士、博士课程毕业者,皆可申请。欲进入大学院成为正式课程生之前,大多数大学院均规定必须先以“研究生”身份申请入学。类似于我国的预科生、研修生。

申请“研究生”入学,不必经过考试手续,只需交出所规定证件,得到欲进入之讲座(研究室)教授许可后,再经教授会议通过,获得“入学许可书”后即可办理入学。具备此身份的学生也可取得“留学生”在留资格。

日本学校的假期也因学校而异,但一般为每年三次。暑假在7月上旬至8月下旬,寒假在12月下旬至次年1月上旬,春假在2月下旬至4月上旬。以攻读学士学位为目的的学生,一般在新学年开始的4月份入学。但有的学校在其他学期也接收学生入学。

日本大学本科教育的四年中,其课程教学时间只有三年,而用整整一年的时间来完成毕业论文。也就是说,学生一进入大四就进入课题状态,在此后的一年中,学生们受到较为规范的科学研究的训练,实践工作能力有较大提高。日本大学生的毕业论文课题均由教师给定。这里既有国家经费资助的科研课题,也有受企业委托承担的技术开发项目。教师接到课题后,一般分配给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承担,而本科毕业生仅分担研究生任务中的部分子课题。本科毕业生的指导工作也由研究生分担了大部。日本大学生的毕业论文课题分配方式实行双向选择的形式。按专业分组召开全系大会,相同专业的教师和学生都参与。每一位指导教师都上台去宣讲自己过去的科研课题和成果,学生填报志愿,教师在收到学生的志愿表后,根据自己对学生的了解情况选择学生,最后责任教授再作适当的调整,使每位学生落实到一个课题。日本大学生一般在前三年是课程学习,没有固定的教室。进入大四,就到相应的研究室(相当于我国的教研室)做毕业论文,每天必须到研究室上班。每个研究室都有学生班长负责考勤。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时间是一整年,从查阅资料,写出开题报告、外出调研、设计实验方案、做实验、分析数据结果到整理论文都得在研究室完成。教师对学生的论文指导采用讨论会(日语叫“ゼミ”),即英文的“seminar”方式指导。平时教师不怎么管学生,但是每周一次的研讨会则必须参加。一般有3~4名学生在研讨会上向全室的教师和学生(包括硕士、博士)介绍自己最近的学习进展和研究结果,每人发言15~20分钟,每一位学生都可以畅所欲言,也可以向发言者提问质疑,之后,由指导教师提出指导性的意见。

毕业生们在正式答辩两周前须提交两页纸的毕业论文概要,以系为单位将论文概要整理装订成论文集或做成光盘,下发给每一位毕业生和导师,也作为系部存档和对外交流的资料。此外,毕业的学生必须把毕业论文的概要提前一周递送到参加答辩的每位教师手中。同时学生将所讲的内容全部做成幻灯片,预先在教研室试讲,听取导师和同学们的意见进行修改,自己反复练习直到非常熟练为止。

在正式答辩中,教师们会毫不客气地提出意见,导师将其他教师的意见整理后提供给学生,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把论文修改好并装订成册。

日本高校的管理模式

日本高校的管理模式一般是:在学长(即校长)领导下的评议会,学部(分院或系)主持下的教授会,以及按学科设置的研究室和各种各样的讲座。

(1)评议会评议会最早是在1881年东京大学进行的教育改革中提出的。当时的评议会叫做咨询会,主要负责审议学校学术事务,由校一级的总会和学部一级的部会组成。咨询会的成员主要由校长、学部长以及学部教授组成。它最初的任务是审议学生转学与返学、考试规则、教师的工资、教学内容、毕业论文、学费、学生宿舍、图书馆规章制度、设备管理、学位等61项事务。参加评议会的教授由各学部教授互选,任期二年。校长任评议会会长,主持召开评议会。评议会是学校的指挥中心,是校长领导下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学校重要事项,统领和监督各学部教授会。作为审议机构的评议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按大学自主原则,审议和决定教师的选拔、考核、晋升、培养、进修和退休等事项,并负责调整和联络各学部与行政部门的关系,以及教学和学习指导计划等事项。

(2)教授会根据教育相关法律规定,学部为了审定重要事项,须设置教授会,实行教授治校。教授会由学部的教授、副教授和其他职员组成。副教授或其他职员参加教授会由学部长决定。学部长任教授会议长,主持召集教授会议。教授会负责审议各学科或讲座的教学和科研计划、课程设置、讲授课程门类和内容、有关教师的任课和科研任务等事项,以及有关学生的管理和教育等等。

(3)讲座制和学科制日本的大学实行两种授课制度,即讲座制和学科制。讲座制是教师从事教学和科研的基层组织,是指在教学和科研上确定必要的专业领域,为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而设置的教师管理制度。讲座里设教授1人,副教授1人,助教2~3人。国立大学教授每周任课为4~8节,私立大学教授教学时数每周多达16节课。讲座和学部是日本大学的基层组织,讲座主持人既是学术带头人,也是行政负责人。

所谓学科制,即在教学中设置必要的教学科目,为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配备一定数量的各种职称教师,组成研究室。研究室根据教学和科研任务多少,决定人数多寡。教学上的主要课程,由专职教授或副教授担任。但当主要学科没有合适的教授或副教授担任时,可由专职讲师或兼职教授、副教授或讲师担任。此外,实验、实习、演习和实践技术由助教担任。

应该说,评议会与教授会、讲座和研究室的关系是属于上下级隶属关系。评议会是学校级的决策机关,它直接领导学部的教授会、讲座和研究室,凡学部和学科设置的讲座及研究室的人事任免、教学和科研工作、经费支出、设施设置及学生管理等,均由校长领导下的评议会决定。评议会还监督执行上级法令、规章制度和决定其他重要事项。学部的教授会、讲座和研究室有关重要事项,必须请示、报告校评议会审议批准。这种上、下级隶属关系由法律作了明确规定。

(4)教师的晋升制度日本高等学校根据《学校教育法》和《大学设置基准》规定,对各种职称的教师进行全面的考核、评定,经教授会和校评议会批准给予晋升职称。每学年对教师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尤其考核教师的教学效果、学术水平和工作态度,了解教师的科研成果,对成绩优秀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表现不良、工作不负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