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她这么一说,我细想了一下之前所见到的那些,似乎还真就是这样。可是,这到底是人为还是天然的,就无从知晓了。这些绿茵不过是古堡的一个点缀,真正吸引人的东西,往往与它们无关。就像是在通往古堡入口处的楼梯旁,我所看到的那一幕奇景一样。
就好似电影里经过特效处理以后所看到的景致:在高处的葱郁花丛间,无数的蝴蝶拍打着翅膀围绕在花丛之上,怎么也不离开。不时有蜜蜂穿梭在它们中间,也依然各自围绕,互不干涉。哪怕有人走近了,也毫不在意,始终围着这簇花丛打转。
L妞说:“这花看着很普通啊,也没什么不同的地方,怎么就能吸引那么我摇摇头,这也是我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景象,震惊得无以言说,呆呆地看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我职业病发作,对L妞说:“这花肯定是一株千年老花精,就像《倩女幽魂》里的姥姥一样,掌控着这些蝴蝶和蜜蜂的精魂,所以,它们其实很想飞走,只是没有办法离开……”
L妞对于我的瞎编无可奈何,拿出相机来拍照。古堡的下面,有几个年轻的小伙子光着膀子在修什么机器,看到我们拍照,其中一个冲旁边的人笑着喊道:“看,又来两个大惊小怪的人了!”
听到这句大喊,我和L妞不约而同地愣了一下,看来我们还是太孤陋寡闻了。
古堡的门票价格不算太低,因为之前也都看了很多类似的城堡。所以,我们并未选择进去,而是继续往下走。
在中途的时候,不知道哪儿的碎玻璃在我的脚底割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口子,每走一步都钻心地疼。L妞的脚踝也被磨破。当时,我们都有想过要折返回去,不继续往前走。不过,有时候,人的执念会在潜意识下替我们排解一切难题,把我们送到终点。
走到了最后一座风车那里,我才终于明白了粉刷匠所说的”要两个多小时的路程”,是从什么地点开始,什么地点结束。看着停靠在路边的私家车,我当时真想随便搭一辆车就跟着他们一块走。
这些日子以来,我已经习惯了在烈日下暴走,双腿早就适应了这样的方式,若非因为脚底被碎玻璃割破,我还能持续地走很长的时间。可是,L妞并非如此。
我到现在都记得当时在阿维拉因为走路过度而引发的一系列后果。所以我对她说:“我们还是不上去了,原路返回吧,不然,好端端地出来,回去残了那就亏大了。”
或许是因为疲惫,我们快走到之前来的那个楼梯时,看着一辆缓慢驶走的汽车,我们才想到其实可以搭车下去的。可是,当我们在路边坐着,真想等一辆车的时候,半小时过去了,却始终等不到,还是得用脚走。
因为提前下山,我们到达城区的时候时间尚早,返程的车子还未前来。
我和L妞都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可是,却偏偏找不到一家便宜又合适的餐厅。转了好半天,才在一个地下的房子里找到一家仅有老板娘一人的餐馆酒吧。
下午两点,不知道是因为周末,还是此时还没有到西班牙人的吃饭时间,餐馆里除了面包夹火腿,几乎没有别的东西。
西班牙的火腿闻名世界,可对于我来说,这些火腿就跟毒药似的难以下咽。
L妞说:“这里的火腿不是生的,是腌的。”可不管它是生是腌,我总是吃不习惯,总感觉吃了后嘴里有一股奇怪的腥味。
如果一直走路,不间断地休息,那么,身体就会适应这个节奏而感觉不到有多累。可是,如果走走停停的话,就会比一直走在路上还要累。所以,哪怕距离车子来还有两个多小时,我和L妞吃完午餐以后也决定哪儿也不去了,直接回到车站,等待车子前来。
在等车的时候,我们遇到了一个老头儿。
他看上去已经八十多岁了,拉着一个黑色的小型拉杆箱,像是游客,身上却没有游客的那种感觉。他手上的拐杖一直不离手:看得出来已经使用了有些年头。他的眼睛微眯着,不知是在睡觉,还是在想什么事情。
INFO里只有一个值班的工作人员,她看到我们,和我们聊了起来。不一会儿,就连老头儿也加入了进来。工作人员看上去和老头儿很是熟络,她告诉我们,他住在托莱多,每周都要来这里一次。
我们问他来这里是见朋友还是干什么。他说,单纯只是来散散步而已,每次都只走到山头,又走下来。
听他这么说,我忽然对他充满了好奇,不过是散步,哪儿都可以走,为什么偏要来这里呢?而且,还是每周一次,难道这里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吗?
老头儿显然没有想到我会问他这些问题,愣了半晌才告诉我们,他每次来这里都会很开心,因为这是他与老伴儿曾经相识并且相爱的地方。
由于他说话的时态用的是现在时,所以我们听他这么讲:也没多想,顿时就羡慕着说是想要见见他的老婆。工作人员听到我们这么说,立即就沉下来脸朝我们使了一个眼色,老头儿却和蔼地笑了笑,告诉我们,他的妻子已经过世二十多年了。他一直独自生活。
他说,他怕自己会忘记,所以需要不断地让自己重复回顾那些年轻时代的记忆。他无儿无女。他所拥有的全部,都只是关于她,所以,一丁点儿他也不想忘记。
老头儿的脸上在提及自己妻子的时候,柔和的面容甚至能让周围的人都察觉得到他的幸福感。我很难想象一个人内心牵挂着另外一个不存在的人,独自生活二十多年,需要多大的勇气。
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我们问他有没有想过再找一个老伴儿。
他说没想过。
他用靳钉截铁的语气说:“一生只爱这么一个人,怎么可能会找到另外一个一模一样的人来代替她?那么,既然人是不一样的,那就没法去爱。”
在遇到老头儿之前,我一直认为小说里的爱情是不存在的。“痴男”大多是属于小说作者虚构的产物。哪怕有报道指出,男性其实比女性更容易坠入爱河无法自拔,我也不曾相信这世间真有矢志不渝的爱情。
可是,老头儿却让我看到,人们幻想中的天长地久,真的存在!
只不过,不是所有的人都有那么好的运气遇到而已。
现在人心的浮躁,早就让爱情变了味道。这样一种对爱的坚持,大多数人,根本做不到。
所谓的痴情,不是说你爱一个人,整天和他在一起,他到了哪里你都对他念念不忘。而是,你爱他,无论他在什么地方,你过着怎样的生活,你心里最温暖最璀璨的那块地方,永远都在为他保留,历久弥坚。
既然如此深爱,生离死别对于老头儿来说,必定是痛苦的。我问起他这二十年来的生活。他说,其实和过去并没有多大的差别,他依然有着健康热闹的生活,有着丰富幽默的同伴,他积极地面对自己的人生和遭遇。他从来不会为自己的孤独感到痛苦,因为他知道,她在遥远的地方会一直看着自己。
所以,他无论做什么,都和她生前没有两样。哪怕,他心里清楚地明白,想念一个人,其实比陪伴一个人,更加让人难熬。
他说:“没有什么我们习惯不来,也没有什么我们接受不了。”
我们需要的只是时间和心态。
所以,他一直使用现在时表述着与妻子有关的一切,就像是这些静默在山顶上的风车一样,兴衰荣辱,悲欢离合,都只是和自己有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