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盛开·90后新概念·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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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专栏那座城(1)

城事

文/赵祎

赵祎

笔名春绯灵儿。

1992年出生的处女座,广东省广州人。

第十二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第十三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不爱说话的时候是很寂寞很寂寞的一个人,

爱说话的时候却聒噪得连自己都觉得烦。

文字和音乐是这个怪人与世界沟通的渠道,

也是她将自己隔绝的屏障。

喜欢音乐、读书、旅游、精致的家具摆设和色彩极端绚烂的画或者是水墨画。

城事·光影纪年

到北京上学的那个深夜,在火车上看窗外,听网络电台。

田野一片沉沌的黑,只能模糊地看出有山的轮廓、田野的轮廓,闷得让人眼皮耷拉。

头靠着摇晃的车厢壁就睡了过去。不经意地睁开眼,城市里迷幻灿烂的光线让所有神经一瞬间通了电,困倦一扫而光,兴奋到全身都微微发痛。

深夜里的灯光,总让人有归属感。列车飞驰,稀落的灯光却走得并不快,依依不舍地拉成很长的牛皮糖似的细丝。

每经过一个城市都克制不住兴奋和好奇。我并不是一个喜欢乡村的人,走出门没有7-11和ATM的日子狼狈空洞,会让我无所适从。夜晚灯火稀缺的乡村地带,沉郁的墨色总让我喘不过气,心上的肌肉像受了太重的担子似的,疲倦不堪。大隐隐于市,如果日后有一天我要躲起来,我也会躲在众多水泥墙之后的一盏灯里。唯有城市,有足够多的数字与科技掩埋分解各种复杂情感,才可承载我日积月累的所有疲劳怨恨。乡村太淡太薄,一点也撑不住,那些见不得光的心情,树影草舞搭起的架子一塌,就流逝得不见踪迹。

有城市的地方就能成为我的家,我享受车水马龙的焦躁与路灯的暧昧,不管人潮多拥挤,我总会找到一个属于我的位置。乡村与我格格不入,它容不下我,我亦容不了它,不管是置身其中,还是只在车里远眺它,我都免不了落荒而逃。

我喜欢城市的夜,美得像女姬,眼波流转,腰肢轻摆。少睡,常失眠,却不以为苦。仅仅是在宿舍看着窗外两栋楼中间那一点缝隙——还被树枝掩映住一大半里透漏出的北京西三环的短短一段车流。亮黄色的,闪耀如星辰的光芒一颗颗掉进眼睛里。

我习惯在夜晚思考。一片黑暗里,只有计算机屏幕的光,照在键盘上惨白、翻飞、如虫豸似的手指,有种惨烈的、灵异的美感。城市的不夜天之下,所有感觉都变得敏锐如针,一点刺激就可以成就一身的鸡皮疙瘩或者一脸平时流不出的眼泪。

光给人的感觉无比奇妙,时而能给人无比的安全感,时而却令人心生战栗。鬼片里猛鬼杀人的镜头下总有微微的绿光。有时候不免吐槽镜头太假,哪有人洗澡不开灯?但转念一想,若是那异界黑发遮面或血流满颈的生物在日光灯营造出的光天化日下猛然扑出,别说没有美感,恐怕看者会有更大的心理阴影。生活的场所中,哪里没有灯光?若是每一开灯都想到那吓破胆的镜头,那我们还从哪里找安全感和美感?

自然界的光是定时器,古人定出了十二时辰,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都是日影偏移到某个位置时的名称;还是制作精良的行刑刀,一明一暗,日夜交替,经过漫长的十二个时辰,经过日出的清凉瑰丽、日中的骄阳如火、日落的奇幻苍凉,以红色起,以红色终,将这一个独一无二的日子凌迟处死,碎尸万段。

城事·雨和雪

北京某天零点下起雪来的时候,简陋的宿舍楼外墙被灯光和飘雪晕染得如同韩剧场景一样美好。用最快的速度把自己裹好,冲到公共阳台,钻过一堆衣物下摆,伸出手去接那些幻影一般毫无重量的雪花。

雪夜是最难在镜头里呈现的景象,漫天的青光收进镜头里就只是一片糟糕的暗影,手的悸动会把雪片变成几道流星似的白痕。无论开不开闪光灯都不适合。用闪光灯照出来的片子刺眼生硬,像在犯罪现场拍照留证一般,清晰得毫无美感。不用闪光灯的片子阴沉低哑,树枝、雪、熄了灯的教学楼,怎么看都有中世纪怪兽的嘴脸。

南方人对雪有一种特殊的想象和迷恋,韩剧日剧又把这种迷恋提升到了爱情和浪漫的高度。午夜巴黎,黄昏纽约,小清新的圣托里尼,大壮阔的呼兰贝尔,它们所呈现的各种浪漫,都不如一场随风潜入夜的飞雪来得彻底。

其实南方的雨也是很美的。雨打芭蕉,雨落飞檐,雨润石阶……烟雨朦胧世界,使人的视线柔软湿润,看见的景象亦都是美的。雨比雪更加难以捉摸。雪至少有颜色,颜色给予它个性和特征,让人能产生对它的念想。而雨,雨是什么颜色?有时候它似乎是橄榄绿,有时候它似乎是土灰色,有时候它和天色一般,有时候却又与湖色相契。不知哪位作家创造了一个叫“水色”的词语。水亦多色变幻,这“水色”,我想,也许指代的是雨的颜色。

雪是难求的。平常城市里一场大雪不会持续下一个星期。但雪给城市留下的痕迹深入骨髓,一场雪可以让城市银装素裹好多天,就算雪后气温迅速升高,你也总能在水沟或者地面的凹坑里发现积雪的残骸——一堆脏兮兮的冰碴儿,纯白无暇不再,却依旧能惹得南方孩子一阵大呼小叫:“还有雪,雪还有!”

雨是随意的,滴滴答答像没拧紧的水龙头,可以一直流一个星期甚至一个月。但雨一旦停了,就没有城市人会记得它。它会很快隐入城市的管道里,以一种决绝的姿势奔流到下一个水循环的开头。而城市人从细雨的网里挣脱出来,便迅速地清理它留下的一切痕迹——晾不干的衣物之类。

下雨会让人变得慵懒,暴雨如注的时候其他声音都会变得模糊。人群里好像有看不见的玻璃格子,把每个人都不着痕迹地分开了。赏雨的过程是不需要陪伴的,任何交谈在大雨的背景下都有说不出的暧昧与忧愁,任何一个词都潺潺流水似的美不胜收。雨声有黏性,把支离破碎的情感都黏在一起,从天而降的水流将它们的颜色都冲和在一起,看不出原先的界限和形状,就像一摊可以被塑造成任何形状的陶泥。

所以,有一个作家在自己小说里写有一个地方的男人女人,只要一下雨就疯狂做爱。仔细想一下,这也不是什么荒诞的想象。

城事·病

在陌生的城市生病,总是会多一分委屈多一分难受。

我是那种大病没有、小病不断的人。

母亲某一次打电话来也叹气,说:“怎么有你这样的人?头疼完了胃疼,胃疼完了脚疼。”

不如先从头上的病痛说起好了。头部的病,基本上就是颈椎软组织增生压迫神经而导致的偏头疼,或者喝酒、熬夜、灌咖啡立竿见影的像警告一样的剧痛。但这一般一觉也就过去了。

胃病似乎是老毛病,印象里很清楚,小学有一次上了两节课就受不了,一路吐着回家。还有一次是吃了早饭刚出门就生生把早饭吐了个干净,然后挣扎着爬回六楼的家,敲开门就昏过去。如今,由于酒精,由于莫名其妙的冲动消费而要从吃这方面进行的各种克扣,由于懒惰而基本省略的早饭,这老毛病便时不时地会出来骚扰一次。几乎和生理期一样准时的胃痛期,我也只用一杯热水就对付了过去,疼得厉害便叽歪两声。本来嘛,就是普通的城市病。

腿脚方面不是病,是伤。扭到的,撞到的,摔到的,磕到的,化石一样在腿部的皮肤上都有印记,一层叠一层的,有些还深,有些已淡。

偶尔一些感冒头疼发烧咳嗽的事情,不值一提。

离家太远,连生病都不敢放肆,总是有一些苗头就想尽办法扼杀。总是安慰自己这是小病,不需要大动干戈,甚至连室友也不用知道,反正自然而然就会好(我总是不愿意麻烦别人,就连发烧烧得头重脚轻也不会说一句让她们带碗粥回来之类的话)。母亲陆陆续续寄来很多草药,都放在柜子里,觉得不对劲了就像调某种解药一样这个三钱那个四粒,弄成一大碗,一边嘀咕着应该三碗水煎成一碗一边呼噜噜地喝下去。

也许是粗生粗养惯了,很多时候这莫名其妙的药汤竟就真的比小药片管用许多。甘苦自知冷暖自若的过程里,那病、那痛、那昏沉、那迷茫,也就风一样吹过就走。

然而有时候也会希望借病耍一下赖、撒一个娇,也希望有人不用你说,就知道你病了,然后尽心地照顾你。但很多时候,也就是想想而已。

曾经室友中暑又发烧,上吐下泻折腾得不成人形。时逢夏天,她无论如何不要待在寝室,就出去订了一间房,硬要把我拉上。于是我便充当了医生、护士、陪护、巡房,甚至还有和她爸妈沟通的角色。严重的头疼让她整晚睡不安稳,我便也放弃难得的在空调房里睡觉的机会。一部一部电影看得眼睛疼,时不时喂她喝水,扶她去厕所,甚至在凌晨三点替她洗了个苹果吃。

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我竟没有一丝不耐烦。我享受着照顾病人的过程,甚至颇有些乐在其中。

或许一直被家人照顾得很好的我总想向谁传递一下这种被人照顾的温暖吧,尤其是在身体和心灵都极度脆弱的病中。

只可惜我没办法在自己病的时候像照顾别人一样照顾自己。

因为那时的我太独立了,太有用了,几乎就是不需要别人的孤独存在,只会让本来就凄凉的病痛更凄凉罢了。

城事·节日

一个人过节的时候,才恍惚觉得自己长大了。

在狭小的宿舍里狭小的桌子前,喝楼下超市打折的酸奶,刷微博,惊觉世界上某一个电波频道正在直播某一台流光溢彩的晚会,引来一波又一波尖酸的吐槽。

然后,这一天里那些偶然觉得不对劲的片段才慢慢地拼回脑子里。比如走到哪儿都看得见的大礼盒,拥挤的交通工具,以及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安静到有些凄凉的校园。

阳光于中庭而过,梧桐翠绿银杏泛黄,却只是浪费了这一天一地的华丽。

和家人并没有互道节日快乐的习惯,只是像平常一样聊了几句。母亲似是斟酌了很久,在挂电话之前淡淡来了一句,让我晚上自己吃好一点。

父亲也在夜里来了电话,第一句便是问吃了什么,好不好。

虽然嘴上应着吃得还不错,心里却心虚,基本一整天都缩在宿舍里,看完电影换看电视剧,时间就这么消耗了过去,肚子也不觉得饿。隆重的合家团圆的节日,不过如一个平常的休息日罢了。

一个人过节,如果太计较、太隆重,硬要把自己挤进那格格不入的热闹当中,那么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

母亲也是一个不喜欢过节的人,她讨厌繁文缛节对她思维和身体的约束。她甚至不喜欢过母亲节和生日。

曾经在小学时,还很矫情很天真的我,总会凑热闹在路边买一元钱一支的康乃馨回家,递给坐在厨房里洗菜或者剖鱼的母亲。她初始几年还是道声谢的,后来就直接摆到一边继续她手上的事,连拿个花瓶装起来的自觉都没有,又怎么可能出现教科书上说的“妈妈眼泛泪光把我一把拥进怀里”的画面?

至于生日,在她话里只能被总结成“生的那个痛苦,被生出来的那个更痛苦”。

或许是受她影响,小学毕业以后,似乎连我也没有怎么庆祝过自己的生日了。

渐渐地,除了那些必须要出门去和亲戚吃饭的节日,其他节日都只是一个日子罢了。一个晚上也许会有好看的晚会的日子,一个不知道其他人为什么要在外面挤来挤去吃贵得要死的东西的日子。

我们嘲笑着镜头里出现的那些在节日里喜气洋洋的人,好像是一种本能,掩饰着自己突然被放大的孤独与落寞。

城事·变迁

一家很喜欢的鸡排店,今天没有了。

没有亲自去看。本来一番想要吃美味鸡排的心情,突然就被打入了冰窟里。

但真的,不想看也不忍看。

的确不可能相信城市里的一切都能够一成不变地慢慢延续生存。但仍然希望蓦然回首的视野里有东西是曾经熟悉的,能够唤起记忆,矫情地回忆一番。

如果记忆里的东西随着时间变迁都消失了,那我们保留记忆的意义便很值得寻找了。

变迁是一种必然。城市是一支香烟,而时间是一颗火星,慢慢地灼烧着烟草发出呛鼻的白气。我们吞吐着这些白气,偶尔被呛得涕泪横流,这就是我们的生活。总有一天,这支香烟会被燃尽,规律会替宇宙的指间换上一支新的烟,继续吹出白茫茫的烟气。

我总不自觉地为改变的东西而遗憾,病态一样对老旧的东西有莫名的好感,矫情地对着岁月留下的斑驳唏嘘,或者别扭地用已经抛弃的韵脚填一首强说愁的词,用古老而不再具有意义的意象。

我想我是发自内心地讨厌“变迁”这个沧桑感太强的词语。环境变化也就罢了,但那些环境里面的人和事,也都一批批离开了,走远了,散落了。不管当时是喜是悲,是好是坏,也不管那时我们有多厌烦地要逃离这一切,等它们真的过去了,在我们肉眼可见的世界里再也没办法感觉得到时,我们都会开始怀念。

有时候我是期待变迁的,它毕竟预示着新生的降临。当沧海变成桑田的那一刻,我相信,惊喜永远大于惋惜。但我亦不可救药地活在对过去丝丝缕缕的眷恋之中。过去那些被时间洗刷得发白泛黄,起了褶皱和锈斑的东西,总是被怀旧的情感渲染得那么美。仿佛有一张滤网,过滤掉了那些硌得人生疼的小石子,只留下那些温暖而美好的却不再存在的东西,让我们像欣赏易碎的珍宝一样,轻轻地、细细地抚摸。

那是在桑田以前的沧海,变迁以前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