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众参与制度
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人民享有按照法律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也初步规定有公众参与的条款。但是,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参与活动的形式比较单一,并缺乏有效的参与渠道,而且一般都是事后被动参与的方式等等。2002年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在2004年实施的《行政许可法》中,也详细规定了公众的听政权利,这对增强政府在环境保护中行为和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建立与完善我国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机制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应将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尽快提上日程,在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中,明确确立公众参与制度,对政府的环境监督管理行为进行民主监督。
5.环境质量公告和信息发布制度
目前我国政府通过正式渠道发布环境信息以帮助公众了解情况,主要有三项:(1)环境状况公报;(2)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3)城市空气质量周报。但这些环境公开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如具有浓厚的政策性,公开的内容范围狭窄,公开的方式简单等等。在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中,以环境信息公开为突破口,政府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以便让公众知晓当前的环境状况,掌握环境保护方面足够的资料,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强度和支持力度,与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保持协调一致,以增强政府在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程建设、突发性环境事件处理等决策和环境保护行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6.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无论是建设项目还是发展规划,都必须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范围。全国人大环资委提请审议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草案)》中原先有关于对政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但在正式通过的文本中被删除了。我国的实践证明,政策特别是经济政策对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我国生态环境的恶化,与实行不当政策有直接关系。政策的失误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危害是难以估量也是难以挽回的。因此,在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中,除了规定对各级政府编制的开发和发展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各级政府和部门提出的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决策进行环境影响论证外,还应确立对政策特别是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经济政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促使政府正确对待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两方面的利益和目标,改变过去偏重经济指标而轻视环境保护的行政决策方式,以强化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
7.环境目标责任制度
环境目标责任制度是一项重要的行政管理制度,该项制度以行政制约为机制,有利于激发行政领导的责任感,调动其在任期内完成环境保护目标的积极性。《环境保护法》第1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但是由于没有同时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对包庇、纵容、放任环境违法行为和决策错误导致辖区环境质量恶化的地方政府领导以及对不履行环保职责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如何追究责任,缺乏具体规定,加之现行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没有硬性的环保指标,导致领导为出政绩根本不履行环保职责,甚至成为当地利税大户企业违法排污的“保护伞”。因此,在修改的《环境保护法》中增设环境目标责任制度,将辖区内环境质量的优劣纳入行政主管领导政绩考核的指标体系,明确规定下级政府应向上级政府签订环保目标责任状,确定环境保护的量化指标、实施措施、实施方案,并明确责任追究方式。各级政府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由于行政立法失误、决策失误、执法不当造成或间接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导致辖区或相邻地区环境质量下降的,应追究其相应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8.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制度
生物多样性包括了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虽然我国已有大量法律法规对生物多样性进行了保护,但大都散见特殊区域保护法中,《环境保护法》中未能作出具体的规定。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是政府的新的职能。对一个生态系统而言,需要政府整体职能的发挥。政府在对生物多样性进行保护管理时,应按主体功能划分生态区和环境功能区,并成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综合协调机构,在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中,应当设有专条对生物多样性进行保护管理,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作为政府环境保护的主要职责之一。
总之,保护环境是每个人自己的责任,不要看别人去怎么做,负起责任,从自己做起,如果人人都这样想,地球的明天一定会很美!衷心地祝愿我们拥有自己的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我想的宣传标语是:要想环境好,人人学环保。最后我希望能结交同我一样时刻关心环境保护的人们。我相信不久的将来就会有我们展示的舞台。但愿不要太久!
二、生态文明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曾多次郑重提出,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物质文明是人类在社会发展中改造自然的物质成果,它表现为物质生产的进步和人们物质生活的改善。生态文明是人类在发展物质文明过程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成果,它表现为人与自然和谐程度的进步和人们生态文明观念的增强。
强调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从全球范围看,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在物质生产取得巨大发展的同时,对地球资源的索取超出了合理的范围,对地球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其严重后果就是全球气候变化,以及过度开发土地、滥伐森林、过度捕捞、环境污染等所产生的其他负面效应。近些年来暴雨、高温等极端气候频繁发生,就是大自然向人类敲响的警钟。在我国突出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大任务。一方面,我国人均资源不足,人均耕地、淡水、森林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32%、27.4%和12.8%,石油、天然气、铁矿石等资源的人均拥有储量也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另一方面,由于长期实行主要依赖投资和增加物质投入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能源和其他资源的消耗增长很快,生态环境恶化问题也日益突出。因此,提出建设生态文明,不论对于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还是对于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都是至关重要的。实践充分证明,物质文明建设,不仅同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相互依存、互为条件,而且同生态文明建设互相依存、互为条件。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到2020年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2006年在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构成中,第二产业占48.7%,其中工业占43.1%,分别比1991年提高6.9和6个百分点,特别是近几年一些消耗资源多、污染大的行业发展过快,这是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日益突出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消耗资源较少、污染较轻的第三产业比重明显偏低,2006年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9.5%,只比1991年提高5.8个百分点。因此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提高其比重和水平;并且优化第二产业内部结构,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提升高技术产业,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工业的发展。同时,要立足我国国情,正确引导消费结构升级,形成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城乡建设模式和消费模式。当今的时代条件和国际环境决定了我国不可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旧式工业化道路;人口众多,人均资源不足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不应当也不可能模仿美英等发达国家以挥霍资源为特征的消费模式。
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够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高度统一,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生态文明,是以生态意识强、生态产业发达、生态环境良好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形态。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实践,将有力地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将以全新的形式,迎来国际中国社会的绿色希望。
生态文明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科学有序的生态运行机制,体现了人类尊重自然,利用自然,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明理念。建设生态文明,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它有助于唤醒全民族的生态忧患意识,认清生态环境问题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持之以恒地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尽最大可能地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需要利用自然资源,改造自然环境,但我们不能无节制地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不能忽视自然规律去改变自然环境,更不能牺牲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地球的面积和空间是有限的,它的资源也是有限的,它对人类活动的承载力更是有一定限度的。恩格斯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人类的活动必须保持在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中,才能得以长久地生存与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能够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必需的物质基础;生态文明观念,作为一种基础的价值导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精神力量。随着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对生活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希望喝上干净的水、吸上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住上舒适的房子等。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使自然生态保持动态平衡和良性循环并与人们和谐相处,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迫切。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便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更无法为人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任重而道远。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题中应有之义。
1.生态文明的提出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1)生态文明的提出是我国发展道路上的一大飞跃,大大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党的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了生态文明的要求,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把“生态文明”写进党代会报告,充分彰显我们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威望不断攀升、负责任大国的形象。近年来,我国积极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等行动,作为发展中国家,为人类生态环境保护积极不懈的努力有目共睹。报告中提出的生态文明理念,并不是要求人们消极地对待自然,面对自然无所作为,而是强调在产业发展、经济增长、改变消费模式的进程中,尽最大可能积极主动地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在我看来,这实际上是建设和谐社会理念在生态与经济发展方面的升华,不仅对中国自身有着深远影响,而且也是对全球日益严峻的环境生态问题所做出的庄严承诺。
(2)生态文明的提出是中国未来发展及建设的战略基础。生态文明观将指导中国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尤其在城市化过程中生态文明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生态文明建设的生态生产力观、价值观及可持续发展观为城镇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同时生态文明建设可以促进一个舒适、便捷、安全、和谐、美丽的城市人居环境的形成,使城市真正成为社会安定文明、生态环境优美、文化生活繁荣、市民风尚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生态城市。另外,把生态文明建设同吸引外资、发展高科技产业和旅游业有机结合,从而变被动的生态欠账补救建设为主动、有规划、大规模的生态文明建设,也将有效地促进城镇经济的高速、健康地发展。
(3)生态文明的提出有利于指导解决中国发展新阶段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在现代社会中,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形式。它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主旨,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据,以未来人类的继续发展为着眼点。这种文明观强调人的自觉与自律,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融。近年来我国的人口、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许多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缺乏、物价上涨等问题日益浮现在我们面前,这些问题的出现有其历史必然性同时也有由于人类在社会建设中忽视生态平衡、盲目发展而犯的错误引起的。随着我国工业化建设范围的扩大,生态文明地提出必然能使我们在发展经济建设的同时平衡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缓解现有的社会矛盾,改善我们的生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