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中国的“绿色崛起”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正面临着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重任务。从国情出发,中国在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大战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民生产总值以年均10%左右的速度持续增长,中国崛起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名成员,中国在致力于保护本国环境的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环境事务,努力推进环境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认真履行所承担的国际义务。所有这些,充分反映了中国政府和人民保护全球环境的诚意和决心。中国不仅需要自主的崛起,还需要开放的崛起;不仅需要快速的崛起,更需要“绿色崛起”。
2001年,中国提出了“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三大理念,并对世界作出庄严的承诺:“我们有能力、有信心将2008年北京奥运会办成一届令人难忘的盛会。”而对“绿色奥运”,北京奥申委更是向世界作出7项具体绿化美化的承诺。①政府职能部门在行动。控制煤烟型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排放、推广清洁能源,空气质量在改善;污水处理、河湖治理、中水及再生水利用,水环境在改善;推进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垃圾分类,固体废弃物管理在加强;推广城区绿化、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护和繁育工作,生态保护在加强;优先扩展公共交通系统、大力推进轨道交通运营,交通污染防治在跟进。②民间环保志愿者在行动。北京奥组委环境顾问廖晓义创办的环保组织“地球村”和其他民间组织一起,站在非政府组织的位置上努力实践。2004年,在奥组委的支持下,“地球村”连同其他19家民间组织推行“冬天调低1摄氏度,夏天调高1摄氏度”酒店节能承诺,把环保节能宣传卡送至80余家奥运签约酒店;2006年9月22日“国际无车日”,在北京倡议“每月少开一天车”,得到20万有车族响应。
近10年来,环保组织在我国环境保护历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环保民间组织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和世界环境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2004年9月,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开始实施。2005年3月,兰州大学张正春教授到圆明园游览,发现了此工程,质疑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破坏园林生态。4月13日,就此工程的环境影响等问题,国家环保总局举行听证会,各环保组织代表在会上发言,明确表态反对防渗工程,并提出环保民间组织应介入圆明园环评。7月15日,由民间组织发起的“圆明园生态与遗址保护第二次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与会的环保民间组织代表、环保界专家学者就圆明园防渗工程及相关问题再次进行了探讨。8月15日,圆明园防渗湖整改工程启动,9月7日,开始注水。9月27日,圆明园水面恢复。这是环保民间组织深入参与环保行动的重要事件。
2009年6月5日,是第38个世界环境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了《2008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人们欣喜地看到我国在污染减排、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环境保护工作正迈出坚实的步伐。
根据公报可以看到,我国实施的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监管减排三大措施正在稳步发挥效益:在工程减排上,全国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149万吨/日,新增燃煤脱硫机组装机容量9712万千瓦;在结构减排上,淘汰和停产整顿污染严重的造纸企业1100多家,关停小火电1669万千瓦,淘汰了一批钢铁、有色金属、水泥、焦炭、化工、印染等落后产能;在监管减排上,各地减排统计监测和执法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省级环保部门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陆续建成。
环评制度在推动减排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环保部门对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对“两高一资”项目严格把关。2008年,环境保护部共否决或暂缓审批了156个“两高一资”项目,批复的579个项目通过落实减排措施,每年能够削减二氧化硫46.86万吨、化学需氧量3.84万吨。
成绩的取得还得益于各级政府进一步转变观念,变被动减排为主动减排,采取多种责任追究手段,有力地推动了污染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山东、河北等地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县市主管领导给予了行政记过或撤职处理,安徽、福建、江西等地对减排工作进展不力的县区实行了区域限批,广东、北京等地通过财政补贴支持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上海、宁夏、陕西等地通过“以奖代补”激励企业减排。
由于近年来连续发生水污染事件,对我国水环境的治理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2008年,我国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淮河、海河等7项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实施。组织开展了太湖、巢湖、三峡库区生态安全评价,全面启动了生态安全监测工作,为深化湖泊综合治理奠定了基础。
我国还组织开展了全国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调查,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5万个,督促4600多个保护区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维护了群众的饮水安全。
我国环境执法监察力度也进一步加大,重点督察了2005年以来全国各级挂牌督办的16000多件案件以及2007年整治的8000多家造纸企业,关闭621家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排污总量指标的造纸企业,进一步巩固了整治成效。
国家环保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2008年中央环保投资达到340亿元,比2007年增长百亿元。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后,将建成污染源监控中心363个,新增3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配备执法车3900辆,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信息传输系统和3个数据分析平台。
污染源普查、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和“水专项”是我国环保三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目前三大工程进展顺利,指导当前、谋划长远的作用初步显现。污染源普查顺利完成了普查人户填报、数据录入、质量核查、上报汇总、审核整改等工作,进入总结发布阶段;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已基本完成,提出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环境安全、生态文明”的战略思想及一系列政策建议;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全面启动。
2008年我国还成功发射环境与灾害监测小卫星,为完善环境污染与生态变化及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应急救助指挥体系提供了良好平台。
此外,2008年国家推动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贸易、绿色税收等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和深化,也减轻了我国经济增长的环境代价。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环境状况公报也对我国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敲响了警钟:2008年全国突发环境事件总体呈上升趋势,环境保护部直接处理的突发环境事件135起,比上年增长22.7%,其中重大环境事件12起,比上年增加4起;在我国200条河流409个断面中,劣V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仍达到20.8%。黄河、淮河、辽河为中度污染,海河为重度污染。在监测营养状态的26个湖泊(水库)中,呈富营养状态的湖(库)占46.2%;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生活污染加剧,面源污染加重,工矿污染凸显,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呈现出污染从城市向农村转移的态势。
“我国面临的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一是地表水的污染依然严重;二是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三是部分城市污染仍较重;四是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说。
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充满挑战。未来,各级环保部门还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尽快改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加强农村污染防治……减少污染,中国在行动。相信有了政府部门的重视和努力,加上企业、社会公众等的共同推动,碧水蓝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可持续发展的美好未来不会遥远。也是环保民间组织与政府合作的典范。
中国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中国政府清醒地认识到,中国正处在迅速推进工业化的发展阶段,加上粗放的生产经营方式,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相当严重。随着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这个问题可能更加突出。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和控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仍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人类在解决环境与发展问题上面临的困难还很多,道路还很漫长。中国将一如既往地与世界各国同舟共济、携手合作、积极行动,为保护人类生存的地球环境和共同繁荣而奋斗。
九、中国的“绿色承诺”
随着国际社会对加强国际合作,解决全球环境问题认识的提高,利用国际环境公约的手段来保护日益恶化的环境已被世界各国普遍认为是一种有效的方式。由于国际环境公约对中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所以完善国家参与国际环境公约的策略,制定执行国际环境公约的战略和行动计划,将有利于国家通过参加国际环境公约促进环境、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中国对几个重要的国际环境公约的履行状况:
1.《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气候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奠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凝聚了国际社会的共识,是目前最具权威性、普遍性、全面性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框架。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进程,在国际合作中发挥着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中国主张坚定不移地维护《气候公约》和《议定书》作为应对气候变化核心机制和主渠道的地位。其他多边和双边的合作,都应该是《气候公约》和《议定书》的补充和辅助。
中国本着“互利共赢、务实有效”的原则积极参加和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发挥了建设性作用。近年来,中国国家主席和国务院总理分别在八国集团同发展中国家领导人对话会议、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东亚峰会、博鳌亚洲论坛等多边场合以及双边交往中,阐述了中国对于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立场,积极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
中国长期以来积极参加和支持《气候公约》和《议定书》框架下的活动,努力促进《气候公约》和《议定书》的有效实施。中国专家积极参加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为相关报告的编写做出了贡献。中国认真履行本国在《气候公约》和《议定书》下的义务,于2004年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初始国家信息通报》,并于2007年6月发布《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
在多边合作方面,中国是碳收集领导人论坛、甲烷市场化伙伴计划、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伙伴计划的正式成员,是八国集团和5个主要发展中国家气候变化对话以及主要经济体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会议的参与者。在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上,中国提出了“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倡议,并举办了“气候变化与科技创新国际论坛”。中国努力推动气候变化领域中国际社会的交流与互信,促进形成公平、有效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机制。
在双边方面,中国与欧盟、印度、巴西、南非、日本、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气候变化对话与合作机制,并将气候变化作为双方合作的重要内容。中国一直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非洲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中国对非洲政策文件》明确提出,积极推动中非在气候变化等领域的合作。中国政府分别举办了两期针对非洲和亚洲发展中国家政府官员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研修班,提高了这些国家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能力。
中国积极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国外研究机构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研究,内容涉及气候变化的科学问题、减缓和适应、应对政策与措施等方面,包括中国气候变化的趋势、气候变化对中国的影响、中国农林部门的适应措施与行动、中国水资源管理、中国海岸带和海洋生态系统综合管理、中国的温室气体减排成本和潜力、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以及若干低碳能源技术的研发和示范等。中国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如地球科学系统联盟(ESSP)框架下的世界气候研究计划(WCRP)、国际地圈一生物圈计划(IGBP)、国际全球变化人文因素计划(IHDP)、全球对地观测政府间协调组织(GEO)、全球气候系统观测计划(GCOS)、全球海洋观测系统(GOOS)、国际地转海洋学实时观测阵计划(ARGO)、国际极地年计划等,并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和机构的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