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走过去一个弄堂口,是个小烟纸店。上海话发音是“小椅子店”,因为我还小,不知道什么叫作“烟纸”,只是一个劲认为“小椅子”。其实我也自圆其说,因为店里面那个老板总是坐在一把小椅子上,在玻璃柜台后面等待大人小孩来买东西,所以这类的小店就被叫作“小椅子店”。
其实我不是常客,首先他比较年轻,不像是“我们的人”。其次,他们家的东西太少了,又很贵,我们这类小孩子的天堂是小花园里面的摊头,那里什么都有,还可以捡便宜一般死皮赖脸多要一个泡泡糖。有时候,光顾“小椅子店”,不过因为人懒,不得不在他那里买一袋要一块钱,非常奢侈的小浣熊干脆面。老板从来不站起来,只是伸长了胳膊到橱柜里面,问:“小姑娘要什么味道的?”“烧烤。”他手指撩到了棕色的一袋,递给我,我踮着脚,在玻璃柜台上留下两个五角钱硬币,就匆忙走了。
下一条道,越来越远了,就开始有些陌生。当然,也因为我不喜欢那里。那里是弄堂居民倒马桶的地方,恶臭叫人难忍,地上常年很湿,不仅如此,这些湿水从未有人清扫,它们是有颜色的。对我来说,儿童地狱不过如此。
那时候,弄堂小孩喜欢冒险,于是我们几个小孩就聚集在这个弄堂道口,一个个飞速奔跑冲刺过去,拧着鼻子到达外面的“大人世界”,就算是一项冒险挑战。其实,这里除了倒马桶,隔壁是个公共厕所,常常有男人在那里面对着墙站着。我是个女孩子,不知道那是干什么,一开始,我觉得他们一定被幼儿园老师罚站,或者在完成一项挑战。后来知道真相后,每每路过总会羞涩,不敢往那里看。
对了,弄堂里,是没有抽水马桶的,别惊讶,其实男孩子和老爷爷洗澡的话,也都是光天化日下赤裸着,穿着短裤在弄堂小路里一桶桶水灌下来的,至于女人和女孩,就是在家里用大的洗澡桶盛好了水,洒些花露水洗的。那时候,我连浴缸和淋浴房都没见过。
上厕所的话,小人们用痰盂,老人用木头做的桶。木头的桶放在三层阁的天台,痰盂就被放在床下。小时候,我曾经在外婆外公不在家时试过木桶,一屁股坐上去就陷了下去,屁股太小而木桶口子太大,所幸外婆已经刷过了,没有遭殃。小人们坐在痰盂上,有时候不解决本质问题,只是像坐板凳一样,玩着玩具。老人家见到没有收获,也就说:“好了好了,帮你擦擦干净,坐久了屁股要坏掉的。”虽然我一直不知道坐久了屁股要怎么坏掉,但至少,我就是那享受着坐在马桶上屁股清凉的小孩之一。
再下一条弄堂道口,就是扔垃圾的地方了,在那里满是苍蝇和老鼠,和上一条厕所通道一样是不受欢迎的。弄堂的垃圾都扔在那里,老人家往往心疼东西,所以扔出来的垃圾往往是没有塑料袋的,老人把垃圾倒出来,袋子拿回家用自来水冲一冲就继续用。
为何我们这群小孩子不喜欢甚至恐惧这个道口,其实是有原因的。这里常常会有一个满身臭烘烘的全身黑黑的怪人过来,身上背着箩筐,手里提着一个铁夹子,铁夹子很长,他在垃圾堆里面翻着,看到喜欢的东西就用铁夹子夹起来往身后的箩筐扔进去。
我们小孩子都害怕他,因为所有好朋友都告诉我,他们的爸妈都不约而同说过一句一模一样的话:“瞧你再不听话,我就把你送回那个垃圾堆!你当初就是从那个垃圾堆里面被捡来的。”
他们常暗自庆幸还好是被捡走了,不然的话就被这个乌黑怪人用铁夹子扔进了箩筐。我觉得自己比起他们来幸运,因为我是被爸妈住在虹口区水电路那边的垃圾桶捡来的,远得很,坐车要14路转21路再转97路,所以全身黑黑的怪人找不到我。不过奇怪的是,我从未在垃圾堆发现过小孩,可能都被捡走了吧。
终于到了我们弄堂的最底端,那条道口什么都没有,两面白墙。那里很陌生,因为是上了附近小学的“大孩子”的天下。他们总是在那里一群人坐在地上,之间一个人两只手并排摊开,手掌向下,对着在地上的一张张牌拍下去,翻过去了就能听见一阵阵欢呼声。或者,有时候他们全部趴在地上弹玻璃弹珠,绿色的小学校服被地面摩擦得很肮脏。我们这群幼儿园的小孩不敢和他们玩,更不敢往那里去。
而外婆呢,终于被我找到了,她就在那里,和一群老婆婆围坐在角落,三四个人玩接龙。那种接龙牌,上面都是三个点,四个点的。有时候她们还赌钱,赌得很小,一分钱两分钱的。
其实,小小的我未曾走遍过平安里,但我早已知道这一片弄堂是深不见底神秘至极的。有一次我跟着外婆走,穿越过弯弯曲曲错综复杂的石库门小道,走着走着竟然就到了外滩。
时隔多年,被拆得差不多的弄堂,对于下一代上海人而言,已经失却了记忆,田子坊带来的不过就是个符号。幸好童年回忆一直都在,也幸好在梦里,我还能继续奔跑,地上时而有小伙伴画的“跳格子”,时而有谁刚刚洗完澡后留下的肥皂水。我路过一条条熟悉的道口,闻着各式的气味。
我找不到出口也不觉慌张,因为那就是我的弄堂。
在喜欢的城市醒来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令他血脉贲张的城市。
答案可能是香港、巴黎、伦敦,但无须质疑的是,一定会有纽约。你看街上那些穿“I love NY”汗衫的人就知道天底下有多少纽约迷了。
生活在爱尔兰最西边的小镇时,那里因为居民太少所以没有巴士没有市集更没有高楼大厦,生活好似停了却依然被挂在墙上的钟,所有一切都是慢节奏的。那时,有首歌风靡大街小巷,镇子的姑娘们为之疯狂,迪斯科舞厅更会循环播放——《Empire state of mind》,唱的是和小镇截然相反的大都会:纽约。我喜欢歌里的一句自信而霸气的词:“如果你在这里成功了,那你到世界任何角落都没问题。”
不过到了纽约,却会发现人们嘴里的它其实很糟糕:物价太高,人口复杂,天气多变,这里的男人太不解风情……也许是大城市人都会有的通病,住在其中就一定会诟病这诟病那,简直一无是处;但若某天离开一阵子,嘴里念叨的却是另一番景象:这是世上最棒的城市,再也没有其他任何地方适合我,我要赶快回去。
《Sex and city》里的纽约,的确是令所有凯莉们血脉贲张的。它是实现小女孩梦想的舞台,穿不完的漂亮衣服,为自己个性“量身定做”的工作,还有源源不断的白马王子。
每一座大城市,都有一群初来乍到横冲直撞的小女孩,她们每个人都像本精彩故事书。到了夜晚,如果你不急着回家,那就在街上走一走,两旁还亮着的窗里,一定有凯莉们:恋爱是她们最好的胭脂,而幸福呢?就是打开衣柜,还有一条喜欢的裙子。
想起有一集,凯莉无意说到在找到她的“大人物”前,二十岁时曾盲目地爱过餐厅服务生,并为了他堕胎,是在诊所里认识的萨曼莎。接下去,从第一季开始我们就看着她在许多段恋爱中,逐渐蜕变成一个地道的纽约女人。不知现正开拍的《Sex and city》前传讲述的是不是同一个故事,但杂志里曝光的新版年轻凯莉,比起杰西卡·帕克少了太多的纽约气。
不过人沾染上城市的气场,是潜移默化的。你急不得,却也逃不掉。我们在城市指南里读那些以偏概全的简介,在历史书里对城市的前世今生了若指掌,可最终,我们自己就会成为城市的立体说明书,言行举止间透露着和它交换灵魂的故事。
和喜欢的人谈恋爱,为了和对方平起平坐于是拼命努力,你成了更好的人;在喜欢的城市醒来,每一个早晨满是幸福,曾躲在角落的你越来越像自信霸气的纽约,你成了更好的自己。
老房子
结束了野姑娘在弄堂奔跑的日子,从被父亲接回家开始上小学起,那六年我就住在我们全家称为“老房子”的地方,其实它有名字:水电路。父亲常常开玩笑说,这条路上有水有电,什么都不缺。
家里住在二楼,打开纱窗,就面对一棵高大的梧桐树,有点孤单地“高大”着。
我们和祖父住在一起。他年纪大了,所以耳朵很不好,聋了。每次和他说话,我都要很大声地喊,以至于每次楼下小胭脂店里面的叔叔阿姨都知道我们家晚上要吃什么,祖父他老人家今天要看《有线电视报》还是《新民晚报》。
在阳台上,父亲买了一个小黑板,还有一盒彩色粉笔。有一次,带到学校去,立刻就被同学一人一支抢走了,告诉他以后,他却笑了,说:“哈哈,这就是分享。”
当大家还在学习拼音的时候,我稚嫩地在黑板上写“上学”这两个字,祖父骄傲地横看竖看,一旦有人来家里就一定要引领其来到阳台,参观我的“真迹”。
那棵大树只是看着,在风中摆弄着碧绿的枝叶,长大,就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情。
一整个暑假,真是漫长而无聊,再也没有小朋友们陪我在弄堂里面拍香烟牌子了,再也没有男孩子用滑炮来吓唬我了,住在这里,每个人一关门都互不关心,一个个火柴盒里面,住着一颗颗寂寞的心。
不知道祖父什么时候跑出门的,突然阳台上多出了一只鸟笼,里面有一只小麻雀。他骄傲地看着我,说,费了很大的劲捉到的。
一个阳光照得马路都快裂开的八月下午,祖父心静自然凉,连电扇都不开,安静地读着他的报纸。我看着小麻雀,突然想到,快要开学了,它的爸爸妈妈一定很担心,万一它没有做暑假作业……我悄悄地透过窗子看了看祖父,于是将纱窗打开,将鸟笼敞开,小鸟头也不回朝门前的那棵大树飞了去。
我开心地想着,在树上,它结束了在我家的小度假,继续读书了。
后来,祖父没有生气,只是他再也没有机会为我捉第二只麻雀了。
我记得自己没有见过祖母,虽然她见过我。
可是我和父母每年都要到苏州去见一块石头,上面有祖母的名字,虽然,那三个字对还在上小学的我来说太难写了,难写得就像我自己的名字一样,费很多功夫才能勉强写对。
那是我最兴奋的一天,在我没有认识死亡之前,我甚至希望每年可以去不同地方多看一些人。
从上海到苏州,坐绿皮火车要天没亮就去北站。前一晚,我肯定激动得睡不着觉,然后在迷迷糊糊时候被母亲穿好衣服,看着母亲把茶叶蛋、小盒饭装好。我把自己的小玩具放在随身小袋里,闲来无事就趴在窗口,吹着四月初春仍有些刺骨清凉的风。昏黄的路灯照着门前的那棵树,树影歪歪的,它还在睡觉,我不能打扰它。
暑假里,喜欢去游泳。常常贪玩,多游一场回家的代价就是感冒了。下雨时候的游泳池特别好玩,雨水亲吻游泳池打在身上是快乐的,而且穿着游泳衣就不需要打伞,真是一个好借口。我喜欢在水里张开眼睛,看着里面那个奇异的世界。
回家,在楼下小店买一根七毛钱的橙子棒冰,五毛钱的小浣熊干脆面。湿着头发吹电风扇,等待我最爱的动画片,一看就看到母亲回家。听见开门声立刻关上电视,努力吹走电视上面的热气,拿出一本小书开始读。
瞄了一眼对面的树,它茂盛着,不说话,为我保密。
父亲买了一辆小自行车,还在后面装了两个小轮子。第一次坐上了自行车,他推着。后来,我居然不需要两个小轮子,就可以自己出发。
练习的地方,就在大树的前面。
拿到了吃早饭的三块钱。可可牛奶一袋七毛钱,一个甜的大饼五毛钱,一笼小笼包一块钱。
可是,我就在小菜场旁边的摊头,用所有钱来买贴纸。然后把贴纸藏在裤子松紧带里,饿着肚子回家。树在对面,为这个骗人的小孩在风中摇摆。
我从来没有对这棵树有过多少的正视,只要知道它在那里,一切都是安全的,家就是这个样子,就好像夏天收废报纸的男人骑着丁零零作响的三轮车,在夜晚的里弄摇着铃说“关好门窗煤气”,如果没有那隐隐约约的声音,夏天就不会完整。
每年的夏天尾声,狂风暴雨来袭。只要坐在家里,窗门紧闭,看着电视就感觉自己是安全的。天雷滚滚,一个夜晚,再醒来,门口的树是倒下的。
从那一刻开始,我好像知道了什么。是不是这就是长大,迷迷糊糊,却从来不浑浑噩噩。
原来就算有根的树也不是那么坚强,生命没有什么是绝对的。
后来我们搬走了,再也没有去过老房子。
可是在梦里,一切还是老样子,只是当年的小姑娘已长高长大。
爱一个人,心里会开出彩虹
大城市的夜,是看不到星空的。
花城广场上,有老妇人们排着阵列在跳舞,一个个欢快地扭着腰肢。夏夜的晚风,似乎是从她们带来的收音机里飘出来的。周围,高楼大厦发着光,甚至下沉广场的电子屏幕,也拼了命地要占领路人的双眼。
抬起头,这里的天空看不到星星,连月亮,在这亮眼的热闹中都显得黯淡。偶然,一颗璀璨的移动光点,我激动了一下,以为是流星。
再认真看,却,哦……是飞机。
想起在非洲小岛加纳利的夜晚,十二月依旧温暖。黑夜,彻底而纯粹,躺在沙滩上,就能够拥有满目的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