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农村微型金融机构风险生成机理及控制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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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国外微型金融发展的经验与启示(3)

1992年,经玻利维亚银行和金融实体监管处的批准,PRODEM另成立了一家私人商业银行——BancoSol,接管了其在城市地区的业务,这就是后来的阳光银行。PRODEM自身的业务重点则转向农村,继续保留非政府组织的身份。阳光银行的贷款是每两周或每周进行一次,贷款的年利率为46%,美元贷款的年利率为27%,使其不依赖补贴也可实现财务上的可持续。为了实现持续发展,阳光银行内部还发生了较大的调整和变化。从1994年起,取消了为防止违约的强制储蓄,个人储蓄存款的最低限额为20美元。第一次贷款100美元的限额虽然在法令上保持,但实际平均的初始贷款的金额为500美元。对过去的联合担保小组中有良好还款记录的个人可以发放10万美元以下的个人贷款,但超过5000美元的贷款则需要抵押。住房和助学贷款的期限延长,最长可达2年。低收人客户已经达到81503户,这占到玻利维亚整个银行系统客户数的40%,贷款余额达到7400万美元,而到了2006年这些数据已经上升到了103786人和16400万美元,充分表明了阳光银行在玻利维亚整个银行系统中的重要作用。目前,阳光银行是玻利维亚最大的微型金融机构,在2004-2006年中被评为最佳银行,并在银行监管机构的CAMEL评级(信用评级)中,被认定为玻利维亚运营最好的银行。

与此同时,阳光银行的盈利能力也越来越强。2006年,阳光银行的净利润达到467万美元,净运营利润为294万美元,从1994年开始该银行就已经不再依赖捐赠资金,实现了财务上的独立和自给自足。1992年刚刚实行商业化运作的时候,阳光银行的资产回报率仅为-3.7%,股东权益回报率仅为-8.5%,到了1998年底,玻利维亚阳光银行的股权回报率接近30%,资产回报率达4.5%,而2005和2006年阳光银行的资产回报率达到了2.73%和2.4%,权益回报率达到23.66%和24.5%,商业化运作成功保证了机构的可持续性。

7.4.2玻利维亚阳光银行的机制设计

1、小额信贷的商业化转型。在为贫困和低收人群休提供贷款时,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且交易费用过高,因此低利率很难使收益扭盖成本而造成较为普遍的财务不可持续问题。玻利维亚阳光银行则通过高利率(47.5%-50.5%)的贷款来解决问题,主要贷款对象是城镇的徽型企业及“非正规经济部门”,首要关注银行业务而不是社会服务。被批准可以用十分简单的手续办理小额贷款,其无担保贷款也不必纳人高风险资产的管理。阳光银行由国家银行监管部监管,其资本金和报告制度与传统商业银行相似,虽然其只持有玻利维亚银行系统1%的资产,但却为这个系统全部借款客户的1/3以上提供服务。

2、小组贷款机制。玻利维亚阳光银行采用小组贷款机制,要求3-8人组成小组,小组成员可以同时获得贷款,任何成员的贷款拖欠将使整个小组丧失贷款的权利。贷款期限为4-12个月,相比BRI模式的期限较短,此外贷款数额会随着借款人证明自己有良好还款能力后不断提高。这种小组联保的机制(成员间负有连带责任)对于违约问题存在一个特殊的“风险扩散机制”,即如果一个成员违约,所有成员都会失去借款的机会。这种连带责任不仅缓解了成员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还降低了风险和成本。这种风险分散机制的成功已经被无数的小额信贷模式所验证。

3、动态激励机制。团体贷款模式也存在重大缺陷,无法防止成员集体违约(合谋都不还款)这一类道德风险。不过在实践中含动态激励机制的小组贷款可以有效地缓解这个问题。阳光银行也采用此种方法来化解这类道德风险,其贷款数额会随着借款人证明自己有良好还款能力后才不断提高。对于小组成员来说任何人违约使其失去以后贷款的成本远高于其在以后贷款中所获收益,在此前提下的相互监督使违约合谋很难达成,因此集体违约的发生率也几乎为零。

4、灵活的贷款偿还机制。阳光银行是根据借款人的人品和现金流量对借款人授信,贷款金额微小、利率高、期限短,每周或隔周分期偿还。这种分期还款机制一方面可以降低信贷风险并获得充足现金保持健康的财务状况,另一方面还具有早期预警功能,可以提早发现具有较大潜在风险的贷款。

5、完善的监督与管理机制。作为具有商业银行特征的非政府组织,玻利维亚阳光银行将银行业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也淋漓尽致地发挥,在成本收益符合其经营目标的前提下,一个具有生命力,可持续发展的银行是善于利用先进的管理和监督机制的银行。

第五节国外微型金融对我国的启示

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正式提出了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无疑将对我国“三农”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据银监会官员披露,到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新增资金15万亿-20万亿人民币,而实际支农资金按照8%的年均增长率计算,只能提供10万亿人民币左右。由此可见,在未来,农村金融将会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发挥极其关键的作用。我国微型金融的发展虽然已历经20多年,但仍然缺乏国际视野的比较分析,这将可能导致我们的改革措施失去一定的航标。尽管以上四个国国情不同,措施各异,但也存在许多共性和相通的经验,学习并加以借鉴,对保持我国农村微型金融机构健康持续发展必将起到一定积极的作用。

1、政府资金的大力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存在着许多先天性不足,其发展需要政府予以大力支持,这一点在国外的实践也得以证明。印度储备银行(Reserve Bank of India,RBI)是印度中央银行,为各种农村微型金融机构的运行提供了多种资金的支持和政策援助。根据NABARD官员的介绍,约有150-200个MFI可以获得银行的资金。RBI从1991年开始采取措施,通过SHG-银行关联项目推动农村穷困人口获得银行部门的金融服务。这是如此,2007年印度农村银行多达14739个,储蓄额1790亿美元,对农贷款930亿美元,有效地支持了农村事业的发展。

2、建立了良好的组织结构和体制。1998年为应对金融风险,印尼人民银行分成三个部门:一是法人业务部,负责30万美元以上的大额贷款;二是零售业务部,有323个分支机构提供储蓄服务、额度为2500美元至30万美元之间的商业贷款以及贴息贷款项目;三是小额贷款业务部,下设地区办公室、分行和村银行。截至2004年9月,印尼人民银行共有13个地区办公室,13个地方审计办公室,324个分支,163个次级分支和4046个村级银行,遍及印度尼西亚全国。在2003年实行股份制改革之前,印尼人民银行的主管部门是印尼的财政部和中央银行,银行董事会直接向财政部负责,同时受中央银行的监督。其村级银行是基本经营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尽管要受上级部门规章制度的制约,但村银行能自主决定贷款数量、期限和抵押,同时要尽力增加储蓄和保证贷款的收回。每个基层银行负贵管理10个左右的村银行。基层银行经理有权解释上级的各种规章制度,决定每个村银行能自主决定的最高贷款限额。基层银行的监督和管理费用由村银行负担。

3、完善的市场运行机制。在金融市场运行过程中,存在着众多的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而他们的融资利益是按照竞争原则来选择和实现的。运行较好的金融市场运行机制可以节约交易成本,并能更好地反映市场的资金运动过程,使资源得当最佳配置。当然,完善的金融市场运行机制需要以良好的信用为基础,孟加拉的乡村银行成立的原因充分说明了这一点。1976年尤诺斯教授拿出27美元,以无担保贷款的形式借给了42个农村女性,她们获得了销售竹凳的全部利润,由此摆脱了贫困,很快就把钱还给了尤努斯。后来,格莱珉银行竟然向乞丐提供贷款,让他们自食其力,还不收取分文利息。在这一环境之下,乡村银行维持了高达97%的还款率,稳居世界银行业之首。随后,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也一直在从事这项工作,但却不被广泛接受,他们的工作方式主要是,谁拿了他们的钱,就要按照他们强加的方式来“脱贫”,事实上很多人却恰恰接受不了这些方式。而在孟加拉的乡村银行,穷人拿了钱可以利用各自的优势去谋生自立。可以说,正是由于他们拥有良好的市场运行机制,较为健全的信用基础,才使孟加拉国的乡村银行的贷款事业逐步推广,并走向成功。

4、有效控制了贷款风险。由于道德风险的存在,金融机构贷款风险是必然存在的。贷款风险度越大,说明贷款本息按期收回的可能性越小,反之,贷款风险度越小,说明贷款本息按期收回的可能性越大。因此,如何更好地降低风险从而保证金融机构稳健运行,是相关人员不断深思的重要话题。在实践中,玻利维亚微型金融机构分别建立了小组贷款机制、动态激励机制、灵活的贷款偿还机制和完善的监督与管理机制。如果借款人在后续的还款过程中表现良好,那就可能得到反复的信贷服务;如果拖欠贷款,再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就随之降低。所以,我国的小型金融组织在贷款中要构建良好的征信体系,定期评定农户的信用等级,可以采用分期还款的形式,逐步降低金融机构贷款风险。

5、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协会是一种非政府性质的组织,是当今社会中重要的社会组织形式,在现代经济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以上三国的经验来看,基层农协在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补充作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农村经济日益繁荣,农民收入显著提高。事实上,如果能够有效地将分散化的农户组合起来,形成一个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共同致富的有机整体,形成各具特色的农业发展协会,这将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农民之间的互助合作、降低生产成本和风险,可以更有效地将科学技术运用于生产,从而实现规模经营。同时,农协组织的出现,将以强大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有效组织农民整体进入市场,使农村不同利益主体的资金、技术、人才和土地等生产要素按市场要求进行合理配置,优化组合,可以最终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6、采用有差别的利率政策。利率作为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应当具有协调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发挥调控自如的灵活性,这是我国利率政策当前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有差别的利率政策指管理当局有选择性的进一步放宽部分金融机构利率管制,对不同银行存贷款利率浮动范围采取差异化管理的政策,主要体现在针对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行业差别实行不同的利率政策。当前,我国的利率政策还没有完全放开,基本处于大一统的局面,这与我国长期以来的差别化发展模式并不相符合。笔者认为利率政策的放开有利于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满足不同层级的客户需求;有利于优化金融机构信贷结构,适时调整信贷产品;有利于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更为合理,并能起到“量体裁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