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纵横神学(天书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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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身边高士未为人敬

【原文】

用其言,弃其身,古人所耻。凡有一言一行,取于人者,皆显称之,不可窃人之美,以为己为;虽轻虽贱者,必归功焉。窃人之财,刑辟之所处;窃人之美,鬼神之所责。梁孝元前在荆州,有丁觇者,洪亭民耳,颇善属文,殊工草隶;孝元书记,一皆使之。军府轻贱,多未之重,耻令子弟以为楷法,时云:“丁君十纸,不敌王褒数字。”吾雅爱其手迹,常所宝持。

【译释】

采纳别人的意见,但却不任用他,这是为古人所不耻的。凡是从别人那里得到一句话或一点指导,都要加以颂扬,不要窃取他人的美行,作为自己的东西;即使他是一个地位低贱贫寒之人,也要归功于他。盗窃别人的财富,要受到刑法的惩治;窃取别人的美行,要受到鬼神的谴责。梁元帝萧绎在即位前任荆州刺史,幕僚中的一位叫丁觇的人,他是洪亭那个地方的人,很会写文章,更长于草书和隶书;孝元帝的奏札的信牍,全都由他代笔,但军幕是个轻微贫贱之地,大家都不尊重他,耻于让子弟们以他作为榜样,仿效他的笔法。当时流传说:“丁觇君十张纸,不敌王褒数行字。”我十分喜欢他的手迹,每得一幅都当作珍品对待。

【悟语点拨】

自古以来,许多人虽有才能却没有被人们所敬重,他们被埋没在自主自高自大、有眼无识的人群之中。尊重人才不能以人的高低贵贱为标准,而应以人的才学为标准,只有这种做法蔚然成风,被埋没的人才才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为国家服务,为民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