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坏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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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车位最小化,城市最大化(4)

基层社区的公共权利

最近,在波士顿近郊邻居之间的一场司法争斗,居然让《波士顿环球报》特地发表社论。此事的是非,在当地还将不停地争议下去,但对于被拆迁所不断骚扰的中国,则颇有些无可置疑的参考价值。

事情发生在一个叫西木区(Westwood)的富裕社区。一对新居民准备在自家农场上建一个马场,结果被几家邻居上告,最后州环保部作了决断,认同邻居们关于马粪可能危害附近野生湿地之说,命令房主停建。

这对房主于2008年买下争议中的房产(实际上是个农场)。这一房产中,本来就有两个马厩和其他若干农场建筑。他们计划将之扩张为有20个马厩的马场,其中包括室内和室外的跑马场。根据有关法规,任何类似的建设都必须经过当地野生保护委员会的批准。该委员会一般都要求在建筑和周围的野生保留地之间必须留够缓冲地带,以保护生态。前房主曾经申报过类似的计划,已经得到了批准。新房主的计划则大一些,但也不至于骚扰邻居。因为马场的位置不仅远离任何一家邻居,甚至从街面上根本看不到。他们的几个近邻,也没有任何异议。所以这一项目已经被州环保部批准。但是,几家远邻,不知为什么警觉起来,觉得这么大的马场可能影响当地的生态。根据州里的法律,只要有10个人联署,就可以要求政府根据生态保护的规则对有关建筑进行重新审核。就这样,邻居联署要求重审,并在2009年进行了实地考察,指出野生湿地和马场的界线不清。为了避免法律纠纷,房主又把马厩等建筑从重新划定的野生湿地边界线上移开。但是,邻居仍然认为马场和野生保护地之间没有充分的缓冲地带,雇请律师施加压力,最后州环保部依然不予批准。

房主自然大为光火:我们喜欢与世无争的乡间生活,所以才从闹市迁居于此,怎么在自家地上连马场都不能建?邻居们的理由是,他们要保护都市近郊这块闹中取静的地方的乡间格调。如果马场这种最典型的乡间景色也会破坏乡间格调,请问“乡间”的定义是否应该改改呢?难怪《波士顿环球报》也同情房主,发表社论,称有关法律有被滥用之嫌。

但是,此案生动地显示了美国地方社区捍卫自己环境的基层权利。不错,西木区的居民大多比较富裕,打得起官司。不过,他们经常挑战的人,往往更有权势。能在自己地里建20个马厩的马场,并置之于过往行人的视线之外,说明这块房产至少有几百万美元之值,远非当地普通居民所能支付。而最有名的案例,大概是居民们与麻省前总检察长斯科特·哈什巴杰(Scott Harshbarger)的抗争。按说,总检察长是州里司法界权势最高的职位,是仅次于州长的重要公职。1991年—1999年间斯科特·哈什巴杰占据这个位置8年之久,并于1998年作为民主党人候选人竞选州长,可见其举足轻重的政治地位。但是,他在司法领域,居然玩不过自己的邻居。当年他住在西木区时,因为推倒了自己地盘上的一堵石墙,最后被邻居告了。2003年,他不得不自掏腰包,把被推倒的墙照原样恢复。

美国的法律体制异常复杂。联邦有联邦法,州有州法,市镇乡村等也有自己的地方法规,甚至一条街的邻居,也能制定自己的规约。这些基层的法律和规约,在当地有着相当大的权威,联邦或州一级的司法权力对之都非常尊重,上面顺从下面是个常规。当你搬到一地时,不仅是买了某栋房产,而且也是对当地风俗习惯、制度规约的认同,即我们所谓的“用脚投票”,自然有入乡随俗、服从当地法规之义务。同时,各级政府也被自己的司法权限所制约,也很难干预地方事务。

中国的房地产已经走入了商品化的进程,人们越来越意识到:自己买的并不仅仅是房子,而且也包括周围的环境。所以,社区基层权利意识,也有必要和私有产权的概念配套发展。这几年看到的类似新闻相当多。比如某大款买了房产,于是肆意圈占周围的土地,破坏邻里环境,周围居民束手无策,只能吞下苦果。因自己的别墅圈占公共绿地而引起抗议的郭德纲,在谈其前弟子退出德云社时曾讲了这么段耐人寻味的故事:

“天津有一个胡同叫‘毛贾胡同’,一家姓毛的,一家姓贾的,两家都要盖房,你往前进,我也要往前进,最后把这个胡同堵死了。姓毛的这家在京城认识一个大官,就写信想让其帮忙平了这件事。后来对方回信了,说‘千里捎书为盖房,退让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未见当年秦始皇’。姓毛的看了之后挺感慨,毛家就退让了三尺,后来贾家看到了,也退让了几尺,就这样有了这么一个胡同。在这里说这个故事也没有太多含义,就是觉得大家互相理解一下挺好。”其实,这故事的含义恐怕郭德纲本人根本没有意识到。故事讲的是,在中国一个胡同的居民无所谓基层的社区权利,一切由两家大款说了算。大款明事理,则大家还有胡同走。如果他们各不退让,大家就连路也没有了,或者一切要仰仗京城的大官了。当然更不用说,我们的地方政府,大笔一挥就在旧城区筑起“遮羞墙”,把普通百姓小本买卖的门脸全给挡住,大家做不成生意,敢怒不敢言。这样的做法不制止,则城市的发展就难以有序化,社会冲突就会不断加深。所以,加强社区的基层自治,让居民自己参与制定管理邻里的法律和规约,实乃中国城市化发展的重要步骤。

居民要掌握自己的生态权

最近爆出一则骇人听闻的新闻:湖南嘉禾县250名儿童血铅超标。引发中毒事件的炼铅企业腾达公司,曾被县市两级环保局几度叫停,但仍继续生产。“腾达”附近泥土铅含量超标5.52倍,毒害附近3个村,中毒孩童脾气暴戾、成绩下降。县环保局的数据显示,2009年该县未经环评的企业达309家。县环保局局长雷向东说,作为贫困县,嘉禾急于发展经济,一批从周边省市淘汰的企业来到嘉禾,不作环评就开始上马生产,“经济落后了,好不容易来几个企业,你就不好去管。”不用说,全国未被揭示出来的同类案例还不知道有多少。由此我们不能不问:是否能够发展出一套有效的制度机制预防这类事件的发生?

作为对照,不妨讲一讲我在美国的零星观察。

我住在波士顿西部的远郊,每周两次开车进城上课,周五下午三四点回家开到邻镇时总遇上堵车。我走的是所谓“二号路”,即当地的一条主要高速公路。即使在近郊处,一上此路就一帆风顺。堵车的这个镇则离波士顿大约有30公里之遥,大片旷野和自然保护区随处可见。这种远郊堵车是否有些太荒唐了?

问题主要发生在一个路口。那路口不仅没有立交,连红绿灯也没有,就是一个大转盘。五条路的车在高峰期会合到这里,当然要堵车了。其实,这里修个立交乃举手之劳。第一,大转盘四周主要是旷野,基本没有拆迁问题。第二,奥巴马的刺激经济计划给整修“二号路”一大笔钱,显然经费不是问题。第三,州政府也把整修“二号路”作为重点项目。但是,虽然“二号路”沿途到处大兴土木,最需修整的大转盘却毫无动静。

后来一打听才明白了究竟:此镇居民反对摘除这个瓶颈。他们觉得现在越来越多在城里上班的人搬到远郊,每天开车穿过他们的镇,带来噪声和污染等麻烦。这个大转盘,是限制远郊发展的必要交通瓶颈。如果“二号路”变成一马平川,岂不有更多人到远郊买房,过镇的车辆更多?

结果,有这一小镇挡道,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都没有办法。我等邻镇居民就更无能为力了。

这不过是美国随处可见的“地方权利”的一个小例子。在许多中国人看来,如果容许地方有这么大的权利参与扯皮,那么就会妨碍发展。美国两百多年的历史所证明的则是恰恰相反。地方权利的运作,阻碍了许多盲目的发展。比如“郊区化”已经被公认为是一种“发展病”。这个小镇比中央政府更有效地抑制了这种病症的恶化。我这个喜欢荒野和新鲜空气的人也开始感念这个小镇:有这个瓶颈把门,我家周围就能保持清静。

回头再看看湖南嘉禾县的恶性案例,体现的其实是同样的问题:发展与环境的冲突。所不同的是,当地居民没有我的邻居们所拥有的对自己家乡的生态权。中国的村民自治已经搞了许多年了,如果将这种自治权扩大,赋予居民以生态权,类似问题就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

比如,各地可以成立跨村的居民委员会,由选举而来的代表们审议当地各种发展项目,把审批权从县政府让渡到这个委员会。如果有这样的制度机制,“腾达”就很难在湖南嘉禾县立足。也许有人会说:

“这样一来,各地没完没了地扯皮,还怎么发展?”放心,难道这么穷的地方,老百姓不希望发展吗?从美国的经验看,各地自治的小镇,往往竞相提出优惠的条件吸引企业到本地扎根,只不过他们要求这种发展要符合当地老百姓的利益。在地方和企业的这种讨价还价中,发展和环境也更容易达到良性的平衡。

在中国的具体环境中,这种机制还有额外的好处:钳制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钱权交易,并通过就地解决问题而减少了上访,既减轻了政府的行政负担,又增加了社会稳定。

开放社会的马拉松

今年的第115届波士顿马拉松震惊了世界:一次比赛就创造了两个历史上最快的成绩。波士顿马拉松素来有“世界第一马拉松”之称。其严格的及格成绩,使参赛者水平甚高,乃至许多马拉松爱好者把参加这一“精英比赛”看成是一生的重大成就。

应该说,100多年来波士顿能够维持这一世界体育盛事,实在是个奇迹。波士顿虽然大名鼎鼎,但实乃一个小地方。而今年的马拉松,有27000名正式参赛者,50万左右的观众。组织这样大的比赛,需要充分的警力动员应付种种意外事件。比如,今年的比赛,一位大学生在楼顶观战,竟从六楼摔下来。救护车和警察随即赶到,救了他一命。马拉松暂时打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许多道路关闭,选手们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也很多,还要应付大量从世界各地赶来的看客。管理稍微不严,一点小事就会引起混乱。

但是,波士顿马拉松和许多马拉松一样,有着“土匪”的传统。所谓“土匪”,就是那些没有及格,没有报名,也没有缴纳报名费,却要混入参赛选手队伍跟着跑的人。关于这些“土匪”,网上一直争议不休。有派人强烈谴责,说他们“无耻”。因为参加波士顿马拉松的人都经过长年艰苦训练才达到及格水平,而且报名费高达130美元之多。即使如此,今年报名第一天八小时之内就报满,许多有成绩也愿意花钱的人报不上名。这些“土匪”则既没有成绩也不交钱,却混在井然有序的比赛中,享受着沿途供水站等服务,就和偷东西一样。但是,另一批“贵在参与”的人,则为“土匪”叫好。据说波士顿马拉松的第一个“土匪”是几十年前塔夫脱大学的一位日本教授。他没号跑完全程,赢得一片彩声,并号称这是鼓励学生们参与。日后“土匪”越来越流行,“合法性”也增强,竟有人专门组织起来为“土匪”助威,一度甚至还有人专门为“土匪”制造奖牌,称凡是经验了这42公里多磨难的人都是英雄。总之,“土匪”已经成了波士顿马拉松传统的一部分。

今年,我50岁时,准备跑一次马拉松作为庆祝。朋友中有两位“女土匪”劝我趁这次波士顿马拉松开始“土匪”生涯。我一是准备不充分,二是没有当过“土匪”的经验,怕被抓住,没有敢去。她们则笑话我杞人忧天。她们不仅是“土匪”,而且是“惯匪”,早就在华盛顿等马拉松上有过“前科”,属于“屡教不改”之徒。我头天晚上去派对为她们饯行,表示如果她们这次顺利,我明年考虑“入伙”。

我的谨慎并非没有道理,马拉松的起点霍普金顿(Hopkinton)是仅有14000人的小镇,27000名正式选手已经超出当地人口的近一倍,还要应付他们的家属、后援队和各地来的观众,如何吃得消?马拉松“土匪”每年据说有几千,任他们无法无天怎么可能呢?但令我惊讶的是,有关部门不仅不对“土匪”进行清理,《波士顿环球报》在赛前的马拉松专辑中,还专门有篇文章教大家怎么当“土匪”,比如怎么低调接近起跑线,怎么伪装成正式选手,怎么若无其事地寻找和正式选手聊天的机会,融入主流,怎么随大流遵守秩序等。当地第一大报教人“学坏”,实在是让我目瞪口呆。

两位“女匪”慷慨出征,我这个以接近三小时的成绩为目标的人则只能在家里看转播。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两个世界最快的马拉松纪录诞生。两位“女匪”也顺利跑完,一个4个多小时,一个整整用了5个小时,一路照相、上厕所,如同旅游,相当淡定。她们得胜回朝后,轮到我后悔了:这次比赛,也许是历史上最伟大的马拉松,多少年后人们都要回顾这段传奇。我从电视上目睹了历史,她们则参与了历史。难怪她们笑话我:你错过了十几年不遇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