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甘肃金融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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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经济、金融形势与重要方针政策(7)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2012年工作部署

2012年,全省证券期货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金融工作会议部署,按照“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基调,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主题,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努力提高市场主体规范化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助推甘肃经济转型跨越发展。

一、促进辖区市场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

(一)大力支持甘肃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和再融资,推动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上市公司特别是从未实施再融资的上市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采取配股、增发和非公开发行等方式,积极实施再融资。深化“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专项活动,推动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上市公司实现整体上市。推动*ST公司通过重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支持上市公司发行各类公司债券,改善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

(二)努力推动甘肃优势产业的优质企业改制上市,带动甘肃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继续推动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革步伐,根据国家继续壮大蓝筹市场和中小板市场、积极发展创业板市场和场外市场等政策,发挥甘肃在农业、旅游、有色、能源、文化传媒等方面的优势,培育适应多层次市场的上市后备资源。加快推动金川公司、白银公司、读者传媒等重点企业的发行上市步伐,抢占新一轮经济结构调整先机。

(三)全力支持甘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培育和发展市场中介机构的新政策,引导和支持华龙证券、陇达期货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提高综合实力。推动华龙证券创新发展,支持适时审慎开展直接投资业务,拓宽服务广度和深度,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推动陇达期货加快发展,引导公司股东尽快提高陇达期货资本实力和服务水平,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推动外地在甘证券期货机构稳健发展,为其创造更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积极探索监管创新,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一)以信息披露监管为重点,强化行为约束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强化分红义务,推行分类管理。对未按承诺比例分红、长期不履行分红义务的公司要求加强监管约束,对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公司在融资安排、并购重组审核、股权激励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推动内控规范在主板上市公司全面实施。强化信息披露及股价异动监管,鼓励其探索创新型披露方式,逐步形成不同行业、不同类别公司的差异化披露。完善内幕交易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内部控制规范专项检查,及时对股价异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继续深入推进“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专项活动。

(二)以合规管理为重点,强化市场风险监控,切实加强证券经营机构监管。推动辖区证券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强化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控指标动态监管,健全动态风控体系和压力测试机制,完善信息隔离墙制度。进一步加大现场检查深度和广度,强化对证券经纪人、IB业务、融资融券、投资顾问等重点业务的现场检查,确保各项业务规范开展。着力解决客户服务和管理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辖区经纪业务竞争秩序。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支持证券投资顾问服务业务发展,提升证券机构专业服务能力,促进经纪业务转型。督导辖区法人证券经营机构年报审计监管和披露报送工作。

(三)以夯实基础为重点,强化市场服务功能,切实加强期货经营机构监管。加强陇达期货净资本和保证金监管,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动态监管机制,强化期货保证金安全监管。督促期货经营机构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加强风险监控,防范市场异常波动风险,加强开户流程和内控执行情况检查,做好新品种上市调研和准备工作,提升客户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期货经营机构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范工作。继续关注辖区股指期货业务的运行状况、证券营业部期货IB业务开展情况和辖区持证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鼓励期货经营机构充分发挥各自特色,开展差异化经营。

(四)以强化执业行为规范为重点,切实推进中介服务机构归位尽责。持续跟踪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全过程,延伸对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检查,推动审计机构归位尽职。进一步加强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专项核查,重点关注上市公司IPO及再融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内的履职情况。积极探索律师执业行为监管的有效方式,提高律师执业质量和执业水平。支持中介服务机构独立执业,为中介服务机构有效发挥市场约束与监督作用创造良好环境。

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维护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秩序

(一)坚持打防结合,严厉打击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把打击内幕交易作为稽查执法重点,对内幕交易实行“零容忍”。提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预警预判能力,确定执法重点。强化稽查与日常监管联动,增强日常监管的有效性。

(二)净化市场环境,保持整治非法证券活动高压态势。对非法发行证券和非法经营证券活动保持高度警惕,加大对非法证券活动的整治力度。巩固“打非”联席会议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合执法。加大对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证券节目和广告的监测监控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部署,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辖区各类交易所的清理和整顿。

(三)坚持抓早抓小,继续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继续加大排查和处置风险隐患力度,完善信访投诉和业务纠纷处理机制。全力做好信访工作,建立稳定高效的处理回复工作机制。认真做好退市应对准备,最大限度地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突出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引导市场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一)不断健全协作监管机制。充分发挥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和证监局的“三点一线”监管协作沟通机制,切实形成综合监管合力。紧紧依靠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公检法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协作。指导上市公司协会、证券期货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传导、服务功能,加强和改善对会员的服务,为行业解决实际问题。

(二)继续加强市场诚信建设。监管部门要带头讲诚信、将诚信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监管环节,不断提高监管透明度、公信度和满意度。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有关中介机构要加强以诚信、服务、责任、创新等为要义的金融文化建设,不断提升诚信水平。以完善诚信档案数据库为平台,创新诚信监管执法手段。

(三)主动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加大电视、网络等媒体的执法宣传,警示违法违规行为,教育市场各方主体。督导辖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有关中介机构积极应对媒体报道,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建立健全媒体报道监测和应对机制。

(四)坚持不懈抓好投资者服务和教育工作。形成以监管部门指导检查、行业协会组织落实、市场主体具体实施、投资者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多层次、全方位的投资者服务和教育长效机制。从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针对不同需求创新产品服务等两方面入手,提高服务投资者的能力和水平。把投资者教育融入监管工作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交易、业务拓展各个环节,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管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思维,优化监管内涵,完善监管手段,强化监管服务。坚持突出发展主基调。切实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监管,以监管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切实加强调查研究。认真落实深化发行体制改革、债券市场改革和退市制度改革的新措施。继续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结合郭树清主席“三个如何”重要指示,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和群众评议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现代化的监管干部队伍,为甘肃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办公室供稿)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2012年工作部署

2012年,甘肃保监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突出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严厉打击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进保险行业文化建设,把保险监管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

一、突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是完善信访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局长信访接待日,每月安排一名局长接待群众信访。建立重大信访案件包案制和督办制,对涉及消费者重大利益的信访案件,建立信访案件包案制,由主管处长协调,由办公室督办,限期解决。建立信访案件现场办公制度,对涉及信访案件较多,或者解决不力的公司,召开现场办公会,集中解决群众投诉事件。

二是完善保险纠纷调处机制。在财产险方面,主要是联合公安、交管、司法、法院等部门,建立车险纠纷快速调处机制,最大限度地保护被保险人和交通事故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在人身险方面,针对市场上反映强烈的退保难、理赔难的问题,发挥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的作用,建立退保、理赔纠纷调处机制。

三是完善理赔服务监督机制。建立保险理赔服务测评通报机制,将保险机构服务测评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布。开展产险公司理赔人员培训,建立车险理赔人员挂牌上岗和资格认证制度,提高车险理赔水平。推动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快调快处车险纠纷。完善寿险业理赔服务测评标准,每季度开展一次测评,并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开展对寿险领域的未决赔案清理,将未决赔案情况纳入分类监管指标,督促保险机构加快理赔速度,提高结案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是建立保险诚信监督机制。加强对电话回访业务的监督,对回访不及时、不到位的保险机构进行处罚,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建立保险机构重大事项询问告知责任机制,督促保险公司尽责调查了解投保人、被保险人情况,尽责告知投保人免责条款,尽责告知投保人投保风险和收益,防范销售误导行为。指导省行业协会建立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和记分考核机制,严格保险营销员展业证管理。完善保险营销员流动管理,对存在失信、销售误导行为的保险营销员,情节严重的注销其代理资格证和展业证。

五是建立保险消费者教育机制。在甘肃经济日报开辟消费者教育专栏,大力宣传普及保险知识。针对市场反映,及时提示保险消费风险,倡导科学理性的保险消费观念。开展保险教育进学校活动,在党校行政学院、大中专院校、中小学举办保险讲座。做好全省领导干部金融知识保险培训工作,提升党政领导干部保险知识。开展保险宣传周活动和保险有奖征文活动,编写保险知识读本,促进社会对保险的正确认识和关注。

二、继续加大市场秩序整规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产险70号文件精神,继续抓好产险市场秩序治理工作。全面落实“见费出单”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手续费跟单核算制度,进一步改进保单全险种信息自主查询制度,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同时,继续严厉打击利用中介渠道套取费用的行为。

寿险领域,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坚持“抓重点、防反弹”,把检查和处罚作为重要手段,防止部分公司因业务经营压力,重新走上恶性竞争之路。加强对重点公司风险防范,警惕因经营成本上升、银保业务下滑、增员困难、投资收益下降等因素影响而导致违规经营抬头。防范集中退保风险和保单质押贷款风险。加强日常监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中介领域,进一步推进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现场检查工作,清退扰乱市场秩序、没有正常业务的中介机构,同时做好全国性专业中介机构的引进工作,规范保险中介市场环境。做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外部审计和分类监管工作,针对不同问题的机构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不断规范保险兼业代理市场秩序,严格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报审核和行政审批工作,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强化保险公司对兼业代理机构的管控责任和管控能力。落实《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投保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