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邓小平外交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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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胜于先胜——邓小平外交谋略的客观条件(4)

基于这种考虑,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部署打击各种形式的刑事犯罪活动时指出:对这些刑事犯罪活动,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这些犯罪情况,有的属于反革命分子的活动,有的属于林彪、“四人帮”残余势力,有的属于唯恐天下不乱者的破坏,有的属于剥削阶级残余分子的复萌,有的是由于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思想作风的严重腐蚀。按本质来说,一种是敌我矛盾,一种是阶级斗争在人民内部的不同程度上的反映。这说明,阶级斗争虽然已经不是我们社会中的主要矛盾,但是它确实仍然存在,不可小看。如果不及时地、有区别地给以坚决处理,而听任上述各种不同性质的问题蔓延汇合起来,就会对安定团结的局面造成很大的危害。对于这种种刑事犯罪活动的严重性,我们有些同志还没有足够的认识,因而打击不力,有时甚至放纵不管。他还强调到,必须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坚决打击和防范制止各种刑事犯罪活动。邓小平要求国家政权机关、特别是专政机关要对打击和防范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负起责任来。

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这是一场长期而艰苦的斗争。他在对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做出部署时,对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意义、原则和方法,作了一次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实际上我们要看得更深一点。现在是什么形势呢?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犯罪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那个时候,贪污一千元以上的是“小老虎”,一万元以上的是“大老虎”,现在一抓就往往是很大的“老虎”。报上登的一个从宽处理的,贪污六千元;一个判十五年徒刑的,贪污五六万元。现在的大案子很多,性质都很恶劣,贪污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的,都不只是什么“万字号”。有些是个人犯罪,有些是集体犯罪。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材料说明,也是在这一两年白银黄金大量走私到香港,单单这一笔,就使国家损失大量外汇。好多钱落到了私人或者某些集体的腰包。如果把盗窃公家的财产等等都算在内,那就更要多得多。要足够估计到这样的形势。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么,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他指出,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是我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一个保证。这是一个经常的斗争,经常的工作。否则,社会主义道路怎么坚持呀?如果不搞这个斗争,四个现代化建设,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就要失败。所以,我们要有两手,一手就是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一手就是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没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这一手,不但对外开放政策肯定要失败,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也肯定要失败。有了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这一手,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就可以沿着正确的方向走。

此外,邓小平在与公安部负责人的谈话中两次明确指出:刑事案件、恶性案件大幅度增加,这种情况很不得人心。几年了,这股风不但没有压下去,反而发展了。原因在哪里?主要是下不了手,对犯罪分子打击不严、不快,判得很轻。对经济犯罪活动是这样,对抢劫、杀人等犯罪活动也是这样。为什么不可以组织一次、二次、三次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战役?每个大、中城市,都要在三年内组织几次战役。他要求公检法系统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包括杀人犯、抢劫犯、流氓犯罪团伙分子、教唆犯、在劳改劳教中继续传授犯罪技术的惯犯,以及人贩子、老鸨儿等,必须坚决逮捕、判刑,组织劳动改造,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必须依法杀一批,有些要长期关起来。还要不断地打击,冒出一批抓一批。不然的话,犯罪的人无所畏惧,十年二十年也解决不了问题。他还强调,虽然解决刑事犯罪问题是长期的斗争,需要从各方面做工作。但是,现在是非常状态,必须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严才能治住。搞得不疼不痒,不得人心。我们说加强人民民主专政,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要讲人道主义,我们保护最大多数人的安全,这就是最大的人道主义!

邓小平在领导新时期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整个历史过程中,都把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摆在重要的位置。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这两只手都要硬。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扫除各种丑恶现象,手软不得。”

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剥削阶级,从而也消灭了完整意义上的阶级斗争,但是还不能说阶级斗争就彻底结束了。由于历史的、现实的种种原因,在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各种形态的阶级斗争,或者说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我们同各种刑事犯罪的斗争,虽然不都是阶级斗争,但是包含着阶级斗争。当然,我们必须坚决分清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于绝大多数破坏社会秩序的人应该采取教育的办法,凡能教育的都要教育,但是对于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决不能手软和姑息,必须认识到这是一场严肃的阶级斗争。既然我们同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是一场严肃的阶级斗争,我们就必须动用专政手段予以坚决打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维护人民利益,保障社会稳定。邓小平认为,对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不能不讲专政”,必须严厉打击。他说,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就是加强专政力量,这就是专政。新时期的现实斗争表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已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民主专政机关的主要任务,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对象。国家专政机关必须在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中,强有力地行使专政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民主专政的“刀把子”的威力。唯有如此,才能保持社会稳定,保证我们国家顺利地实现社会转型,保证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健康发展。

二、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关键是一定要把经济建设搞上去

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发展自己。而发展自己的关键,就是一定要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所以,在邓小平的战略谋划中,发展是主线,经济建设是这条主线的核心内容。在他的许多讲话中,发展往往就是指发展经济。如他讲的“发展自己”,“发展才是硬道理”,“善于把握时机解决我们的发展问题”等等,都是强调发展经济。邓小平治理国家和发展对外关系的主要精力,就是放在发展经济上。他思考最多的,就是如何使中国的经济发展得快一些,尽快从根本上改变我们国家物质经济基础薄弱的状况。这样,对外交往才有主动可言,办事才有力度。

邓小平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指出:专心致志地、聚精会神地搞四个现代化建设,是我们的总任务,是我们各项工作的核心。并将这一总任务与外交战略紧密地联系起来,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我们解决国际问题、国内问题的最主要的条件。一切决定于我们自己的事情干得好不好。我们在国际事务中起的作用的大小,要看我们自己经济建设成就的大小。如果我们国家发展了,更加兴旺发达了,我们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就会大。在国际事务中反对霸权主义,台湾归回祖国、实现祖国统一,归根到底,都要求我们的经济建设搞好。“要我们把自己的事情搞好”。

认识到经济对于国家的命脉作用并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毛泽东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曾指出:我们的粮食多了,钢铁多了,我们的主动就更多了。他在论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时明确说到:“只有经济建设发展得更快了,国防建设才能够有更大的进步。”“我们一定要加强国防,因此,一定要首先加强经济建设。”可见,毛泽东是把经济建设摆在了优先发展地位。但是,这个正确方针却未能够始终如一地加以坚持。在进入60年代以后的相当长一个时期内,经济建设被摆在了从属地位,时常让位于这样或那样的政治运动。这说明,认识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并不难,但要使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始终放在经济建设上却不那么容易做到。

也正因为如此,所以邓小平把“紧紧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确立为新时期的基本国策,同时也就成了邓小平的伟大历史贡献和不朽功绩。

1975年,邓小平开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面对已经持续了将近十年之久的动乱局面,邓小平大刀阔斧展开了以恢复国民经济为中心的全面整顿。邓小平明确指出:“现在有一个大局,全党要多讲。大局是什么?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都讲了发展我国国民经济的两步设想:第一步到一九八0年,建成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到二十世纪末,也就是说,从现在算起还有二十五年时间,把我国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全党全国都要为实现这个伟大目标而奋斗。这就是大局。”邓小平尖锐批评了“抓革命保险,抓生产危险”的错误观点,指出“这是大错特错的”,要求把党和国家的主要注意力放到国民经济建设上去。在邓小平主持下,国务院及中国科学院分别起草了《论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总纲》、《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和《科学院工作汇报提纲》3份重要文件。贯穿于这3份文件的主线就是以实现四个现代化为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以把国民经济建设搞上去作为最主要最迫切的任务,一句话,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国民经济迅速有了起色,人民群众从中体会到了邓小平对发展经济,增强国力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在1978年的全国科学大会上,邓小平在总结同“四人帮”的斗争经验时深刻指出:“‘四人帮’的所作所为,从反面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不搞现代化,科学技术水平不提高,社会生产力不发达,国家的实力得不到加强,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得不到改善,那么,我们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就不能充分巩固,我们国家的安全就没有可靠的保障。”邓小平实际上是强调把加强经济建设作为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出发点。

在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准备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要求全党要把主要精力用于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种本领,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钻研现代化经济建设。在邓小平大力推动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实现四个现代化建设上来,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路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转折点。而这个转折的实质,就是把全党和全国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把经济建设摆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布势的中心位置。

为了推动这一历史性转折,邓小平在省、市、自治区委员会第一书记会议上,以更加明确的语言说到:“经济工作是当前最大的政治,经济问题是压倒一切的政治问题。不只是当前,恐怕今后长期的工作重点都要放在经济工作上面。”我们所面临的“社会、政治问题,主要还是从经济角度来解决。”经济不发展,这些问题永远不能解决。经济建设应当成为各级党委的中心工作。

1980年1月16日,邓小平在讲到目前形势和任务时,对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路线作了鞭辟入里的阐述。他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解决好的首要问题,“还是要把经济建设当作中心。离开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这个中心,围绕这个中心,决不能干扰它,冲击它。”

时隔一个月,邓小平进一步指出:“我们党在现阶段的政治路线,概括地说,就是一心一意地搞四个现代化。这件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要受干扰,必须坚定不移地、一心一意地干下去。”搞四个现代化,“最主要的是搞经济建设,发展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并殷切地告诫全党:“这件事情一定要死扭住不放,一天也不能耽误。请同志们在处理各种繁忙的事务的时候,务必一点也不要放松经济工作。”

邓小平的这些重要思想,强有力地推动了人们观念的转变,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路线日益深入人心,逐步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识。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召开。大会系统阐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这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从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实现转移,到确立“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经济建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中心地位不仅被确立起来,而且被规定为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都必须加以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要经过十几代甚至几十代人的奋斗。这就意味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是一代、两代人的事情,而是要世世代代坚持下去。只要不发生全面战争,党就要领导全国人民聚精会神地搞经济建设。